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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振兴第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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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振兴第二小学

小学
地址狮岭镇盘古北路101号

学校概况

振兴第二小学,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振兴路,始建于1948年。该校占地5060平方米,建筑面积6596平方米;有36个教学班,1200余名学生,近百名教师,是一所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管理规范,教育设施先进,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一流的窗口学校。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奠基未来”的办学宗旨,按照“单项突破、 整体提高 、创建全优”的发展策略,走校本发展之路,开放办学 ,开展实用教育 ,发展学校特色。坚持“从小做起”的原则,培育“求真、向善、尚美”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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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0年

招生细则

根据《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2020年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

一、招生对象、计划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二、招生类别

1.地段生

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安排入读户口地址所在地对口的公办小学。“人户一致”是指:

(1)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持房产证地址一致,要求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占有房产份额的100%。具体以该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记载的为准,或由法院出具的生效判决文书载明的为准,房产须为住宅性商品房,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或网签,并交付使用。

(2)儿童与父母在花都区狮岭镇振兴第二小学招生地段内唯一居住地是祖辈的房产,需符合:祖辈是直系亲属,儿童父母在广州市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儿童与祖辈同户籍同住,即儿童和产权所有的祖辈户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且一同居住。

当符合“人户一致”条件适龄儿童属于以下四类情况时,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一是购买二手房业主,该居住单元原业主已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就读1-5年级的;二是网上报名截止后户籍才迁入房产所在地址的;三是当年网上报名截止后购买并于8月27日前进行网签的;四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

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原则上为学生户籍地址与学校距离在3公里范围内。

2.统筹生

第一类:具有花都区狮岭镇振兴第二小学招生地段内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证明地址不一致,即具有花都区狮岭镇振兴第二小学招生地段内户籍,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

(1)不完全房产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没有拥有房产份额的100%,但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址与其户籍地址一致;

(2)随非直系亲属住户:适龄儿童居住在非直系亲属的房产,该居住地为适龄儿童和其父母在花都区狮岭镇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在广州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

(3)租住户: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在狮岭镇振兴第二小学招生地段内,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花都区狮岭镇振兴第二小学招生地段内的唯一居住地(在花都区内无其他房产)且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在出租屋中心登记备案,在招生报名时该住宅没有小孩在狮岭镇范围小学就读1-5年级的,需提供相关的租住凭据。

(4)集体户:适龄儿童及父母均属花都区狮岭镇振兴第二小学招生地段内集体户籍并实际居住在狮岭镇振兴第二小学招生地段内范围的。

(5)拆迁户:根据拆迁协议内容由拆迁方提供居住地或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住地并实际在狮岭镇振兴第二小学招生地段内居住的拆迁户子女,能提供拆迁协议和有效租赁合同,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花都区狮岭镇振兴第二小学招生地段内的唯一居住地的;

第二类: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其法定监护人在狮岭镇振兴第二小学招生地段内有自主房产,适龄儿童父母拥有房产的100%份额。

(2)适龄儿童父母没有拥有房产100%份额或适龄儿童居住在祖辈(直系亲属)的住宅,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花都区狮岭镇振兴第二小学招生地段内的唯一居住地的,儿童、监护人和祖辈同户籍同住,即儿童、监护人和居住地产权所有者的祖辈在同一个户口本上且一同居住。

(3)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含城乡自建房),以监护人租赁有效产权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在出租屋中心登记备案满一年以上(计算到当年3月31日)。

符合以上三项条件还需满足在招生报名时该房产没有非同一监护人的小孩在对口小学就读1-5年级的。

上述第一、二类统筹生资料审核时间及清单详见附件《关于申请2020年狮岭镇区域统筹生的通知》。

第三类:符合政策性照顾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可持有关材料向教育指导中心申请入学,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学位,具体请参考《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审核清单》。

第四类:符合区域配套公办小学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具体参照《花都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办法》执行,房地产开发商与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了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学位安排协议的,原则上按协议的相关约定安排业主子女学位。由于小区配套学校会存在供需矛盾的情况,建议非穗籍适龄儿童申请参加积分制入学。

第五类:符合花都区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

具体参照港澳子弟、区重点企业员工子女、花都区人才绿卡持有人随迁子女等入读办法执行。

第六类:穗籍非花都区户籍适龄儿童。

在狮岭镇振兴第二小学招生地段内居住的穗籍非花都区户籍适龄儿童,若其监护人在花都区拥有唯一产权房或符合租购同权条件,且确需在花都区申请入读公办小学的,在招生报名时该住宅没有非同一监护人小孩在狮岭镇振兴第二小学招生地段内小学就读1-5年级的,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

第七类: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在我市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五个险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之一,已申请积分制管理服务并完成积分核定,即可为随迁适龄子女提出入读起始年级的申请。详情参见《花都区2020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工作指引》。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可结合自身情况和需求,通过报读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次序

按国家、省、市的相关招生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安排基本顺序如下:

(一)解决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解决广州市、花都区政策性照顾生入学;

(三)解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申请入学”。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解决符合上述第1、2项条件入读的前提下,在预留适量学位以供返穗(区、镇)生使用后,剩余的学位才能根据申请人积分高低,用于解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

四、入学程序

(一)公办小学招生:全市公办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当年5月5日至1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登记有效后,监护人根据网上预约时段和提示到报名学校或指导中心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料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取得录取资格。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当年8月27日至28日向户籍地教育指导中心递交补报名申请,由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2.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或花都区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可按招生日程表时间安排持有关材料向教育指导中心申请入学,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二)9月1日前,各中小学完成小学一年级所有新生(含补录)的注册、审核工作。



附件1

2020年狮岭镇公办中小学招生地段及咨询电话

学校名称

招生地段

咨询电话

备注

新民小学

新民村1—11队、旗岭居委、雅居乐岭会、芙蓉春晓、班芙小镇、河滨花园、新民新村1-3队

86993711


新扬小学

新扬村

86993396


旗新小学

旗新村

86993673


新庄小学

新庄村、瑞边村、集贤村、芙蓉绿茵豪园、芙蓉半岛花园、一品树院、万科兰乔圣菲、旗岭公馆

86993131


合成小学

合成村、轩逸荟、豪利幸福里、碧云轩、狮城国际、祥兴居、狮峰花园、康信园、摩登花园、皮具商贸中心、嘉华世家、友田翡翠华庭、水木菁华、友田朗逸雅居

86927800


益群小学

益群村、万虹花园、南航碧花园

86928982


联合小学

联合村、狮岭居委闪壁经济社、宝峰路2号友田大厦、联合路骏鸿苑、宝峰豪庭

86913951


冠华小学

在狮岭镇辖区具有原非农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在狮岭居委及前进苏屋经济社的适龄儿童(特别说明:1、符合粤府办【2013】9号文挂靠在居委的代耕户安置对象子女按所在安置区对口小学安排,2、户籍地址为雄狮东路100号,即狮岭居委集体户的,须满足“人户一致”条件);京广铁路以东、阳光路以西、金狮大道以南、雄狮路以北小区(狮城苑、荣利花园、金狮花园、友田广场、友田茗轩、清狮花园、供销大厦、友田茗轩、桂花楼、第一安全小区等)。前进苏屋经济社、狮岭居委(东升路、法政街、康政路、如意街、荔红街、雄狮路、分水队、闪壁队)、教育路29号、雄狮东路16号、雄狮东路47号、雄狮西路37号、狮峰下街13号、新联路等

86910778


振兴一小

振兴村

86911935


振兴二小

振兴村和百合雅居、金狮华庭、金辉花园、帝缘花园、愉雅花园、蓝屋小区、荷花小区、尚文轩小区、智烨山水豪庭

86998728


前进小学

前进村、花悦台

86913538


军田小学

军田村

86911796


义山小学

义山村

86925219


西头小学

西头村、联星村(不坐校车的学生)

86926018


中心小学

中心村、马岭村、联星村

86925686


育华小学

御华园小区

18027162658


夏山小学

金碧御水山庄

86983100


冠华第二小学

元邦山清水秀 、广州桃花源 、 芙蓉墅 、芙蓉民航山庄

86910778


狮岭中学

前进小学 振兴一小 振兴二小

86931843


狮峰中学

广州市户籍,冠华、联合、合成、益群、育华、夏山小学毕业生

86918407


冯村中学

广州市户籍,军田、中心、义山、西头小学毕业生

86845307


芙蓉中学

广州市户籍,新民、新扬、旗新、新庄小学毕业生

86854316



附件2



关于申请2020年狮岭镇区域统筹生的通知

 

一、狮岭镇区域统筹生条件

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或符合租购同权条件的,或属政策内拆迁户的,可由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统筹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以实际居住地为主,由教育指导中心根据本辖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学位。

狮岭镇区域统筹生具体包括:

第一批:具有花都区狮岭镇户籍,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具有花都区非狮岭镇户籍。父母在狮岭镇辖区内拥有房产的适龄儿童;符合“租购同权”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本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含城乡自建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满一年(截止日期为申请入学当年3月31日)以上,申请时租赁合同在有效状态);父母在狮岭镇辖区经商、务工并居住的适龄儿童;属政策内拆迁户需要就近入学(凭工商执照、劳动合同、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表、拆迁协议等为依据)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在公办学校学位能满足本区户籍统筹生的条件下,具有广州市非花都区户籍,父母在狮岭镇拥有房产或符合租购同权条件的适龄儿童,确需在狮岭镇申请入读公办小学的,可提交申请,视学位情况酌情安排,如出现无法安排的情况,可统筹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二、狮岭镇区域统筹生报名及资料提交

(一)符合狮岭镇区域统筹生条件,准备入读小学一年级的花都区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于当年5月5日至10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按实际居住地填写,申请统筹时需提交有效的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成功提交后,家长按规定的时间(5月14日至15日、5月19日至20日)提供“资料清单”中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料、资料不全或不符合狮岭镇区域统筹生条件的将不受理申请;

(二)申请2020年狮岭镇区域统筹生资料清单(见附件)

 

特别说明:统筹安排入学主要是落实本地户籍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并非确保其入读地段对口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如出现无法安排的情况,可统筹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2020年申请狮岭镇区域统筹生资料清单

(温馨提示:请在办理前按以下顺序叠放资料)

 

一、 基本资料

①《2020年广州公办学校学位申请表》(家长手写签名确认);②小孩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③父亲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④母亲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⑤父亲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⑥母亲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注:单亲家庭只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能证明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离异的提供离婚协议,孤儿提供监护人公证书等)

同时查验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原件。

二、统筹条件资料

有房产:

⑦监护人的房产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不能提供房产证的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合同(或购房发票或按揭合同)或集资房证明。(补充说明:父母没有房产随祖辈居住的须登记查册。)

享受“租购同权”:

⑦无房产登记查册,⑧户籍所在地居委、行政村委出具的承租人无自建房证明原件,⑨狮岭镇来穗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已满一年以上证明原件。

没有房产(居住并工作或属政策内拆迁户):

⑦狮岭镇来穗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表(原件),⑧经商的:工商执照(验原件、收复印件),务工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法人证书或用人单位的工商执照复印件,并加具“此件与原件相符”意见和用人单位公章。政策内拆迁户:拆迁协议等

附件:扫码查看

花都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附件1: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负面清单及处理措施

附件2: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付学生审核清单

附件3:各教育指导中心服务范围及招生联系方式

附件4: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时间表

附件5:花都区民办中小学招生报名工作流程


声明:本文由上哪学团队(微信公众号ID: shangnaxue)原创整理制作,转载请注明来源和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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