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一村(1-50号);
东南二村(51-93号);
东南三村(94-145号);
周南村(201-356号);
汇康公寓(周东路191弄1-36号);
顾家宅(周市路以东:含周市路双号12-98号、单号95号、103号、东南路1、4、5、24、26、34、35、47、51、58、59、60、67号);
东八公寓(年家浜路105、107、123、133弄1-10号、137、145、159、163、165、167、169、173号、东南路48弄);
南八灶街162、165、178-184号;
百花新村(祝家港路155弄1-39号);
丰汇雅苑(祝家港路255弄1-18号)。
圣鑫苑(川周公路4058弄1-72号、74-76号,周东路902弄1-26号);
日月星城(周东路782弄22支弄1-7号);
川周公路4154-4266号;
吴桥村(602号-684号)。
御沁园(周康路868弄1-86号、152-371号,869弄2-502号);
明天华城(周星路500弄2-23号、30-57号,康沈路2262弄1-17号);
康林公寓(康沈路2132弄1-24号、26-31号);
绿地梧桐苑(繁荣路128弄1-170号)。
南郊花园(周康路118弄1-31号、沪南公路3633弄27-348号);
南庭阁(周康路129弄1-4号);
龙威茗庭(周康路169弄3-29号);
周浦新村(沪南公路3601弄1-18号);
金源别墅(康沈路1870弄46-64号);
惠普(康沈路1870弄2支弄1-17号);
葡萄园(康沈路1870弄23-45号,即韵浦路136-220号双号;康沈路1870弄17-37号单号,即韵浦路208弄1-11号;康沈路1870弄11、12、13、16、17、18号;康沈路1846号-1946号双号);
果园村(康沈路1870弄101-247号);
果园一村(康沈路1938弄5-32号);
果园二村(康沈路1938弄83-119号);
沈默花园(韵浦路167弄1-44号);
绿地景汇佳苑(横桥路69弄1-9、12、13、15-20号);
龙泽家园(横桥路118弄1-15号、136弄1-12号);
繁荣华庭(繁荣路266弄1-29号);
横桥5队(横桥村101-109号)。
1.2023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2023年5月8日-5月1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3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园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和线下个别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本园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023年5月17日-5月18日,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3年5月31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1.2023年6月30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本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2.本园招生咨询电话:19921617338,68123101-8002;联系人:侯老师 。
东南一村(1-50号);
东南二村(51-93号);
东南三村(94-145号);
周南村(201-356号);
汇康公寓(周东路191弄1-36号);
顾家宅(周市路以东:含周市路双号12-98号、单号95号、103号、东南路1、4、5、24、26、34、35、47、51、58、59、60、67号);
东八公寓(年家浜路105、107、123、133弄1-10号、137、145、159、163、165、167、169、173号、东南路48弄);
南八灶街162、165、178—184号;
百花新村(祝家港路155号1-39);
丰汇雅苑(祝家港路255弄1-18号)
圣鑫苑(川周公路4058弄1-72号、74-76号,周东路902弄1-26号);
日月星城(周东路782弄22支弄1-7号);
川周公路4154-4266号;
吴桥村(602-684号)
御沁园(周康路868弄1-86号、153-371号,869弄2-502号);
明天华城(周星路500弄2-23号、30-56号,康沈路2262弄1-17号);
康林公寓(康沈路2132弄1-24号、26-31号);
绿地梧桐苑(繁荣路128弄1-170号)
南郊花园(周康路118弄1-31号、沪南公路3633弄27-348号);
南庭阁(周康路129弄1-4号);
龙威茗庭(周康路169弄3-29号);
周浦新村(沪南公路3601弄1-18号);
金源别墅(康沈路1870弄46-64号);
惠普(康沈路1870弄2支弄1-17号)
葡萄园(康沈路1870弄23-45号,即韵浦路136-220号双号;康沈路1870弄17-37号单号,即韵浦路208弄1-11号;康沈路1870弄11、12、13、16、17、18号;康沈路1846号—1946号双号);
果园村(康沈路1870弄101-247号);
果园一村(康沈路1938弄5-32号);
果园二村(康沈路1938弄83-119号);
沈默花园(韵浦路167弄1-44号);
绿地景汇佳苑(横桥路69弄1-9、12、13、15-20号);
龙泽家园(横桥路118弄1-15号、136弄1-12号);
繁荣华庭(繁荣路266弄1-29号)
1.2022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
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园有关条件。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1.网上报名
2022年6月24日-6月30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须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2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区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和线下个别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服务点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网上验证
2022年7月2、3日,各级各类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2年7月16、17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1.2022年7月6日前,面向全区招生的公办幼儿园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面向全区招生的民办幼儿园告知适龄幼儿家长录取结果。
2.2022年8月15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各级各类幼儿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3.本园招生咨询电话:19921617338,68123101-8002,联系人:侯老师。
4.明天华城(周星路500弄)57号楼线上御沁部登记点登记信息,如需帮助请致电本园招生咨询电话。
1、招生地段
川周公路4058弄1-72号、74-76号,周东路902弄1-26号,周东路782弄22支弄1-7号,川周公路4154-4266,吴桥,关岳路338弄,关岳路200号-242号,关岳路186弄,关岳路186弄,周东路508弄,周东路458弄,周东路430弄,周东路418弄,周东路368弄,周东路243弄,周东路245号、247号,周东路201-217号,年家浜路28弄,周东路609弄,周东路558弄,周东路599弄(199弄),关岳路129号、131号、133号,关岳路159弄,关岳路181弄,周东4队(关岳路181弄7号—134号),周东5队(周东路253号—597号),金家宅(1号—90号),年家浜东路129弄,周园路666弄,关岳路,
2、浦东新区招生政策
产证办理及户籍迁入截止时间:2020.4.30
三年一户(二胎和多胞胎除外)
示范园招生: 地段对口招生,冰厂田幼儿园云山部、浦南幼儿园云莲部全区招生
关键时间:

携带材料(原件+复印件):
材料仅供参考,详情请参考幼儿园招生简章要求
3、联系电话
021-20925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