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清水路小学
上海市嘉定区清水路小学
清水路200号
学校概况
清水路小学创办于1946年,原名“高义小学”,1984年改名为“疁西小学”,2006年7月迁至嘉定区清水路200号,更名为“上海市嘉定区清水路小学”


常见问答
上海市嘉定区清水路小学有哪些办学特色?
清水路小学创办于1946年,原名“高义小学”,1984年改名为“疁西小学”,2006年7月迁至嘉定区清水路200号,更名为“上海市嘉定区清水路小学”
上海市嘉定区清水路小学有校车吗?
无校车
上海市嘉定区清水路小学可以寄宿吗?
无寄宿
上海市嘉定区清水路小学是什么年制?
五年制

招生简章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招 生 简 章




一、学校简介
学校创办于1946年,原名“高义小学”,1984年改名为“疁西小学”。2006年7月易地新建,更名为“清水路小学”。学校地处嘉定区菊园新区,占地面积50.3亩,校舍建筑面积11957㎡,运动场地面积9200㎡,办学规模30个班级。学校现为上海市花园单位,校园布局合理,环境优美,教育设施齐全,分设科技楼、艺术楼、教学楼、行政楼和体育馆等。拥有标准教室和音乐、美术、自然、劳技、信息技术等专用教室。教室均配备希沃大屏触摸一体机,多媒体教学设施齐全。学校另有棋类、篆刻、心理、机器人创新实验室等活动教室,以及小剧场、图书馆、体育馆、安全体验馆等活动场所。
近年来,学校紧紧围绕嘉定教育综合改革“文化铸魂,科技提升”的主线,依托集团化办学和新优质项目,聚焦学生核心素养培育,在构建优化特色课程、深度转变教学方式、推进教师队伍建设等改革的重点领域实施“润泽教育”,彰显“清水文化”。教师专业素质强,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占专职教师总数比例达76.5%,一批优秀教师脱颖而出,成长为区级骨干教师和校级骨干教师。学校先后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行为规范示范校、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上海市健康教育促进学校、上海市校园文化建设特色学校、上海市校园体育“一校多品”试点学校、嘉定区教育综合改革示范校等荣誉。


二、招生范围
菊园新区“城北路以西、环城河-清河路-沪宜公路-练祁河以北、胜辛路以东、胜竹路以南”的地区。


三、招生计划及对象
招生计划:一年级6个班
招生对象:符合本年度嘉定区小学新生入学条件
1.人户一致的学生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7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2.居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居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7日前凭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材料等,在现就读幼儿园进行审验、信息登记,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截止日为4月27日),凭有效期内本区居住地所属街镇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在现就读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截止日为4月27日),凭有效期内居住地所属街镇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现就读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申请在本区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办妥本市灵活就业登记。


四、招生日程安排
4月10日 公布学校招生简章
4月12日 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5月17日至20日 开展第一批入学验证
5月24日至25日 开展第二批入学验证
5月21日起 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8月15日前 陆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学校承诺
1.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2.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3.不提前组织适龄儿童或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


六、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1-69912511
监督电话:021-39902066
上海市嘉定区清水路小学
2025年4月10日
END



撰稿|教学部
编辑|王 恺
审核|周蕴倩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4〕18 号),以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依法实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领导小组
组长:唐月华
副组长:周蕴倩
组员:刘青、王芳、徐祖明、张静雯、汤燕菁、吕爱萍
三、招生范围
菊园新区“城北路以西、环城河-清河路-沪宜公路-练祁河以北、胜辛路以东、胜竹路以南”的地区。(详见附件《嘉定区清水路小学学区细化表》)
四、招生计划及对象
招生计划:一年级6个班
招生对象:符合本年度嘉定区小学新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1.本市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5.本校教职工子女
如果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入学需求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按照《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统筹安排入学。
五、招生日程安排
4月11日:公布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4月13日: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5月18日至21日:开展第一批入学验证
5月25日至26日:开展第二批入学验证
5月22日起: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8月15日前:陆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学校承诺
1.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2.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3.不在计划外自行招生。
七、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1-69912511
监督电话:021-39902066
七、学校承诺
学校承诺严格执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在招生过程中,均衡分班,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
附:嘉定区清水路小学学区细化表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END
撰稿|教学部
编辑|王 恺
审核|周蕴倩
以上内容来源于“嘉定区清水路小学”公众号




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10 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沪府办〔2023〕3 号)《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2023年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办好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
1.
公开透明原则
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学校网站公告、网上“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告知招生政策、招生入学具体工作事项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
2.
班额总控原则
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班额不超过45人。
3.
公平公正原则
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
二、招生入学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
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8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2.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8日前通过信息登记、审验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证明等。就读本市幼儿园的适龄儿童通过就读幼儿园进行审验、登记。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
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 4月28 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区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 年7月1 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 3 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 2023 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统一安排进入公办学校。
三、入学信息登记及网上报名
适龄儿童家长可凭“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账号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登记和查询入学信息。4月28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再更改入学信息。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10日。
四、关于入学验证
1.
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月16日-5月19日。
第二批验证:5月25日-5月26日。
未报名公办小学和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学校主要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有关信息,对已取得《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2.
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核查《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非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学校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在登记和报名过程中,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五、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六、招生计划
班级数6个,学生数270名。
七、划片范围
菊园新区“城北路-陈家山路-和硕路以西、环城路-清河路-沪宜公路-练祁河以北、胜辛路以东、胜竹路以南”的地区。(详见附件2)
八、联系方式
一网通办:zwdt.sh.gov.cn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学校咨询电话:69912518;69912511
九、学校承诺
学校承诺严格执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在招生过程中,均衡分班,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
附件

END
2022
招生工作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2〕11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8〕5号)以及嘉定区教育局《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2022年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办法: 一 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嘉定区“十四五”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依法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和学生的教育服务体系。 01 公开透明原则 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学校网站公告、网上“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告知招生政策、招生入学具体工作事项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发放《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02 班额总控原则 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 03 公平公正原则 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 二 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 唐月华 组员 周蕴倩、刘青、王芳、赵虹远、徐祖明、汤燕菁、吕爱萍 三 招生入学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01 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6月19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线上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02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6月19日前通过线上登记、审验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就读本市幼儿园的适龄儿童通过就读幼儿园进行线上审验、登记。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03 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截止日为6月19日),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6月19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04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区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期间,社会保险须满2个月)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含2020-2021年连续两年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且至今未退出登记手续)。 四 入学信息登记及网上报名 《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6月19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 6月4日前,学校根据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材料线上审验工作顺利进行。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6月26日。 五 关于入学验证 01 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7月4日-7月10日为嘉定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学校对已取得《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第二批验证:7月25日-7月26日为嘉定区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学校对已取得《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 未报名公办小学和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02 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核查《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房地产权证等,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学校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在网上登记和报名过程中,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六 发放入学告知 7月1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七 招生计划 班级数6个,学生数270名。 八 划片范围 菊园新区“城北路-陈家山路-和硕路以西、环城路-清河路-沪宜公路-练祁河以北、胜辛路以东、胜竹路以南”的地区。(详见附件2) 九 联系方式 一网通办:zwdt.sh.gov.cn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学校咨询电话:69912507;69912511 十 学校承诺 学校承诺严格执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在招生过程中,均衡分班,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 附件1 附件2
嘉定区清水路小学2021年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2021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1】9号)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2021年本校招生入学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实施本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和学生的教育服务体系。
1.公开透明原则
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网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区域内适龄儿童和学生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2.班额总控原则
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班额不超过45人。
3.公平公正原则
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杜绝计划外自行招生,不招收非适龄儿童。
二、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唐月华
组员:周蕴倩、刘 青、王 芳、赵虹远、汤燕菁、吕爱萍
三、招生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月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小学,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1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该政策的实施,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在招生方案中明确,报区教育局备案。
申请在本区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街镇如公办教育资源紧缺,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随迁子女小学就读。街镇要依据区域教育资源和入学需求制定相应入学统筹或积分办法,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四、招生计划
班级数6个,学生数270名。
五、划片学区
详见附件。
八、招生入学工作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学校咨询电话:69912518、69912511
九、学校承诺
学校承诺在招生过程中,均衡分班,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
附:嘉定区清水路小学学区范围
对口居委/村 | 小区名字 | 对口路牌 |
嘉悠社区 | 新城悠活城 | 红石路333弄1号-17号 |
嘉悠社区 | 新城悠活城 | 柳梁路118弄3号、4号、6号 |
嘉悠社区 | 新城悠活城 | 柳梁路155弄1号、2号 |
嘉悠社区 | 嘉宝梦之湾 | 平城路2055弄1号-27号 |
嘉悠社区 | 嘉宝梦之湾 | 盘安路1000弄2号-223号 |
嘉宏社区 | 清河路420弄 | 清河路420弄2号、4号、6号、8号、10号-16号、18号-25号、27号、29号、31号-37号、41号、43号、45号、47号、49号、51号 |
嘉宏社区 | 项泾西街58弄 | 项泾西街 58弄1号-21号甲、21号乙、22号-24号 |
嘉宏社区 | 嘉丰三村 | 嘉丰三村东1-东3号、1号-35号 |
嘉宏社区 | 练祁佳苑 | 沪宜公路4199弄1-3号、5-6号 |
嘉宏社区 | 西大街 | 西大街402-586号 |
嘉宏社区 | 嘉宝梦之月 | 陈家山路1399弄1-16号 |
竹筱社区 | 汇丰凯苑 | 红石路730弄1-39号 |
宝菊社区 | 宝菊新家园 | 红石路699弄1-85号 |
嘉定区清水路小学2020年招生工作办法
根据《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0〕2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2020年本校招生入学工作办法:
一
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实施本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和学生的教育服务体系。
1
公开透明原则
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网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区域内适龄儿童和学生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2
班额总控原则
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班额不超过45人。
3
公平公正原则
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杜绝计划外自行招生,不招收非适龄儿童。
二
招生领导小组
三
招生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
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4月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2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3日前至规定地点审验核实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就读本区幼儿园的适龄儿童至就读幼儿园审验,其他幼儿至居住地街镇教委审验。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
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4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区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根据教育局及菊园新区招生方案统筹安排。
四
招生计划
班级数6个,学生数270名。
五
划片学区
菊园新区“城北路-陈家山路-和硕路以西、环城路-清河路-沪宜公路-练祁河以北、胜辛路以东、胜竹路以南”的地区。(详见附件)
六
排序方法
根据《2020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0〕24号),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
就近入学
2
统筹入学
七
验证安排
1
分批验证
2
验证材料
3
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陆续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八
招生入学工作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九
学校承诺
学校承诺在招生过程中,均衡分班,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
附:嘉定区清水路小学学区范围
对口居委/村 | 对口路牌 |
嘉悠社区 | 红石路333弄1号-17号 |
嘉悠社区 | 柳梁路118弄3号、4号、6号 |
嘉悠社区 | 柳梁路155弄1号、2号 |
嘉悠社区 | 平城路2055弄1号-27号 |
嘉悠社区 | 盘安路1000弄2号-223号 |
嘉宏社区 | 清河路420弄2号、4号、6号、8号、10号-16号、18号-25号、27号、29号、31号-37号、41号、43号、45号、47号、49号、51号 |
嘉宏社区 | 项泾西街58弄1号-21号甲、21号乙、22号-24号 |
嘉宏社区 | 嘉丰三村东1-东3号、1号-35号 |
嘉宏社区 | 沪宜公路4199弄1-6号 |
嘉宏社区 | 西大街402-586号 |
嘉宏社区 | 陈家山路1399弄1号-16号 |
竹筱社区 | 红石路730弄1-39号 |
宝菊社区 | 红石路699弄1-85号 |
备注 | 菊园新区“城北路-陈家山路-和硕路以西、环城路-清河路-沪宜公路-练祁河以北、胜辛路以东、胜竹路以南”的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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