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深圳市坪山区坪山中心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简章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中心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简章
603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中心幼儿园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50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6月8日(星期四)上午9:00--6月15日(星期四)下午18:00。
2.报名方式: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坪山区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
https://zsbm.szpsq.org.cn:9443/visitpsxqjz
(1)家长应按对应项目、类别填报相关信息;
(2)家长根据系统要求拍照或扫描上传学位申请所需各项材料;
(3)家长所上传材料必须符合系统审核的要求,以免影响在线审核;
(4)报名系统根据家长填写信息自动生成初始积分。
3.报名截止日期:6月15日(星期四)下午18:00为网上申请报名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初审
1.时间: 6月16日(星期五)9:00--6月25日(星期日)下午18:00。
2.初审过程:幼儿园根据家长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系统初审。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所有材料,未按规定时间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三)职能部门审核
1.时间:6月26日(星期一)-- 7月3日(星期一)
2.审核过程:区教育局将学位申请材料按规定流程推送至公安、房产、租赁、政数、社保等相关业务部门,各业务部门通过政府政务数据库进行信息比对审核,全面确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最终以各业务部门审核结果作为学位申请资格、积分排位和录取顺序的依据。
(四)公示审核结果
1.时间:7月4日(星期二)--7月7日(星期五)
2.查阅方式:家长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看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可根据审核结果明细,自行到相关部门重新核对有关信息。信息核对准确后,用报名账号登录招生报名系统,将相对应的材料通过拍照或扫描再次上传提交。
请家长务必关注申请复核的截止时间:7月7日(星期五)下午18:00。未按规定时间反馈和提交有效佐证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五)复核异议材料
1.时间:7月8日(星期六)--7月10日(星期一)
2.审核过程:区教育局将申请复核的材料重新推送至公安、房产、租赁、政数、社保等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再次审核,复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积分排位。
2.报名方式: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坪山区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
(六)公示录取结果
1.时间:7月12日(星期三)
2.公布平台:家长可通过网上招生报名系统直接查询录取结果。
(七)新生报到注册
1.具体以幼儿园通知时间为准。
2.新生入园前,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应带幼儿到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3.新生入园时,父母(或监护人)应填写《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并按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4.提示:已被幼儿园录取的儿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一)户籍、居住证材料
1. 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
2.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大陆地区),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深圳户籍,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为非深户籍,提供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以及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
(二)住房材料
1. 属于自购房产类别:
(1)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第一志愿公办幼儿园招生地段的合法有效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大于50%),申请学位住房材料所标注的土地用途必须是居住用地,所标注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产权人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如果房屋产权登记人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适龄儿童(或其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需提供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和村委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
(4)已购新售商品住宅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需完成合同备案手续)、缴款发票原件以及入伙通知书(商品住宅楼盘需通过住建等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程序后,发放的入伙通知书才视为有效申请学位材料,入伙通知书提交时间截止至网上报名结束前)。
2. 属于租房类别:
(1)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租房材料,租房材料日期必须在2023年4月30日(含当日)前。申请学位住房材料所标注的土地用途必须是居住用地,所标注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租住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须提供2023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办理的租赁凭证(红本),有效期超过2023年9月30日(含当日)。
(3)租住无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日期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并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详见附件)、授权书中所要求的房屋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提供以下其中一种即可:合作建房协议(股份公司或社区盖章)、社区开具的房屋权属人证明、房屋购买合同(股份公司或社区盖章)、房屋的水费或电费清单、历史遗留回执(土地规划监察部门出具)等,以上证明均需有房主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非深圳户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查询,可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找到“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居住登记信息服务-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打印《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并上传到招生报名系统。深圳户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由家长本人在招生报名系统如实填写,验核时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匹配。
(4)如果住宅承租人不是父母,而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适龄儿童(或其父母)需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和村委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 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
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的,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应提供以下材料:
(1)股份公司股份证;
(2)由股份公司开具的祖屋证明;
(3)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并至少提供该房屋2023年2、3、4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4. 属于特殊房产类别,包括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其他无合法产权的房屋:
(1)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2)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并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时请按照下面顺序排列)。
A.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B.雇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社保的相关证明,即社保卡和社保清单。
C.集体宿舍产权证明材料:产权属于雇主的,提供雇主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属于雇主租用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提供坪山区房屋租赁部门备案过的租赁凭证(红本);属于雇主租用无合法产权住房的,须进行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属于公租房的,提供雇主与住建部门或受住建部门委托对公租房进行管理的单位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
D.雇主和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该宿舍的住房证明。
以集体宿舍类住房材料申请学位,通过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租赁凭证(红本)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集体宿舍产权证明、集体宿舍证明相互印证;要求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产权证明、劳动合同以及社保证明,这四种证明材料所体现的工作单位及其公章必须一致。
(3)个人产权单身宿舍。指产权属于个人,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所标注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房屋用途为“单身宿舍”的房屋。①若产权属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自有房产份额>50%),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②若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所在公司的集体宿舍,需按集体宿舍类申请学位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4)属于集资房、统建楼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5)属于自建房类别的,应提供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并提前到土地监察部门开具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并且至少提供该房屋2023年2、3、4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6)属于回迁房类别的,需提供原回迁房户主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凭据。
(三)社保材料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1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即在2022年5月31日-2023年5月31日期间需连续有社保缴交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两者均参保满1年)。
2. 社保材料的提供方法
(1)适龄儿童至少提供父母双方其中一方的深圳市社保卡。
(2)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在深圳生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社保卡以及法院出具的法定监护人的法律文书。属于法定收养关系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
(3)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
(四)补充说明
以上(一)至(三)项要求提交材料,家长必须按照系统要求拍照或扫描上传原件。若涉及商品房购房合同,拍照或扫描上传个人信息页、房屋信息页和签署页即可。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相关规定,利用擅自转租、互换、出借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学位的,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幼儿园公办学位资格,并将相关信息报送住保部门处理。
(四)原坪山街道坪环社区持股份证原居民子女申请材料需另外提交:适龄儿童父母的股份证、社区工作站开具的证明材料。
(五)学位锁定提示:2023年全区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坪山中心幼儿园、坑梓中心幼儿园继续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对已成功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进行学位锁定,锁定时间3年,“转学插班”自开始使用学位起锁定至大班毕业。如学位已锁定,该房屋不能被其他的家庭用于申请我区已实施学位锁定的公办幼儿园学位。深圳市坪山区学前招生房屋学位情况查询:
https://zsbm.szpsq.org.cn:9443/visitpsxqxqfcx
(六)收取儿童预防接种证提示
新生开学报到时,幼儿园需收取《深圳市儿童入学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通过微信关注“深圳疾控”公众号查验接种证后打印入学查验证明。
(七)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八)幼儿园收费标准已公示在幼儿园公示栏供家长查阅。
(九)我园招生咨询电话:0755-28823891。
(十)本公告解释权归坪山区坪山中心幼儿园。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中心幼儿园
2023年06月05日
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
坪山区公办幼儿园入园申请·集体宿舍证明
坪山区公办幼儿园入园申请·集资房证明
坪山区公办幼儿园入园申请·军产房证明
坪山区公办幼儿园入园申请·统建楼证明
坪山区公办幼儿园入园申请·自建房证明
坪山区年公办幼儿园入园申请·祖屋证明
查看更多

声明:本文由上哪学团队(微信公众号ID: shangnaxue)原创整理制作,转载请注明来源和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