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深圳市坪山区东成幼儿园 2023 年秋季招生简
深圳市坪山区东成幼儿园 2023 年秋季招生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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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东成幼儿园
深圳市坪山区东成幼儿园 2023 年秋季招生简章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3 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 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现就本园 2023 年秋季招 生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基本情况
1.幼儿园简介
深圳市坪山区东成幼儿园位于东晟时代花园内,创办于 2015 年,原名为深圳市坪山区东晟时代幼儿园,2020 年 8 月 转型为公办园,更名为深圳市坪山区东成幼儿园,由坪山区教 育局委托深圳市莲花二村幼儿园全面管理。
东成幼儿园秉持“尊崇爱与智慧,点亮金色童年”的办园 理念,依托莲花课程中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成熟的教学模式,建 构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及坪山本土文化的园本课程,开展 的“童话节、艺术节、体育节、科技节”四大节日活动,引进 中华武术课程以及“触摸音乐本质、回归自然教育”的音乐课 程等特色课
程,培养“文明、自信、有个性、会学习、敢创新” 的健康儿童,践行“让孩子在幼儿园的每一天快乐且有价值” 的办园承诺,是一所育人环境优美,教育设施现代、教育管理 科学、教科研气氛浓厚、教师队伍优良的市一级优质幼儿园。
2.保教费收费标准 严格按《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财政委 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深发改〔2015〕26 号) 文件要求执行,市一级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为:966 元/人/月。
二、招生对象
小班生对象为:2019 年 9 月 1 日后(含 9 月 1 日)— 2020 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幼儿,共 75 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8 年 9 月 1 日后(含 9 月 1 日)— 2019 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幼儿,共 13 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7 年 9 月 1 日后(含 9 月 1 日)— 2018 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幼儿,共 12 名。
三、学位申请类型和录取原则
1.学位申请类型
【1】小区内居住学位类型
类型 1:深圳坪山区户籍,小区内合法产权房(产权份 额>50%)
类型 2:深圳其他区户籍,小区内合法产权房(产权份 额>50%)
类型 3:非深圳户籍,小区内合法产权房(产权份额>50%)
类型 4:深圳坪山区户籍,小区内租房、特殊房产
类型 5:深圳其他区户籍,小区内租房、特殊房产
类型 6:非深圳户籍,小区内租房、特殊房
【2】小区外居住学位类型
类型 1:深圳坪山区户籍,坪山区合法产权房(产权份 额>50%)、原住居民祖屋
类型 2:深圳其他区户籍,坪山区合法产权房(产权份 额>50%)
类型 3:深圳坪山区户籍,坪山区租房、特殊房产
类型 4:深圳其他区户籍,坪山区租房、特殊房产
类型 5:非深圳户籍,坪山区合法产权房(产权份额>50%)
类型 6:非深圳户籍,坪山区租房、特殊房产
以上学位类型所说户籍为适龄儿童户籍。
2.志愿填报与录取原则
(一)志愿填报
符合我园学位类型均可报名。
(二)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凡第一志愿填报本幼 儿园的适龄儿童,幼儿园按照本园招生政策依次排序录取,第 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才进行第二志愿录取。
同一志愿的适龄儿童,遵循“就近原则”,优先录取东晟 时代花园小区内儿童;同一志愿同一小区的,遵循“先类型, 后积分,不同学位类型之间不比较积分”的原则,对同一学位 类型的适龄儿童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当学位无法全部满足,且同一类型积分相同时,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果继续 同分,深户以儿童落户深圳时间长者优先,非深户籍以儿童父 母(任一方)来深时间长者优先(以有效居住证评判,如有多份 居住证,需要使用时间有效衔接)。
本公告所说户籍,指的是儿童户籍;所说住房,指的是坪 山区域内住房。
四、学位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6 月 8 日(星期四)上午 9:00-6 月 15 日 (星期四)下午 18:00
2.报名方式:
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坪山区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 (https://zsbm.szpsq.org.cn:9443/visitpsxqjz)。
(1)家长应按对应项目、类别填报相关信息;
(2)家长根据系统要求拍照或扫描上传学位申请所需各 项材料;
(3)报名系统根据家长填写信息自动生成初始积分;
(4)家长所上传材料必须符合系统审核的要求,以免影 响在线审核。
3.报名截止日期:6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8:00 为网上 申请报名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初审
1.时间: 6 月 16 日(星期五)上午 9:00-- 6 月 25 日 (星期日)下午 18:00
2.初审过程:幼儿园根据家长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系统 初审。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所有材料,未按规定时间 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三)职能部门审核
1.时间:6 月 26 日(星期一)-- 7 月 3 日(星期一)。
2.审核过程:区教育局将学位申请材料按规定流程推送 至公安、房产、租赁、社保等相关业务部门,各业务部门通 过政府政务数据库进行信息比对审核,全面确认材料的合法 性、真实性、有效性。最终以各业务部门审核结果作为学位 申请资格、积分排位和录取顺序的依据。
(四)公示审核结果
1.时间:7 月 4 日(星期二)-- 7 月 7 日(星期五)。
2.查阅方式:家长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看审核结 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到第一志愿幼儿园进行咨询。信 息核对准确后,用报名账号登录招生报名系统,将相对应的材 料通过拍照或扫描再次上传提。
请家长务必关注申请复核的截止时间【 7 月 7 日(星期五) 下午 18:00】,未在规定时间反馈和提交有效的佐证材料,将 视为自动放弃复核机会。
(五)复核异议材料
1.时间:7 月 8 日(星期六)-- 7 月 10 日(星期一)
2.审核过程:区教育局将申请复核的材料重新推送至公安、 房产、租赁、社保等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再次审核,复核通过后 即可进行积分排位。
(六)公布录取名单
1.时间:7 月 12 日(星期三)
2.公布平台:家长可通过网上招生报名系统直接查询录取 结果;
(七)新生报到注册 1.具体以幼儿园通知时间为准。 2.提示:已被幼儿园录取的儿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 册,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五、各类学位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 户籍材料、身份证、出生证明、住房材料、社保材料。
(二)非深户籍儿童 户籍材料、身份证、出生证明、住房材料、社保材料、居 住证材料。
(三)台湾籍儿童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住房材料。
(四)港澳籍儿童
1.适龄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 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 (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 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 明材料);
3.住房材料;
4.社保材料;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 书。
(五)外籍人员子女:
外籍人员子女申请学位需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 请学位时按照非深户籍人员类型对待。
(六)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不列入积分对象, 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统一在网上报名,并将学位申请材料(含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相关材料)拍照或扫描上 传至招生报名系统。
(七)军人子女
军人子女申请我区公办幼儿园学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按 照相关要求,统一在网上报名,将学位申请材料拍照或扫描 上传至招生报名系统。
申请坪山区幼儿园学位的军人子女,其父亲或母亲需在 招生前到坪山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地址:坪山区金牛路 12 号行政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755-89322257)登记备案,备 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2)《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幼儿园备案表》
(3)相关证明材料:
①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②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 生证,子女身份证;
③居住证明: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房屋租赁凭 证》、居住信息登记和《房屋学位申请授权书》(含相关附 件)、单位宿舍证明等任意一类;
④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 况说明等;
六、学位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
(一)户籍、居住证材料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 监护人)户口本(含户主页)。
2.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大陆地区),父母双方或其中一 方(或法定监护人)为深圳户籍,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 (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含户主页);父母双方(或法定 监护人)为非深户籍,提供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或法定监 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以及适龄 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含户主页)。
(二)住房材料
1.属于自购房产类别:
(1)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坪山区合法 有效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大于 50%),房屋用途 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 办公等。
(2)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房产证(不动产 登记证),产权人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如果房屋产 权登记人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适龄儿童(或其父母) 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 个户口本,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和村委出具的亲属 关系证明。
(3)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在银行抵押 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
(4)已购新售商品住宅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尚未 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需完成合 同备案手续)、缴款发票原件以及入伙通知书(商品住宅楼 盘需通过住建等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程序后,发放的入伙通知 书才视为有效申请学位材料,入伙通知书提交时间截止至网 上报名结束前)。
2.属于租房类别:
(1)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园招生地段内 的合法有效租房材料,租房材料日期必须在 2023 年 4 月 30 日(含 当日)前。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 厂房、仓库、办公等。
(2)租住合法产权房屋的,需提供 2023 年 4 月 30 日(含 当日)前坪山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 效房屋租赁凭证(红本)、有效期超过 2023 年 9 月 30 日(含 当日)。
(3)租住无合法产权房屋的,需在所租赁房屋进行人口 居住信息登记,登记日期需在 2023 年 4 月 30 日(含当日)前, 并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详见附件)、授权书中所要 求的房屋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房屋权属 证明材料提供以下其中一种即可:合作建房协议(股份公司或社区盖章)、社区开具的房屋权属人证明、房屋购买合同(股 份公司或社区盖章)、房屋的水费或电费清单、历史遗留回执 (土地规划监察部门出具)等,以上证明均需有房主姓名、身 份证号等信息。
非深圳户籍已申报网格登记人口信息的,可在“深圳公安” 微信公众号、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找到“政务服务—户政 业务—居住信息服务—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居住证信息查询” 栏目进行查询,打印《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并上 传到招生报名系统。深圳户籍市民居住信息由家长本人在招生 报名系统如实填写,验核时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匹配。
(4)如果住宅承租人不是父母,而是爷爷、奶奶或外公、 外婆,适龄儿童(或其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 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 证明原件和村委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5)公租房需提供与住建部门或受住建部门委托对公租 房进行管理的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单位(非个人)与住建部门 承租的公租房视为集体宿舍,须按集体宿舍类别提交材料。
3.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
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的,如果没有合法产权住房证明, 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股份公司股份证;
(2)由股份公司开具的祖屋证明;
(3)至少提供该房屋 2023 年 2、3、4 月份的水费或电费 缴费单据。
4.属于特殊房产类别的,包括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 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其他无合法产权的房屋:
(1)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 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居住证 明。
(2)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 监护人)须与该宿舍权属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 佣关系并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时请按照下面顺序排列)。
A.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 动合同。
B.雇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社保的相 关证明,即社保卡和社保清单。
C.集体宿舍的产权证明。产权属于雇主的,提供雇主的房 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属于雇主租用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提 供坪山区房屋租赁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属 于雇主租用无合法产权住房的,须进行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并提 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授权书中所要求的房屋权属人身 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属于公租房的,提供雇主与 住建部门或受住建部门委托对公租房进行管理的单位签订的正 式租赁合同。
D.雇主和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居住在该宿舍的住房证明。
以集体宿舍类住房材料申请学位,通过劳动合同、社保缴 纳证明、租赁凭证(红本)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集体宿舍证 明相互印证;要求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产权证明、劳动合 同以及社保证明,这四种证明材料所体现的工作单位及其公章 必须一致,如不一致的,则须出具所涉及单位、公司之间 100% 控股的工商证明。
(3)个人产权单身宿舍。指产权属于个人,房产证(不 动产权登记证)所标注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房屋用途 为“单身宿舍”的房屋。①若产权属于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 监护人)的(自有房产份额>50%),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 登记证);②若为适龄儿童父母所在公司的集体宿舍,需按集 体宿舍类申请学位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4)属于集资房、统建楼类别的,应出具加盖社区 公章的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社区工作站开具的住房证明材 料。申请学位住房材料所标注的土地用途必须是居住用地,所 标注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 厂房、仓库、办公等。
(5)属于自建房类别的,应提供居委会开具的住房 证明并提前到土地监察部门开具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 明材料,并且至少提供该房屋 2023 年 2、3、4 月份的水费电费缴费单据。申请学位住房材料所标注的土地用途必须是居 住用地,所标注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 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6)属于回迁房类别的,需提供原回迁房户主与房 地产开发商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凭据。
(三)社保材料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 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 1 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 印),即在 2022 年 5 月 31 日-2023 年 5 月 31 日期间需连续有 社保缴交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同时参保满 1 年),且学位申请时为在保状态。
2.社保材料的提供方法
(1)适龄儿童至少提供父母双方其中一方的深圳市社保 卡和社保缴纳清单。
(2)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在深圳生活,提供法定监护 人的社保卡以及法院出具的法定监护人的法律文书。属于法定 收养关系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
(3)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深圳 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 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
★补充说明:
以上要求提交的各项资料,家长必须按照系统要求拍照 或扫描上传至招生报名系统。若涉及商品房购房合同,拍照或 扫描上传个人信息页、房屋信息页和签署页即可。
七、学位申请积分办法及积分计算
(一)积分办法 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儿童,均在划分学位类型的基础上, 根据社保积分情况合计积分。
(二)积分计算
1.社保计算
在深圳同时连续缴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基础上,以 养老和医疗同时缴纳时间计算,每满一个月得 0.3 分,不满一 个月不得分。积分计算截止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且学位申请 时为在保状态。
2.居住证加分
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 住证》加 4 分,单方持有的不加分。
八、重要提示
请家长积极配合,做好网上提交资料的相关准备,并按时 完成提交。
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将直接影响最终验核结果和学位安 排,请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如果由于家长填写错误导 致审核不合格等问题,由家长自行负责。
(一)时间提示:申请学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 名、填写志愿、拍照或扫描上传申请学位材料原件。
(二)申请材料提示:
1.拍照或扫描上传申请学位材料原件至招生报名系统。
2.申请材料不齐的,招生报名系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虚 假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3.在提交材料前,请家长们认真核实材料,如居住证、租 赁凭证(红本)、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社保等是否过期或停交。 如果材料由于家长个人原因造成资料审核不合格,将不予安排 学位。
4.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并不代表最终能够被公办幼儿园录 取。最终是否被录取,由幼儿园提供学位数、学位类型及积分 等因素综合决定。
5.家长报名申请材料提交后,审核结果公示期间如对结果 有异议,可在复核期间内上传提交复核材料。复核期内,除户 籍材料能替换更改类别信息外,其他材料均不得替换,只能在 原材料基础上修改信息有误部分。错过复核时间,将不受理任 何信息修改申请。
6.对使用租赁凭证(红本)、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 的家庭,将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真实居住。使用虚假材料 或非真实居住造成无法被录取,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7.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相关规定,利用擅自转 租、互换、出借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学位的,将取消该学位申请 人我园学位申请资格,并将相关信息报送住建部门严肃处理。
8.学位申请所须材料的相关模板,请扫描二维码下载。
(三)小区配套幼儿园学位锁定提示
坪山区 2023 年秋季学前教育阶段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招 生录取将实行学位锁定政策。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 位,如适龄儿童成功被坪山区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录取并到录 取幼儿园注册报到后,将对该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所用住房进行 学位锁定,小班锁定 3 年,中班锁定 2 年,大班锁定 1 年。如 学位已锁定,该房屋不能被其他的家庭用于申请小区配套公办 幼儿园。
深圳市坪山区学前招生房屋学位情况查询: https://zsbm.szpsq.org.cn:9443/visitpsxqxqfc
(四)收取儿童预防接种证提示
按《转发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儿童入学查验 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新生开学报到时, 幼儿园需收取《深圳市儿童入学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家长可通过微信关注“深圳疾控”公众号,查验接种证后打印 入学查验证明。
(五)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六)我园不提供校车接送。
(七)我园招生咨询电话:0755-89661135
(八)幼儿园收费标准已公示在幼儿园公示栏供家长查阅。
本公告解释权归东成幼儿园
深圳市坪山区东成幼儿园
2023 年 6 月 1日
信息来源:深圳市坪山区第五幼教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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