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初中部)
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初中部)
菊园新区竹筱路33号
学校概况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近日与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签署合作办学协议,将在嘉定区菊园新区设立中国科学院上海实验学校。它是除北京地区以外,全国唯一一所由中科院参与合作办学的实验学校普通公办学校,设小学部和初中部,共49个班级,预计2017年交付使用。中科院将以院士引领、专家指导、实验室开放等形式,创建和提升学校的科技创新实践平台,开发和指导一些科技创新类辅导课程,为优秀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提供个性化指导。新校老师将由中科院上海分院制定专业培训计划,提升教师科教融合能力,学生也有机会和中国“最聪明”的人一同动手做实验,与院士、科学家面对面交流。中科院上海分院还将负责制定学校创新教育实践平台建设方案,同时,辐射和带动区域“创客工场”建设,为区域青少年的科技创新教育创造适合的发展平台和空间,为青少年科技创新提供全面指导. 2016年01月22 日,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近日与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签署合作办学协议,将在嘉定区菊园新区设立中国科学院上海实验学校(暂定名)。它是除北京地区以外,全国唯一一所由中科院参与合作办学的实验学校。 2017年3月8日,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嘉定区综合办公大楼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理事长、副理事长人选、理事会章程和校长人选。


常见问答
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初中部)有哪些办学特色?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近日与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签署合作办学协议,将在嘉定区菊园新区设立中国科学院上海实验学校。它是除北京地区以外,全国唯一一所由中科院参与合作办学的实验学校普通公办学校,设小学部和初中部,共49个班级,预计2017年交付使用。中科院将以院士引领、专家指导、实验室开放等形式,创建和提升学校的科技创新实践平台,开发和指导一些科技创新类辅导课程,为优...
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初中部)有校车吗?
无校车
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初中部)可以寄宿吗?
可寄宿
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初中部)是什么年制?
九年一贯制

招生简章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4〕18 号),以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依法实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组长:夏红梅
副组长:孙兰兰
组员:刘宏佳、王亮、高远、蔡丹、滕会敏
菊园新区“城北路-陈家山路-和硕路以西、环城河-清河路-沪宜公路-练祁河以北、霍城路以东、胜竹(西)路以南”的地区。“霍城路以西-练祁河以北-沈海高速以东-胜竹西路以南”的区域,在配套学校开办之前,暂时列为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初中部)的招生区域。
招生计划:六年级6个班
招生对象:符合本年度嘉定区初中新生入学条件
1. 人户一致的学生
本校从2020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4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四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本校从2024年起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具体为:2024年入学的须满一年,2025年入学的须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三年。本校如果当年度人户一致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6.符合嘉定区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理事会成员单位职工子女及本校教职工子女
如果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入学需求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按照《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统筹安排入学。
4月11日 公布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4月14日 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5月22日起 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8月15日前 陆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1.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2.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3.不在计划外自行招生。
咨询电话:021-69900256
监督电话:021-39902066
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
2024年4月11日
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
梦想起航的地方
编辑:高 远
审核:夏红梅
以上内容来源于“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公众号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校实际,现就2023年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本校及时向社会公布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学校网站公告、微信公众号、网上“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向区域内学生告知招生政策、招生入学具体工作事项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按时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二)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实施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本校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及按照测试成绩分班。本校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本校不招收计划外学生,及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二、领导小组
为了使我校2023年的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特成立由校长室领导的“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的招生工作,由教学处具体负责入学报名信息登记复验工作,做好符合入学条件学生的材料审核整理工作,确保适龄学生规范入学。
领导小组:
组长:夏红梅
组员:刘宏佳、王亮、孙兰兰、高远
工作小组:
组长:孙兰兰
组员:高远、滕会敏、蔡丹、张碧云
三、招生对象
1.符合嘉定区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1)人户一致的学生
本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2023年4月24日前经现就读小学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当对口报名人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对口报名人数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本校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3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三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区教育局从2024年起本校实施对口学区入户年限规定。具体为:申请2024年入学的适龄学生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一年(至2024年8月31日满一年),申请2025年入学的适龄学生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两年(至2025年8月31日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三年。本校如果当年度人户一致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学。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2023年4月24日前将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证明等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2023年4月24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2023年4月24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区户籍或持有本区《回执》或居住本区配住廉租房,确需到本区就读初中,家长须在4月24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目前在本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外区户籍或《回执》,可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4月24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在本区就读小学五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本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4月24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提供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区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4月24日前,通过指定方式办理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2.符合嘉定区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所属嘉定区内研究院的职工子女。
四、招生计划
学校2023学年招收6个班,班额不超过50人。
五、学区划片范围
菊园新区“城北路-陈家山路-和硕路以西、环城路-清河路-沪宜公路-练祁河以北、霍城路以东、胜竹(西)路以南”的地区。
在菊园新区规划内公建配套学校开办之前,菊园新区辖区内“霍城路以西-练祁河以北-沈海高速以东-胜竹西路以南”的地区,暂时列为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初中部)的招生区域。
六、学校验证安排
8月15日前,学校组织初中入学报名复验,完成通知书发放。
注意事项:
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
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核查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房地产权证等,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七、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及相关信息平台
咨询电话:69900256(学校)
八、学校承诺
学校承诺,在招生过程中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招收无学籍学生;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
2023年4月10日
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2022年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2〕11号)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2〕13号),结合本校实际,现就2022年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区教育局、菊园新区管委会和学校网站公告、微信公众号、网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区域内适龄学生告知招生政策、招生入学具体工作事项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按时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二)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学校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及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学校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学校不招收计划外学生,及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二、领导小组
为了使我校2022年的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特成立由校长室领导的“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2022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由教学处具体负责入学报名信息登记复验工作,做好符合入学条件学生的材料审核整理工作,确保适龄学生规范入学。
领导小组:
组长:夏红梅
组员:刘宏佳、王亮、孙兰兰
工作小组:
组长:孙兰兰
组员:高远、滕会敏、蔡丹、张碧云
三、招生对象
1.人户一致的学生
学校学区内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其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其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在2022年6月15日前经现就读小学线上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本校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2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6月15日前将廉租房相关材料、户口簿等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外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6月15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但非本学区户籍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6月15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校入学
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区户籍或持有本区《回执》或居住本区配住廉租房,确需到本区就读初中,家长须在6月15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本区小学五年级就读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本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6月15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提供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期间,社会保险须满2个月)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含2020-2021年连续两年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且未退出登记手续)。
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区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8月10日前,通过扫描二维码(附件1),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经如实填写后,将信息登记表和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jdxsc2022@163.com),经审验后完成信息登记工作。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四、招生计划
学校2022学年拟招收6个班,班额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学区划片范围
菊园新区“城北路-陈家山路-和硕路以西、环城路-清河路-沪宜公路-练祁河以北、霍城路以东、胜竹(西)路以南”的地区。
(在菊园新区规划内公建配套学校开办之前,菊园新区辖区内“霍城路以西-练祁河以北-沈海高速以东-胜竹西路以南”的地区,暂时划入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初中部)的招生区域)
六、排序方法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一)就近入学
1、本区人户一致的学生。
2、本区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3、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区人户一致的学生。
4、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区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说明:
人户一致排序办法:如果学校招生计划小于入学需求数,按照学生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如果户籍迁入时间相同,依次按照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顺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安排入学。
(二)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
1、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学生,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
2、本区户籍户主或产权人之一为适龄学生的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等。
3、上海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学生。
4、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学生,租房。
5、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6、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六类,对提供所在居住地为其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适龄学生,优先安排。
七、学校验证安排
7月10日,学校通过信息系统对学生材料进行信息比对,开展第一批验证。
7月底完成学校第二批验证。
8月15日前,学校组织初中入学报名复验,完成通知书发放。
注意事项:
本市户籍学生将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
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复验时,须核查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房地产权证等,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八、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及相关信息平台
咨询电话:59906608
监督举报电话:69900035
一网通办:zwdt.sh.gov.cn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九、学校承诺
学校承诺,在招生过程中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招收无学籍学生;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2022年6月3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1〕9号)和《2021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1〕9号),结合本校实际,现就2021年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以下办法:
(一)公开透明原则。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区教育局、菊园新区管委会和学校网站公告、微信公众号、网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区域内适龄学生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二)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实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学校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进行各类特长生的招生。学校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不招收计划外学生,及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为了使我校2021年的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成立由校长室领导的“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2021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由教学处具体负责入学报名信息登记复验工作,做好符合入学条件学生的材料审核整理工作,确保规范入学。
领导小组:
组长:夏红梅
组员:王 亮、孙兰兰
工作小组:
组长:孙兰兰
组员:蔡丹、张碧云、滕会敏、钱 晔
1.人户一致的学生
学校学区内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2021年4月13日前经现就读小学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本校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1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 4 月 13 日前将廉租房相关材料、户口簿等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校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 4 月 13 日, 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非本学区户籍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13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2021年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学校入学
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校学区内户籍或持有本区《回执》或居住本区配住廉租房,确需到本校就读初中,家长须在4月13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学校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本区小学五年级就读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本校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4月13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携带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 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校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8月10日前,须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区教育局登记点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学校2021学年拟招收6个班,班额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菊园新区“城北路-陈家山路-和硕路以西、环城路-清河路-沪宜公路-练祁河以北、霍城路以东、胜竹(西)路以南”的地区。
(在菊园新区规划内公建配套学校开办之前,菊园新区辖区内“霍城路以西-练祁河以北-沈海高速以东-胜竹西路以南”的地区,暂时划入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初中部)的学区)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一)就近入学
1、本区人户一致的学生。
2、本区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3、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区人户一致的学生。
4、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区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说明:
人户一致的对象:本区户籍,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人户一致排序办法:如果学校招生计划小于入学需求数,按照学生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如果户籍迁入时间相同,依次按照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顺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安排入学。
(二)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
1、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学生,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
2、本区户籍户主为适龄学生非直系亲属或产权人之一为适龄学生非直系亲属(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本人的兄弟姐妹、非亲属等)。
3、上海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学生。
4、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学生,租房。
5、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6、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六类,对提供所在居住地为其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适龄学生,优先安排。
5月23日为学校第一批验证,6月底完成学校第二批验证,8月15日前,学校组织初中入学报名复验,完成通知书发放。
本市户籍学生将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非本市户籍学生复验时,家长须带领学生,携带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咨询电话:59906608(学校)
监督举报电话:39902066
学校承诺,在招生过程中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招收无学籍学生;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
2021年3月
根据市教委《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0〕15号)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 2020 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0〕24 号),结合本校实际,现就2020年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以下办法:
(一)公开透明原则。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区教育局、菊园新区管委会和学校网站公告、微信公众号、网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区域内适龄学生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二)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实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学校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招收各类特长生。学校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不招收计划外学生,及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为了使我校2020年的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成立由校长室领导的“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由教学处具体负责入学报名信息登记复验工作,做好符合入学条件学生的材料审核整理工作,确保他们规范入学。
领导小组:
组长:夏红梅
组员:王 亮、姜晓波
工作小组:
组长:姜晓波
组员:孙兰兰、张碧云、滕会敏、钱 晔
1.人户一致的学生
学校学区内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2020年4月13日前经现就读小学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 4 月 13 日前将廉租房相关材料、户口簿等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校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 4 月 13 日, 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非本学区户籍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13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2020 年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学校入学
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校学区内户籍或持有本区《回执》或居住本区配住廉租房,确需到本校就读初中,家长须在4月13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学校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本区小学五年级就读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本校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4月13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携带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 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校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8月10日前,须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区教育局登记点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特别说明: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学校2020学年拟招收6个班,班额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菊园新区“城北路-陈家山路-和硕路以西、环城路-清河路-沪宜公路-练祁河以北、霍城路以东、胜竹(西)路以南”的地区。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一)就近入学
1、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
2、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
3、本区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上述两类情况,依次按照学生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说明:就近入学的适用对象为户口簿户主应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学生。
4、“五年限一”政策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将从2020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操作如下:
1)2020年起,本校区内,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
2)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从2021年起,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直至满五年。2020年起建立起始年级新生数据库,2021年申请入学的与2020年数据库比对,一年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2022年申请入学的与2020年、2021年数据库比对,两年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以此类推,到2025年,五年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3)2020年起,同一居住地址如有跨区、跨街镇(即人户分离)及外省市来沪人员租赁房屋,同样按“五年限一”政策规定操作。
4)不符合“五年限一”条件的学生,按同类排序靠后的方式安排入学。
(二)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
1、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学生。
2、上海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学生。
3、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4、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四类,对提供所在居住地为其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适龄学生,优先安排。
5月16日-5月17日为学校第一批验证,6月底前完成学校第二批验证,8月15日前,学校组织初中入学报名复验,完成通知书发放。本市户籍学生将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复验时,家长须带领学生,携带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咨询电话:59906608(学校)
监督电话:39902066
学校承诺在招生过程中,均衡分班,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招收无学籍学生。
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
2020年3月
声明:本文由上哪学团队(微信公众号ID: shangnaxue)原创整理制作,转载请注明来源和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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