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申报的核验方式: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
现场查验资料时间:
6月25-27日上午9:00-11:00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 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封面、姓名页、封底及所有有记录的页面均要复印)、查验证明(网上查验并打印《深圳市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验证查验证明》登陆接种查验证系统https://imm.szcdc.net/check/,点击开始查验,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并生成查验证明,可长按证明保存图片并打印,完成自助查验);
2. 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 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4.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 录取方式
在幼儿年龄符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的情况下,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当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参考义务教育阶段小一新生招生相关政策,采用积分排序的方式进行录取。
录取结果将于七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幼儿园宣传栏公布,并电话通知家长。
注册时间:七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信息会以电话方式通知家长
逾期未来园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幼儿家庭,幼儿园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