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幼儿园(华夏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幼儿园(南桥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幼儿园(南桥部)
南桥路477号
学校概况
川沙镇中心幼儿园位于南桥路477号,园内布局合理,活动场地宽敞,童趣昂然,配备有各类大型运动器具20多件,适宜幼儿运动和游戏。幼儿生活、保健、教学设施配套完善,是幼儿生活和学习的美好乐园。幼儿园本着“爱心滋养孩子、诚心关注孩子、童心陪伴孩子、恒心塑造孩子、心心相印、结伴成长”的保教理念,川沙镇中心幼儿园全体教职员工将以“团结向上、拼搏进取”的良好园风,去迎接新的挑战,使幼儿园成为“娃娃乐园,成材摇篮。”

招生简章
2020浦东新区幼儿园招生细则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幼儿园 4天前
关于川幼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幼儿园目前有两个分部:南桥部位于南桥路477号;华夏部位于华夏一路328号。园内布局合理,活动场地宽敞,童趣盎然,适宜幼儿运动和游戏。幼儿生活、保健、教学设施配套完善,是幼儿生活和学习的美好乐园。 滑动查看更多图片 招生信息 入园适龄幼儿家长们注意啦: 祝贺您的孩子已到小班入园年龄。上海市2020年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已正式启动,请各位家长务必关注好以下具体事项和时间节点。 1 信 息 登 记 信息登记阶段:2020年4月24日-4月30日,全市将统一开展适龄幼儿信息登记。 登记对象: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幼儿园托班、中大班插班转园以及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幼儿不在本次入园信息登记对象范围内。) 登记方式:您须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幼儿和监护人的信息登记。 系统网址: https://shrydj.edu.sh.cn 登记完成后,您将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和登记编号。登记表和登记编号是幼儿进行各区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2 网 上 预 约 今年增加了网上预约环节,请各位家长注意时间节点! 预约时间现场验证:2020年5月13日-5月20日, 预约方式: 适龄幼儿监护人凭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编号登录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网址:https://xqzs.pdedu.sh.cn),完善幼儿入园报名信息并进行统一的入园报名验证预约,获取《2020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验证预约登记表》。登记表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3 现 场 验 证 现场验证时间:2020年5月23日、5月24日、 5月30日、5月31日 适龄家长按照预约时间,带好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进行入园报名现场验证。 4 录 取 通 知 6月16日—21日:适龄幼儿家长可登录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查看家长会通知。 6月30日前:各级各类幼儿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 相关政策 想了解更多信息,请点击下方链接: 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 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0浦东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地段公示信息出炉啦!共有324所幼儿园 重磅!沪16区幼儿园招生政策、对口地段表今起陆续发布!小布微信可查 招生工作|2020年浦东新区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地段信息公示!敬请关注! 本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咨询、监督以及信访部门的地址和电话: 1.浦东新区学前教育指导中心 地址:莱阳路61号 邮编:200129 咨询电话:50352005、50352011、50352026 2.浦东新区教育局信访办 地址:锦安东路475号 邮编:201204 监督电话:20742720、20742727、58876317
一、指导思想
2021川沙幼儿园招生通告
-招生通告-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1年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 01 -
招生范围
南桥部:
川沙路5245弄;
川环南路:579弄、130弄、76弄、345弄、408弄、148弄;
川黄路:451弄;
川周公路:8828弄;
南桥路:459弄、86弄、297弄(289号、291号、293号、295号、299号、301号、303号、305号、307号、309号、311号、313号)、237弄(219号、221号、223号、225号、227号、229号、231号)、桃园新村;
学北路:337弄、165弄、20弄、27弄;
曙光路:25弄、231弄;
城南村、高桥村、虹桥村、陈行村;
华夏部:
川银路81弄;
华夏三路:201弄、85弄、299弄;
青艺路181 弄;
新德路:1058弄、908弄、939弄;
华夏二路:200弄、201弄 ;
华夏东路:1349弄、1298弄、1348弄、1260弄、1152弄、1036弄
- 02 -
招生计划
2021年,本园
(华夏部)计划招收小班 5个班。
(南桥部)计划招收小班 3个班。
- 03 -
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1. 本区户籍,户籍与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
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须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2.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
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户籍和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就近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3.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4. 动迁户适龄幼儿:
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5. 本市外区户籍,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6. 其余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是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7. 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
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8. 外籍适龄幼儿:
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9. 特殊幼儿:
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到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开设的学前特教班申请入园。
- 04 -
报名验证时间和办法
5月8日—5月13日,适龄幼儿监护人凭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编号登录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网址:https://xqzs.pdedu.sh.cn),完善幼儿入园报名信息并进行统一的入园报名验证预约,获取《2021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验证预约登记表》。登记表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报名验证时间:
5月15日、16日、22日、23日;6月12日、13日
集中报名验证:
5月15日、1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
5月22日、2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
补报名验证:
6月12日、13日(上午8:30-11:30)
报名验证办法:
适龄幼儿家长按照预约验证时间,带好幼儿、预约登记表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或面谈。
报名验证地点:
华夏一路328号
- 05 -
其他事项
6月30日前,幼儿园将完成新生录取通知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
2021年,本园将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如本园对口招生区域内符合入园条件“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入园适龄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本园招生计划数,将按照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园招生咨询电话:
50966199*8000;58982260*8000
联系人: 杨老师
- 06 -
温馨提示
现场验证当天,请出示预约单、健康码,家长、幼儿请戴好口罩入园。
现场验证当天,请按学校规定路径和安排完成验证工作并及时离园。
报名具体所带材料:
请家长报名验证时携带幼儿,并准备好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 2021年浦东新区入园预约登记表
2. 原件:
——沪籍:
(1)幼儿户口簿
(2)房产证(祖辈房产需提供关系证明)
(3)幼儿出生证
——非沪籍:
(1—3)同沪籍
(4)幼儿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5)父或母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6)无积分的父或母社保缴金记录(2020.7起满6个月,不含补缴、视同缴费)
(7)父或母满标准积分(120分)证明(子女享受积分待遇)
(8)上海市居住证网上查询单(父或母1张、幼儿1张),“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查询
(9)父或母满标准积分网上查询单1张,“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查询
(10)房屋租赁备案
3. ★复印件:
——沪籍:
(1)幼儿户口簿若干张(地址页、户主页、父或母监护人页、幼儿本人页)
(2)房产证三张(条形码页、权利人、附记页各1张)
(3)幼儿出生证
——非沪籍:
(1—3)同沪籍
(4)上海市居住证两张(父或母1张、幼儿1张)
(5)无积分的父或母社保缴金记录1张
(6)父或母满标准积分证明1张
(7)房屋租赁备案
|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幼儿园 (南桥部) | 川沙路5245弄 | |
| 川环南路76弄 | 城南小区 | |
| 川环南路130弄 | 城南小区 | |
| 川环南路148弄 | 曙航苑 | |
| 川环南路345弄 | 金星小区 | |
| 川环南路408弄 | 学北路小区 | |
| 川环南路579弄 | 佳运公寓 | |
| 川黄路451弄 | 绿海家园 | |
| 川周公路8828弄 | 绿海家园 | |
| 南桥路86弄 | 曙光北苑 | |
| 南桥路237弄 | 曙光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219号 | 曙光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221号 | 曙光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223号 | 曙光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225号 | 曙光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227号 | 曙光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229号 | 曙光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231号 | 曙光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297弄 | 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289号 | 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291号 | 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293号 | 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295号 | 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299号 | 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301号 | 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303号 | 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305号 | 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307号 | 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309号 | 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311号 | 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313号 | 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459弄 | 桃园小区 | |
| 南桥路桃园新村 | 桃园新村 | |
| 学北路20弄 | 学北路小区 | |
| 学北路27弄 | 学北路小区 | |
| 学北路165弄 | 曙光苑 | |
| 学北路337弄 | 曙光东苑 | |
| 曙光路25弄 | ||
| 曙光路231弄 | 曙光苑 | |
| 城南村 | ||
| 高桥村 | ||
| 虹桥村 | ||
| 陈行村 |
|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幼儿园 (南桥部) | 川沙路:5245弄 | |
| 川环南路:76弄 | 城南小区 | |
| 川环南路:130弄 | 城南小区 | |
| 川环南路:148弄 | 曙航苑 | |
| 川环南路:345弄 | 金星小区 | |
| 川环南路:408弄 | 学北路小区 | |
| 川环南路:579弄 | 佳运公寓 | |
| 川黄路:451弄 | 绿海家园 | |
| 川周公路:8828弄 | 绿海家园 | |
| 南桥路:86弄 | 曙光北苑 | |
| 南桥路:237弄 | 曙光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219号 | 曙光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221号 | 曙光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223号 | 曙光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225号 | 曙光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227号 | 曙光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229号 | 曙光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231号 | 曙光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297弄 | 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289号 | 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291号 | 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293号 | 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295号 | 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299号 | 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301号 | 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303号 | 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305号 | 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307号 | 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309号 | 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311号 | 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313号 | 南桥小区 | |
| 南桥路:459弄 | 桃园小区 | |
| 南桥路:桃园新村 | 桃园新村 | |
| 学北路:20弄 | 学北路小区 | |
| 学北路:27弄 | 学北路小区 | |
| 学北路:165弄 | 曙光苑 | |
| 学北路:337弄 | 曙光东苑 | |
| 曙光路:25弄 | ||
| 曙光路:231弄 | 曙光苑 | |
| 城南村 | ||
| 高桥村 | ||
| 虹桥村 | ||
| 陈行村 |
叮咚·2023年 浦东新区川沙幼儿园 小班招生通告请查收! ZHAO SHENG TONG GAO 浦东新区川沙幼儿园 招生通告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3年小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PART.1 招生范围 01 幼儿园名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幼儿园 02 招生范围 南桥部:川沙路5245弄;川环南路:579弄、130弄、76弄、345弄、408弄、148弄;川黄路:451弄;川周公路:8828弄;南桥路:459弄、86弄、297弄(289号、291号、293号、295号、299号、301号、303号、305号、307号、309号、311号、313号)、237弄(219号、221号、223号、225号、227号、229号、231号)、桃园新村;学北路:337弄、165弄、20弄、27弄;曙光路:25弄、231弄;城南村、高桥村、虹桥村、陈行村; 华夏部:川银路81弄;华夏三路:201弄、85弄、299弄;青艺路:181弄;新德路:1058弄、908弄、939弄;华夏二路:200弄、201弄 ;华夏东路:1349弄、1298弄、1348弄、1260弄、1152弄、1036弄 PART.2 招生计划 2023年,川沙幼儿园( 华夏部)计划招收小班 5个班 2023年,川沙幼儿园( 南桥部)计划招收小班 3个班 PART.3 招生对象 1 1.2023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注:选自入学准备轻松识字 活动六 值日生)1 2.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 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 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PART.4 网上报名验证的时间和办法 01 网上报名 2023年5月8日-5月1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3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园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和线下个别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本园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02 网上验证 2023年5月17日-5月18日,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3年5月31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PART.5 其他事项 1.2023年6月30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本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2. 本园招生咨询电话:杨老师:18117126225 贺老师:18930990642 本园招生工作监督电话:58982260 50966199 浦东新区川沙幼儿园(盖章) 二O二三年五月四日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浦东新区川沙幼儿园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5年小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招生范围
幼儿园名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幼儿园
招生范围
南桥部:川沙路5245弄;川环南路:579弄、130弄、76弄、345弄、408弄、148弄;川黄路:451弄;川周(公)路:8828弄;南桥路:459弄、86弄、297弄(289号、291号、293号、295号、299号、301号、303号、305号、307号、309号、311号、313号)、237弄(219号、221号、223号、225号、227号、229号、231号)、桃园新村;学北路:337弄、165弄、20弄、27弄;曙光路:25弄;城南村、高桥村(迎宾高速以北)、虹桥村、陈行村;
本园为:川沙路:5278号(社区公共户)、南高桥村提供验证服务
华夏部:川银路81弄;华夏三路: 201弄、85弄、299弄;青艺路:181弄;新德路:1058弄、908弄、939弄;华夏二路:200弄、201弄 ;华夏东路:1349弄、1298弄、1348弄、1260弄、1152弄、1036弄
本园为:华夏东路:975弄(和顺欣苑西区)、华夏东路:1001弄(和顺欣苑东区)、华夏东路:940弄(佳怡华庭)提供验证服务
二、 招生计划
01
南桥部
2025年,川沙幼儿园( 南桥部)计划招收小班 3个班
02
华夏部
2025年,川沙幼儿园( 华夏部)计划招收小班 5个班
三、招生对象
2025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
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
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5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5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须持有2025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
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5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
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
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
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观海幼儿园、天虹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
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四、网上报名验证的时间和办法
01
网上报名
2025年5月7日-5月12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5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园通过线上咨询和线下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本园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02
网上验证
2025年5月16日-5月19日,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5年5月29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五、其他事项
#01
2025年6月30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本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02
本园招生咨询电话
杨老师:18117126225
贺老师:18930990642
本园招生工作监督电话:
58982260
50966199
#03
本园招生咨询邮箱:
cyymm_1979@126.com
编辑:王老师
审核: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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