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3年小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先进村、新东村、义泓村、果园村、红三村、新如村、东翔路小区、朝农新村、朝丰新村
港怡路35弄(丽港苑)
滨海路11--23号
东乐路8--20号
通源东路1--57号
通源西路:5--162号
建中路1-32号
建中路227--333号
建中路285弄1号--106号(宏港苑)
振兴村、滨海一村、建设村、创业村、镇南村、创新村、建港村、大河村、东河村、欣河村
1.2023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
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
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
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
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
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2023年5月8日-5月1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3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园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和线下个别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本园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023年5月17日-5月18日,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3年5月31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1.2023年6月30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本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2.本园招生咨询电话:68261303、13917284072、13524064976
联系人:蔡老师、施老师。
目录
一、招生范围
二、招生计划
三、招生对象
四、网上报名验证的时间和办法
五、其他事项
各位家长: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2年小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先进村、新东村、义泓村、果园村、红三村、新如村、东翔路小区、朝农新村
港怡路35弄(丽港苑)
滨海路11--23号
东乐路8--20号
通源东路1--57号
通源西路:5--162号
建中路1-32号
建中路227--333号
建中路285弄1号--106号(宏港苑)
振兴村、滨海一村、建设村、创业村、镇南村、创新村、建港村、大河村、东河村、欣河村
2022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3.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4.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5.动迁户适龄幼儿:
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6.其余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园有关条件。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7.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
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8.外籍适龄幼儿:
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9.特殊幼儿:
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10.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
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2022年6月24日-6月30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须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2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1、2022年7月2、3日,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2022年7月16、17日,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1.2022年8月15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幼儿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2.本园招生咨询电话:68261303 13917284072 13524064976,
联系人:蔡老师、施老师。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幼儿园 (东海部) | 先进村 |
| 新东村 |
| 义泓村 |
| 果园村 |
| 红三村 |
| 新如村 |
| 东翔路小区 |
| 朝农新村 |
浦东新区海港幼儿园 5月5日
目录
一、小班报名流程
二、小班招生通告
三、托班招生通告
四、温馨提示
各位家长:
海港幼儿园2021年小班新生报名工作正在进行中,有适龄幼儿的家长可以根据以下提示进行流程操作:
1、信息登记
市级平台,4月23日-4月30日
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 https://shrydj.edu.sh.cn
2、网上预约
区级平台,5月8日-5月13日
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网址:https://xqzs.pdedu.sh.cn
3、现场验证
第一批,5月15、16、22、23日
第二批,6月12、13日
4、录取通知
6月18日开始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1年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先进村、新东村、义泓村、果园村、红三村、新如村、东翔路小区、朝农新村
滨海路:11--23号、
东乐路:8--20号、
通源东路:1--57号、
通源西路:5--162号、
港怡路:35弄1号-51号、
建中路:1-32号、
建中路:227--333号、
建中路:285弄1号--106号、
振兴村、滨海一村、建设村、创业村、镇南村、创新村、建港村、大河村、东河村、欣河村
本园(东海部)计划招收小班 2 个班
本园(丽港部)计划招收小班 3 个班。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1.本区户籍,户籍与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
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须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
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户籍和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就近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3.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4.动迁户适龄幼儿:
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5.本市外区户籍,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6.其余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是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7.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
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8.外籍适龄幼儿:
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9.特殊幼儿:
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到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开设的学前特教班申请入园。
报名验证时间:
5月15日、16日、22日、23日
6月12日、13日
报名验证办法:
适龄幼儿家长按照预约验证时间,带好幼儿、预约登记表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
报名验证地点:
东海部:祝桥镇东港公路3005号
丽港部:老港镇港怡路45号
1、6月30日前,幼儿园将完成新生录取通知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
2、2021年,本园将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如本园对口招生区域内符合入园条件“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入园适龄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本园招生计划数,将按照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3、本园招生咨询电话:68261303,联系人:施老师、郁老师。
附件1:现场验证所需材料
附件2:2021年浦东新区学前教育阶段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试行)
附件3:相关网址
1.预约登记: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
https://xqzs.pdedu.sh.cn/
2.积分查询:21世纪人才网
https://jzzjf.rsj.sh.gov.cn/jzzjf/pingfen/query_score.jsp
3.居住证/居住证登记凭证查询: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
https://www.962222.net/
根据《上海市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浦东新区托幼一体化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相关文件要求,秉持统一部署、规范程序、因地制宜原则,海港幼儿园(丽港部)根据招生工作总体要求及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海港幼儿园(丽港部)托班招生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幼儿园名称:海港幼儿园(丽港部)
招生范围:老港镇区域范围
海港幼儿园(丽港部)托班共招生班级数:1个;人数:20人。
托班采用预报名制度,待妥善安排好3-6岁幼儿入园后,方正式开班。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
1、户籍与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
须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须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共同或单独拥有全部产权。儿童本人是户主的,需提供儿童本人或父母为产权人的房产证,并共同或单独拥有全部产权。本园教职工子女,参照执行。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
须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户籍和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备注:
1、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年龄先后顺序安排入园,相同年龄下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房产先后顺序安排入园,超额部分不作安排。本园在岗教职工子女需经海港幼儿园三重一大会议通过决定录取。
2、本区已实行“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入园”(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的做法,不符合此项规定的适龄幼儿不作安排。
3、对老港街镇有特殊贡献人员的直系适龄幼儿优先安排,所有特殊贡献人员须提供职业、荣誉、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经海港幼儿园三重一大会议通过决定录取名单。
现场报名验证时间:
2021年5月15日、16日、22日、23日
现场报名验证地点:
浦东新区海港幼儿园(丽港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老港镇港怡路45号
现场报名验证办法:
适龄幼儿家长在验证时间内带好幼儿及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
1、6月30日前,幼儿园将完成托班新生录取通知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
2、本园招生咨询电话:68261303 ,联系人:施老师、郁老师。
为做好特殊时期的防疫工作,请家长积极配合,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1、按照预约时间,携带幼儿及相关证件准时来园验证。
2、全程佩戴口罩,准备好家长及幼儿随申码,排队遵守一米线原则。
3、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来园测温、洗手、登记工作。
4、幼儿在家长帮助下到洗手池用流动水洗手。
5、大厅外领取号码牌,等待叫号,有序登记。
6、登记结束后迅速离园,不逗留,不玩耍。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幼儿园 (东海部) | 先进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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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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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泓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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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园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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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三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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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如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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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翔路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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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农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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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幼儿园 (丽港部) | 港怡路40号 | 丽港苑 |
| 滨海路11--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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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乐路8--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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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源东路1--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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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源西路5--1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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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振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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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海一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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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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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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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南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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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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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怡路35弄1号-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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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中路1-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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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中路227--3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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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中路285弄1号--106号 | 宏港苑 |
| 建港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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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河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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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河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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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欣河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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