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3年小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招生范围:
新卫路:2弄1号—3号、3弄1号—6号、5弄1号—13号;
新欣东路:1号—83号;
新欣西路:2弄1-2号、10弄1号—12号、12弄1号—12号、15弄1号—18号、25弄1号—9号;
新府路:57弄1号—6号、76号、85弄1号—2号;
老芦公路:657号—829号(单号)、668号—832号(双号)、716弄1号—6号、741弄1-3号、827弄1号—70号;
唐港路:1059弄1号—105号;
丽正路:1059弄1号—102号;
桃园村、余姚村、棉场村
2023年,本园( 一 部)计划招收小班 3 个班。
1.2023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
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2023年5月8日-5月1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3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园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和线下个别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本园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023年5月17日-5月18日,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3年5月31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1.2023年6月30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本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2.本园招生咨询
电话:33751051
联系人:潘老师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2年小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招生范围:
新卫路:2弄1号—3号、3弄1号—6号、5弄1号—13号;
新欣东路:1号—83号;
新欣西路:2弄1-2号、10弄1号—12号、12弄1号—12号、15弄1号—18号、25弄1号—9号;
新府路:57弄1号—6号、76号、85弄1号—2号
老芦公路:657号—829号(单号)、668号—832号(双号)、716弄1号—6号、741弄1-3号、827弄1号—70号;
唐港路:1059弄1号—105号;
丽正路:1059弄1号—102号;
桃园村、余姚村、棉场村
2022年,本园( 一 部)计划招收小班 3 个班。
1.2022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园有关条件。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2022年6月24日-6月30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须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2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区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和线下个别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服务点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022年7月2、3日,各级各类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2年7月16、17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1.2022年8月15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各级各类幼儿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2.本园招生咨询
电话:33751051
联系人:潘老师
|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港幼儿园 | 新卫路:2弄1号—3号 | 新欣一村 |
| 新卫路:3弄1号—6号 | 新欣一村 |
| 新卫路:5弄1号—13号 | 新欣一村 |
| 新欣东路:1号—83号 |
|
| 新欣西路:2弄1-2号 | 新欣二村 |
| 新欣西路:10弄1号—12号 | 新欣二村 |
| 新欣西路:12弄1号—12号 | 新欣二村 |
| 新欣西路:15弄1号—18号 | 新欣二村 |
| 新欣西路:25弄1号—9号 | 新欣二村 |
| 新府路:57弄1号—6号 | 芙蓉小区 |
| 新府路:85弄1-2号 | 芙蓉小区 |
| 新府路:76号 | 芙蓉小区 |
| 老芦公路:657号—829号(单号) | 华元小区 |
| 老芦公路:668号—832号(双号) | 华元小区 |
| 老芦公路:716弄1号—6号 | 华元小区 |
| 老芦公路:741弄1-3号 | 华元小区 |
| 老芦公路:827弄1号—70号 | 华元小区 |
| 唐港路:1059弄1号—105号 | 新舒苑南区 |
| 丽正路:1059弄1号—102号 | 新舒苑北区 |
| 棉场村 |
|
| 桃园村 |
|
| 余姚村区 |
|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2年托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2022年,本园(一部)计划招收托班1个班。
(托班幼儿入园采取预登记方式,视小班招生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设。当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将按照招生条件及幼儿月龄大小排序规则录取)
1.2022年托班招生入园对象: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2周岁的适龄幼儿。
2.托班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区域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本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2)本市户籍,有本区域房产证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本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3)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域内)且积分达标准分值(120分),并有本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本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1.7月21日-7月24日,符合招生条件的家长,可直接扫描下面问卷星二维码。或是关注我园公众号“上海市浦东新区新港幼儿园”-“通知公告”-“托班招生通告”,打开通告后用微信扫描问卷星二维码,进行《新港幼儿园托班招生报名》的登记,填写幼儿信息、监护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2.登记验证办法:适龄幼儿家长在验证时间内通过邮箱xgyzhaosheng@163.com上传相关证件和材料的原件照片,进行网上验证。
3.8月18日,幼儿园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家长,分时段到幼儿园领取录取通知书,幼儿家长可通过电话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1年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2.招生范围:
新卫路:2弄1号—3号、3弄1号—6号、5弄1号—13号;
新欣东路:1号—83号;
新欣西路:2弄1-2号、10弄1号—12号、12弄1号—12号、15弄1号—18号、25弄1号—9号;
新府路:57弄1号—6号、76号、85弄1号—2号
老芦公路:657号—829号(单号)、668号—832号(双号)、716弄1号—6号、741弄1-3号、827弄1号—70号;
唐港路:1059弄1号—105号;
丽正路:1059弄1号—102号;
桃园村、余姚村、棉场村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1.本区户籍,户籍与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须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户籍和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就近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3.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4.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5.本市外区户籍,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6.其余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是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7.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8.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9.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到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开设的学前特教班申请入园。
1.报名验证时间:
5月15日、16日、22日、23日;
6月12日、13日
2.报名验证办法:
适龄幼儿家长按照预约验证时间,带好幼儿、预约登记表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或面谈。
3.报名验证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港幼儿园
地址:书院镇中久路48弄3号
(新舒苑北苑西北角)
|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港幼儿园 | 新卫路2弄1号—3号 | 新欣一村 |
| 新卫路3弄1号—6号 | 新欣一村 |
| 新卫路5弄1号—13号 | 新欣一村 |
| 新欣东路1号—83号 |
|
| 新欣西路2弄1-2号 | 新欣二村 |
| 新欣西路10弄1号—12号 | 新欣二村 |
| 新欣西路12弄1号—12号 | 新欣二村 |
| 新欣西路15弄1号—18号 | 新欣二村 |
| 新欣西路25弄1号—9号 | 新欣二村 |
| 新府路57弄1号—6号 | 芙蓉小区 |
| 新府路85弄1-2号 | 芙蓉小区 |
| 新府路76号 | 芙蓉小区 |
| 老芦公路657号—829号(单号) | 华元小区 |
| 老芦公路668号—832号(双号) | 华元小区 |
| 老芦公路716弄1号—6号 | 华元小区 |
| 老芦公路741弄1-3号 | 华元小区 |
| 老芦公路827弄1号—70号 | 华元小区 |
| 唐港路1059弄1号—105号 | 新舒苑南区 |
| 丽正路1059弄1号—102号 | 新舒苑北区 |
| 棉场村 |
|
| 桃园村 |
|
| 余姚村区 |
|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港幼儿园 昨天
亲爱的家长们,2020年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即将开始,为了使您的孩子顺利进入幼儿园,请您仔细阅读相关招生信息,知晓各个招生环节,掌握招生具体时间节点。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主要分为信息登记、网上预约、现场验证和录取通知四个阶段。
4月24日—4月30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须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也可通过市政府网站“一网通办”栏目进入)进行统一的入园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编号。登记编号作为幼儿进行区级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2020年本区适龄幼儿入园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5月13日—5月20日,适龄幼儿监护人凭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编号登录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网址:https://xqzs.pdedu.sh.cn),完善幼儿入园报名信息并进行统一的入园报名验证预约,获取《2020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验证预约登记表》。登记表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5月23日、24日、30日、31日,适龄幼儿家长按照预约验证时间,带好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新港幼儿园进行入园报名和现场验证。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港幼儿园(位于新舒苑北区内)
6月16日—21日
适龄幼儿家长可登录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查看家长会通知。
6月30日前
各级各类幼儿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