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田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小学附属幼儿园为小区配套幼儿园,是一所区属公办园,创办于1995年5月,现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河背村,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4MB2D350149 ,2005年评为广东省一级幼儿园。幼儿园收费按深圳市政府定价收取保教费1008元/月/人,伙食费350元/月/人。
小班招生对象为: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75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2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9名。
福田区梅林街道梅河社区的适龄幼儿。
如有空余学位,再向周边小区(社区)招生。
安排在6月7日-6月21日进行,由幼儿父母自行登录“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网址为:
https://ertong.szftedu.cn/ft_keis/front_end/jsp/login/loginPage.jsp,
◆可扫下方二维码报名(建议用电脑打开浏览器操作)
时间安排在6月22日-7月4日之间,与材料核验同时进行。
为确保实际居住地址与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请家长主动到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实际居住地址。家长网上报名登记结束后,福田区幼儿园信息采集系统将对接社区网格中心人口居住信息系统,自动比对家长填报的居住信息,作为幼儿园核实实际居住的依据。
申请学位的住房须为家庭实际居住,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须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在公布录取名单前,幼儿园应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上门核实学位申请人的实际居住情况,一旦发现未实际居住的,取消其学位申请。
安排在6月22日—7月4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等。
2.预防接种证明(此证明可在网上打印或到社康开具)。
3.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4.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5.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1.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低于拟招生数:全数录取。
2.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高于拟招生数:将参照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相关政策,采用分类排序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录取。
3.公布录取结果时间:7月14日前,将在幼儿园大门口公示栏公布录取情况,并将通过短信、电话方式通知家长。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四)新生入园时,家长应填写《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幼儿基本信息采集表》,按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招生咨询时间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请家长朋友们在咨询工作时间内咨询)
咨询电话
135 7086 7648(余老师)
136 8490 7178(任老师)
137 1707 8674(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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