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杭州市区入园条件的儿童。具体包括:
1. 市区户籍儿童。
2. 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需在市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杭州市区户籍儿童,包括:
(1)符合市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2)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及因公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市区的儿童。
(3)驻市区部队军人子女。
(4)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5)符合杭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市区的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属地为市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市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6)在市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儿童。
二、招生计划:3个班
三、招生范围:
文津路以东、 德胜东路以南、 文海南路以西、2号大街以北范围内已交付楼盘(丽泽苑)
根据教育局关于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文津路以东、德胜东路以南、文海南路以西、2号大街以北范围内已交付楼盘,包含丽泽苑,阳光华城(云水苑幼儿园和学源幼儿园双向选择)。
小班: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
1.招生计划:小班3个
2.收费标准:保教费580元/月,代管费100元/学期,伙食费12元/天。幼儿园收费标准如调整,以最终出台的文件为准。
3.幼儿园等级:省二级
符合我园报名条件的适龄户籍儿童家长,于6月3日—4日,至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6月3日:丽泽苑北苑、阳光华城
6月4日:丽泽苑南苑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
1.家庭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3.丽泽苑住户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4.高校教师工作证和学校在职证明
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根据高校教师“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幼儿园教育服务区。其中父或母一方为钱塘区高校在职教师,且居住在丽泽苑小区,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或租赁合同)为依据认定。
以上住户一致家庭适龄儿童按先“三户”后“两户”顺序录取。“三户”指适龄儿童户口、父和母户口与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两户”指适龄儿童户口、父或母户口与家庭住房三者一致。
2.适龄儿童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幼儿园教育服务区(父母有市区房产但不在该幼儿园教育服务区),其中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方为下沙片区高校教师,且适龄儿童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3.适龄儿童无我区户籍,但和父母居住在丽泽苑小区且父或母一方为高校在职教师,由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录取。
当同类情况适龄儿童报名数超出我园招生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入户时间的先后排序录取。下沙片区高校在职教师子女未被我园录取的,由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1.现场报名当天,幼儿可不到现场确认,所有人员进入幼儿园建议佩戴好口罩,感谢家长理解与配合。
2.阳光华城小区的适龄儿童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学源幼儿园或云水苑幼儿园。
我园根据教育局审核结果将于6月25日后逐批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咨询电话:
0571—86967260
因幼儿园接待咨询的教师同时有教育教学任务,如因教学期间无人接电话,请稍后再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