为什么同样是上海户籍,我的孩子被统筹?上海16区幼升小“录取顺位”全解析!
698文章要点
- 核心内容:往年家长总会有这样的疑惑:为什么都是上海户籍,别人家孩子可以进对口小学,我家孩子却被统筹了?
- 文章来源:上哪学,发布时间:2022-04-04。
这就涉及到幼升小的录取排序,而上海幼升小录取排序规则非常复杂:
房产重要还是户籍重要?
孩子和户主或产权人的亲属关系有影响吗?
父母与孩子不在同一个户口有影响吗?
……
由于2022年幼升小招生政策还没有发。入学君整理了往年上海16区的幼升小政策给家长参考,其中松江区不仅新增五年一户政策,还预告2024年开始,原先按照房产证年限排序调整为按户籍迁入年限排序!
一起来看看各区录取排序详情吧!
全区实施五年一户
1、人户一致,未报名民办
2、人户一致,报名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直系亲属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4、人户分离,适龄儿童与其直系亲属为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并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5、人户分离,其他情况
6、人户分离,未被民办小学录取
7、非沪籍,居住证达标满120分、有房产等情况据学校统筹安排
8、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
入学君提醒:
黄浦区的录取排序是比较详细的,要求实行“五年一户”,当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收学额时,学校安排入学;超过招收学额时,学校将按照适龄儿童与户籍所在房产权利人以及户主的关系、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等进行排序招收。以上海黄浦外国语小学为例:
上海黄浦外国语小学
录取安排:
当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收学额时,学校安排入学;超过招收学额时,学校将按照适龄儿童与户籍所在房产权利人以及户主的关系、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等,按下列位序进行排序招收,超出学额部分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第一位序:适龄儿童与户籍所在房产权利人(或使用权房承租人)以及户主的关系为三代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且父母中至少有一方户口随同在内。
如在本位序内,报名人数超出学额数,按适龄儿童入户籍时间长短排序录取,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第一位序招收后,如学额仍有剩余,则再进行第二位序排序。
第二位序:其他类
1.适龄儿童与户籍所在房产权利人(或使用权房承租人)为四代直系亲属关系。
2.适龄儿童与户籍所在房产权利人(或使用权房承租人)为旁系亲属关系。
3.其他
备注:在本位序内,先按1-3顺序排列,对同一顺序内的适龄儿童再按入户籍时间长短排序。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经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后,尚有余额时,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对口适龄儿童,整体放在第二位序之后,按适龄儿童入户籍时间长短排序。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部分实施五年一户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名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
4、本市集体户籍
5、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
6、非沪籍满120分
7、非沪籍其他情况
8、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
入学君提醒:
徐汇区户主和产权人一致、户主儿童产权直系亲属都在户口内都属于人户一致,只是人户一致前提下,父或母是户主也是房主在一梯队。户主和产权人都可以是儿童本人。
对口区域内报名人数超过学额时,按儿童入户时间长短统筹。接下来再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以汇师小学为例:
汇师小学
录取安排:
(一)按照市教委和徐汇区教育局招生实施意见,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实行对口入学的办法,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一个户籍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同一居住户二孩及多胞胎除外)徐虹校区8个班、中城校区6个班,班额不超过45人。
(二)对于本地段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我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我校招收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由区教育局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三)经第一批验证和已分配入学,尚有余额时,对于未在网上报名公办小学,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先安排户主与产权人均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的适龄儿童,且根据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排序,额满为止,超出学额部分由区教育局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部分实施五年一户,入户3年以上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未报民办
4、人户分离,报民办未录取
5、非沪籍:居住证有积分/房产,随对口学校统筹安排
入学君提醒:
静安的政策一直都是对户主要求最严格的,部分学校入户年限至少满3年,还有部分学校对房产份额也有额外的要求,而且大多学校继续执行“五年一户”,户主为儿童、父或母;房屋产权人/承租人为儿童、父或母。以一师附小为例:
一师附小
全区实施五年一户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
4、非沪籍,有居住证有积分/房产等情况随学校统筹安排
入学君提醒:
按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房产证性质、监护人情况和实际居住年限长短等在区域内学校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与户主为三代内直系亲属关系,且适龄儿童或其父母三人中至少一人为户籍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以房产证为准)。以打一小学为例:
打一小学
全区实施五年一户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
4、非沪籍,台湾适龄儿童
5、非沪籍,香港、澳门适龄儿童
6、非沪籍,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7、非沪籍,华侨及外籍人员适龄携行子女
入学君提醒:
长宁的政策里要求最少,因为入学录取顺位这个任务落到各所学校上,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长宁区户主为外祖父母和父母的要求是不同的,另外一定要注意年限要求,以愚园路一小为例:
愚一小学
录取安排:
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我校招收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并实行梯度安排。
梯度安排顺序如下:
1、适龄儿童户口在学校所属招生地块内,户主为其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产权人为其父母或是适龄儿童本人,产权与户籍迁入年限均满1年及以上。
2、适龄儿童户口在学校所属招生地块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曾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且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的户籍迁入均连续满三年及以上的(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不满三年,适龄儿童的户籍须是报出生且从未迁出),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曾祖父母)、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或是父母。
[注:学校所属招生地块内公有住房(使用权房屋)视同为产权房,公有住房(使用权房屋)承租人视同为户主。]
2021年本区各公办小学继续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的做法(多胞胎、二胎除外)。
对不符合“学校梯度安排”或“五年一户”政策的适龄儿童,学校无法安排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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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实施五年一户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本市户籍因市政动迁、由动迁办安置在闵行区的
4、人户分离,本市户籍配住廉租房家庭的适龄儿童
5、人户分离,本市外区户籍但持闵行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儿童
6、非沪籍,有居住证,积分达标的同住子女
7、非沪籍,其他情况
入学君提醒:
闵行区不是所有学校实施五年一户政策,且户主、产权为儿童直系亲属都算人户一致。户主可以是儿童。以明强东校为例:
明强东校
招生及统筹方法:
闵行区七宝镇明强小学东校区(以下简称“明强东校”)按照适龄入学儿童持证情况分类依次安排入学,超过招生计划的学生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以确保学区内每个学生具有相应学位。
1、学生类别排序
第一类:
明强东校学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适龄儿童;明强东校学区户籍(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持市政动迁安置协议且安置地址仍在明强东校学区的适龄儿童;明强东校学区户籍(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配住公廉租房家庭(承租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适龄儿童。
当学生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收学额时,明强东校全部接纳;当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优先满足户籍迁入时间在入学当年市教委文件规定的信息登记截止日期前满三年的对象;户籍迁入未满三年的,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间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第二类:
非本市户籍持明强东校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的同住适龄儿童及港澳台、华侨、外籍适龄儿童;明强东校学区户籍(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持市政动迁安置协议但安置地址不在明强东校学区的适龄儿童。在安排完成第1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额时,明强东校全部接纳;若超过学额时,此类学生按产证上登记时间或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间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第三类:
本市非明强东校学区户籍持明强东校学区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儿童,实行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第四类:非本市户籍持明强东校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未达标的同住适龄儿童,实行区域范围内校际间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重要说明:
①以上对学生入学资质认定,均须符合《关于2021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
②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五年内已有适龄儿童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③对民办未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 “明强东校学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的原则,根据明强东校第一批验证情况,依次按类接收,进行第二次验证。(如第一批现场验证后,明强东校人户一致儿童已满额,没有空余学位,未报民办的上述第2类儿童与民办未录取的上述第1、2类儿童全部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间统筹;如本校区人户一致儿童未满额,则按上述顺序依次录取;如无法全部接收,多出部分儿童实行区域范围内校区间统筹安排。)
④待各批次学生现场验证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通过平台发送录取短信通知,凭录取短信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书面录取通知书。
2、统筹学校分组
明强小学(东校区)、明强小学(西校区)、明强二小、黎明小学、航华二小、七宝实验小学为一组。
部分实施五年一户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一致,且与其监护人、本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4、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5、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本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6、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寄居的其他直系亲属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7、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为其监护人的租赁房屋;
8、人户分离,其他情况。
9、非沪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积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未达到标准积分;购房、租房等情况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入学君提醒:
人户分离的6种情况的每一类都要根据户籍或实际居住的年限长短等实际情况按顺序予以统筹安排。普陀入户时间要求比较严格,这里举例江宁学校,2021年入学要求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江宁学校
录取安排:
以“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和“区域内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招生范围另附),具体要求如下:
(1)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1日;
(2)适龄儿童与《户口簿》中户主的关系为直系亲属(按户主是监护人、户主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排序);
(3)适龄儿童的监护人(至少一方)户籍迁入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1日;适龄儿童本人是户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为产权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的房产证;
(4)该户籍《房地产权证》产权人须为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按户主是监护人、户主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排序);
(5)5年内同一住户地址只享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每户地址五年内的第二名适龄儿童,不能对口入学,例如,2016年已经有过适龄儿童入学的住户地址,原则上至2021年8月31日前,不再安排第二名适龄儿童对口入学,该地址直至2021年解冻,以此类推;双<多>胞胎及符合规定的二胎除外。)
(6)年限未满儿童、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港澳台侨子女、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校如有空余学额,按实际情况依序解决,无学额由区统筹安排;具体根据《2021年普陀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及《2021年普陀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条件及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市户籍的集体户籍适龄儿童操作方法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备注:按照《2021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文件说明,“人户一致”是指: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户籍所在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且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及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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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学校五年一户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适龄儿童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且适龄儿童或父母三人中至少一人为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
4、人户分离,适龄儿童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
5、人户分离,其他情况。
6、非沪籍,有居住证有积分/房产等情况随学校统筹安排
入学君提醒:
虹口区部分学校要求“五年一户”,且3户口+1人及以上产权优先录取,排在报出生前面,以虹口区第四中心小学为例:
虹口区第四中心小学
招生细则:
上海市虹口区第四中心小学对口入学的资格认定(截止日为4月23日)新生录取仍继续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对口入学。当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排序细则安排入学;未能对口入学的,在联合招生地块或邻近联合招生地块范围内统筹安排。最迟于8月15日前发出入学通知书。
户籍在学校所属招生地块、与户主是直系亲属关系,报名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按以下顺序依次排序,直至额满:
1. 实际居住在对口居委,具有对口居委全家(父、母和适龄儿童本人)户籍,且其中至少有一人为房屋产权所有人。
2. 实际居住在对口居委,且在户主处报出生至今的。
3. 实际居住在对口居委,全家(父、母和适龄儿童本人)户籍在居住地连续三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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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实施五年一户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在本区购买房产,实际居住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同等情况下根据房产证性质、监护人情况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4、人户分离,寄居在亲属处的。同等情况下根据寄居亲属关系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5、人户分离,在本区租房,实际居住地址与租房合同地址一致的。同等情况下根据户籍区域(跨区、外街镇)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6、非沪籍,有居住证有积分/房产等情况随学校统筹安排。
入学君提醒:
宝山区自2020年起,规定「同一街镇范围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不受理其居住地入学登记申请」。以红星小学为例:
红星小学
招生细则:
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对口入学;再根据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居住地申请》)人数和学校资源实际情况,在镇、街道(学区)内统筹安排居住地申请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统筹安排方法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小学毕业信息核对时,家长可凭户口簿原件和《居住地申请》,选择并确定在居住地就读。区教育局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按以下不同情况的顺序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少年入学,顺序如下:
1.在本区购买房产,实际居住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同等情况下根据房产证性质、监护人情况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2.寄居在亲属处的。同等情况下根据寄居亲属关系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3.在本区租房,实际居住地址与租房合同地址一致的。同等情况下根据户籍区域(跨区、外街镇)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根据上述顺序统筹,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安排进周边学校入学。
注意事项
1.家长要慎重选择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申请入学的意愿,如进入统筹安排程序就不能再回户籍地就学(同街镇除外),一旦确认不得更改。
2.自2020年起,本区同一街镇范围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不受理其居住地入学登记申请。
时间安排
小学受理居住地申请就学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3日。初中受理居住地申请就学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3日。
入学注册
8月15日前,区教育局(学校)向居住地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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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实施五年一户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有相应条件房子(视学校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学)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有相应条件房子(视学校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学)
5、动迁户子女,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学。
6、本市户籍居住本区廉租房,(可按居住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地址就近安排入学。)
7、人户分离”(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
8、非沪籍其他情况
入学君提醒:
浦东户籍迁入日期、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1年4月23日。2022年起,部分学校将对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设定入户时限要求。按居住地址就近选择区级指定登记点完成入学信息登记,统筹安排入学。举例福山外国语小学:
福山外国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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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实施五年一户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报名公办小学的本区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3、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4、本区廉租房户籍,报民办未录取
5、报名公办小学的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1年已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6、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1年已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7、非沪籍,有居住证有积分/房产等情况随学校统筹安排
入学君提醒:
人户一致排序办法:如果学校招生计划小于入学需求数,按照儿童或学生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
如果户籍迁入时间相同,依次按照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顺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安排入学。各街镇指导相关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排序方法,报教育局备案后实施。以同济大学附属嘉定实验小学:
同济大学附属嘉定实验小学
录取安排: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执行,特别强调如下办法:
1.“人户一致“排序办法: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6类不同情况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原则上由安亭镇教委安排入学。
(1)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
(2)本区户籍户主为适龄儿童(学生)非直系亲属或产权人之一为适龄儿童(学生)非直系亲属(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本人的兄弟姐妹、非亲属等)。
(3)上海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学生)。
(4)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租房。
(5)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6)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2.“五年限一”办法: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2021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多胞胎、二孩除外)。同一居住地址如有跨区、跨街镇(即人户分离)及外省市来沪人员租赁房屋,同样按“五年限一”政策规定操作。
3.同类排序靠后办法:安排入学时,报名民办学校未录取的适龄儿童先于不符合“五年限一”条件的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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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增部分实施五年一户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在本区有居住类房产,居住地房屋产权人为其本人或直系亲属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在本区有居住类房产(产证年限四年及以上优先)
5、港澳台子女、华侨子女和外籍人员子女,在本区有居住类房产
6、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居住地安置房产尚未 办理产证的
7、居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8、人户分离,在本区无房产
9、因动迁原因,另行租房居住的
10、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但在本区有居住类房产
11、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无房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12、其余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阶段统筹安排进入 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
13、港澳 台子女、华侨子女和外籍人员子女,在本区无居住类房产的。
入学君提醒:
松江区拟实施“以户籍迁入年限排序”,即“人户一致”对口入学 ,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时,由原先按房产证年限排序调整为按户籍迁入年限排序,此政策 2024 年起正式实施。(2021 年-2023 年过渡期内参照“户籍迁入年限” 或“房产证年限”中较长的一个作为排序依据,2024 年起正式实施。)
人户一致,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安排时参照房产证年限先后等排序,优先安排产证年限四年及以上的儿童和学生。
1、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直系户籍、直系房产。
2、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不一致,直系房产。
3、本市户籍: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不一致,直系户籍。
4、非本市户籍:积分达标(120分)且有直系房产。
5、本市户籍:户籍与户主非直系,房产为非直系。
6、非本市户籍:积分达标(120分)但无房产。
7、非本市户籍:有直系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8、非本市户籍:符合上海市入学条件,无房产且积分不达120分。居住证办理的时间长的优先。
人户分离细分排序:
(1)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的,且于2021年4月23日之前办理的;
(2)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之外的其他直系亲属的,且于2021年4月23日之前办理的;
(3)户口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的,且于2021年4月23日之前迁入的;
(4)户口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之外的其他直系亲属的,且于2021年4月23日之前办理的;
(5)户口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旁系亲属的,且于2021年4月23日之前迁入的;
(6)其他情况。
入学君提醒:
当以上8类中遇到相同条件时,安排顺序以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额满为止。户口迁入、房产办理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
1、人户一致,未报民办
2、人户一致,报民办未录取
3、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本人,并拥有主要产权;
4、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拥有主要产权;
5、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并拥有主要产权;
6、人户分离,居住地为租赁房;
7、人户分离,其他情况者。
8、随迁子女本人持有投靠类居住证者优先。
9、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居住证积分达标优先。
10、随迁子女持有本区自有住宅类产权房的
11、随迁子女,没有住宅类产权房,只有租赁房的
入学君提醒:
居住地在滨海地区、朱泾镇等招生区域内且“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小学、初中对口招生入学划片方案实施;居住地在其它镇且“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升入所在镇小学、初中,一个镇有两所及以上小学、初中的,按撤镇前的学区对口升入小学、初中。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属于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上面的录取排序均要根据居住地学校学位情况和适龄儿童、少年与户主关系和入户年限等因素在区域内统筹安排。
1 、适龄儿童人户统一,居住地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所有权;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
2 、适龄儿童人户统一,居住地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所有权;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祖父母,外祖父母。
3 、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所有权。
4 、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母,拥有(或共同共有)全部所有权。
5 、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所有权人为拥有部分所有权的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
6 、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所有权人为拥有部分所有权的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
7 、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为租赁房,且进行人户分离登记满1年。
8 、其他情况。
入学君提醒:
完全相同的条件安排顺序以财产证进行时间长短(年限长的优先)顺序排序;财产证处理时间长短相同的以适龄儿童入户年限长短(年限长的优先)顺序排序,额满为止。认定终止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
三年一户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
2、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
3、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寄居在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处的户籍地址相一致(三代是从学生开始计算为一代的三代)。
4、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地与其父母的租房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在不同乡镇。
5、其他情况。
入学君提醒:
以上情况均要根据居住地学校学额情况和学生实际居住年限的长短等因素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在同一地址居住户内三年内原则上只有一次同校入学机会(二孩除外),同时还须经过教育局审核。
入学君最后提醒:入学君在政策发布前整理了2021年上海16区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细则,2022年政策还没有颁布,家长们耐心等待的同时也欢迎多看看我们的政策整理哦~祝每个小朋友到政策发布之后能升入理想中的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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