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嘉华小学
上海市宝山区嘉华小学
大华一路151号
学校概况
学校秉承“以人为本,快乐学习,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志在培养“志存高远、身心健美、乐学善学”的适应现代社会的新型公民。“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的校训致力培育“健康文明、博爱宽厚、实践创造”的校风、“好学、善学、乐学、活学”的学风以及“爱生、敬业、厚德、博学”的师德师风。 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师资优良。年轻化、专业化是本校教师队伍的优势所在。本科学历达到100%,65%的教师曾获区、市或以上级荣誉和奖项。学校教育突出课程文化建设,凸显课程特色:体育课程普及游泳项目;数学课程突出思维训练;音乐课程普及乐器基本演奏技能;语文课程推广经典阅读等。按学生的成长发展需要,科学合理的设置课程,让课程陪伴着孩子去经历生命的成长和历练。当走出嘉华的时候,孩子们一定能拥有高远的志向、健美的身心、和乐学善学的气质。相信他们,会自信、坚定地从这里展翅,带着他(她)的,你的,我们的梦想高飞


常见问答
上海市宝山区嘉华小学有哪些办学特色?
学校秉承“以人为本,快乐学习,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志在培养“志存高远、身心健美、乐学善学”的适应现代社会的新型公民。“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的校训致力培育“健康文明、博爱宽厚、实践创造”的校风、“好学、善学、乐学、活学”的学风以及“爱生、敬业、厚德、博学”的师德师风。 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师资优良。年轻化、专业化是本校教师队伍的优势所在。本科学历达...
上海市宝山区嘉华小学有校车吗?
无校车
上海市宝山区嘉华小学可以寄宿吗?
无寄宿
上海市宝山区嘉华小学是什么年制?
五年制

招生简章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2022年招生信息
一、招生班级
3个班
二、对口信息
大华一村六居委、大华二村一居委、大华二村二居委、大华二村五居委、大华二村嘉华苑居委
2021年嘉华小学招生方案
认真贯彻《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满足本区居民享受优质、充分义务教育的权利,我校依法实施义务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及要求,依照“就近免试入学”原则,规范招生。
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确因身体健康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需提供相关证明)。上一年度因身体健康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凭缓学证明向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1.3月22日-3月28日,我校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通过网上“校园开放日”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学校接受家长入学政策、流程等网上咨询,但不组织学生报名,以及任何形式的测试、学科练习、面谈或调查,不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2.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各镇、街道(学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并于4月23日前上传适龄儿童照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作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4月23日为信息登记日截止日,信息一旦确认将不得变更。
3.公办小学入学报名时间:4月26日-4月30日。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
(1)首先满足区域内居民的需要,招收户籍在本地段的学生。
(包括本区集体户口、引进人才类居住证、父母一方户口在沪的学生)
从2015年起,实行统筹安排入学的,本区同一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对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迁入直系亲属户籍内的,需迁入户籍满五年享有对口入学机会。
我校招生地段范围如下:
①大华二村 嘉华苑(新沪路197弄86-103号、111-116号、新村路789弄1-73号)
②大华一村六居(包括久华佳苑,新沪路198弄1-26号、197弄、55弄1-11号、58弄1-16号、灵石路1509弄)
③大华二村一居(包括大华路301弄1-83号、455弄1-62号、新沪路837弄10-32号)
④大华二村二居(包括新沪路285弄1-48号、345弄1-7号、405弄1-8号、475弄1-37号)
⑤大华二村五居(包括怡华苑路188弄、新沪路960弄150-189号、1060弄1-38号、华灵路510弄50-82号)
(2)统筹居住地入学。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发【2011】74号)的精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有困难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本区按照“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镇、街道(学区)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3月19日,本区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视学额情况统筹调配入学)。
(3)本区户籍智力中度残疾(及以上)、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可于5月23日到区特教指导中心接受咨询评估,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普校特教班)就读。
(4)非本市户籍:
①适龄儿童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②父母一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标)
2.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三年的灵活就业证(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③港、澳、台华侨子女需在本区购房;
④外籍儿童需在本区购房。
外地生入学截止时间为截止日为8月10日。
4.第一批验证:5月15日-5月16日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房产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出生证明、房产证(或租房相关材料证明)、《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5. 第二批验证:时间为5月29日-5月30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6.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7.8月15日前,向新生短信发放“入学通知书”。
8.8月30日前,将学生入学信息对接到“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1.招生咨询电话
电话:56354695-8201(苏老师)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四8:00-16:00
2.招生举报电话:56354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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