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文章-5月报名!2020深圳7区小一报名材料大汇总!大多网上办理,少一样都无法入学!

热门
当前位置:首页>文章>报名指南>正文

5月报名!2020深圳7区小一报名材料大汇总!大多网上办理,少一样都无法入学!

  • 入学攻略入学攻略
  • 报名指南报名指南

目前深圳已有4区公布了2020小一学位申请指南,分别是福田、南山、龙岗和光明区。同时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和光明区还公布了2020小一材料提醒。


这7区都明确了2020小一报名材料和办理方式


幼升小君今天就将7区小一报名材料和办理方式进行汇总,已经办理好的记得检查,还没办理好的抓紧时间办理。

受疫情影响,今年的大部分材料都可以网上办理。例如计生信息登记核验,社保证明办理,以及可以用来的申请学位的居住信息登记

2021年升学的家长也可以按照今年的要求,提前准备起来。像是租房家庭的居住信息登记是要提前一年办理的,越早准备越不慌。


福田区

2020小一学位申请材料


南山区

2020小一学位申请材料



宝安区

2020小一学位申请材料


2020小一学位申请材料提醒

一、住房材料的要求和时限


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自2018年起全部实行了学位房制度,2020年将继续实行学位房制度,申请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的所有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学生(含港澳台籍学生)都必须提供父母的住房材料。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一个或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实行学位房制度的所有学校使用过的房屋信息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初中3年)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学位,请家长务必查询住房是否已被锁定,提前做好准备。


扫码回复【锁定

查询房屋锁定情况


其中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及其他类特殊住房的时限要求:2020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须入学前一年的3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例如,2020年秋季入学的,须2019年3月31日前办理出证,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2020年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二、社保参保时间


自2020年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须满1年。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当年3月31日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宝安区关于疫情期间办理新生入学材料的温馨提醒

一、因疫情导致社保断缴


因疫情导致社保无法按时缴纳的问题,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疫情期间企业社保费延期缴纳和医保待遇享受相关工作的通知》中表述“对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社保费的,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即家长可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断缴期间,社保卡依然有效,不影响申请入学。


二、因疫情导致无法办理身份证


2020年小一初一非深户籍新生入学申请所需的身份证,因疫情原因非深户籍人员无法回户籍办理的,2020年申请入学使用户口本代替。



三、因疫情导致无法办理亲属关系公证书


2020年小一初一港澳籍新生入学所需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因疫情原因无法办理的,可在疫情结束后补交。


四、关于网上报名后的信息初核环节


为了尽可能减少人群聚集,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今年信息初核环节将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优化信息初核程序,减少或不需要家长到志愿学校验核入学材料。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推进当中,请家长及时留意后续发布的新生入学指引。


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现场业务指引


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关于招生入学咨询、接待等业务,请市民朋友尽量选择宝安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话等途径了解宝安区招生政策及办理招生信访等业务。


龙岗区

2020小一学位申请材料


小一报名有关材料具体说明

一、居住材料

申请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居住材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都要求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产权证明: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明,产权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如果权利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生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并按特殊住房计算积分。

2.房屋租赁凭证:由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①深户籍申请人租期一年以上并包含2020年的6月16日至9月30日。②非深户籍申请人租期包含2019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③深户籍申请人租住在商品房中,暂时因疫情影响无法办理租赁凭证的,在学位申请期间,请租户联系业主并沟通实际情况,在征得业主同意使用其房屋学位条件下,取得房产证有关信息,学位申请时,先按照未办理租赁凭证情况,如实填报业主房产证信息及人口居住登记信息,完成信息填报,待疫情结束后补办房屋租赁凭证并更新报名系统信息(补办房屋租赁凭证时间截止为2020年6月16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补办提交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的,视为入学资料审核不通过)。

3.特殊住房:①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②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儿童父母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及同地址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4. 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已办理有效期在2019年12月31日及以后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已申报网格登记人口信息的,请使用电脑登陆深圳市公安局网站,在“居住登记查询”模块中,查询确认本人登记在学区居住最近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记录其完整表述,在学位申请时,请将其完整填入报名系统(如公安局网站无法查询到居住信息或有错漏的,请主动申报登记居住信息并记录完整的登记房屋地址表述)。非深户籍申请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

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从2019年起,龙岗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在此前未实施此项制度的片区,已被用来申请学位的住房不会受到影响。学位申请锁定房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1.一套住房只能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必须是同一父母或监护人;

2.学生被公办学校录取后,即视为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被锁定。“小一”开始使用锁定时间6年,“初一”开始使用锁定3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同一学段毕业年级;锁定期间不允许其他家庭子女申请就读该校。

三、社保材料

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社保卡或社保参保证明。特别说明:因疫情期间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社保断缴、新旧证件有效期暂时无法接续等情况,待疫情结束后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影响今年学位申请资格。上述各类入学申请材料原件待疫情结束后,由学校通知家长到校提交申请材料并扫描上传存档。


龙华区

2020小一学位申请材料办理指南

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申请自2018年起实行网上全流程办理,无需到现场,由家长将申请学位所需的证件、材料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在报名系统上对材料进行初审。

1、计划生育信息录入核验


每一位申请学位的家庭都需要登记计生信息,但受疫情影响,家长暂无需前往所居住的社区工作站现场办理,可在网上办理录入或修改计划生育信息;家长也可在申请学位网上预报名时先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将在“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比对和审核,若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有误,学校会通过短信方式告知家长,教育部门会安排计划生育信息复核时间,届时家长根据短信指引完善计划生育信息即可。


2、《内地居民采集表》打印


位申请使用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材料,需提供2019年8月31日前登记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内地居民采集表》,

其打印方式如下:注册“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账号,登录后搜索“流动人口信息打印”事项,选择居住地所在街道(仅限打印本人),填报个人信息,选择邮寄,保存递交,将通过“中国邮政速递”方式邮寄给家长。(如果1-3月份已经打印过《内地居民采集表》的家长,则无需重复打印。)


3、《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录入核验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需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龙华区受疫情影响期间社保停缴人员子女申请学位时其社保资格核验结果将不受影响。

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获得《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1、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查询,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登录后,在“我的证照”添加“社会保障卡”;

2、添加后点击进入“社会保障卡”—“前往社保业务大厅”;


3、点击“社保证明开具”;

4、选择“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申请学位


部分家长因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抵押在银行,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无需前往银行加盖公章。提供商品房《购房合同》的,申请学位网上预报名时也需上传“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

家长只需关注“深圳不动产登记”公众号进行查询。

1)关注“深圳不动产登记”公众号,点击下方“我要查询”—“信息查询”;

2)再点击“本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产权、抵押清单)”—“查看详情”下载“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


3)家长再把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和“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上传至学位申请预报名系统即可。提供商品房《购房合同》的,申请学位网上预报名时也需上传“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咨询电话:88211352,88211307)

备注:往年很多家长在上传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时有误,造成无法审核,下图是正确的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


5、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待政策的说明录入核验


高层次人才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招生文件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上传相关高层次人才证书,届时,对市级高层次人才子女的申请资料将实行部门信息数据联网比对核验,教育部门以数据比对结果为准;区级高层次人才由教育部门将相关人才信息统一报至区人力资源局核验后将申请人情况在龙华区教育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根据不同类别给予相应安排。


6、学区房锁定及查询的说明录入核验


自2013年起,学区内同一套住房(含集体宿舍、公共租赁房)用于申请学位时,在学制期间,小学6年只允许一户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初中3年只允许一户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报名系统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如果使用祖辈房,该房屋只能用于其中一个子女的孩子申请学位。例如:张大爷有A、B、C共3个子女,每个子女都有孙辈子女申请入学。张大爷的房子只能用于A、B、C其中一个子女的孙辈子女申请学位。)


扫码回复【锁定

查看房屋锁定情况


坪山区


2020小一学位申请材料提醒


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和较近距离接触,更加方便家长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坪山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将实行网上全流程办理,进行“云审核”。家长们不用到学校现场提交材料,只要将需要提交的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至坪山区教育局招生系统报名即可。


一、提交入伙申请书


坪山区教育局自2018年9月起已多次发布温馨提醒,从2020年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申请学位,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尚未办理的,须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以及入伙通知书。2020年起将严格执行提交入伙通知书政策。


二、提交租房材料


1、租房材料

时间要求2020年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租住合法产权房屋的,须提供2019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的租赁凭证(红本),有效期超过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租住无合法产权房屋的,须提供网格部门出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居住信息登记日期须在2019年4月30日(含当日)前。

扫码回复【居住

查询居住信息


2、居住信息申请学位房产要求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宅类房屋,申请学位时须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租赁凭证(红本)未停止办理,租住能办理租赁凭证(红本)的住宅类房屋,申请学位时必须提供租赁凭证(红本)。 


3、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房屋信息采集表》不积分

如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房屋信息采集表》成功申请公办学校学位,将对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锁定。


4、《内地居民采集表》《房屋信息采集表》打印办理流程

《内地居民采集表》《房屋信息采集表》家长需在学位申请报名时间结束之前准备好并提交。

1)《内地居民采集表》需到申请学位房屋所在社区网格管理中队打印。

2)《房屋信息采集表》需房东本人或房东委托他人到所在社区网格管理中队进行打印提供给承租人。房东委托他人打印需提供房东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委托书模板详见后续将发布的坪山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公告)。


三、利用保障性住房申请学位


(1)学位申请人租住以单位名义申请的公租房等政策性住房,视为集体宿舍,学位申请时按照集体宿舍有关要求提交住房材料。 

(2)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相关规定,利用擅自转租、互换、出借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学位的,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并将相关信息报送住建部门处理。


四、打印《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可通过“粤省事”(与广东政务服务网同账号)微信小程序下载。

操作流程如下:

1️⃣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登录。

2️⃣在“我的证照”中添加“社会保障卡”。

3️⃣添加后点击进入“社会保障卡”—“前往社保业务大厅”—“社保开具证明”—“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下载即可。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相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4 号)文件精神,受疫情影响期间,社保停缴人员子女申请学位时其社保资格核验结果将不受影响。


五、打印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


坪山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所提供的住房材料若涉及提供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家长可在深圳市内任一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点、深圳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或“i深圳”APP自行打印家庭成员(含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打印时间在2020年5月1日后)。其中,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指的是打印的家庭成员(含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显示有房产,但这类房产用途是公寓、商铺、厂房等无法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


六、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学位


高层次人才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招生文件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相关高层次人才证书。届时,对市级高层次人才子女的申请资料将实行部门信息数据联网比对核验,教育部门以数据比对结果为准;区级高层次人才由教育部门将相关人才信息统一报至区人才局核验后,根据政策规定给予相应安排。


七、核查真实居住地


为保障学位申请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对使用租赁凭证(红本)、《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申请学位的家庭,将加大力度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真实居住。一旦发现利用伪造、变造材料申请学位,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


2021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租房材料办理时间及有关要求

(1)为方便群众,申请坪山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租住合法产权房屋的,请在2020年5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好租赁凭证(红本),有效期超过2021年9月30日(含当日),同时在2020年5月31日(含当日)前做好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租住无合法产权房屋的,请在2020年5月31日(含当日)前做好网格居住信息登记。

(2)申请坪山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租住合法产权房屋的,申请学位时须提供租赁凭证(红本)和《内地居民采集表》;租住无合法产权房屋的,申请学位时须提供网格部门出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

光明区

2020小一学位申请材料


2020小一学位申请材料办理指南

2020年起,光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申请实行网上全流程办理,无需到现场,家长将申请学位所需的证件、材料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在报名系统上对材料进行初审。

1、计划生育信息录入核验


每一个申请学位的家庭都需要登记计生信息,家长需在网上报名截止(五月中旬)前持规定材料到社区工作站完成信息校对和修正。疫情期间,为避免聚集,请家长先行联系辖区工作站,分期分批完成信息校对和修正。



2、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


根据《光明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申请学位。

疫情期间,为避免聚集,家长无需打印《内地居民采集表》,区教育局会通过数据比对的方式加以核验,如核验有误,家长可以在资料复核期间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区教育局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复核。


3、《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需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疫情期间,为避免聚集,家长无需去社保部门打印《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但招生系统需要录入家长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累计月数(截止到2020年3月),并上传《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光明区受疫情影响期间社保停缴人员子女申请学位时其社保资格核验结果将不受影响。

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获得《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1、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查询,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登录后,在“我的证照”添加“社会保障卡”;

2、添加后点击进入“社会保障卡”—“前往社保业务大厅”;

3、点击“社保证明开具”;

4、选择“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确认居住证是否有使用功能


非深圳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需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居住证状态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深圳公安”进行查询。

1、关注“深圳公安”,点击“政务服务”;

2、点击“居住证业务网上办理”-“居住证状态查询”

3、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查询。

(下滑查看流程)

5、《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申请学位

部分家长因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抵押在银行,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无需前往银行加盖公章。

家长只需关注“深圳不动产登记”公众号进行查询。

1、关注“深圳不动产登记”公众号,点击下方“我要查询”—“信息查询”;

2、再点击“本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产权、抵押清单)”—“查看详情”下载“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

3、家长再把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和“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上传至学位申请预报名系统即可。提供商品房《购房合同》的,申请学位网上预报名时也需上传“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咨询电话:88211352,88211307)



资料来源:各区教育局;深圳幼升小整理发布


image.png

查看更多

声明:本文由上哪学团队(微信公众号ID: shangnaxue)原创整理制作,转载请注明来源和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查学校 用上哪学
反馈意见
反馈
成功恭喜您,申请提交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