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余杭区户籍儿童。
公办幼儿园招生时间一般为6月上旬至7月下旬,民办幼儿园根据实际会适当提前或延后。具体详见各镇(街道)招生公告。
临平城区户籍幼儿招生将在6月下旬启动,同时临平城区户籍适龄幼儿今年全部采用“入园意向网上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家长可提前关注微信公众号“余杭教育发布”,菜单栏有报名通道。

余杭区户籍的孩子,父母在临平城区或中心镇街买了房,具备迁户条件但因实际困难未迁户籍的,入园怎么办?
答:余杭区户籍幼儿因父母购房居住在非户籍所在地的临平城区或中心镇街一年及以上(以2018年5月31日以前取得的房产证为依据),可到有招生余额且是房产所在镇(街道)的中心学校的指定地点申请入园,由当地中心学校统筹协调到公办或民办幼儿园。
(1)2020年新生入园的适龄儿童是指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2)已经持有办证地为余杭区的IC卡式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1)登记:
登记对象:符合2019年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
登记时间:2019年6月上旬—7月上旬。
登记地点:实际居住地(以居住证为依据)所在的镇(街道)中心学校指定地点报名登记。
(2)录取:
经材料验证符合入园条件的,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由所在镇(街道)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当符合条件的幼儿登记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优先考虑居住证取得时间长的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内有房(以房产证为准)的适龄儿童。
(1)申请入园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到所在镇(街道)中心学校指定地点登记须携带哪些材料?
答:登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家庭户籍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和在余杭区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
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
(2)有哪些情况不予登记和入园?
答:不符合《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和《余杭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的;
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的;
实际居住地与居住证地址不相符的。
请家长尽早安排孩子在户籍地入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