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2020年江湾路幼儿园招生告示
作者:江湾路幼儿园
发布时间:2020年4月23日
根据市教委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虹口区江湾路幼儿园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告示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范围
幼儿园小班: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招生范围:欧阳街道欧二、欧三、欧四、欧五、祥德、虹仪、建设、紫荆里委;四川北路街道山一、山二、山三、吉祥、宝安里委
二、信息登记和报名验证流程
(一)信息登记
1.4月24日—4月30日,小班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以下简称“市登记系统”,也可通过市政府网站www.shanghai.gov.cn上的“一网通办”栏目进入)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托班适龄幼儿和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统一信息登记的对象),获取登记编号,登记编号作为报名验证凭证。
幼儿监护人如无电脑及网络设备,可前往社区附近符合开放条件的东方社区信息苑(见下表),自行上网完成信息登记。无法自行完成信息登记的幼儿监护人,可提前与附近的区指定登记点进行电话预约(见下表),并根据预约时间前往区指定登记点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2020年虹口区东方社区信息苑

2020年虹口区各街道指定登记点

2. 信息登记的确认和修改
适龄幼儿监护人对本市实有人口信息库提供的与监护人和幼儿相关的姓名、证件号码、居住等信息进行录入或确认。
(1)如发现市登记系统内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监护人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在系统中修改。
(2)已在本市有关部门登记,但未在市登记系统显示信息的幼儿,监护人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进行登记。
(3)确因特殊情况未按时在有关部门登记信息的幼儿,监护人可在验证阶段进行信息补登记,验证点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填写的准确性。
(二)报名验证
1.网上报名
5月8日—5月20日,小班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虹口区幼儿入园报名系统”。
(网址:https://shrydj.edu.sh.cn/districtPlatform/hongkou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获取《上海市虹口区幼儿入园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和登记编号作为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2.预约验证
5月15日—5月21日,拟报名本园小班的适龄幼儿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扫描下方的二维码填写预约信息,完成预约后根据预约时间进行验证。
验证时间:5月23日—5月29日
期间,双休日8:30—11:30;12:30—16:00
工作日12:30—16:00
验证地点:虹口区江湾路幼儿园(山阴路303弄15号)

请扫描二维码,预约报名验证时间
(三)补登记、补报名和信息修改
适龄幼儿监护人提前拨打幼儿园或区指定登记点电话咨询预约,按照预约时间进行补登记、补报名和信息修改。
1.时间:同验证时间
2.地点:幼儿园或区指定登记点
三、入园办法
身体健康、智力正常,能接受学前教育的适龄幼儿,有本区常住户籍者均可在对口幼儿园、面向街道有限招生幼儿园与面向全区有限招生的幼儿园报名验证,本市外区户籍、非本市户籍、华侨、港澳台、外籍适龄幼儿符合下列入园办法的方可报名验证。
1.本区户籍本地段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携带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2020年4月30日前报入户口),房产证的原件(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父母或祖父母一方),幼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卡(原件)、《报名表》到我园办理报名验证。
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幼儿园将根据适龄儿童签入本地段户口的时间顺序、儿童与户主关系、户籍所在地的房产证持有情况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园,未能对口入园的适龄儿童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园。
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不一致,必须在户籍地对口幼儿园报名验证。《报名表》“就读意愿”中选择“人户分离,按居住地入园”,并提供适龄幼儿居住地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幼儿园实际报名情况予以统筹或回户籍地幼儿园。
本区户籍的智力障碍幼儿或自闭症(孤独症)幼儿由家长陪同,携带户口簿、智商测试证明或指定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预防接种卡、《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到虹口区学前特教中心(大连西路204号,曲阳第二幼儿园内)进行验证。
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园的本区户籍幼儿,由监护人携户口簿、三级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向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申请推迟入园。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园的幼儿,监护人可向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提出入园申请。
2. 本市外区户籍并持有虹口本地段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一方)在本地段居住的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并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幼儿户口簿、房产证(以上证件须原件及复印件)、幼儿出生证与预防接种卡(原件)、《报名表》等材料到我园报名验证。幼儿园根据招生实际情况,在满足本区户籍本地段适龄儿童入园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入园。如无学额,须回户籍地入园。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本地段范围),父母一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携相关证件、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卡(以上需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等材料,到我园报名验证。
(1)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
(2)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且持有虹口本地段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或父母一方)。
经验证通过后,幼儿园将在妥善安排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根据学额情况,按照以下先后顺序,有限安排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入园。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民办幼儿园报名入园。
(1)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持有虹口本地段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或父母一方)。
(2)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
(3)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且持有虹口本地段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或父母一方)。
4. 华侨、港澳台、外籍人士适龄幼儿,由家长陪同,携带相关身份证明、预防接种卡、监护证明材料、住房证明(虹口区本地段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满一年以上)、《报名表》等材料,可到我园验证。幼儿园根据实际招生情况,有限安排。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民办幼儿园入园。
四、说明
1. 报名、预约或验证先后顺序与幼儿是否录取无关(友情提示:报名首日相对预约验证人数较多),请家长根据预约时间按时验证,避免不必要的拥堵和长时间等待,配合我园防疫工作安排。
2.按照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再根据报名人数和幼儿园实际情况,有限招收其他幼儿。由于入园高峰,建议家长同时到户口所在区报名入园,也可自行选择民办幼儿园报名入园。录取通知在8月15日前发出。
3.家长可以从“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虹口区教育局网站、幼儿园招生告示、咨询电话等途径了解招生入园信息。
(1)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
网址:https://shrydj.edu.sh.cn 咨询电话:32174819
(2)虹口区教育局
网址:http://www.shhk.gov.cn/hkjy 咨询电话:65758570
特殊教育咨询电话: 65544560
监督电话:65758513
(3)虹口区江湾路幼儿园 咨询电话:56660081、65870414
温馨提醒:请家长扫描上面的二维码,预约来我园报名验证的时间,同时携带好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以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其中户口本需要原件与复印件。
虹口区2021年江湾路幼儿园招生告示
作者:江湾路幼儿园
发布时间:2021年4月27日
根据市教委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虹口区江湾路幼儿园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告示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范围
幼儿园小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招生范围:欧阳街道欧二、欧三、欧四、欧五、祥德、虹仪、建设、紫荆里委;四川北路街道山一、山二、山三、吉祥、宝安里委
二、信息登记和报名验证流程
(一)信息登记
1.4月23日—4月30日,小班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以下简称“市登记系统”,也可通过市政府网站www.shanghai.gov.cn上的“一网通办”栏目进入)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托班适龄幼儿和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统一信息登记的对象),获取登记编号,登记编号作为报名验证凭证。
幼儿监护人如无电脑及网络设备,可前往社区附近符合开放条件的东方社区信息苑(见下表),自行上网完成信息登记。无法自行完成信息登记的幼儿监护人,可提前与附近的区指定登记点进行电话预约(见下表),并根据预约时间前往区指定登记点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2. 信息登记的确认和修改
适龄幼儿监护人对本市实有人口信息库提供的与监护人和幼儿相关的姓名、证件号码、居住等信息进行录入或确认。
(1)如发现市登记系统内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监护人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在系统中修改。
(2)已在本市有关部门登记,但未在市登记系统显示信息的幼儿,监护人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进行登记。
(3)确因特殊情况未按时在有关部门登记信息的幼儿,监护人可在验证阶段进行信息补登记,验证点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填写的准确性。
(二)报名验证
1.网上报名及预约
5月8日—5月21日,小班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虹口区幼儿入园报名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districtPlatform/hongkou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获取并打印《上海市虹口区幼儿入园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和登记编号作为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5月8日—5月21日期间,拟报名本园小班的适龄幼儿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扫描下方的二维码填写预约信息,完成预约后根据预约时间进行验证。

2.现场验证
验证时间:5月22日—5月28日
期间,双休日8:30—11:30;12:30—16:00
工作日12:30—16:00
验证地点:虹口区江湾路幼儿园(山阴路303弄15号)
(三)补登记、补报名和信息修改
适龄幼儿监护人提前拨打幼儿园或区指定登记点电话咨询预约,按照预约时间进行补登记、补报名和信息修改。
1.时间:同验证时间
2.地点:幼儿园或区指定登记点
三、入园办法
身体健康、智力正常,能接受学前教育的适龄幼儿,有本区常住户籍者均可在辖区内相对应的幼儿园、面向街道有限招生幼儿园与面向全区有限招生的幼儿园报名验证,本市外区户籍、非本市户籍、华侨、港澳台、外籍适龄幼儿符合下列入园办法的方可报名验证。
1.本区户籍本地段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携带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2021年4月30日前报入户口),房产证的原件(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父母或祖父母一方),幼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卡(原件)、《报名表》到我园办理报名验证。
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幼儿园将根据适龄儿童签入本地段户口的时间顺序、儿童与户主关系、户籍所在地的房产证持有情况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园,未能对口入园的适龄儿童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园。
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不一致,必须在户籍地对口幼儿园报名验证。同时在《报名表》“就读意愿”中选择“人户分离,按居住地入园”,并提供适龄幼儿居住地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届时将按居住地幼儿园实际报名情况予以统筹或回户籍地幼儿园。
本区户籍的智力障碍幼儿或自闭症(孤独症)幼儿由家长陪同,携带户口簿、智商测试证明或指定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预防接种卡、《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到虹口区学前特教中心(大连西路204号,曲阳第二幼儿园内)进行验证。
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园的本区户籍幼儿,由监护人携户口簿、三级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向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申请推迟入园。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园的幼儿,监护人可向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提出入园申请。
2. 本市外区户籍并持有虹口本地段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一方)在本地段居住的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并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幼儿户口簿、房产证(以上证件须原件及复印件)、幼儿出生证与预防接种卡(原件)、《报名表》等材料到我园报名验证。幼儿园根据招生实际情况,在满足本区户籍本地段适龄儿童入园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入园。如无学额,须回户籍地入园。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本地段范围),父母一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携相关证件、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卡(以上需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等材料,到我园报名验证。
(1)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
(2)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且持有虹口本地段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或父母一方)。
经验证通过后,幼儿园将在妥善安排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根据学额情况,按照以下先后顺序,有限安排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入园。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民办幼儿园报名入园。
(1)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持有虹口本地段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或父母一方)。
(2)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
(3)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且持有虹口本地段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或父母一方)。
4. 华侨、港澳台、外籍人士适龄幼儿,由家长陪同,携带相关身份证明、预防接种卡、监护证明材料、住房证明(虹口区本地段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满一年以上)、《报名表》等材料,可到我园验证。幼儿园根据实际招生情况,有限安排。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民办幼儿园入园。
四、说明
1. 报名、预约或验证先后顺序与幼儿是否录取无关,请家长根据预约时间和相关要求前来验证,并配合我园防疫工作安排。
2. 按照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再根据报名人数和幼儿园实际情况,有限招收其他幼儿。由于入园高峰,建议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家长同时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入园,也可自行选择民办幼儿园报名入园。录取通知在8月15日前发出。
3.家长可以从“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虹口区教育局网站、幼儿园招生告示、咨询电话等途径了解招生入园信息。
(1)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
网址:https://shrydj.edu.sh.cn 咨询电话:32174819
(2)虹口区教育局
网址:http://www.shhk.gov.cn/hkjy 咨询电话:65758570
特殊教育咨询电话: 65544560
监督电话:65758513
(3)虹口区江湾路幼儿园 咨询电话:56660081、65870414
温馨提醒:请家长扫描上面的二维码,预约来我园报名验证的时间,同时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以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其中户口本需要原件与复印件。
虹口区江湾路幼儿园
2020年4月22日


2024年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市教委、区教育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现就本园入园工作告示如下:
小班: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1个班
托班: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1个班
面向欧阳街道欧二、欧三、欧四、欧五、祥德、虹仪、建设、紫荆居委;四川北路街道山一、山二、山三、吉祥、宝安居委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招生。
4月22日—4月29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登记幼儿信息,获取登记编号,登记编号作为报名验证凭证。托班适龄幼儿和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统一入园信息登记的对象。
无法自行完成入园信息登记的幼儿监护人,可提前与附近的区线下服务点(见下表)进行电话咨询后,在区线下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
适龄幼儿监护人对市电子证照库提供的与监护人和幼儿相关的姓名、证件号码、居住等信息进行录入或确认。
(1)如发现“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内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监护人可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在系统中修改。
(2)已办理入园所需各类证件,但未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显示信息的幼儿,监护人可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进行登记。
(3)确因特殊情况未按时办理各类证件的幼儿,监护人可在报名验证阶段进行信息补登记,验证点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填写的准确性。信息登记成功后,原则上不能再修改信息。确有需要修改信息的,监护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验证阶段完成信息修改。
5月10日—5月23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找到虹口区报名入口,进入“上海市虹口区幼儿入园报名系统”,完成信息填写、证照上传、园所报名,获取并打印《上海市虹口区幼儿入园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无法自行完成报名的幼儿监护人,可提前与附近的区线下服务点进行电话咨询,区线下服务点指导、帮助幼儿监护人进行网上报名。
5月24日—5月31日,各幼儿园根据幼儿监护人在“报名系统”上信息填写和证照上传的情况,原则上采取线上的方式进行验证,如遇平台上信息不明确、材料不齐全等特殊情况,将通过报名时预留的监护人手机号码另行联系,组织验证。
5月24日—5月31日,适龄幼儿监护人提前拨打相关幼儿园电话咨询,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补登记、补报名和信息修改。
5月10日—5月23日,适龄幼儿(本地段)监护人通过江湾路幼儿园网站:http://3101090232.age06.com/或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2024年上海市虹口区江湾路幼儿园本市户籍托班幼儿报名表》或《2024年上海市虹口区江湾路幼儿园非本市户籍托班幼儿报名表》,按需选择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将填写好的报名表连同相关证件的扫描件或照片等信息一起打包,最终以“托班报名+幼儿姓名”命名的压缩文件通过邮件附件发送至江湾路幼儿园专用邮箱:jiangwan@aliyun.com,邮件标题格式同为:“托班报名+幼儿姓名”。
具体材料包括:
(1)本市户籍:幼儿出生证明、户口本信息(户主页与幼儿当页)、幼儿户籍地住房信息
;如申请在实际居住地入园的本区或外区幼儿,还需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
(2)非本市户籍:幼儿出生证明、户口本信息(户主页与幼儿页)、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是否满 6 个月证明(2023.7.1 - 2024.6.30,不含补缴)、积分证明、房产信息
5月24日—5月31日,本园根据托班适龄幼儿监护人发送至江湾路幼儿园专用邮箱中的报名表和相关证照情况,原则上进行线上信息核对验证,如信息不明确、材料不齐全等特殊情况,将通过监护人手机另行联系,组织验证。
5月24日—5月31日,适龄幼儿监护人提前拨打相关幼儿园电话咨询,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补登记、补报名和信息修改。
本区户籍且户籍属于欧阳街道欧二、欧三、欧四、欧五、祥德、虹仪、建设、紫荆居委;四川北路街道山一、山二、山三、吉祥、宝安居委的适龄幼儿可报名本园,申请在本区居住地入园的“人户分离”适龄幼儿、非本市户籍、华侨、港澳台、外籍适龄幼儿符合下列入园办法的方可报名验证。不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幼儿,可报名面向全区自主招生的民办、其他办幼儿园。
1.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持有幼儿户口簿、出生证等材料,可报名辖区内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也可有限报名其他各类幼儿园。
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幼儿园将根据适龄儿童签入本地段户口的时间顺序、户籍地、居住地的房产证持有情况、适龄幼儿与户主关系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园,未能进入相对应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按本区人户一致优先,“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园。
本区户籍的智力障碍幼儿或自闭症(孤独症)幼儿监护人提前拨打虹口区学前特教中心电话65544560咨询,提供户口簿、智商测试证明或指定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报名表》等相关材料进行报名验证。虹口区学前特教中心地址:大连西路204号,曲阳第二幼儿园内。
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当年度入园的本区户籍幼儿,由监护人电话咨询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提供户口簿、三级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向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申请推迟入园。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园的幼儿,监护人可电话咨询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向幼儿园提出入园申请。
2.申请在本区居住地入园的“人户分离”适龄幼儿,持有幼儿户口簿、出生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居住地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可报名居住地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幼儿园在满足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幼儿入园。如无学额,可回户籍地入园或自行选择民办幼儿园入园。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持有幼儿户口簿、出生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居住地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可报名居住地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各幼儿园将在安排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根据父母一方和适龄幼儿本人所持的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额情况有限安排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入园。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民办幼儿园入园。
4.华侨、港澳台、外籍人士适龄幼儿,持有幼儿相关身份证明、监护证明材料、居住地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可报名辖区内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幼儿园根据实际招生情况,有限安排。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民办幼儿园入园。
我园将根据本园资源配置情况,优先满足小班幼儿入园需求,有限招收托班幼儿,按照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原则,结合幼儿及监护人相关持证情况,有限招收外区、外省市、华侨、港澳台、外籍人士托班幼儿。
本区户籍且户籍属于欧阳街道欧二、欧三、欧四、欧五、祥德、虹仪、建设、紫荆居委;四川北路街道山一、山二、山三、吉祥、宝安居委的适龄幼儿可报名本园,本市外区户籍、非本市户籍、华侨、港澳台、外籍适龄幼儿符合下列入园办法的方可报名验证。
1.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持有幼儿户口簿、出生证等材料;其中申请在实际居住地入园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在持有以上证件的基础上,还需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和虹口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或父母一方)等相关材料。
2.申请在本区实际居住地入园的外区户籍适龄幼儿,持有幼儿户口簿、出生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和虹口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或父母一方)等相关材料。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持有幼儿户口簿、出生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及以下相关材料之一。
(1)积分达到标准分值。
(2)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不含补缴),且持有虹口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本人或父母一方)。
4.华侨、港澳台、外籍人士适龄幼儿,持有幼儿相关身份证明、监护证明材料、住房证明(虹口区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满一年以上)等相关材料。
1.报名前,家长须关注并了解本园《招生告示》,明确入园条件及办法,如有疑问可向幼儿园咨询了解。
2.报名顺序与幼儿录取结果无关。
3.按照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再根据报名人数和本园实际情况,有限招收其他幼儿,建议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监护人同时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入园,也可自行选择民办幼儿园报名入园。7月15日前,本园将基本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并发放幼儿入园通知书。
4.中大班插班转园
2018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符合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若未在本区入园,监护人可拨打幼儿园咨询电话,按照幼儿园相关要求办理插班登记,验证通过后,幼儿园将在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以本区户籍幼儿优先,有限安排插班。
5.家长可通过“虹口教育”微信公众号、虹口区教育局网站、“江湾路幼儿园”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网站http://3101090232.age06.com/或张贴的《招生告示》等途径了解招生入园信息。
如查询信息后仍有问题需要咨询,监护人可拨打区教育局、各幼儿园电话进行咨询。
(1)虹口区教育局
网址:http://www.shhk.gov.cn/hkjy/
咨询电话:65758570 65758571
特殊教育咨询电话:65544560
监督电话:65758513
(2)虹口区江湾路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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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湾路幼儿园于2023年9月正式授牌为上海市一级幼儿园,2024年9月起托班、小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225元/月。
虹口区江湾路幼儿园
2024年4月19日
以上内容来源于“江湾路幼儿园”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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