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安亭镇墨玉北路888号
学校概况
学校原址为上海外国语大学实验学校,创办于2005年,是一所十二年一贯制的民办学校,2011年停止招生。2012年被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区教育局、安亭镇人民政府三方收购,在原址新建一所由嘉定区人民政府、上海外国语大学和安亭镇人民政府共同承办的九年一贯制的公办学校


常见问答
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有哪些办学特色?
学校原址为上海外国语大学实验学校,创办于2005年,是一所十二年一贯制的民办学校,2011年停止招生。2012年被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区教育局、安亭镇人民政府三方收购,在原址新建一所由嘉定区人民政府、上海外国语大学和安亭镇人民政府共同承办的九年一贯制的公办学校
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有校车吗?
无校车
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可以寄宿吗?
无寄宿
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是什么年制?
九年一贯制

招生简章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2025年上海外国语大学
嘉定外国语学校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学校是由嘉定区教育局、上海外国语大学、安亭镇人民政府三方共同管理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于2013年9月开办,总占地45863平方米,建筑面积31369.26平方米。现有48个教学班,其中,小学和中学各24个教学班,2100多名学生,140名专职教师。
学校现有在编教师127人,储备教师7人,编外教师6人,其中党员57人,占比40.7%;团员教师30人,占比21.5%;研究生学历有48人,占比34%,本科及以上达100%;中学高级教师19人,占教师数的13.6%;区学科带头人1人,区骨干教师11人,区学科新星3人,镇级骨干13人,校级骨干7人,学科新星14人,优秀教师比例达35%;教师平均年龄35.9岁。教师队伍整体呈现师德高尚、专业过硬、业务精湛,富有活力、结构合理的特征。
学校秉持“一花一世界”办学理念,构建了具有学校自身特色的且符合学生终身发展需求的课程体系,构勒出经历九年一贯系统课程培养的毕业生形象。学校积极对接“双新”推进和中考改革,努力破解课程衔接等难题,通过课程与教学的不断完善和改进,聚焦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打造了外语课程、莎翁戏剧课程群、研学课程等闪亮课程名片。办学质量受到百姓的认可,社会美誉度在不断提高。
二、招生范围
安亭镇“东至吴塘河、南至宝安路-外青松公路-京沪高铁一线、西至省(市)界;北至镇界”的地区。
三、招生计划及对象
招生计划:一年级4个班、六年级6个班
招生对象:符合本年度嘉定区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条件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和学生
本校从2021年起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5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4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2.居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购房)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购房)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和学生(购房)
6.本校教职工子女
如果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入学需求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按照《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统筹安排入学。
四、招生日程安排
4月10日 公布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4月13日 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4月14日至25日 本校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
5月17日至20日 开展小学第一批入学验证
5月24日至25日 开展小学第二批入学验证
5月21日起 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8月15日前 陆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学校承诺
1.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2.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3.不提前组织适龄儿童或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
六、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1-59565651转8303
监督电话:021-39902066
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学校
2025年4月10日
办学理念
一花一世界
——不一样的生命,不一样的精彩
——让世界走进学校,让学生走向世界
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学校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墨玉北路888号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4〕18 号),以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依法实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4月11日 公布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4月13日 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4月15日至26日 本校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
5月18日至21日 开展第一批小学入学验证
5月25日至26日 开展第二批小学入学验证
5月22日起 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8月15日前 陆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学校
2024年4月11日
办学理念
一花一世界
——不一样的生命,不一样的精彩
——让世界走进学校,让学生走向世界
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学校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墨玉北路888号
以上内容来源于“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学校”公众号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1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沪府办〔2023〕3号)等文件精神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安亭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现就2023年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学校招生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我校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学校微信、学校网站公告、网上“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向本校区内适龄儿童和学生告知招生工作政策、招生入学具体工作事项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发放《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二)班额总控原则。我校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2023年拟招收小学4个班,初中6个班,班额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三)公平公正原则。应 用 “ 一 网 通 办 ” 网 站 (zwdt.sh.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学校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学校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学校不招收计划外学生,小学不招收非适龄儿童,初中不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二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有序,成立“2023年上外嘉定外国语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审验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的相关材料;另设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对我校招生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2023年上外嘉定外国语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邱新
副组长:俞燕易 周玲
组员:陈瑜 唐维 薛蓓 金晨欢 孙博 吴洁 王烨
“2023年上外嘉定外国语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周玲
副组长:黄丽峰 张赠
组员:杨婧 邱弦 包力成
三
具体实施细则
(一)小学阶段入学
1.招生入学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8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本校从2020年起实施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证政策的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3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三年,以此类推,直至满五年。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8日前通过信息登记、审验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证明等。就读本市幼儿园的适龄儿童通过就读幼儿园进行审验、登记。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镇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在本镇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镇教委将根据现有教育资源情况,对符合今年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实行分片依分(根据《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统筹计分办法》)统筹安排。
2.公民办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1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8日。
3.公办小学验证工作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月16日-5月19日,开展本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第二批验证:5月25日-5月26日,开展本区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未报名公办小学和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本校主要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有关信息,对已取得《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核查《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我校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在登记和报名过程中,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4.发放入学通知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二)初中阶段入学
1.招生入学对象
(1)人户一致的学生
本镇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同父母、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同父母、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4日前经现就读小学线上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本校从2020年起实施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证政策的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3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三年,以此类推,直至满五年。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4月24日前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学生
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4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24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①外区外街镇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本镇入学: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镇户籍或持有本镇《回执》或居住本镇配住廉租房,确需到本镇就读初中,家长须在4月24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镇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本镇公办初中就读。
②本镇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入学:目前在安亭镇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外区外街镇户籍或《回执》,可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4月24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街镇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在本镇就读小学五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本镇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4月24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提供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镇教委将根据现有教育资源情况,对符合今年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实行分片依分(根据《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统筹计分办法》)统筹安排。
2.信息核对
4月13日-4月24日,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根据就读学校通知,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通过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24日为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5月20日,各街镇教委、学校对申请就读初中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进行信息比对。
3.公办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告知书发放
4月13日前,现就读小学须向本镇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公办初中告知书。
4.初中入学报名复验
本校在组织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核查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房地产权证等,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四
重要事项与时间节点
1、4月7日起,我校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学区建设等情况。
2、我校学区为:安亭镇“东至吴塘河;南至宝安路-外青松公路-京沪高铁一线;西至省(市)界;北至镇界”的地区。
3、我校招生计划为:小学4个班级;中学6个班级。
4、联系方式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
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
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上海嘉定安亭镇人民政府网址:
http://www.jiading.gov.cn/anting/
上外嘉定外国语学校网址:
https://swjw.jdjy.sh.cn/
咨询电话:
59565651——8407
59565651——8303
上外嘉定外国语学校
二O二三年四月六日


来源:上外嘉定外国语学校

办学理念
一花一世界
——不一样的生命,不一样的精彩
——让世界走进学校,让学生走向世界
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学校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墨玉北路888号
2022 年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2022 年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学校
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2022 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2〕11 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规〔2018〕5 号)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 2022 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2〕13 号)精神和《2022 年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现就 2022 年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我校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学校网站公告、网上“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向本校区内适龄儿童和学生告知招生工作政策、招生入学具体工作事项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
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发放《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二)班额总控原则。我校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2022学年拟招收小学 4 个班,初中 6 个班,班额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三)公平公正原则。应 用 “ 一 网 通 办 ” 网 站 (zwdt.sh.gov.cn)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学校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学校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学校不招收计划外学生,小学不招收非适龄儿童,初中不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有序,成立“2022 年上外嘉定外国语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审验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的相关材料;另设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对我校招生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2022 年上外嘉定外国语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邱新
副组长:俞燕易 黄丽峰
组员:陈瑜 吴祎
唐维 孙博 吴洁 王烨
“2022 年上外嘉定外国语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周玲
组员:杨婧 邱弦 包力成
三、具体实施细则
(一)小学阶段入学
1.招生入学对象
凡年满 6 周岁(2015 年 9 月 1 日-2016 年 8 月 31 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 6 月 19 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线上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如报名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镇内统筹安排入学。本校从 2020 年起对部分入学需求突出的学校建立新生数据库,实 施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证政策的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2 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 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 6 月 19 日前通过线上登记、审验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就读本市幼儿园的适龄儿童通过就读幼儿园进行线上登记、审验。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镇教委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儿童
①6 月 19 日前应申请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凭《回执》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如本区外镇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的除《回执》外还须提供与居住地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
②同一街镇内不接受居住地(即人户分离)入学申请。
③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顺序遵照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适龄儿童,由镇教委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统筹安排。
(4)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镇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在本镇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在本镇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年 6 月 30 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2021 年 7 月至 2022 年 6月期间,社会保险须满 2 个月的)或连续 3 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 2022 年6 月 30 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含 2020-2021年连续两年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且至今未退出登记手续)。镇教委将根据现有教育资源情况,对符合今年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实行分片依分(根据附件 1《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统筹计分办法》)统筹安排。
2.入学信息登记
登记时间:6 月 4 日-6 月 19 日
登记方式:线上办理
登记对象及办理流程:
(1)本镇公办幼儿园和民办二级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可通过幼儿园班主任老师线上点对点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
(2)民办三级幼儿园(安贝儿幼儿园、杨林幼儿园、朱泾幼儿园、菲贝儿幼儿园、沁富幼儿园、小牛津幼儿园、童梦星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镇教委将指定登记老师与现就读幼儿园的班主任老师,通过线上点对点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具体信息登记事宜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居住地址在安亭镇,但目前在外区外街镇就读的适龄儿童信息登记工作原则上在现就读幼儿园所属街镇教委安排完成。
(3)户籍地或居住地址在安亭镇的未入园的适龄儿童、不在本市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其他特殊情况适龄儿童的家长通过扫描二维码(详见附件 4),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家长如实填写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 atzs2022@163.com。(邮件要求:文件以“幼升小(学生身份证号+姓名)命名,打包成一个文件并压缩,邮件名称与压缩文件名称须一致,附件大小不超过 50MB)。由区教育局或街镇教委老师,通过线上点对点与家长联系并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其中非本市户籍儿童在登记时还应根据《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统筹计分办法》填报《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计分)材料清单》提交给指定老师(家长应根据信息登记、计分办法相关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所需材料)。
《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登记成功后获得的“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不得更改入学信息。6 月 19 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
3.公民办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 6 月 22 日-6 月 26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 6 月 22 日-6 月 24 日。
4.公办小学验证工作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本校于 7 月 4 日-7 月 10 日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第二批验证:本校于 7 月 25 日-7 月 26 日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2)验证材料本市户籍的,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核查《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非本市户籍的,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核对《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计分)材料清单》。
在网上登记和报名过程中,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5.发放入学通知
7 月 10 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二)初中阶段入学
1.招生入学对象
(1)人户一致的学生
本镇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同父母、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同父母、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 6 月 15 日前经现就读小学线上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
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本校从 2020 年起对部分入学需求突出的学校建立新生数据库,实 施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证政策的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2 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 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两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 6 月 15 日前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
(3)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学生
①6 月 15 日前应申请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凭《回执》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如本区外镇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的除《回执》外还须提供与居住地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
②同一街镇内不接受居住地(即人户分离)入学申请。
③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学生入学由区教育局作统筹安排。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①外区外街镇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本镇入学: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镇户籍或持有本镇《回执》或居住本镇配住廉租房,确需到本镇就读初中,家长须在 6 月 15 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镇教委统筹安排进入本镇公办初中就读。
②本镇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入学:目前在安亭镇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外区外街镇户籍或《回执》,可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 6 月 15 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街镇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非本市户籍学生
本镇小学五年级就读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本学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并应根据《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统筹计分办法》填报《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计分)材料清单》提交给班主任老师(家长应根据信息登记、计分办法相关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所需材料)。截止日为 6 月 15 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提供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在本镇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在本镇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2021 年 7 月至 2022 年 6 月期间,社会保险须满 2 个月的)或连续 3 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含 2020-2021 年连续两年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且至今未退出登记手续)。
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学区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8 月 10 日前,通过扫描二维码(详见附件 4),获取《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经如实填写后,将信息登记表和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 jdxsc@163.com,经审验后完成信息登记工作。
非本市户籍儿童,在登记同时,还应根据《安亭镇义务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统筹计分办法》(详见附件 1)填报《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计分)。邮件要求:文件以“小升初”(学生身份证+姓名)命名,打包成一个文件并压缩,邮件名称与压缩文件名称须一致,附件大小不超过50MB。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由镇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2.信息核对
6 月 4 日-6 月 15 日,本学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根据就读学校通知,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相关证件在就读小学进行更正。6 月 15 日为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和更正的截止日。
3. 公办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告知书发放
6 月 15 日前,现就读小学须向本镇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公办初中告知书。
4.初中入学报名复验本校在组织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家长须核查户口簿、 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 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不接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对随迁子女及家长告知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四、重要事项与时间节点
1、5 月 30 日起,我校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学区建设等情况。
2、我校学区为:安亭镇“东至吴塘河;南至宝安路-外青松公路-京沪高铁一线;西至省(市)界;北至镇界”的地区。
3、我校招生计划为:小学 4 个班级;中学 6 个班级。
4、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swjw.jdjy.sh.cn/
咨询电话:59565651——8303,59565651--8406
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学校
二 O 二二年六月二日
附件:1.《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统筹计分办法》
附件:2.《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计分)材料清单》
附件:3.《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排序及统筹办法》
附件:4. 上海市中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二维码
2021年上外嘉定外国语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1〕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1〕9号)精神和《2021年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现就本校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依法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和学生的教育服务体系。
(一)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我校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学校微信、学校网站公告、网上“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向本校区内适龄儿童和学生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二)班额总控原则。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三)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再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计划外自行招生,小学不得招收非适龄儿童,初中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有序,成立“2021年上外嘉定外国语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审验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的相关材料;另设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对我校招生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2021年上外嘉定外国语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汤雁
副组长:肖丽萍 黄丽峰
组员:曹君 陈瑜 吴祎 孙博 王烨
“2021年上外嘉定外国语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姚轶琛
组员:杨婧 邱弦 包力成
三、具体实施细则
(一)小学阶段入学
小学招生对象:凡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
1、入学信息登记
(1)本镇人户一致儿童
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月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
4月8日—23日,在现就读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二级幼儿园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审验和家长确认工作,通过者获取《入学信息登记表》,根据划定学区,如报名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详见附件5或《上海市嘉定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超出部分实行镇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部分入学需求突出的学校建立新生数据库,实施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证政策的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1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镇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3日前至规定地点审验核实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在本区幼儿园就读的幼儿由就读幼儿园负责审验,其他幼儿应于4月8日—23日到安亭党成校由镇教委负责审验),入学由镇教委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3)“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儿童
(1)4月23日前应申请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凭《回执》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如本区外镇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的除《回执》外还须提供与居住地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
(2)同一街镇内不接受居住地(即人户分离)入学申请。
(3)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顺序遵照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4)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镇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在本镇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在本镇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镇教委将根据现有教育资源情况,对符合今年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实行分片依分(根据附件1《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统筹安排。
(1)在本市公办幼儿园、民办二级幼儿园就读的随迁适龄儿童,家长应于4月8日—23日间在现就读幼儿园登记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并应将相关纸质入学材料于4月24日(周六)送交相应的公办小学(入学材料清单及学校地点详见附件2)。
(2)在本市公办幼儿园、民办二级幼儿园以外就读的随迁适龄儿童,家长应于4月8日—23日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安亭党成校(泰富路275号)登记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并应于4月24日(周六)将相关纸质入学材料上交至相应的公办小学(入学材料清单及学校地点详见附件2)。
5月8日前,各学校完成对已登记的随迁子女信息核对、整理等工作,并按要求将整理后的信息登记情况以电子稿形式发至镇教委邮箱。
2、照片上传
完成信息登记后,家长应于4月23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首页点击“儿童照片上传”按钮,按照规定格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白色背景、近期免冠数码照片,像素为272*354,分辨率为350dpi,jpg格式),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等的重要依据。
3、公民办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4、公办小学验证工作
第一批验证:5月15日(周六),为安亭镇公办小学本市户籍生验证日;第二批验证:5月30日(周日),为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及非本市户籍生验证日。各小学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相应的房地产证、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2)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5、发放入学通知
5月20日起,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二)初中阶段入学
1、本镇人户一致的学生
本镇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经现就读学校在4月13日前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房地产证,由区教育局根据划定的学区安排入学。本镇其他寄放户口适龄儿童,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镇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部分入学需求突出的学校建立新生数据库,实施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证政策的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1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4月13日前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
3、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学生
(1)4月13日前应申请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本市外区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选择跨区居住地入学的凭《回执》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如本区外镇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的除《回执》外还须提供与居住地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5月22日(周六)申请就读初中的人户分离的学生及家长应随带相关材料到相应学校进行复验。
(2)同一街镇内不接受居住地(即人户分离)入学申请。
(3)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学生入学由区教育局作统筹安排。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1)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本镇入学: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镇户籍或持有本镇《回执》或居住本镇配住廉租房,确需到本镇就读初中,家长须在4月13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本镇公办初中就读。
(2)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入学:目前在本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外区户籍或《回执》,可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4月13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非本市户籍学生
在本镇小学五年级就读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于4月13日前在原就读学校完成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信息核对和确认时应提供(1)户口簿;(2)学生有效期内在本镇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3)父母一方有效期内在本镇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安亭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的相关证明。
5月23日(周日)申请就读初中的随迁子女及家长应随带相关材料到相应学校进行复验(详见附件2),镇教委及各校通过居住证读卡机、信息系统等方式进行核(比)对。如申请学校因学额原因无法接纳时,教委将根据《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附件1),请示区教育局后按积分排名进行统筹安排。
6、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五年级学生
如符合安亭镇入学条件,可携带相关证件到嘉定区教育局登记点办理入学登记手续,由区教育局根据安亭镇实际作统筹安排入学。截止日期为8月10日。
7、初中入学报名复验
各初中在组织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家长须带领学生,携带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不得接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对随迁子女及家长还应告知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四、重要事项
1、3月20日起,我校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学区建设等情况。
2、我校学区为:安亭镇“东至吴塘河;南至宝安路-外青松公路-京沪高铁一线;西至省(市)界;北至镇界”的地区。
3、我校招生计划为:小学4个班级;中学6个班级。
4、联系方式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上海嘉定安亭镇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anting/
上外嘉定外国语学校网址:https://www.swjw.jdjy.sh.cn/
咨询电话:59565651——8407、 59565651——8303
上外嘉定外国语学校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排序及统筹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1〕9号)精神和安亭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排序及统筹办法。
一、就近入学
(一)小学入学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报名公办小学的本镇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2、报名公办小学的本镇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3、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镇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4、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镇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5、报名公办的本镇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0年已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6、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镇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0年已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二)初中入学
1、本镇人户一致的学生。
2、本镇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3、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镇人户一致的学生。
4、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镇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5、报名公办的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0年已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6、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本镇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0年已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三)人户一致的对象
本镇户籍,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四)人户一致排序办法
如果学校招生计划小于入学需求数,按照儿童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如果户籍迁入时间相同,依次按照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顺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镇教委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入学。
二、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小学、初中都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
2、 本镇户籍户主为适龄儿童(学生)非直系亲属,或产权人之一为适龄儿童(学生)非直系亲属(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本人的兄弟姐妹、非亲属等)。
3、 本镇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学生)。
4、 上海外区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租房。
5、 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的适龄儿童(学生)。
6、 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详见)附件1),按照积分高低排序。
上述六类,对提供所在居住地为其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适龄儿童(学生),优先安排。本镇内的人户分离申请不予接受。
公办小学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如仍有空余学额,由镇教委统筹安排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ᅠᅠ安亭镇教育委员会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2020年上外嘉外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程安排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0〕15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0〕24号)精神、《安亭镇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公布稿)》, 现就我校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依法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和学生的教育服务体系。
(一)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我校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学校微信、学校网站公告、网上“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向本校区内适龄儿童和学生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二)班额总控原则。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三)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再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计划外自行招生,小学不得招收非适龄儿童,初中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有序,成立“2020年上外嘉定外国语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审验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的相关材料;另设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对我校招生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2020年上外嘉定外国语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汤雁
副组长:肖丽萍 黄丽峰
组员:曹君 邵建军 陈瑜 吴祎 张明华 孙博 王烨
“2020年上外嘉定外国语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姚轶琛
组员:杨婧 邱弦 夏盈 包力成
三、具体实施细则
(一)小学阶段入学
小学招生对象:凡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
1、入学信息登记
(1)本镇人户一致儿童
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月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
4月8日—23日,在现就读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二级幼儿园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审验和家长确认工作,通过者获取《入学信息登记表》,根据划定学区,如生源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生源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镇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部分入学需求突出的学校建立新生数据库,实施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证政策的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从2021年起,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直至满五年。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镇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3日前至规定地点审验核实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在本区幼儿园就读的幼儿由就读幼儿园负责审验,其他幼儿应于4月8日—23日到安亭党成校由镇教委负责审验),入学由镇教委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3)“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儿童
14月23日前应申请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凭《回执》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如本区外镇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的除《回执》外还须提供与居住地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
2同一街镇内不接受居住地(即人户分离)入学申请。
3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顺序遵照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4)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镇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镇教委将根据现有教育资源情况,对符合今年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实行分片依分统筹安排。
1在本市公办幼儿园、民办二级幼儿园就读的随迁适龄儿童,家长应于4月8日—23日间在现就读幼儿园登记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并应将相关纸质入学材料于4月25日(周六)送交相应的公办小学。
2在本市公办幼儿园、民办二级幼儿园以外就读的随迁适龄儿童,家长应于4月8日—23日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安亭党成校(泰富路275号)登记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并应于4月25日(周六)将相关纸质入学材料上交至相应的公办小学。
5月8日前,各学校完成对已登记的随迁子女信息核对、整理等工作,并按要求将整理后的信息登记情况以电子稿形式发至镇教委邮箱。
2、照片上传
完成信息登记后,家长还应于4月23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首页点击“学生照片上传”按钮,按照规定格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白色背景、近期免冠数码照片,像素为272*354,分辨率为300dpi,jpg格式,至少保证头像清晰可辨)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的重要依据。
3、公民办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4、公办小学验证工作
第一批验证:5月16日(周六),为安亭镇公办小学本市户籍生验证日;
第二批验证:5月31日(周日),为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及非本市户籍生验证日。各小学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房地产证、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2)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二)初中阶段入学
1、本镇人户一致的学生
本镇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本人,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经现就读学校在4月13日前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房地产证,由区教育局根据划定的学区安排入学。本镇其他寄放户口适龄儿童,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镇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学生
(1)4月13日前应申请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凭《回执》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如本区外镇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的除《回执》外还须提供与居住地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5月31日(周日)申请就读初中的人户分离的学生及家长应随带相关材料到相应学校进行复验。
(2)同一街镇内不接受居住地(即人户分离)入学申请。
(3)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学生入学由区教育局作统筹安排。
3、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4月13日前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
4、非本市户籍学生
在本镇小学五年级就读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于4月13日前在原就读学校完成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信息核对和确认时应提供(1)户口簿;(2)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3)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安亭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的相关证明。
5月24日(周日)申请就读初中的随迁子女及家长应随带相关材料到相应学校进行复验,镇教委及各校通过居住证读卡机、信息系统等方式进行核(比)对。如申请学校因学额原因无法接纳时,教委将根据《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请示区教育局后按积分排名进行统筹安排。
5、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五年级学生
如符合安亭镇入学条件,可携带相关证件到嘉定区教育局登记点办理入学登记手续,由区教育局根据安亭镇实际作统筹安排入学。截止日期为8月10日。
6、初中入学报名复验 各初中在组织新生入学报名时,无论是本市户籍,还是随迁子女,都应对户口簿、房地产证、预防接种证、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基本信息证件进行严格的复验。不得接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对随迁子女及家长还应告知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三、重要事项
1、3月21日起,我校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学区建设等情况。
2、我校学区为:安亭镇“东至吴塘河;南至宝安路-外青松公路-京沪高铁一线;西至省(市)界;北至镇界”的地区。
3、我校招生计划为:小学4个班级;中学6个班级。
4、联系方式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上海嘉定安亭镇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anting/
上外嘉定外国语学校网址:https://www.swjw.jdjy.sh.cn/
咨询电话:59565651——8407、59565651——8303
上外嘉定外国语学校
二O二0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上外嘉定外国语学校基本信息》
声明:本文由上哪学团队(微信公众号ID: shangnaxue)原创整理制作,转载请注明来源和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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