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安排在6月7日—6月21日,由家长自行登录“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信息采集系统”
https://ertong.szftedu.cn/ft_keis/front_end/jsp/进行报名。(该系统仅为信息采集之用,最终录取方式及结果以幼儿园公示为准。)
(二)材料核验:安排在6月22日—7月4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
2.幼儿出生证
3.预防接种证明
4.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
5.父母其中一方的身份证(非深户还须提供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6.在深圳居住满1年及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证明
7.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 录取方式:本园采取分类排序的录取方式。
类型 | 具体要求 |
第一类型 | 父母在幼儿园报名地段购房(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家庭合法产权在51%以上,下同),幼儿入户在该房产。 |
第二类型 | 父母在幼儿园报名地段购房,但幼儿未入户在该房产。 |
第三类型 | 在幼儿园报名地段有以下特殊房产之一,且幼儿入户在该房产:(1)父母购买自建房或集资房或祖屋或军产房或商务公寓等特殊住房,并有合法证明材料;(2)父母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产权在51%以下;(3)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幼儿园报名地段购房且祖孙三代户口均在该房产。 |
第四类型 | 在幼儿园报名地段有以下特殊房产之一,但幼儿未入户在该房产:(1)父母购买自建房或集资房或祖屋或军产房或商务公寓等特殊住房,并有合法证明材料;(2)父母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产权在51%以下。 |
第五类型 | 幼儿为福田户籍,父母在幼儿园报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证明。 |
第六类型 | 幼儿为非福田户籍,父母在幼儿园报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证明。 |
7月14日前将在幼儿园门口公布录取情况,并将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