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10号)等文件精神,就2023年普陀区未入园(含非本市幼儿园)适龄儿童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非本市学籍五年级学生回户籍(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2023年普陀区未入园(含非本市幼儿园)适龄儿童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非本市学籍五年级学生回户籍(居住)地登记入学采取线上办理的形式开展。
二、实施办法
(一)关于普陀区未入园(含非本市幼儿园)适龄儿童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
1.登记时间与方式
凡未在本市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4月28日上午十点前,下载“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填写并签名确认,再将此表和相关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ptqjjk@qq.com,邮件名称为“幼升小未入园+儿童姓名”,压缩包名称同邮件名称。
2.信息登记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①选择户籍地入学的,提供下表中序号1、2、4、5的材料,儿童的户口簿地址与房产证地址必须一致;
②选择居住地入学的,提供下表中序号1--4、5(或6)、7的材料;
③集体户口、社区公共户口,参照居住地入学。
序号 | 所需资料 | 说 明 | |
1 | 儿童 | 户口簿 | 住址页、户主页、儿童页; |
2 | 出生证 | 出生医学证明; | |
3 | 人户分离证明 |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申请登记(回执),必须与父或母的人户分离地址一致; | |
4 | 父或母 | 户口簿 | 住址页、户主页、父或母页; |
5 | 居住类自购房产证 | 产证编号页、登记日页、产权人页; | |
6 | 租房 |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或相关居住证明。 | |
7 | 人户分离证明 |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申请登记(回执),必须与房产证地址或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
(2)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提供下表中序号1-6、7(或8)的材料。
序号 | 所需资料 | 说 明 | |
1 | 儿 童 | 户口簿 | 住址页、儿童页; |
2 | 出生证 | 出生医学证明; | |
3 | 上海市居住证 | 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必须与父或母的居住证地址一致 | |
4 |
父 或 母
| 户口簿 | 住址页、父或母页; |
5 | 上海市居住证 | 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或电子证照截屏(“随申办·市民云”APP中的“亮证”功能提供电子证照),有积分通知书的一并提供(必须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 |
6 | 本市社保 | 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的缴费情况单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的灵活就业登记证; | |
7 | 居住类自购房产证 | 产证编号页、登记日页、产权人页,必须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 |
8 | 租房 |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或相关居住证明,必须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
(3)港澳台、外籍的适龄儿童
提供下表中序号1-5、6(或7)的材料
序号 | 所需资料 | 说 明 | |
1 | 儿 童
| 身份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护照》; |
2 | 出生证 | 出生医学证明,国外出生证需提供翻译件; | |
3 | 居住证明 | 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必须与父或母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的地址一致; | |
4 | 父 或 母 | 身份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护照》,外国人还需提供《外国人居留证》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等; |
5 | 居住证明 | 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 | |
6 | 居住类自购房产证 | 产证编号页、登记日页、产权人页,必须与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的地址一致; | |
7 | 租房 |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或相关居住证明,必须与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的地址一致。 | |
注:父、母是本市户口或外省市户口,参照(一)或(二)。 |
3.信息登记反馈
在工作人员完成相关入学信息登记后,登记手机将收到“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短信。
在入学信息登记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会将相关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告知书,以邮件的形式反馈。
4.线下预约服务
对于线上操作有困难的适龄儿童家长,可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网上预约,接到短信通知后,根据通知的时间、地点前来办理,无需携带幼儿。
为避免由于证件没有带齐而造成的不必要奔波,希望家长认真对照《关于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2023年普陀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条件及程序》等文件要求,带齐入学信息登记所需的全部证件。
(扫码咨询预约)
(二)关于非本市学籍五年级学生回户籍(居住)地登记入学
1.申请时间与方式
凡非本市学籍五年级在读学生,于4月24日上午十点前,下载“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填写并签名确认,再将此表和申请所需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ptjykszx@qq.com,邮件名称为“小升初无备案+学生姓名”,压缩包名称同邮件名称。
2.申请登记所需材料
(1)学生为本市户籍,且居住在本区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选择户籍地入学的,提供下表序号1、2、3、5、6的材料,学生的户口簿地址与房产证地址必须一致,且均为普陀区;
②选择居住地入学的,提供下表序号1-5、6(或7)、8的材料;
③集体户口、社区公共户口,参照居住地入学。
序号 | 所需资料 | 说 明 | |
1 | 学生 | 户口簿 | 住址页、户主页、儿童页; |
2 | 出生证 | 出生医学证明; | |
3 | 学籍证明 | 学籍信息表或就读证明(注明:年级、班级、全国学籍号、加盖学校公章); | |
4 | 人户分离证明 (普陀区) |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申请登记(回执),必须与父或母的人户分离地址一致; | |
5 |
父或母
| 户口簿 | 住址页、户主页、父或母页; |
6 | 居住类自购房产证(普陀区) | 产证编号页、登记日页、产权人页; | |
7 | 租房(普陀区) |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或相关居住证明。 | |
8 | 人户分离证明 (普陀区) |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申请登记(回执),必须与房产证地址或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
(2)学生为外省市户籍,学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积分(目前标准积分为120分),且居住在本区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序号 | 所需资料 | 说 明 | |
1 | 学生 | 户口簿 | 住址页、儿童页; |
2 | 出生证 | 出生医学证明; | |
3 | 上海市居住证 (普陀区) | 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必须与父或母的居住证地址一致; | |
4 | 学籍证明 | 学籍信息表或就读证明(注明:年级、班级、全国学籍号、加盖学校公章); | |
5 |
父或母
| 户口簿 | 住址页、父或母页; |
6 | 积分通知书 (普陀区) | 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或电子证照截屏(“随申办·市民云”APP中的“亮证”功能提供电子证照),积分通知书(上面有同住子女)一并提供(必须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 |
7 | 居住类自购房产证(普陀区) | 产证编号页、登记日页、产权人页,必须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 |
8 | 租房 (普陀区) |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或相关居住证明,必须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
(3)学生为港澳台居民或外籍,且居住在本区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序号 | 所需资料 | 说 明 | |
1 | 学生 | 身份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护照》; |
2 | 出生证 | 出生医学证明,国外出生证需提供翻译件; | |
3 | 学籍证明 | 学籍信息表或就读证明(注明:年级、班级、全国学籍号、加盖学校公章); | |
4 | 居住证明 (普陀区) | 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必须与父或母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的地址一致; | |
5 | 父或母 | 身份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护照》,外国人还需提供《外国人居留证》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等; |
6 | 居住证明(普陀区) | 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 | |
7 | 居住类自购房产证(普陀区) | 产证编号页、登记日页、产权人页,必须与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的地址一致; | |
8 | 租房 (普陀区) |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或相关居住证明,必须与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的地址一致。 | |
注:父、母是本市户口或外省市户口,参照(一)或(二)。 |
3.登记反馈
(1)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区初招办根据家长上传的材料将信息录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打印《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正表。
(2)区初招办在完成相关工作后,会将《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正表,通过邮件形式反馈家长。
4.线下预约服务
法定监护人也可通过电话62601550预约线下办理,为避免由于证件没有带齐而造成的不必要奔波,希望家长认真对照《关于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带齐入学信息登记所需的全部证件。
三、其他
1.相关文件请至网站http://www.shpt.gov.cn/jyj查询。
2.为方便市民咨询,今年继续采用网络咨询和电话咨询的方式,如市民确有困难和需求,无法进行网络咨询或电话咨询的,可至北石路489号咨询窗口进行线下咨询。
电话咨询:13564789705 (小学),13564790184 (小学)
62601550 (初中)
网络咨询:
监督电话:52564588-7657、7677,18917306009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普陀区教育局
2023年4月
附件:1.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
2.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
请用正楷字填写。
儿童基本信息 | 姓名: | 性别:□男 □女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 |||||||||
身份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居住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居住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护照(□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其他 | ||||||||||||
证件号码: | 国籍/地区: | 民族: | ||||||||||
持上海市居住证件情况 | □是(□上海市居住证 □上海市居住证(海外证) □居住登记凭证) □否 | |||||||||||
就读幼儿园 | □是(就读幼儿园名称: ) □否 | |||||||||||
儿童户籍信息 | 户籍地址: 省(市、自治区) 市(区、县)路 弄 号 室 | |||||||||||
与户主关系:□本人 □父亲 □母亲 □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 □其他亲属 □非亲属 | ||||||||||||
户主姓名: | 户主证件号码: | |||||||||||
户籍所属街/镇: | 户籍所属居委/村: | 户籍登记日: 年 月 日 | ||||||||||
户口性质:□非农业家庭户口 □农业家庭户口 □非农业集体户口 □农业集体户口 □未落常住户口 □其他 | ||||||||||||
儿童居住地信息 | 居住地址: 区 路 弄 号 室 | |||||||||||
居住地所属街/镇: | 居住地所属居委/村: | |||||||||||
儿童人户分离登记情况:□人户分离登记回执 □其他 | ||||||||||||
儿童住房信息 | □户籍地址住房 □居住地址住房 | |||||||||||
住房性质:□产权房(产证类型:□不动产权证 □房地产权证 □房屋所有权证 □其他 产权编号: 产权人姓名: 登记日期: ) □经济适用房(选房确认文件编号: ) □公租房(租赁合同编号: ) □廉租房(租赁合同编号: ) □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条形码编号: ) □动迁安置房 □集体宿舍 □租赁(租赁备案编号: 起租日期: ) □其他: | ||||||||||||
与购房人或承租人关系:□本人 □父亲 □母亲 □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 □其他亲属 □非亲属 | ||||||||||||
监护人一信息 | 姓名: | 性别:□男 □女 | ||||||||||
关系: □父亲 □母亲 □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 □其他亲属 □非亲属 | ||||||||||||
身份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居住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居住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护照 □其他 | ||||||||||||
证件号码: | 户籍所在地: 省(市、自治区) 市(区、县) | |||||||||||
居住证件情况 持上海市 |
□ 是 | □上海市居住证 | 当前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 积分是否达标:□是 □否 | ||||||||
本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是否满六个月: | □是 | |||||||||||
□否 | 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 行业类别: 登记次数: | |||||||||||
□其他: | ||||||||||||
□上海市居住证(海外证) | 居住证编号: | 当前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 ||||||||||
□否 | ||||||||||||
监护人二信息 | 姓名: | 性别:□男 □女 | 手机号码: | |||||||||
身份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居住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居住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护照 □其他 | ||||||||||||
证件号码: | 关系:□父亲 £母亲 □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 □其他亲属 □非亲属 | |||||||||||
儿童补充信息 | 籍贯: 省(市、自治区) 市(区、县) | 出生地: 省(市、自治区) 市(区、县) | ||||||||||
监护人是否持有消防员证/消防干部证:□否 □是 | ||||||||||||
港澳台侨外:□香港 □澳门 □台湾 □台胞子女 □华侨及华侨子女 □外籍 □其他 | ||||||||||||
是否烈士或优抚子女:□否 □是 | ||||||||||||
是否领取残疾证:□否 □是,残疾类别: 残疾证编号: 发证日期: 发证机关 | 是否领取阳光宝宝卡:□否 □是 残疾类别: 发证日期: | |||||||||||
1/2
请用正楷字填写。
上述信息经过监护人核对(修改、补充),确认无误,不再更改,并同意授权本市教育部门向电子证照等主管部门获取本登记表涉及的证照数据等信息,仅用于2023年入学验证。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就读意愿(一旦确认不可更改): □按户籍地址入学 □按居住地址入学 请选择关联儿童信息的监护人: ?□监护人一 □监护人二 上述关联监护人一旦选定,不可更改,当年度仅可由该监护人使用本人“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账号登录入学报名系统办理儿童入学相关手续。 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手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
2/2
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
请用正楷字填写。
学生基本信息 | 姓名: | 性别:□男 □女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 |||||||||||||||
身份证件类型: □ 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居住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居住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护照(□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其他 | ||||||||||||||||||
证件号码: | 国籍/地区: | 民族: | ||||||||||||||||
持上海市居住证情况 | □是(□上海市居住证 □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 □居住登记凭证) □否 | |||||||||||||||||
学生学籍信息 | 全国学籍号: | 上海市学籍号(如无可不填): | ||||||||||||||||
原就读省市 省(市、自治区) 市(区、县) | 就读小学(全称): | |||||||||||||||||
原就读年级: | 原就读班级: | 是否毕业年级:□是 □否 | ||||||||||||||||
学生户籍信息 | 户籍地址: 省(市、自治区) 市(区、县) 路 弄 号 室 | |||||||||||||||||
与户主关系: □本人 □父亲 □母亲 □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 □其他亲属 □非亲属 | ||||||||||||||||||
户籍所属街/镇: | 户籍所属居委/村: | 户籍登记日: 年 月 | 日 | |||||||||||||||
户口性质:□非农业家庭户口 □农业家庭户口 □非农业集体户口 □农业集体户口 □未落常住户口 □其他 | ||||||||||||||||||
学生居住地信息 | 居住地址: 区 路 弄 号 室 | |||||||||||||||||
居住地所属街/镇: | 居住地所属居委/村: | |||||||||||||||||
学生住房信息 | □户籍地住房 □居住地住房 | |||||||||||||||||
住房性质: □产权房(产证编号: 登记日期: ) □动迁安置房 □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公租房 □廉租房 □集体宿舍 □租赁(合同编号: 起租日期: ) □其他: | ||||||||||||||||||
与购房人或承租人关系:□本人 □父亲 □母亲 □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 □其他亲属 □非亲属 | ||||||||||||||||||
监护人信息 | 姓名: | 性别:□男 □女 | ||||||||||||||||
关系: □父亲 □母亲 □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 □其他亲属 □非亲属 | ||||||||||||||||||
身份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居住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居住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护照 □其他 | ||||||||||||||||||
证件号码: | 户籍所在地: 省(市、自治区) 市(区、县) | |||||||||||||||||
监护人是否持消防员证/消防干部证:□否 □是 | ||||||||||||||||||
居住证情况 持上海市 | □是 | □上海市居住证 | 当前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 积分是否达标:□是 □否 | ||||||||||||||
□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 | 居住证编号: | 当前有效期:至 年 月 | 日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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