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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深圳罗湖区学位申请政策公布!

    以下是罗湖区小一初一招生政策,以及教育局针对家长问题做出了38条回答。


    内容很长,但对于准备在罗湖区入学的家长来说,都是很重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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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醒:

    罗湖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家长将申请学位所需的证明材料拍照上传至申请系统,学校在申请系统对材料进行初审。家长无需到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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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父母在罗湖区实际居住,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罗湖区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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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申请学位所需证明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

    1.儿童出生证明、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2.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3.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二)非深户籍儿童

    1.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市公证处出具),父母是港澳籍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5.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国家对烈士、因公牺牲伤残军人、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等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政策。上述优待对象需按时在网上申请,并出具享受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请于申请学位开始前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到罗湖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


    1.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4.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罗湖区人武部地址:罗湖区翠山路39号罗湖国防大厦5楼505室,电话:82672807)


    (四)台湾籍儿童

    1.申请儿童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五)住房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要求及说明

    1.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自有住房(含原住居民祖屋)可视为住宅类商品房。


    2.申请学位的房产,父母或监护人应当拥有≥51%的产权。


    3.2021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2021年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4.在罗湖区临时(不满1年)购房、租房,深圳户籍无法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籍不受理申请。


    5.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分别提供下列材料并实际居住,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①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包含付款凭证);②单位自建房、集资房出具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③自建房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房产证明材料;④商务公寓提供住房产权证明(应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


    6.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的,申请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簿并实际居住,且父母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


    7.住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的,父母应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并由所在单位缴纳社保,住房应当为所在单位所有或所在单位具有合法使用权,并提供相应证明,且父母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房产并在该宿舍实际居住(网格登记连续满一年以上),按租住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8.租房居住的,父母应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申请学位有效的租房凭证。


    9.租住在租赁管理部门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如自建房、军产房等)和单位宿舍,且一套住房只有一户登记,并在该住房实际居住的,须提供下列材料作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


    (1)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因疫情原因,截止时间延至2021年6月30日),且一年内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该住址为唯一住址。


    (2)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出租人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签订日期应与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地址、时间一致,且租期至2021年12月31日(含)之后。


    (3)连续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凭证(包括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或其他有效付款凭证,按申请学位时间往前倒算)。


    (4)父母(监护人)在深圳市没有住宅房产的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


    10.计算租房起始时间以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或《房屋租赁信息》发证日期为准,截至2021年6月30日满一年。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不同学区地段的新旧租赁合同按新合同签发时间作为积分计算起始日期,租住时间应跨越2021年9月30日。疫情期间租赁合同过期,但仍在原租赁住址实际居住且在社区网格登记的,视为连续租住。


    11.租房和住祖辈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的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在本市有无住宅类房产和是否连续、实际居住,以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和社区网格管理系统核验为准,申请学位时务必如实填报。受理申请后,除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核查。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将取消地段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12.根据《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告知疫情防控期间社保延期缴费有关情况的函》“对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的通知,疫情期间未按时缴交保费的不作断保处理。


    三、学位安排原则和办法


    (一)按学区地段免试就近入学。单校划片学校按各校划定的地段范围招生;多校划片的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大学区和共享学区范围招生。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为居住在罗湖辖区的生源。


    (二)全区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全区所有公办小学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六年内不可重复申请(相同父母或监护人的多个子女不受影响)。


    1.家长在网上申请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需输入房屋编码或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不用自己录入住址,家长选择该套住房并申请成功,该住房即被锁定。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小学六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住房是否锁定可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罗湖区学区房查询”栏目查询)。


    2.申请人的住房如被锁定(即以该住房申请入读的学生在读),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公办学位。罗湖户籍申请儿童父母无其他住房并在该套住房实际居住的可在地段学校申请,列为“E类”,视全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深户籍申请儿童可参加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3.如果系统中没有搜索到所居住的房屋信息,请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和房屋编码(编码可在社区查询)到地段学校服务窗口登记,经区教育局核实并给予增加该房屋信息后,再进行申请。


    4.民办学校不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


    (三)根据学位数量,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录取。


    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录取办法。先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学位申请类别,再按申请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居住、社会保险时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计生等情况计算月积分和加分。录取时,视全区公办学校学位总数划定类别/积分线,按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申请系统电脑排位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公办学校录满后,按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不服从安排的,不再安排学位。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如下:


    1.类别。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申请类别,共分A、B、C、D、E、F六类。


    2.积分。积分由“基础分+月积分+加分”构成。


    (1)基础分:按不同的类别给予基础分,A类100分、B类90分、C类80分、D类70分、E类65分、F类60分。


    (2)月积分: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居住、社保等不同情况按月积分。


    深圳户籍儿童:①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0.3分。特殊房产不积分。②学区租房按《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积0.2分。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或只提供实际居住网格登记信息的不积分。


    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积0.1分。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交不计)。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以社保局比对验核结果为准)。


    (3)加分。①独生子女加1分。②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加3分;C、D类加1分。③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加1分。④父母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一方有居住证或双方有居住证加2分;父母同时在深圳缴交社保(养老+医疗)再加2分。⑤非深户籍父母居住证、社保同时满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


    (注:④⑤⑥项单亲家庭视实际情况加分。离异家庭能同时提供孩子父母双方居住证和社保证明且符合条件的,享受同样加分。)


       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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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1.“住宅类商品房”系指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由股份公司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为原居民并拥有产权。

    3.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房产确属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实际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

    4.同分规则:①同一类别,户籍优先。按罗湖户籍—深户—非深户籍顺序。②户籍相同,购房优先。按购房—租房顺序。③住房相同,居住时间优先;居住时间相同,社保优先。


    四、申请时间和程序


    (一)网上预申请

    5月27日-6月2日。家长(学生)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进入“小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报名。


    重要提示:


    1.填报志愿。分三批:①提前批,可自愿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②第一批,填报地段公办学校志愿(单校划片填1个,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提示填若干个);③第二批,民办学校志愿。非深户籍申请儿童必须加填2个民办学校志愿。没有填满志愿和重复志愿的将不能保存。


    2.大学区和共享学区。

    (1)大学区:01学区、02学区、03学区、04学区、06学区、20学区、21学区、25学区为大学区(详见地段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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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大学区由凤光小学、未来学校组成;02大学区由翠北教育集团草埔小学、教科院附属学校小学部组成;03大学区布心小学、东晓小学、淘金山小学、翠北教育集团东昌小学、翠园教育集团松泉实验学校小学部、翠北教育集团水田小学、锦田教育集团华丽小学、翠茵学校组成;04大学区由大望学校、翠竹教育集团梧桐小学组成。06大学区由桂园小学、翠竹教育集团百草园小学、锦田教育集团红桂小学、笋岗小学、笋岗中学南校区组成;20大学区由螺岭教育集团靖轩小学、翠园实验学校小学部组成;21大学区由滨河小学、翠竹教育集团罗湖小学组成;25大学区由莲南小学(含莲馨校区)、仙桐实验小学、莲塘小学、安芳小学、罗外教育集团罗芳小学、罗外教育集团新秀小学组成。


    大学区申请儿童可填报学区内2-5个公办学校志愿(视大学区内学校数量),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排位录取。


    (2)共享学区:螺岭教育集团怡景小学、螺岭教育集团景贝小学为共享学区。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螺岭教育集团湖贝小学、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地段生除填报地段学校志愿外,须加填螺岭教育集团怡景小学、螺岭教育集团景贝小学志愿(也可以直接申请该校)。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排位录取。


    3.填报住址。系统已导入每个学校地段内的所有住房信息,申请人输入房屋编码或点选住址(包括小区、楼名、房号)即可,无需输入住址信息。非地段住房无法在学位申请系统申请,一套住房只允许一个住户申请学位。


    4.填报申请信息和拍照上传证件材料。按要求如实填报完整的学位申请信息,并将申请材料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必须保证端正清晰,否则将影响审核)。


    (二)学校初验

    6月3-11日。实行网上验证,家长不用到学校提交申请材料,个别无法网上比对审核的材料由学校短信预约验证。


    1.网上审核。以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的家长,不需要到学校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将在网上对家长上传的申请材料照片进行初审,不用到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2.预约验证。使用其他类型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的家长,请按学校短信预约的时间,携带相关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到网上预报的第一志愿公办学校验核。


    注:

    ①大学区、共享学区和填报了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的申请儿童由第一志愿公办学校初审。

    ②未按时上传或向学校递交申请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三)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6月中旬-7月中旬。学校初审后,招生系统将申请信息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进行就读与免费资格比对验核。如果因家长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的,家长须在规定时间申请信息复核和补充、更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核后的信息将再次送平台验核,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申请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结束后,不再受理信息更改和复核。


    (四)学位安排

    1.第一阶段(7月中旬)。提前批录取:填报了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条件的由民办学校提前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录取。民办学校提前录取的学生自动放弃下一阶段公办学校录取资格。


    2.第二阶段(7月中下旬)。第一批录取:申请系统根据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电脑排位录取。填报了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没有被录取的,同时进入第1批按志愿进行电脑排位。第二批录取:未达到公办学校录取标准的申请儿童,由申请系统按家长填报的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


    3.第三阶段(7月下旬开始)。民办学校统筹招生:民办学校录取完申请系统上符合条件的学生后,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进行统筹招生。统筹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就读条件。


    符合条件的申请儿童录取到民办学校就读,政府按小学不超过每人每年7000元标准给予学位补贴。收费标准低于补贴标准的,最高补贴额度为其收费标准。


    (五)公布名单

    7月29日。公办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录取学校短信发送录取通知,申请人可在申请系统查询学位申请结果并自助打印《录取通知书》。民办学校统筹招生由各学校在招生结束后公布录取名单。


    (六)新生报到

    具体时间以学校的《录取通知》为准。


    五、温馨提醒


    1.申请人务必如实填报和提交申请资料,填报虚假信息和提交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申请资格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接受申请或取消申请资格:①不按规定时间申请和提交申请材料的;②在读学生;③跨地段申请学校的;④学位申请开始后购、租房或迁户口的。⑤不服从安排或调剂的。


    3.国有民办和其他民办学校面向全区招生,与公办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同步招生。有意愿报读的申请儿童可直接在网上预申请(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请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栏目查询)。


    4.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可到地段小学申请随班就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罗湖户籍听障、视障等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可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其他类型的适龄儿童申请罗湖区星园学校(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地址:布吉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816;罗湖区星园学校地址:罗湖区新秀小学一楼西侧,新秀路69号,电话:25120536)。星园学校“招生简章”请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栏目查看。


    5.学校和家长如对残疾儿童(深圳户籍)能否正常随班就读存在不同看法的,在每年4-6月(一年一次)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预约咨询电话:89468832),根据评估意见执行。


    6.新生报到时,学校要收取《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家长可关注“深圳疾控”微信公众号,选择“打疫苗”→“预约接种”→“入学查验”。然后进入查验列表,选择“查验报告”→“下载查验报告”,即可导出打印,不需加盖社康公章,待入学时提交。如学生是异地接种或档案不全,则需到社康接种门诊查验。


    7.学校不受理非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的申请。申请公办学校学位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随便相信和委托别人代办,以免上当受骗。


    8.家长可关注“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了解招生政策、咨询招生问题。


    小一学位申请程序及操作指引

    温馨提示:

    申请期内申请时间的先后不影响积分排位,请家长尽量避开前二天的申请高峰,以免造成网络塞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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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对申请学位有疑问,可向学校或教育局招生服务窗口咨询;


    如果你对招生工作有意见,可向学校或教育局招生服务窗口递交《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申诉表》寻求解释和帮助。(申诉表可到各学校招生部门和教育局索取或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学位申请”栏目下载)。


    投诉、咨询请到:

    各小学教务处(电话号码可滑动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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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教育局招生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22185706(公办);22185748(民办)

    投诉电话:22185713

    地址:罗湖区贝丽北路1号(地铁7号线田贝站F出口)





    温馨提醒:

    罗湖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家长将申请学位所需的证明材料拍照上传至申请系统,学校在申请系统对材料进行初审。家长无需到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一、招生对象


    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在罗湖区实际居住,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罗湖区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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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申请学位所需证明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

    1.儿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2.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3.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二)非深户籍儿童

    1.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市公证处出具),父母是港澳籍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5.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国家对烈士、因公牺牲伤残军人、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等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政策。上述优待对象需按时在网上申请,并出具享受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请于申请学位开始前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到罗湖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


    1.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4.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罗湖区人武部地址:罗湖区翠山路39号罗湖国防大厦5楼505室,电话:82672807)


    (四)台湾籍儿童

    1.申请儿童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五)住房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要求及说明

    1.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自有住房(含原住居民祖屋)可视为住宅类商品房。


    2.申请学位的房产,父母或监护人应当拥有≥51%的产权。


    3.2021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2021年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4.在罗湖区临时(不满1年)购房、租房,深圳户籍无法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籍不受理申请。


    5.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分别提供下列材料并实际居住,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①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包含付款凭证);②单位自建房、集资房出具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③自建房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房产证明材料;④商务公寓提供住房产权证明(应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


    6.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的,申请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簿并实际居住,且父母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


    7.住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的,父母应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并由所在单位缴纳社保,住房应当为所在单位所有或所在单位具有合法使用权,并提供相应证明,且父母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房产并在该宿舍实际居住(网格登记连续满一年以上),按租住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8.租房居住的,父母应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申请学位有效的租房凭证。


    9.租住在租赁管理部门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如自建房、军产房等)和单位宿舍,且一套住房只有一户登记,并在该住房实际居住的,须提供下列材料作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


    (1)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因疫情原因,截止时间延至2021年6月30日),且一年内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该住址为唯一住址。


    (2)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出租人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签订日期应与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地址、时间一致,且租期至2021年12月31日(含)之后。


    (3)连续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凭证(包括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或其他有效付款凭证,按申请学位时间往前倒算)。


    (4)父母(监护人)在深圳市没有住宅房产的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


    10.计算租房起始时间以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或《房屋租赁信息》发证日期为准,截至2021年6月30日满一年。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不同学区地段的新旧租赁合同按新合同签发时间作为积分计算起始日期,租住时间应跨越2021年9月30日。租赁合同在疫情期间过期,但仍在原租赁住址实际居住且在社区网格登记的,视为连续租住。


    11.租房和住祖辈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的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在本市有无住宅类房产和是否连续、实际居住,以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和社区网格管理系统核验为准,申请学位时务必如实填报。受理申请后,除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核查。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将取消地段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12.根据《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告知疫情防控期间社保延期缴费有关情况的函》“对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的通知,疫情期间未按时缴交保费的不作断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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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学位安排原则和办法


    图片(一)按学区地段免试就近入学。单校划片学校按各校划定的地段范围招生;多校划片的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大学区和共享学区范围招生。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为居住在罗湖辖区的生源。


    图片(二)全区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全区所有公办初中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三年内不可重复申请(相同父母或监护人的多个子女不受影响)。


    1.家长在网上申请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需输入房屋编码或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不用自己录入住址,家长选择该套住房并申请成功,该住房即被锁定。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初中三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住房是否锁定可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罗湖区学区房查询”栏目查询)。


    2.申请人的住房如被锁定(即以该住房申请入读的学生在读),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公办学位。罗湖户籍申请儿童父母无其他住房并在该套住房实际居住的可在地段学校申请,列为“E类”,视全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深户籍申请儿童可参加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3.如果系统中没有搜索到所居住的房屋信息,请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和房屋编码(编码可在社区查询)到地段学校服务窗口登记,经区教育局核实并给予增加该房屋信息后,再进行申请。


    4.民办学校不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


    图片(三)根据学位数量,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录取。


    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录取办法。先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学位申请类别,再按申请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居住、社会保险时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计生等情况计算月积分和加分。录取时,视全区公办学校学位总数划定类别/积分线,按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申请系统电脑排位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公办学校录满后,按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不服从安排的,不再安排学位。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如下:


    1.类别。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申请类别,共分A、B、C、D、E、F六类。


    2.积分。积分由“基础分+月积分+加分”构成。


    (1)基础分:按不同的类别给予基础分,A类100分、B类90分、C类80分、D类70分、E类65分、F类60分。


    (2)月积分: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居住、社保等不同情况按月积分。


    深圳户籍儿童:①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0.3分。特殊房产不积分。②学区租房按《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积0.2分。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或只提供实际居住网格登记信息的不积分。


    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积0.1分。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交不计)。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以社保局比对验核结果为准)。


    (3)加分。①独生子女加1分。②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加3分;C、D类加1分。③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加1分。④父母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一方有居住证或双方有居住证加2分;父母同时在深圳缴交社保(养老+医疗)再加2分。⑤非深户籍父母居住证、社保同时满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⑥深圳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非深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父母持有满6年有效居住证和缴纳满6年社保(养老+医疗)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加1分。


    (注:④⑤⑥项单亲家庭视实际情况加分。离异家庭能同时提供孩子父母双方居住证和社保证明且符合条件的,享受同样加分。)


       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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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1.“住宅类商品房”系指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由股份公司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为原居民并拥有产权。

    3.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房产确属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实际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

    4.同分规则:①同一类别,户籍优先。按罗湖户籍-深户-非深户籍顺序。②户籍相同,购房优先。按购房-租房顺序。③住房相同,居住时间优先;居住时间相同,社保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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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申请时间和程序


    (一)网上预申请

    5月27日-6月2日。家长(学生)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栏目,进入“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报名。


    重要提示:


    1.填报志愿。分三批:①提前批,可自愿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②第一批,填报公办地段学校志愿(单校划片填1个,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提示填若干个);③第二批,民办学校志愿。非深户籍申请儿童必须加填2个民办学校志愿。没有填满志愿和重复志愿的将不能保存。


    2.大学区、共享学区。

    (1)大学区:01学区、11学区、13学区为大学区(详见地段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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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图片旋转手机查看大图



    01大学区由未来学校、笋岗中学、教科院附属学校组成;11大学区由滨河实验中学、罗湖中学组成;13大学区由翠园初级中学、翠园实验学校(不含13A)组成。


    大学区内申请学生须填报本大学区内所有学校志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排位录取。


    注:翠园实验学校初中分两部分:①原翠园初级中学招生地段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可填报翠园初级中学和翠园实验学校2个学校志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排位录取。②将属于翠园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的凤凰路以南、清平路以东,深南东路以北区域划入翠园实验学校初中招生范围(即地段示意图13A),但不属于翠园初级中学招生范围。2021年作为过渡期,该地段(13A地段)小学毕业生可选择申请翠园实验学校或文锦中学,2022年正式划入翠园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2)共享学区:下列学校地段申请学生需按要求填报申请志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排位录取。


    ①深圳中学初中部是市属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只受理地段内A、B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地段内其他类别小学毕业生申请东湖中学。


    ②市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是市属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市第二实验地段共享罗湖中学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罗湖中学志愿。


    ③翠园东晓中学地段共享翠园东晓南校区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翠园东晓南校区志愿。


    ④罗湖外语初中学校地段共享罗湖外语实验学校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罗湖外语实验学校志愿。


    ⑤桂园中学地段共享红桂中学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红桂中学志愿。


    ⑥罗湖外语实验学校地段共享罗湖中学学位,地段小学毕业生加填罗湖中学志愿。


    3.非本区小学毕业生申请我区初一学位(5月27-30日资格审核)。


    非本区小学毕业生,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就读我区初一:


    ①罗湖户籍,家长(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


    ②本市外区户籍,家长在学区购房并实际居住;或租房有租赁凭证(无其他住宅房产),实际居住满一年。


    ③非深圳户籍,家长在学区购房,实际居住满一年。


    符合上述条件的非本区小学毕业生请于5月27-30日,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进入“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非本区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核”栏,填报资格审核信息,并将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和罗湖的住房(租房)证明、《内地居民采集》、原就读学校《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拍照上传至系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学校短信通知)于6月2日前在“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填报完整申请信息。


    ④非深圳户籍,家长在学区购房实际居住不满一年、或学区租房实际居住,符合条件的参加第三阶段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4.填报住址。系统已导入每个学校地段内的所有住房信息,申请人输入房屋编码或点选住址(包括小区、楼名、房号)即可,无需输入住址信息。非地段住房无法在学位申请系统申请,一套住房只允许一个住户申请学位。


    5.填报申请信息和拍照上传证件材料。按要求如实填报完整的学位申请信息,并将申请材料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必须保证端正清晰,否则将影响审核)。


    (二)学校初验

    6月3-11日。实行网上验证,家长不用到学校提交申请材料,个别无法网上比对审核的材料由学校短信预约验证。


    1.网上审核。以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的家长,不需要到学校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将在网上对家长上传的申请材料照片进行初审,不用到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2.预约验证。使用其他类型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的家长,请按学校短信预约的时间,携带相关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到网上预报的第一志愿公办学校验核。


    注:①大学区、共享学区和填报了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的申请儿童由第一志愿公办学校初审。②未按时上传或向学校递交申请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三)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6月中旬-7月中旬。学校初审后,招生系统将申请信息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进行就读与免费资格比对验核。如果因家长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的,家长须在规定时间申请信息复核和补充、更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核后的信息将再次送平台验核,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结束后,不再受理信息更改和复核。


    (四)学位安排

    1.第一阶段(7月中旬)。提前批录取:填报了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条件的由民办学校提前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录取。民办学校提前录取的学生自动放弃下一阶段公办学校录取资格。


    2.第二阶段(7月中下旬)。第一批录取:申请系统根据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电脑排位录取。填报了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没有被录取的,同时进入第1批按志愿进行电脑排位。第二批录取:未达到公办学校录取标准的申请儿童,由申请系统按家长填报的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


    3.第三阶段(7月下旬开始)。民办学校统筹招生:民办学校录取完申请系统上符合条件的学生后,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进行统筹招生。统筹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就读条件。


    符合条件的申请儿童录取到民办学校就读,政府按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9000元的标准给予学位补贴。收费标准低于补贴标准的,最高补贴额度为其收费标准。


    (五)公布名单

    7月29日。公办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录取学校短信发送录取通知,申请人可在申请系统查询学位申请结果并自助打印《录取通知书》。民办学校统筹招生由各学校在招生结束后公布录取名单。


    (六)新生报到

    具体时间以学校的《录取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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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温馨提示


    1.申请人务必如实填报和提交申请资料,填报虚假信息和提交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申请资格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接受申请或取消申请资格:①不按规定时间申请和提交申请材料的;②在读学生;③跨地段申请学校的;④学位申请开始后购、租房或迁户口的。⑤不服从安排或调剂的。


    3.国有民办和其他民办学校面向全区招生,与公办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同步招生。有意愿报读的申请儿童可直接在网上预申请(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请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栏目查询)。


    4.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罗湖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可到地段初中申请随班就读。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罗湖户籍视障、听障等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可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地址:布吉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816)。


    5.新生报到时,学校要收取《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家长可关注“深圳疾控”微信公众号,选择“打疫苗”→“预约接种”→“入学查验”。然后进入查验列表,选择“查验报告”→“下载查验报告”,即可导出打印,不需加盖社康公章,待入学时提交。如学生是异地接种或档案不全,则需到社康接种门诊查验。


    6.学校不受理非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的申请。申请公办学校学位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随便相信和委托别人代办,以免上当受骗。


    7.家长可关注“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了解招生政策、咨询招生问题。


    初一学位申请程序及操作指引

    温馨提醒:

    申请期内申请时间的先后不影响积分排位,请家长尽量避开前二天的申请高峰,以免造成网络塞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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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对申请学位有疑问,可向学校或教育局招生服务窗口咨询;


    如果你对招生工作有意见,可向学校或教育局招生服务窗口递交《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申诉表》寻求解释和帮助。(申诉表可到各学校招生部门和教育局索取或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栏目下载)。


    投诉、咨询请到:

    各中学教务处(电话号码可滑动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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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教育局招生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22185706(公办);22185748(民办)

    投诉电话:22185713

    地址:贝丽北路1号(地铁7号线田贝站F出口)


    一、申请罗湖区小一、初一学位要注意哪些流程?


    答:适龄儿童家长一定要认真阅读申请指南,了解申请条件、时间节点和申请流程,特别提醒家长注意的是:


    (一)提前准备好申请材料。按申请指南要求,提前准备好申请材料,到社区工作站核实好网格登记的居住信息,独生子女家庭还要核实好计生信息。


    (二)按时在网上报名。如实填报申请信息,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户籍、住房情况、地段)和学校申请条件,按要求填报申请志愿。


    (三)上传证明材料照片。5月27日至6月2日,家长(学生)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https://www.luohuedu.net)—学位申请”栏目,按指引进入“小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或“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按要求如实填报完整的学位申请信息,并将申请材料拍照上传至申请系统(照片必须保证端正清晰)。


    特别提醒非本区小学毕业申请罗湖区初一学位的同学,要在5月27-30日期间进行资格审核,详见“问答二”。


    (四)查询录取结果和按时报到。7月29日,公办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学校将向家长发送短信录取通知。申请人可在申请系统查询学位申请结果并自助打印《录取通知书》。民办学校统筹招生由各学校在招生结束后公布录取名单。收到短信录取通知后,要按通知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不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

    A




    Q

    二、现居住在罗湖区,小孩不在本区读六年级,如何申请初一学位?


    答:父母现居住在我区的非本区小学毕业生,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就读我区初一:


    1.罗湖户籍,家长(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


    2.本市外区户籍,家长在学区购房并实际居住;或租房有租赁凭证(无其他住宅房产),实际居住满一年。


    3.非深圳户籍,家长在学区购房,实际居住满一年。


    符合上述条件的请于5月27-30日期间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https://www.luohuedu.net)—学位申请”栏目“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进入“非本区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核”栏,填报资格审核信息,并将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和罗湖的住房(租房)证明、《内地居民采集表》、原就读学校《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拍照上传至系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才能在“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申请初一学位。


    4.非深圳户籍,家长在学区购房实际居住不满一年或学区租房实际居住,符合条件的参加第三阶段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A




    Q

    三、今年适龄儿童申请学位要到学校现场验证吗?


    答:为了避免人群聚集,今年继续采取网上验证。以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的家长,学校将在网上对家长上传的申请材料照片进行初审和网上比对审核。因此,大多数适龄儿童家长不用亲自到学校验证。


    部分使用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特殊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的家长,由于住房信息无法进行网上比对审核,需按学校短信预约的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网上预报的第一志愿学校验核申请材料。

    A




    Q

    四、今年我区公、民办学校“统一平台,同步招生”是如何进行的?


    答:我区公民办统筹招生按照市教育局“统一平台,同步招生”要求进行,具体办法是:


    一是学位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以在网上同时填报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1个)、第一批公办地段学校志愿(单校划片填1个,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提示填若干个)和第二批全民办学校志愿(2个)。


    申请儿童可以在提前批申请所有民办学校,这为担心分流不能就近上学的低类别/积分申请儿童提供了选择。


    二是学位安排。


    1.第一阶段(7月中旬),提前批录取。民办学校按核定招生计划提前录取。被录取学生经家长确认后视为放弃公办学校学位申请。


    2.第二阶段(7月中下旬),分二批,第一批录取:根据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申请系统电脑排位录取。填报了国有民办学校志愿,没有被录取的,同时进入第1批志愿电脑排位。第二批录取:未达到公办学校录取标准的适龄儿童,由申请系统按家长填报的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


    3.第三阶段(7月下旬),民办学校统筹招生。民办学校录取完申请系统中符合条件的学生后,还有学位的,各学校可进行统筹招生。统筹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就读条件。

    A




    Q

    五、民办学校招生有何具体要求?


    答: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今年民办学校继续实行与公办学校“统一平台,同步招生”。主要有如下特点和要求:


    (一)申请儿童可以在提前批自愿申请所有民办学校。


    (二)所有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入学条件招生。即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具有使用功能居住证,在本市连续居住满一年,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满一年。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选择生源。


    (三)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应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A




    Q

    六、如果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怎么申请学位?


    答:根据市教育局《深圳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问答》第三十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时,原则上以实际居住地址(须居住满1年)申请学位。如果不符合居住区教育行政部门学位申请规定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A




    Q

    七、申请儿童没有身份证怎么办?


    答:如果适龄儿童确实还没有办好身份证,申请小一学位的,家长可向地段学校提供小孩的出生证明和全家户口本;申请初一学位,家长向地段学校提供全家户口本即可。

    A




    Q

    八、非深户籍子女在申请学位时已提交了父母的居住证,为什么还要核验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


    答:居住证作为主要的入学依据,是可享受我市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在我市申请学位的基本条件之一。有效的住房证明和是否实际居住是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就近入学的依据。住房证明材料包括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或连续满1年以上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是否实际居住以社区网格管理系统记录为准。受理申请后,除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核查。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将取消地段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居住证是判断“是否可以在我市申请学位”的标准,住房证明和是否实际居住是判断“是否可以申请片区学校学位”的标准。

    A




    Q

    九、以单位宿舍申请学位有什么要求和规定?


    答:1.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拥有该住房的产权证明材料;


    2.监护人与所在单位工作关系证明(社保缴纳清单);


    3.应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房产并在该宿舍实际居住连续满一年以上(网格登记),按租住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4.分配给单位再转租给员工的公租房、人才房等视为单位宿舍。

    A




    Q

    十、住在政府保障性住房(安居房、公租房)的,如何提供证明?


    答:1.属单位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合同安排居住的,应提供单位与住房保障部门的合同、个人与单位签订的住房合同、单位出具该居住人的备案信息(单位盖章)或社保清单;


    2.属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合同居住的,应提供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住房合同;


    3.属安居房类别的,应提供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购房合同。


    在上述保障性住房居住的,由住房保障部门查实住房人信息,居住人必须是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A




    Q

    十一、住在亲戚家,能直接用亲戚的住房材料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申请学位的房屋产权人应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或直系祖辈;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承租人应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A




    Q

    十二、我能使用自家或租赁的商铺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所有住房材料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业、厂房、仓库、办公等用途。

    A




    Q

    十三、我购买了一套住房,没有在国土局备案,也未办理过户,但有律师见证书,可用它申请学位吗?


    答:深圳市司法局2009年9月7日下发的《关于严禁为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提供公证和律师见证服务的通知》中明文禁止公证机构和律师为违法建筑买卖提供相关公证和见证服务。用以申请学位的房屋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提交合法的证明材料。因此,2009年9月7日后私人之间买卖的房屋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A




    Q

    十四、购买的房产尚未入伙,如何申请学位?


    答:2021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按实际居住地段地址申请。

    A




    Q

    十五、我在罗湖和其他区都有住房,可不可以同时在两个区申请学位?


    答:不能同时在两个区申请学位,只能在实际居住区的地段学校申请。申请学位后,除了联网信息数据比对外,地段学校也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核查。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将取消地段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A




    Q

    十六、为什么商务公寓申请学位按特殊房产处理?


    答: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定,商务公寓属办公类建筑,不提供学位配套。因此,全市各区对商务公寓申请学位均有明确限制。从2017年开始,若家长用商务公寓(含酒店式公寓)在我区申请公办学位,须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按特殊自有房产处理。

    A




    Q

    十七、申请学位对租赁凭证和租赁时间及用途有何具体规定,疫情期间租赁合同过期怎么办?


    答:租房居住的必须提供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赁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用途的房屋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计算租房起始时间以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或《房屋租赁信息》发证日期为准,截止2021年4月30日满一年(因疫情原因,2021年截止时间延至6月30日)。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不同学区地段的新旧租赁合同按新合同签发时间作为积分计算起始日期,租住时间应跨越2021年9月30日。租赁合同在疫情期间过期,但仍在原租赁住址实际居住且在社区网格登记的,视为连续租住。


    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也是有效的租房凭证。分配给单位再转租给员工的公租房、人才房等视为单位宿舍。

    A




    Q

    十八、租住特殊房产办不了《租赁信息登记》,如何申请学位?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适龄儿童家长租房居住的,申请学位需提供市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租赁凭证。由于租赁管理部门已于2019年5月停止办理《租赁信息登记》,因此,2019年5月以后租住特殊房产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父母,可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和相关租房佐证材料作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学位的适用对象和要求


    1.只适用于申请儿童父母在本市没有自有住宅类房屋,租住在租赁管理部门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如自建房、军产房等)和单位宿舍,且一套住房只有一户登记,并在该住房实际居住。


    2.申请学位的房屋必须未被学位锁定。如申请人成功入读公办学校,将根据申请人父母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对该房屋实行学位锁定。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在已被锁定的房屋,则无法申请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罗湖户籍实际居住的统筹处理)。


    (二)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 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截至2021年6月30日),且一年内居住信息登记证明该住址为唯一住址。


    2. 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出租人产权证明、身份证明(非深户还需提供居住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签订日期应与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地址、时间一致,且租期至2021年12月31日(含)之后。


    3. 连续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凭证(包括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或其他有效付款凭证,按申请学位时间往前倒算)。


    4. 父母(监护人)在深圳市没有住宅房产的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


    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作为住房证明申请学位,但不能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学位申请人不具备2021年申请公办学校学位资格,罗湖户籍学位申请人将由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非深户籍符合“两个满一年”的可参加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A




    Q

    十九、我住的房子被锁定了,还能不能申请学位?


    答:申请人的住房如被锁定(即以该住房申请入读的学生在读),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学位。如果罗湖户籍适龄儿童无其他住房并在该套住房实际居住的,可先在地段学校预申请,列为“E类”,服从安排的视全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深户籍儿童参加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A




    Q

    二十、如何查询学校地段内的房产有无被锁定?


    答:家长可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https://www.luohuedu.net)—学位申请”点击罗湖区学区房查询,查询该房产有无锁定。

    A




    Q

    二十一、我在申请系统找不到我的房产信息怎么办?


    答:如果在申请系统中没有搜索到所居住的房屋信息,请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凭证)和房屋编码(编码可在社区查询)到地段学校服务窗口登记,经区教育局核实并给予增加该房屋信息后,再进行申请。

    A




    Q

    二十二、一套住房可不可以为多个小孩申请学位?


    答:不可以。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公办学位,如果某套住房住户(租户)的小孩已经申请了某公办小学(或初中)的学位,其他住户(租户)则不能再用此住房资料向该学校申请学位。如果是相同父母或监护人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则不受影响。

    A




    Q

    二十三、房产证在银行抵押,如何提交房产证明?


    答:抵押状态房产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并提交抵押合同。

    A




    Q

    二十四、家长和小孩户籍在罗湖区,居住在外区,小孩是向户籍所在地还是居住地地段学校申请学位?


    答:到实际居住地地段学校申请学位。

    A




    Q

    二十五、房屋产权没有达到51%以上,如何申请学位?


    答:一套住房只能申请一个学位,原则上要求适龄儿童家长拥有房屋产权份额需要达到51%以上。如果是小孩父母和祖辈各占50%以上,可以申请学位。如果是小孩父母和其他人各占50%,应向地段学校提交另一方放弃向地段公办学校申请学位的承诺书,取得申请资格。

    A




    Q

    二十六、住集体宿舍、单位房、祖辈房和租房居住申请学位是否要提交无房证明和实际居住证明?


    答:租房和住祖辈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的适龄儿童,在罗湖区申请学位条件与往年一样,应在本市无其他住宅房产和在该住址连续、实际居住。目前,我市已建立房产登记信息系统和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为了减少家长开具书面证明的麻烦,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在本市有无住宅类房产和是否连续、实际居住,申请系统将直接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房产登记信息系统、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和网格管理系统联网比对核验。同时,学校也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核查。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地段公办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在此,提醒适龄儿童家长,一定要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否则,将影响小孩顺利入学。

    A




    Q

    二十七、使用祖辈房申请学位有什么要求?


    答: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本,并实际居住在一起,父母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

    A




    Q

    二十八、港澳籍学生申请学位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参照我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父母居住证、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是港澳籍的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


    3. 父母在本市的房产证(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凭证;


    4. 父母的社保信息;


    5. 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A




    Q

    二十九、港澳籍适龄儿童申请学位还要提供父母与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吗?


    答:要。由于港澳籍学童没有户口本,家长仅能提供出生纸、身份证、回乡证等资料,难以证明孩子与父母的亲属关系(如出生纸上,只有父母一方或者双方的姓名,没有父母的身份证信息),同时,因香港的公共信息与内地系统尚未联网,无法进行信息核对。因此,为确认港澳籍孩童与父母的亲子关系,申请在深圳就读的港澳籍孩童,须提供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办理验核文书的效率,不影响报名时间,建议家长在深圳市、区公证部门办理。

    A




    Q

    三十、监护人已办理退休,不再缴纳社会保险怎么办?


    答:国家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不再缴纳社会保险。非深圳户籍员工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至法定退休年龄,在其他就读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可确认其子女申请学位的资格。但因其养老险和医疗险为非在缴状态,不列入社保加分。

    A




    Q

    三十一、疫情期间未按时缴交保费怎么办?


    答:根据《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告知疫情防控期间社保延期缴费有关情况的函》:“对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的通知,2020年上半年疫情期间未按时缴交保费的不作断保处理,社保满一年的计算,截止时间延至2021年6月30日。

    A




    Q

    三十二、残疾儿童少年怎么申请义务教育学位?


    答:1.残疾儿童申请随班就读,申请的条件、提交材料和录取办法与普通儿童申请学位相同。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经过专业单位评估结果显示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有关学校不得拒收。


    2.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罗湖户籍听障、视障等适龄儿童,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可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地址:布吉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816)。其他类型的适龄儿童申请罗湖区星园学校(学校地址:罗湖区新秀小学一楼西侧,新秀路69号,电话:25120536)。星园学校”招生简章”请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https://www.luohuedu.net)—学位申请”查看。


    3.学校和家长如对残疾儿童(深圳户籍)能否正常随班就读存在不同看法的,在每年4-6月(一年一次)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预约咨询电话:89468832),根据评估意见执行。

    A




    Q

    三十三、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答: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8〕130号)第三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应当依据人口分布情况、地理状况和地段内学校规模划定”。我区公办学校的招生地段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人口分布、地段内公办学校规模等情况,按道路和住宅小区的边界等进行划分。由于我区人口密度分布不均,学校也不是均匀布局,而且办学规模不尽相同等因素,学校招生地段也可能出现大小不同的情况。

    A




    Q

    三十四、公办学校受理地段适龄儿童的学位申请,就一定会安排在这所学校就读吗?


    答:不一定。国家对班额人数有严格规定,由于我区居住人口多,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及学位数量并不完全吻合,因此,部分片区可能出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超出地段学校学位数的情况。如果因积分偏低没有被地段学校录取,服从调剂的可能分流到其他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另外,我区也有部分区域实行“大学区”或“共享学区”招生,会出现因类别/积分和志愿原因录取在相对就近的非地段学校就读的情况。

    A




    Q

    三十五、比对验核结果出来后,还可以更换和补充申请材料吗?


    答:学校初审申请材料后,招生系统将申请信息与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进行就读与免费资格比对验核。如果因家长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的,家长可在规定时间进行申请信息复核和补充、更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核后的信息将再次送平台验核,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结束后,不再受理信息更改和复核。

    A




    Q

    三十六、在申请系统报名并且双免审核合格,但类别/积分比较低,会不会被录取到民办学校?


    答: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2020年我区通过兴建高科技预制校区,大幅增加了学位供应。但由于适龄儿童逐年大幅增加,小学、初中公办学位仍然有一定缺口,在按照学位数量和积分高低排位录取的情况下,小学、初中均有部分积分靠后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被录取到民办学校就读。预计2021年我区在继续增加学位供给的情况下,公办小学、初中学位仍然不能满足需求。因此,仍将有部分积分靠后的适龄儿童会被录取到民办学校就读。

    A




    Q

    三十七、我居住在莲塘莲南小学莲馨校区附近,小孩可不可以直接申请入读该校区?


    答:可以。莲南小学莲馨校区启用以来,深受片区居民喜爱,莲南小学地段生可自愿选择申请莲南小学本部或莲馨校区。周边居民小区适龄儿童也可以填报申请志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排位录取。

    A




    Q

    三十八、我和邻居小孩今年分别要申请小一、初一学位,我们想具体了解、咨询一下招生政策和学位申请的有关问题,请问有什么渠道?


    答:为了方便辖区居民了解招生政策和咨询学位申请有关问题,罗湖区教育局为家长提供了几个便民渠道:


    一是及时在“罗湖教育应用网(https://www.luohuedu.net)—学位申请”栏、“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解读招生政策、申请指南、回答有关问题。


    二是开通了招生咨询电话。号码:22185706(公办)、22185748(民办),各地段学校也有专门的招生咨询电话(见申请指南左下角)。


    三是设立了专门的招生服务窗口。地址:罗湖区贝丽北路1号(地铁7号线田贝站F出口),罗湖区教育局一楼大堂右侧,接受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同时,各地段公办学校服务窗口也提供招生咨询服务,建议家长就近到地段学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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