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幼儿园(丁香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幼儿园(高科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幼儿园(仁恒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幼儿园(诚礼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幼儿园(唐城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幼儿园(联洋部)
紫槐路30号
东方幼儿园创办于1992年9月,目前为一园六址规模,园所占地面积共54057平方米,建筑面积共32800平方米。幼儿园规模94个班级,目前75个班级,2200多名幼儿,教职员工接近300名,是上海市规模最大的公办幼儿园。


东方幼儿园创办于1992年9月,目前为一园六址规模,园所占地面积共54057平方米,建筑面积共32800平方米。幼儿园规模94个班级,目前75个班级,2200多名幼儿,教职员工接近300名,是上海市规模最大的公办幼儿园。
无校车
无寄宿
三年制
日托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1年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幼儿园名称: 浦东新区东方幼儿园(联洋地区) 招生范围: 2021年,本园(联洋地区)计划招收小班14个班(其中丁香部10个小班,仁恒部4个小班)。 1.本区户籍,户籍与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须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户籍和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就近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3.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4.本市外区户籍,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5.其余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是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6.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7.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1、报名验证时间:5月22日、23日 原定于5月15、16日的验证时间,因本园联洋地区校区需承办国家级相关考试,经浦东教育局同意将招生时间调整到5月22、23日两天。如时间安排上确有困难的家长,可于5月15、16日持联洋地区预约报名表到我园唐城部(齐爱路60号),进行报名验证。 适龄幼儿家长按照预约验证时间,带好幼儿、预约登记表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或面谈。 2、2021年,本园(联洋地区分园)将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如本园对口招生区域内符合入园条件“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入园适龄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本园招生计划数,将按照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3、本园招生咨询电话:68548033,联系人:值班老师 。 一般所需证件和证明材料: 1、出生证明;2、户籍证明;3、住宅类房产证;4、《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5、《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标准分值证明;6、房屋租赁证明;7、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9、有效签证外国护照(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能正常参与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1、6月30日前,幼儿园将完成新生录取通知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
2020学年浦东新区东方幼儿园托班招生方案
根据《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浦东教育现代化2035》、《浦东新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幼儿园“托幼一体化”的工作要求,制订2020学年浦东新区东方幼儿园托班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响应上海市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以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为导向,构建面向适龄儿童的早期教育服务体系为目标,实施2020学年浦东新区东方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研判形势,科学设班 在满足3-6岁地段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若尚有空余班额,本次托班招生方案方可生效。东方幼儿园诚礼部拟最多开设2个托班,每班20个托额。 (二)信息公开,操作公正。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2020学年向社会公开的幼儿园托班招生信息主要有: 1、2020学年浦东新区东方幼儿园托班招生工作方案。 2、浦东新区东方幼儿园招生范围、办学等级和收费标准。 3、浦东新区东方幼儿园招生工作监督电话:50333996。 (三)面向街镇,免试入园。 幼儿园托班招生工作遵循“面向街镇,免试入园”的原则。在招生过程中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或考试,不以所谓的测试成绩选拔和录取幼儿。托班幼儿不与进东方幼儿园小班挂钩。 (四)规范管理,严格监督。 严格根据相关政策组织招生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招生管理 (一)招生对象: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到幼儿园报名登记。 (二)入园条件: 符合唐镇地区“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按其唐镇地区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安排入园。户主须是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房产证产权人须为户主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儿童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或其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户籍迁入日期、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0年4月30日。 备注: 1、符合上述入园条件的“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登记入园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幼儿园将按照月龄从大到小依次安排录取,直至招满为止,超额部分不作安排。 2、对唐镇有特殊贡献人员的直系适龄幼儿优先安排(无房产和户籍要求),特殊贡献人员指: 唐镇地区公办教育系统在编教师 居住在唐镇地区的援藏、援疆、援滇人员和抗疫一线医务人员 为唐镇建设与发展突出贡献人员 所有特殊贡献人员须提供职业、荣誉、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经东方幼儿园三重一大会议通过决定录取名单。 (三)招生办法: 1、报名验证时间:5月30日、31日 9:00—15:00 2、报名验证地点:诚礼路61号(东方幼儿园诚礼部) 2、报名验证办法: 适龄幼儿家长在验证时间内带好幼儿及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如上级部门因疫情原因需调整报名验证办法,本园将通过居委等渠道另行通知。) 3、幼儿园将于2020年6月30日前公布录取结果并完成学籍登录工作。 四、违纪违规处罚 幼儿园招生时,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严禁招收不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一经查实有违规行为,将追究幼儿园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幼儿园 2020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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