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堡镇第二小学(堡镇校区)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小学 (北堡校区)
学校概况
堡镇小学是一所公办小学,实行“六三制”九年义务小学阶段教育,招收6周岁-12周岁适龄少年儿童。堡镇小学环境优美,视野开阔,配套教育设施齐全,有标准的活动室、实验室、舞蹈室、微机室、语音室,以及400米标准跑道操场。堡镇小学以“新课程背景下的有效课堂教学研究”为教学宗旨,注重孩子人生完整发展,在学业优秀的同时追求人格上、心理上、体格上的均衡发展;以及保障良好、正确价值观的形成。 通过行为规范的训练,教学活动的接受,各类主题活动的开展,社区实践活动的进行等,使学生形成初步的、良好的生活习惯、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优良的道德品质,比较扎实的文化基础,活跃的思维,正确的判断,较强的综合实践能力。 只有得到全面和充分的发展的孩子,才能面对学业和人生的挑战,以积极的态度迎接挫折和阻碍为社会、公众服务。堡镇小学以精神文明建设、师德建设为主要抓手;以课堂教学实践为重要载体;以各类专业化的校本培训为有效平台,各科教辅人员除了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以外,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思想水平,具有较高的管理和监控课堂的能力。能够处理各种突发紧急状况,在有效的范围内保障少年儿童人身安全。
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符合上海义务教育条件的,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招生人数:2020年计划招收4个班
三、对口地段:堡镇堡兴村,堡渔村,桃源村,光明社区居委,新港居委,玉屏社区居委,向阳社区居委,堡港村101号-799号、1501号-1699号,堡港村三育201号-399号、 1401号-1599号
1.入学信息登记。根据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所在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需提供相关证明)。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凭缓学证明向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各镇、街道(学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入学信息登记确认后不得更改。4月23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家长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在4月23日前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登记点应当告知照片上传的有关要求。
2.招生对象: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3.招生地段:堡镇堡兴村、堡渔村、桃源村、光明社区居委、新港社区居委、玉屏社区居委、向阳社区居委;堡港村101号-799号、1501号-1699号;堡港村三育201号-399号、 1401号-1599号。
4.联系方式:18916796879
5.学校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南路358号
为做好堡镇小学教育集团2022年新生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上海市教委公布的《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政策法规及崇明区学籍管理相关会议精神,现将我校新生入学事宜告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南堡校区:4个班级 北堡校区:1个班级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如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另外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三、招生办法: (一)报名办法: 1.信息登记:6月4日——6月19日,在本市幼儿园就读的,由在读幼儿园教师通过点对点发给家长信息登记草表,由家长确认;需要变更信息的,由家长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发送给幼儿园教师,经审核后可进行变更,形成信息登记表,家长线上确认无误后,完成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6月19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点为堡镇小学教导处。 2.入学报名:完成幼升小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学校(公办或民办,二选一)。进入“公办小学报名”(我校属公办学校)页面,会出现“报名指南”,提示家长要通过“报名登录”“确认提交”“报名成功”三个环节方能确保报名成功。家长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并勾选“我已阅读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指南,知晓公办小学报名步骤,同意报名成功后不再进行修改”后,方可正式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2日至6月26日。 3.验证时间: 第一批:7月4日-10日 第二批:7月25日-26日 4. 验证形式:线上验证。 从上海“一网通办”集中调取有关电子证照信息进行比对。验证通过的,将通过短信和“入学报名系统”告知家长;信息不一致的,由家长根据有关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证件信息用于比对。 7月1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将陆续发送入学告知信息。 5.所需提供材料: (二)录取办法: 如学生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根据学龄儿童的户籍和居住地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户籍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 2.户籍适龄儿童的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 3.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寄居在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处的户籍地址相一致(三代是从学生开始计算为一代的三代)。 4.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父母的租房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在不同乡镇。 5.其他情况。 以上情况均要根据居住地学校学额情况和学生实际居住年限的长短等因素,经上级部门审核后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在同一地址居住户内三年内原则上只有一次同校入学机会(二孩除外)。 温馨提示: 1.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 2. 学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和面试,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机构挂钩。 3. 8月15日起,学校将陆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以短信和电话通知为准,敬请留意)。 4. 关于分班:学校将本着“教育均衡”的原则进行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和实验班。 附:招生工作时间节点: 招生咨询电话: 陶老师18918769232 朱老师19101639809 招生咨询电话(北堡校区): 倪老师18939976510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小学 2022年5月30日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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堡镇小学教育集团
2024年招生入学方案
尊敬的家长:
为做好堡镇小学教育集团2024年新生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上海市教委公布的《2024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政策法规及崇明区学籍管理相关会议精神,现将我校新生入学事宜告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南堡校区:4个班级
北堡校区:1个班级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如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另外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三、招生办法
一
报名办法
1.信息登记:4月15日——4月28日,在本市幼儿园就读的,由在读幼儿园教师发给家长信息登记草表,由家长确认;需要变更信息的,由家长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发送给幼儿园教师,经审核后可进行变更,形成信息登记表,家长确认无误后,完成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4月28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点为堡镇小学教导处(如有需要,可电话预约)。
2.入学报名:完成幼升小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学校(只能二选一,如完成“公办小学报名”,则不能报名民办小学,反之亦然)。进入“公办小学报名”(我校属公办学校)页面,会出现“报名指南”,提示家长要通过“报名登录”“确认提交”“报名成功”三个环节方能确保报名成功。家长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并勾选“我已阅读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指南,知晓公办小学报名步骤,同意报名成功后不再进行修改”后,方可正式报名。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5月12日。
3.验证时间:
第一批:5月18日-21日
第二批:5月25日-26日
4. 验证:
从上海“一网通办”集中调取有关电子证照信息进行比对。验证通过的,将通过短信和“入学报名系统”告知家长;信息不一致的,由家长根据有关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证件信息用于比对。
8月15日前,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将陆续发送“入学通知书”。
5.所需提供材料:
二
录取办法
如学生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根据学龄儿童的户籍和居住地情况,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
2.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不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本人,并拥有全部产权。
3.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且户主是其三代以内旁系亲属。
4.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父母的租房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在不同乡镇。
5.其他情况。
注意:政策优待对象同类排序优先,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在有学额情况下,同类排序优先。
以上情况均要根据居住地学校学额情况和学生实际居住年限的长短等因素,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在同一地址居住户内三年内原则上只有一次同校入学机会(多孩除外),同时还须经过区教育局审核。
温馨提示
1. 公网登录使用监护人随申办账号密码, 信息登记完成后,可选择监护人一或监护人二作为关联监护人,关联监护人可通过本人随申办账号扫码/账号密码登录,登录后可进行报名信息查询、公民办报名等。
如需更改关联监护人,可向信息登记点申请调整儿童的关联监护人随申办账号。
2.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
3. 学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和面试,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机构挂钩。
5. 8月15日前,学校将陆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以短信和电话通知为准,敬请留意)。
6. 关于分班:学校将本着“教育均衡”的原则进行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和实验班。
附:招生工作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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