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中心幼儿园
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中心幼儿园
新浜镇共青路南首1196号
学校概况
新浜幼儿园是松江区二级幼儿园,位于松江的西南角,是松江地区农村幼儿园面积最大的一所幼儿园。占地面积13900平方米,建筑面积2882平方米,园内绿化面积7846平方米,占总面积的56.4%。园内设小班、中班、大班共7个班级,园外承担新浜镇0—3岁婴儿早期科学教育的“小巴嘻”的亲子早教工作。园内每个班级有电视机和与幼儿年龄段相符的玩具、图书等物品,能满足幼儿在园的学习、生活、游戏的需要。园内拥有宽敞明亮多功能活动房、嬉水池、沙池、种植园地、多功能大型活动器具、塑胶运动场地等设施,园内有局域网、多媒体电教室,有摄像机等。 幼儿园高级教师6名,一级教师5名,教师本科学历7人,有区雏雁组成员、有荣获“上海市课堂设计大擂台“三等奖”、有获区级科研成果评比一、二、三等奖的多位教师;有获区园丁奖的教师。后勤人员持有上岗证,其中两名中级厨师,1名中级保育员。 几年来,幼儿园重视行政班子的自身建设,树立服务观念,强调班子人员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勤政务实;幼儿园的人事制度、工作制度作了全面规范要求,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基本形成,为幼儿园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打下扎实基础。幼儿园确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理念,充分挖掘每位幼儿的能动性与主动性,努力培养健康活泼、好奇探究、文明乐群、勇敢自信,有初步责任感的面向21世纪的儿童。我园积极尝试与实践二期课改,扎实有效地利用本土资源开展创新运动的实践研究。努力使本园的课程逐步园本化。


常见问答
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中心幼儿园有哪些办学特色?
新浜幼儿园是松江区二级幼儿园,位于松江的西南角,是松江地区农村幼儿园面积最大的一所幼儿园。占地面积13900平方米,建筑面积2882平方米,园内绿化面积7846平方米,占总面积的56.4%。园内设小班、中班、大班共7个班级,园外承担新浜镇0—3岁婴儿早期科学教育的“小巴嘻”的亲子早教工作。园内每个班级有电视机和与幼儿年龄段相符的玩具、图书等物品,能满足幼儿在...
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中心幼儿园有校车吗?
无校车
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中心幼儿园可以寄宿吗?
无寄宿
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中心幼儿园是什么年制?
三年制

招生简章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根据《上海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托幼〔2023〕2号)、《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精神,现结合本镇实际,就2023年新浜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规范各托幼机构办学行为,依法实施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二、 工作原则 (一)坚持信息公开和公平操作的原则 各托幼机构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招生简章、相关通知等有关信息,并按要求做好招生宣传、咨询与服务等工作。 (二)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 基于本镇学前教育资源实际,各托幼机构须严格遵照招生工作程序,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小班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及看护的需求;切实按照学额及相关规定落实好符合条件的中大班适龄幼儿的补充入园(或转园)等工作。 (三)坚持统一部署和分级管理的原则 在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下,本镇的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和镇教委分别实施管理。 (四)坚持相对就近和统筹安排的原则 在网上信息登记、报名验证等基础上,镇教委根据生源信息与资源实际,统筹确定本镇公办园的小班入园条件。 (五)坚持规范管理和严控班学额的原则 各托幼机构须严肃纪律、优化服务、严控学额,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资源与生源实际、办园条件与设置规模等核定公民办托幼机构的班、学额数,并依托教育督导或专项检查等途径,对各托幼机构招生工作予以全程性监管。 三、 招生对象 (一)公办园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2023年松江区新浜镇公办园招生新生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附件1)中类别之一的适龄幼儿。 (二)民办园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且其法定监护人在松“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适龄幼儿。
四、 招生方法 (一)公办园
1.工作流程 研定政策——公示宣传——登记信息——报名验证——学区公告——录取通知 2.日程安排及相关说明 3.现场服务信息验证时所需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2023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市级平台已完成入园信息登记的可直接打印,未登记的可于现场服务点验证时补登记信息)。 (2)《2023年上海市松江区幼儿入园报名表》(区级平台已完成报名的可直接打印,未报名的可于现场服务点验证时补报名)。 (3)按照《2023年松江区新浜镇公办园招生新生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附件1)提供相应的证件。 备注:居住类房产证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户籍迁移、《上海市居住证》签发及其他各类有效证件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 (二)民办园
1.工作流程 研定简章——招生备案——公示宣传——登记信息——报名验证——录取通知 2.日程安排及相关说明 3.现场服务所需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本市户籍:《2023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2023年上海市松江区幼儿入园报名表》、出生证、户口簿、相关居住证明等。 (2)外省市户籍:《2023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2023年上海市松江区幼儿入园报名表》、父母一方及幼儿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出生证、户口簿、相关居住证明等。 (3)港澳台户籍及外籍:《2023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2023年上海市松江区幼儿入园报名表》、父母一方及幼儿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护照、出生证、相关居住证明等。
五、 其他公告 (一)2023年公办园托班招生工作 1.招生对象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2.安置方法 在人户一致入托优先的前提下,以监护人所持房产地址为准,依照幼儿户籍等情况,按序安排入托,额满即止。 3.时间节点 2023年8月2日—8月20日进行区域内托班入托登记、现场信息验证、发放入托通知书。 4.有关说明 2023年本镇开设托班的为松江区新浜镇中心幼儿园,具体入托登记时间与安排等,以松江区新浜镇中心幼儿园在本园网站、公众号上公布的“幼儿园入托招生简章”为准。 (二)2022年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工作 《2023年松江区新浜镇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须知》(附件2)。 (三)学前招生注意事项 1.严禁不足龄及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除要求幼儿按卫生保健相关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并取得合格外,不得对申请入园的适龄幼儿及其家长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或测试;幼儿入园编班时应按出生年月编入相应年龄段。 2.民办托幼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真实有效、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并于招生报名启动前主动面向社会公示公开;同时,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广告等基本信息应按区教育局要求进行备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督查。 3.本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咨询 咨询地址和电话:松江区新浜镇中心幼儿园(公办)(新浜镇共青路1196号)57893860程老师;松江区新文华幼儿园(民办)(新浜镇叶新公路5弄5326号)57890108肖老师。 咨询日期:4月6日--6月30日(节假日除外);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4.基于本镇资源与生源实际,新浜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统一时间段内统一管理,非招生时间段不予受理。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最终解释权在新浜镇教委。 识别二维码下载附件 附件1:2023年松江区新浜镇公办园招生新生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 附件2:2023年松江区新浜镇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须知 附件3:2023年新浜镇公办园招生小班新生现场服务点 附件4:松江区新浜镇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表 附件5:松江区新浜镇民办幼儿园招生信息表 附件1: 2023年松江区新浜镇公办园招生新生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 有关说明 1.上述代码为6、7、8、9的无房产类别,在本镇租房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与《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2.安排入园所要求提供的居住类房产证件、户籍迁移、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上海市居住证》签发及其他各类有效证件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 3.智力、听力等有障碍且需接受特殊教育的适龄幼儿,可到松江区辅读学校(地址:松江区小昆山镇大港浦港路108号;电话:57852663)、松江区佘山镇中心幼儿园(地址:松江区佘山镇佘苑路175号;电话:57783882)咨询或登记。 附件2: 2023年松江区新浜镇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须知 一、公办园 (一)受理对象 须同时满足下述两个条件: 1.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中班年龄段幼儿出生于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大班年龄段幼儿出生于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2.符合其他入公办园条件,详见《2023年松江区新浜镇公办园招生新生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附件1)。 (二)工作流程 电话预约——预报登记——统筹安排——入园通知 (三)具体安排 1.电话预约 家长需提前向相关指定办理点进行电话预约,现场信息验证分时段错峰预报登记。 电话预约时间: 5月15日-5月20日(9:00—11:30,下午12:30—15:30) 2.预报登记 5月21日:受理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预报登记。 3.发放入园通知 6月24日:家长到办理预报登记的松江区新浜镇中心幼儿园领取入园通知书。 (四)预报登记 1.办理地点:松江区新浜镇中心幼儿园 地址:新浜镇共青路1196号 联系电话:57893860 2.所需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1)《2023年松江区公办园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预报登记表》,家长自行下载后填写。 (2)按照《2023年松江区新浜镇公办园招生新生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附件1)提供相应的证件。 备注:居住类房产证件、户籍迁移、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上海市居住证》签发以及其他各类有效证件的截止日期:2023年4月30日。 (五)入园安排 补充入园(或转园)的中大班幼儿,入园安排时将依据生源信息与资源实际依次安置,额满为止。 (六)有关说明 凡未按时到相关指定园办理预报登记或提供虚假信息与证件的,均不予安排入园。 二、民办园 (一)受理对象: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中班年龄段幼儿出生于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大班年龄段幼儿出生于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且其法定监护人在松“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适龄幼儿。 (二)受理方式:各民办园可根据董(理)事会决议或本机构规章制度自主确定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受理时间等事宜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体现。 (三)受理条件及所需材料:参照民办园小班招生相关要求,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提供以下证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1.本市户籍:户口簿、出生证、相关居住证明等。 2.外省市户籍:户口簿、出生证、幼儿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父母一方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相关居住证明等。 3.港澳台户籍及外籍:父母一方及幼儿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护照、出生证、相关居住证明等。 (四)入园安排:各民办园应在优先满足本区户籍、本市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按法定监护人在松“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年限等情况(须以《上海市居住证》等有效证件或证明为准)依次接纳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额满为止。 附:2023年松江区公办园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预报登记表 说明: 1.请家长如实填写表格内的内容,字迹工整。 2.“居住类房产信息”:请根据幼儿法定监护人一方所持有的房产证件类型进行填写。 3.各类证件办理截止期:2023年4月30日。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根据《上海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相关精神,现结合本镇实际,就2022年新浜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规范各托幼机构办学行为,依法实施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二、
工作原则
(一)坚持信息公开和公平操作的原则。
各托幼机构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招生简章、相关通知等有关信息,并按要求做好招生宣传、咨询与服务等工作。
(二)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
基于本镇学前教育资源实际,各托幼机构须严格遵照招生工作程序,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小班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及看护的需求;切实按照学额及相关规定落实好符合条件的中大班适龄幼儿的补充入园(或转园)等工作。
(三)坚持统一部署和分级管理的原则。
在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下,本镇的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和镇教委分别实施管理。
(四)坚持相对就近和统筹安排的原则。
在网上信息登记、报名验证等的基础上,镇教委根据生源信息与资源实际统筹确定本镇公办园的小班入园条件。
(五)坚持规范管理和严控班学额的原则。
各托幼机构须严肃纪律、优化服务、严控学额,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资源与生源实际、办园条件与设置规模等核定公民办托幼机构的班、学额数,并依托教育督导或专项检查等途径,对各托幼机构招生工作予以全程性监管。
三、
招生对象
(一)公办园
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2022年松江区新浜镇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附件1)中类别之一的适龄幼儿。
(二)民办园
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且其法定监护人须提供在松“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适龄幼儿。
四、
招生方法
(一)公办园
1.工作流程:
研定政策——公示宣传——登记信息——报名验证——学区公告——录取通知
2.日程安排及相关说明
3.现场服务信息验证时所需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2022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市级平台已完成入园信息登记的可直接打印,未登记的可于现场服务点验证时补登记信息)。
(2)《2022年上海市松江区幼儿入园报名表》(区级平台已完成报名的可直接打印,未报名的可于现场服务点验证时补报名)。
(3)按照《2022年松江区新浜镇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附件1)提供相应的证件。
备注:居住类房产证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户籍迁移、《上海市居住证》签发及其他各类有效证件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
(二)民办园
1.工作流程:
研定简章——招生备案——公示宣传——登记信息——报名验证——录取通知
2.日程安排及相关说明
3.现场服务信息验证时所需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2022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市级平台已完成入园信息登记的可直接打印,未登记的可于现场服务点验证时补登记信息)。
(2)《2022年上海市松江区幼儿入园报名表》(区级平台已完成报名的可直接打印,未报名的可于现场服务点验证时补报名)。
(3)按照《2022年松江区新浜镇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附件1)提供相应的证件。
备注:居住类房产证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户籍迁移、《上海市居住证》签发及其他各类有效证件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
五、
其他公告
(一)2022年公办园托班招生工作
1.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2.安置方法
在人户一致入托优先的前提下,以监护人所持房产地址为准,依照幼儿户籍等情况,按序安排入托,额满即止。
3.时间节点
2022年8月2日—8月20日进行区域内托班入托登记、现场信息验证、发放入托通知书。
4.有关说明
2022年本镇开设托班的为松江区新浜镇中心幼儿园,具体入托登记时间与安排等,以松江区新浜镇中心幼儿园在本园网站、公众号上公布的“幼儿园入托招生简章”为准。
(二)2022年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工作
《2022年松江区新浜镇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须知》(附件2)。
(三)学前招生注意事项
1.严禁不足龄及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除要求幼儿按卫生保健相关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并取得合格外,不得对申请入园的适龄幼儿及其家长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或测试;幼儿入园编班时应按出生年月编入相应年龄段。
2.民办托幼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真实有效、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并于招生报名启动前主动面向社会公示公开;同时,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广告等基本信息应按区教育局要求进行备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督查。
3.本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咨询:
咨询地址和电话:松江区新浜镇中心幼儿园(公办)(新浜镇共青路1196号)57891215程老师;松江区新文华幼儿园(民办)(新浜镇叶新公路5弄5326号)57890108肖老师。
咨询日期:5月26日--8月15日(节假日除外);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4.基于本镇资源与生源实际,新浜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统一时间段内统一管理,非招生时间段不予受理。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最终解释权在新浜镇教委。
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2021年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中类别之一的适龄幼儿
招生地段:新浜镇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规范各托幼机构办学行为,依法实施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信息公开和公平操作的原则。
各托幼机构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招生简章或方案、相关通知等有关信息,并按要求做好招生宣传、咨询与服务等工作。
(二)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
基于本镇学前教育资源实际,各托幼机构须严格遵照招生工作程序率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小班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及看护的需求;切实按照学额及相关规定落实好符合条件的中大班适龄幼儿的补充入园(或转园)等工作。
(三)坚持统一部署和分级管理的原则。
在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下,本镇的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和镇教委分别实施管理。
(四)坚持相对就近和统筹安排的原则。
在网上信息登记、报名验证等的基础上,镇教委根据生源信息与资源实际统筹确定本镇公办园的小班入园条件。
(五)坚持规范管理和严控班学额的原则。
各托幼机构须严肃纪律、优化服务、严控学额,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资源与生源实际、办园条件与设置规模等核定公民办托幼机构的班、学额数,并依托教育督导或专项检查等途径,对各托幼机构招生工作予以全程性监管。
三、招生对象
(一)公办园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2021年松江区新浜镇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附件1)中类别之一的适龄幼儿。
(二)民办园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且其法定监护人须提供在松“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方法
(一)公办园
1
工作流程
研定政策——公示宣传——市级平台登记信息——区级平台报名(完善信息)——现场信息验证——学区公告——录取通知
2
日程安排及相关说明
3
现场信息验证时所需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1)
《2021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市级平台已完成入园信息登记的可直接打印;未网上登记的可于现场信息验证时补登记信息)。
(2)
《2021年松江区幼儿园入园报名登记表》(区级平台已完成报名的可直接打印;未网上报名的可于现场信息验证时补报名登记)。
(3)
按照《2021年松江区新浜镇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附件1)提供相应的证件。
备注:居住类房产证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户籍迁移、《上海市居住证》签发及其他各类有效证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30日。
(二)民办园
1
工作流程
研定简章——公示宣传——按时备案——市级平台登记信息——区级平台报名(信息完善)——现场报名验证——录取通知
2
日程安排及相关说明
3
现场报名验证所需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1)
本市户籍:《2021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2021年松江区幼儿园入园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居住证明等。
(2)
外省市户籍:《2021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2021年松江区幼儿园入园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父母一方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相关居住证明等。
(3)
港澳台户籍及外籍:《2021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2021年松江区幼儿园入园报名登记表》、父母一方及幼儿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护照、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居住证明等。
五、其他公告
(一)2021年中大班幼儿
补充入园(或转园)工作
《2021年新浜镇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须知》,见附件2。
(二)学前招生注意事项
1
严禁不足龄及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除要求幼儿按卫生保健相关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并取得合格外,不得对申请入园的适龄幼儿及其家长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或测试;幼儿入园编班时应按出生年月编入相应年龄段。
2
民办托幼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真实有效、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并于招生报名启动前主动面向社会公示公开;同时,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广告等基本信息应按区教育局要求进行备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督查。
3
开设托班的公民办托幼机构可参照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拟定相应的方案,早教机构须按上海市有关规定自主拟定招生方案。
4
本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
(1)
咨询日期
4月6日——6月30日
(节假日除外);
(2)
咨询时间
上午 9:00——11:30,
下午12:30——15:30;
(3)
咨询地址
新浜镇共青路1196号
(4)
咨询电话
新浜镇中心幼儿园(公办)
57893860 程老师
松江区新文华幼儿园(民办)
57890108 肖老师
5
基于本镇资源与生源实际,新浜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统一时间段内统一管理,非招生时间段一概不受理。
6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最终解释权在新浜镇镇教委。
附件1:2021年松江区新浜镇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
附件2:2021年新浜镇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须知
附件3:2021年新浜镇公办园小班新生信息验证园所
附件4:松江区新浜镇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表
附件5:松江区新浜镇民办幼儿园招生信息表
松江区新浜镇人民政府
二○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2021年松江区新浜镇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
有关说明
1.上述代码为6、7、8、9的无房产类别,在本镇租房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与《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2.安排入园所要求提供的居住类房产证件、户籍迁移、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上海市居住证》签发及其他各类有效证件的截止日期:2021年4月30日。
3.智力、听力等有障碍且需接受特殊教育的适龄幼儿,可到松江区辅读学校咨询或登记。(地址:松江区小昆山镇大港浦港路108号)
附件2:
2021年新浜镇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须知
附:2021年松江区公办园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预报登记表
说明:
1.请家长如实填写表格内的内容,字迹工整。
2.“居住类房产信息”:请根据幼儿法定监护人一方所持有的房产证件类型进行填写。
3.各类证件办理截止期:2021年4月30日。
附件3:
2021年新浜镇公办园小班新生信息验证园所
附件4:
松江区新浜镇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表
附件5:
松江区新浜镇民办幼儿园招生信息表
END
1、招生地段
新浜镇具体见《2020 年新浜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松江区招生政策
各类证件办理截止时间:2020.4.30
示范园招生: 地段对口招生
关键时间:
录取办法:
3、联系电话
021-57891215声明:本文由上哪学团队(微信公众号ID: shangnaxue)原创整理制作,转载请注明来源和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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