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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明天起!上海社区公共户落户举措再优化!

明天起!上海社区公共户落户举措再优化!

    文章要点

    • 核心内容:社区公共户对于部分在沪无自有房产的本市居民,以及已获批上海落户资格、尚未购置房产的居民,是重要的落户地选择。
    • 文章来源:上哪学,发布时间: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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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公共户对于部分在沪无自有房产的本市居民,以及已获批上海落户资格、尚未购置房产的居民,是重要的落户地选择。以往,居民申请落户社区公共户,需申报实际居住地址,并提供居住凭证。自2026年10月20日起,居民只需先行申报居住地址,由公安机关开展居住核查,核查通过后即可申请办理落户社区公共户手续,用政务服务的“多跑腿”换取群众的“少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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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规定


    2026年7月新修订的《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本市常住户口“公共户”设立与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公行规〔2026〕3号)规定,居民申请落户社区公共户的,应当向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适用人群


    一是外省市户籍,经审批同意落户上海,且落户社区公共户的人员;二是本市户籍,迁移至社区公共户落户的人员。



    申报流程


    居民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渠道申报实际居住地,发起居住核查申请。

    线上:可登陆“随申办”APP、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搜索“公共户居住申报”模块进行申报。

    线下:可通过本人前往或电话联系实际居住地派出所综合窗口进行申报。

    公安机关将在居民申报次日起3个工作日完成核查。



    后续办理


    经派出所核查通过的,居民可在核查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前往窗口办理公共户落户手续,无需再提供其他实际居住证明材料。核查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未办理落户手续的,则需要重新发起居住核查申请。



    此次优化举措既是对社区公共户日常管理的进一步规范,更是践行为民服务理念的生动体现。通过公安机关主动开展居住核查,切实提升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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