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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初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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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初中部)

公办初中九年一贯制
地址南桥古华南路100号

学校概况

奉贤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始建于1976年,是一所选拔、培养和输送竞技体育优秀后备人才的基础教育寄宿制学校。采取的是“三集中”的办学模式,学生集中住宿、集中学习、集中训练,实施五年制(小学五年级至初中九年级)全日制义务教育。学校占地面积2400平方米,建筑面积4268平方米,现有教学班5个,学生99人,教职工37名,学校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除文化教学外设置了田径、自行车、跆拳道、拳击、散打、网球和OP帆船等训练项目。 建校40多年来,几代少体校人历经风雨磨砺,尤其是近年来“体教结合”力度的不断加大,学校走上了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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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初中阶段招生

1.小学毕业信息核对。4月2日-4月13日,各校有序组织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同时,民办一贯制学校做好本校学生直升意愿征求工作。4月13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及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意愿征求截止日。

 

2.回户籍(居住)地就读。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小学毕业,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要求回本区就读初中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制定的初中招生入学的实施办法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3.初中入学方式。本区所有公办初中根据“免试入学”、学区对口原则,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新生名单和学籍材料进行招生报名工作。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提交入学申请材料。由镇(街道、开发区)教育管理部门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5.来沪就读六年级。在外省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或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到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截至日期为8月10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非本市户籍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提交入学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到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至日期为8月10日),由居住地所在的镇(街道、开发区)教育管理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具体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生信息

学校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3月21日起,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其中公办学校全部开展,民办学校可以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主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但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面谈或调查,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二)发放入学通知

学校在完成适龄儿童招生录取等工作后,于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30日前将学生入学信息对接到“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三)推进注册制度

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学校向新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因疫情防控需要自动签注的除外)或补证。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

 

(四)加强监督管理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过程性监控,并将督导结果纳入学校综合督导评估中。

 

区教育局成立由基础教育科、信访热线办、监察室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本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相关要求实施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给各校的计划数招生,不得随意增扩班额、学额;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须向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

 

(五)落实问责制度

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拒绝接收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由区教育局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处分。

 

(六)落实“双减”措施

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以考试(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为依据或参考的,或存在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组织对报名的学生家长进行测评、调研等活动的,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由区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酌情核减该校的招生计划数,核减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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