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金大华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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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中心幼儿园(汇裕名都第二分园)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中心幼儿园(汇裕名都分园)
学校概况
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60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一2018 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55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 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37名。
招生范围
宝安 区 石岩 街道 石龙 (社区)的适龄幼儿。
学位类型
第一类:宝安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四类:宝安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五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本社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招生程序
5月30日下午16:00,在幼儿园大门口张贴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简章。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 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三)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2.按类别优先的原则,同一类型中,以购房和租房合同时间先后、后以社保购买时长排序。租赁合同备案时间截止日期需在招生公告之前。 7月5日将在微信公众号及幼儿园公示栏张贴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二)材料核验:分别安排在6月23、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三) 录取方式
1.本园采取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学位类型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3.本园如有空余学位,可以向周边社区扩大招生范围。
4.高层次人才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 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 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咨询电话:18928489791唐老师
15807257093杨老师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仔社区第三工业区兴业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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