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虹口区体育传统学校对体育特长生的培养,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及本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总体安排,切实做好2021年本市普通高中阶段学校体育特长生考试工作。
一、足球特长生招生工作组人员名单
行政组
组 长:奚林明(校长)
副组长:刘晓聪(书记)、齐中文(副校长)
监察组
组 长:陈子康(党总支纪检委员)
副组长:刘敏华(教导副主任)
项目组
组 长:王志弘(教研组组长)
组 员:过晟华、吕哲宇(足球实习生)
二、招生项目、名额
1、足球项目:拟招11人(市级)
三、报考条件
(一)具备 2021 年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和 18 周岁以下(2003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非高中阶段学校在读生),并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二)参加系统体育训练,在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正式办理注册手续 2 年以上,并持有参赛证。
(三)符合上述条件,并在义务教育阶段八、九年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填写《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参加报名。
1.获得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市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前 6 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 5 名 的学生。
2.获得本市由各区教育、体育部门举办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区级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或个人项目第 1 名的学生。
3.招收学校应依据经批准的项目,择优录取专项对口的体育特长生。如招收从田径项目转为其他项目训练,须事先向市区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申报,方可招收。
4.经市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项目专家组测试认定确有很大发展潜力的少数体育后备人才。
四、招生录取办法
1、市级体育特长生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成绩达到上海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70%的分数录取。
2、学校于 4 月 19 日前将专项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名单,在学生在读学校和在训学校显著处张榜公示 7 天。对拟正式录取为体育特长生,未经学生在读学校及在训学校公示及市中招办集中上网公示,招生学校也不得录取。
3、学校于 4 月23 日将专项测试合格拟录取体育特长生名单上报虹口区中招办。
五、招生工作监督和管理
1、学校成立由行政、监察和项目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考评组,严格按照本校专项测试标准和选拔录取程序,进行公开选拔。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2、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
3、学校在正式录取前应与所招收的体育特长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如考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训练和比赛,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其入学时的学业考试成绩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六、足球专项测试安排
1、测试时间:4月2日下午15:00
2、测试内容:
非守门员测试:
(1)5*25米折返跑
(2)运球绕杆射门
(3)立定跳远
(4)足球分队比赛
守门员测试:
(1)5*25米折返跑
(2)立定跳远
(3)接球
(4)足球分队比赛
七、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1、对所有考务相关人员及考生近期行程、健康状况等进行排摸,确保完成自我健康管理等要求。所有考务相关人员近期应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正确戴口罩、勤洗手,尽量避免到人流较为密集或空间相对封闭的场所活动。完善现场测试安排,减少人员聚集时间。同一时间段,同一测试场地所有人员一般不应超过20人。
2、严格落实考务相关人员及考生进场前身份核验,体温检测及洗手等措施。原则上,测试应在室外空阔、通风良好的场地进行。提前做好测试场地设施清洁消毒,并根据器材种类采用适宜的方法在不同考生之间进行消毒。
3、测试过程中,考生之间至少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除考生可在测试进行时不佩戴口罩外,其他情况下所有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测试结束后,及时引导考生离开考场,防止人员聚集。测试结束两周,持续关注所有相关考务人员及考生的健康状况。
八、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65447687-8101
联系人:过晟华(手机:15900597217)
监督电话:65447628-8073
上海市第五十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