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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2021年公办学校新生入学申请指南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在学区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在学区内居住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登录南山教育在线网站,使用“招生信息”板块“学区图查询”,或者查看各学校公示栏中公布的《本校学区图》。
(一)网上申请学位
小一:5月27日9:00—6月2日18:00
初一:5月29日9:00—6月4日18:00
(二)学校验证
由学校根据家长上传的资料,在6月10日前完成初验(含补验证)。
(三)公布录取名单
7月27日15:00后,家长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szns.edu.cn/ )或手机端查询录取结果。
(四)新生注册
7月29日—7月30日,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学校决定,并于7月28日15:00前由学校以短信或公告方式告知家长。
(1)全家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申请人父母婚姻关系(状态)证明、申请人出生证(如户口簿上无法体现学位申请人与其父母之间的关系,则需查验申请人出生证);
(2)学区内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后加盖银行章);已取得入学当年8月31日(含)前的入伙通知书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3)学区内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
(4)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相关材料要求详见《关于2021年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相关问题的说明》;
(5)报名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申请初中一年级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6)毕业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在深就读六年级可不提供);
(7)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1)户籍呈本、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2)学区内购房户:学位申请人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后加盖银行章);已取得入学当年8月31日(含)前的入伙通知书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3)学区内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
(4)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相关材料要求详见《关于2021年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相关问题的说明》;
申请初中一年级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6)毕业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在深就读六年级可不提供);
(7)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婚姻关系(状态)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如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则需父母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如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父母本市居住证、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2)学区内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后加盖银行章);已取得入学当年8月31日(含)前的入伙通知书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3)学区内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
(4)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相关材料要求详见《关于2021年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相关问题的说明》;
(5)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6)报名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申请初中一年级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7)毕业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在深就读六年级可不提供);
(8)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需提前到南山区人民武装部登记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2)《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3)相关证明材料:
①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②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③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④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使用军人子女身份申请学位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上表中第1、2、3、4项准备相关材料。
申请初中一年级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4)毕业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在深就读六年级可不提供);
(5)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1.申请人父母须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2.计生信息核验结果为2类: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需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电脑号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参加社会保险险种必须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可通过“i深圳”或“粤省事”(与广东政务服务网同账号)微信小程序下载。社保咨询电话96888。
父母为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由相关部门认定后与区教育部门对接。
提醒:在报名、验核、录取阶段学位申请人父母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且接收信息功能正常。
(一)报名及验核材料
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报名工作将通过登录南山教育在线网站报名、关注“南山教育”微信公众号报名方式开展,家长凭学位申请人的身份证号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并根据系统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学位申请人可同时选报一所区内民办学校。
报名成功后不需要到现场验核材料,入学材料经学校初验后,报公安、住建、租赁、社保、计生等部门联网审核,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学位一经查实,我局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资格;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做转出处理。
(二)录取
录取:按招生系统最终积分排序情况依次录取。学位申请人同时选报民办学校的,将由选报的民办学校优先录取;如未被录取,再参与对应学区公办学校积分排序。民办学校录取方式详见民办学校招生指南。
调整:若申请学位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统一将积分排序靠后的申请人分流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
(三)注册
学位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进行注册,逾期不注册者,原录取学校不予以保留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一)申诉
如家长对学校招生工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负责人反映。若学校的解释或解决办法仍无法让您满意,可持由学校校长签署处理意见的《南山区招生工作申诉表》到南山区教育信息大厦西侧教育咨询服务中心大厅进行申诉登记。
(二)咨询
各位家长可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南山教育”了解相关招生政策及最新消息,如需电话咨询,请拨打以下电话,如需现场咨询可通过“南山教育”公众号预约办理。
公办学校招生咨询热线:26486070
民办学校招生咨询热线:26473151
招生监督投诉电话:26486225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也可拨打各学校教务处电话咨询。
地 址:南山区教育信息大厦西侧教育咨询服务中心大厅(地铁一号线桃园站A出口)
招生季来了!
相信家长们都对积分入学十分重视~
以下就是2021年
《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
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
积分入学实施办法
为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保障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8〕130号)、《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试行积分入学办法的指导意见》(深教〔2013〕100号)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南山区实际,2021年我区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中继续沿用《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2020版)》。
积分入学的对象包括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和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学位申请人,享受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共设置3个基础积分项目和3个加分项目,满分为100分。
1.学位申请人户籍情况(满分为30分)
(1)深圳户籍分为3类(详见附件,下同)
(2)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适龄儿童)分为4类
2.学位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满分为40分)
(1)购房分为8类
(2)租房分为8类我区施行住房学位锁定制度,家长可登陆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nsjyk.sz.edu.cn/visitnsgbxyxqfcx )查询住房学位锁定情况,若已锁定,则该套住房在锁定期间不能用于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
3.学位申请人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情况(满分为10分)
1.学位申请人家庭计生加分项(满分为1分)
2.学位申请人户籍时长加分项(满分为7.5分)
3.学位申请人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时长加分项(满分为11.5分)
积分的核定分三步进行:
学位申请人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准备齐全学位申请材料,并通过南山教育在线网站或关注“南山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
学校工作人员根据学位申请人父母提交的入学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由系统得出初审积分(因核算初审积分的要素信息来自家长一方自行填报,该初审分仅供家长参考,不作为积分排序的依据);
学校初审通过后,系统将家长所提供的学位申请材料对接织网工程系统进行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审核(如发现审核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请及时提供佐证材料到学校申请复核),终审通过后系统得出终审积分,并以此终审积分做为录取的直接依据。
✦一旦发现利用伪造、变造材料申请学位,教育行政部门将立即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做转学处理。
区教育局将按同一学区内学位申请人终审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同学区学位申请人的终审积分不具备平行比较资格。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可通过区教育局招生系统网站查询终审积分和录取结果。符合报名资格但未被录取到所申报学校的,由区教育局按终审积分从高到低调剂分流到公办学校或公益民办学校。不接受或主动放弃调剂分流的学位申请人,区教育局不再负责安排学位。凡在区属民办学校就读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享受政府发放的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
同分比较户籍情况,学位申请人是学区户籍优先于南山区户籍,南山区户籍优先于其他区深户,其他区深户优先于非深户。同等户籍类型情况下,深户比较入户时长,非深户比较其父母中在深缴纳社保(养老险+医疗险)时间长的一方缴保时长,时间长的优先录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一)学位申请人(特指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及申请转学插班的学生,下同)及其父母(特指学位申请人的父亲、母亲或其法定监护人,下同)户籍、居住证对应分值
1.学位申请人是深圳户籍人口,具体分3类:
A:学区内户籍且户主是其父母——30分
B:南山区户籍——26分
C:南山区以外深圳市其他区户籍——20分
2.学位申请人属于非深圳户籍人口(含港澳籍),具体分4类:
D:父母一方是深户,另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证(含父母均为深户)——20分
E:父母为非深户但均持有有效居住证——18分
F:父母一方为深户或持有有效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深户且未持有有效居住证——0分
G:父母属于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20分
✦温馨提示:港澳籍适龄儿童申请小一、初一学位,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当年招生指南。
(二)学位申请人及家庭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情况对应分值
1.学区内购房具体分为8类
A:学区内购住宅性质房产满3年以上且持有产权占比51%(含)以上——40分
B:学区内购住宅性质房产3年以下满2年以上且持有产权占比51%(含)以上——38分
C:学区内购住宅性质房产2年以下满1年以上且持有产权占比51%(含)以上——36分
D:学区内购住宅性质房产1年以下且持有产权占比51%(含)以上——34分
E:学区内购住宅性质房产,持有产权占比低于51%(不含)高于30%(含)——30分
F:学区内购住宅性质房产,持有产权占比低于30%(不含)——20分
G:学区内购合法集资房或者合法自建房等特殊房产(需提供街道办证明)——20分
H:学区内购单位自建房(需提供单位内部买卖合同)——15分
✦特别提示:
(1)购买安居型商品房的,请对照选项A、B、C、D、E,选择对应的一项。
(2)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持有人必须为学位申请人父母。使用上述A、B、C、D类房产申请学位时,如果学位申请人使用的是其祖父母、外祖父母购买的房产,则该房产的购买人与学位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登记信息必须在同一户口上。
(3)购房时长为办理合法持有手续之日到入学当年8月31日之间的时长。在报名工作开始前未取得入学当年8月31日之前正式入伙通知书的房产不能用于申请学位。
2.学区内租房具体分为8类:
I:租住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周转房——20分注:(1)可以用于申请学位的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周转房专指住宅性质房产,其合法承租人将此类房屋转租他人属于违法行为,其他人员租赁此类房产不具备合法学位申请资格;(2)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为通过定向配租方式取得的公租房,按租住单位宿舍类房产积分。
J: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申请学位,但申请人的户口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登记信息不在一起——20分
K:租住住宅性质房产满5年以上——15分
L:租住住宅性质房产5年以下满3年以上——12分
M:租住住宅性质房产3年以下满2年以上——9分
N:租住住宅性质房产2年以下满1年以上——7分
O:租住单位宿舍满2年以上——9分
P:租住单位宿舍不满2年——7分
✦特别提示:
(1)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无房加分项:申请人全家成员在深圳市域内没有房产,具体分2类:1)学位申请人户籍属于其申请学校学区范围内且户主是其父母——12分;2)不满足“1)”中所述条件的其他深圳市户籍学位申请人——7分。
(2)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承租人须为学位申请人父母。
(3)能提供入学前一年4月30日前签订且有效期延续至入学当年12月31日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才能积分,不能提供则非深户籍学位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深户学位申请人不能积分。租住时长为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红本)之日到入学当年4月30日之间的连续不间断时长。
(4)只能提供“居住信息登记证明”或《房屋租赁信息》(蓝本)均不能积分。
(三)学位申请人父母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对应分值
✦特别提示:学位申请人父母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特指其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1.非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分为2类:
A: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学位申请人父母均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且申请入学时其社保卡具备有效使用功能(单亲家庭按双社保计分,但需查验相关法定证件或文书)——10分
B: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学位申请人父母其中一方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且申请入学时其社保卡具备有效使用功能——5分
2.学位申请人为深圳户籍——10分
(一)计生加分项:
学位申请人为独生子女,加1分。
(二)户籍时长加分项:
根据学位申请人最近一次转入现户籍类别(南山区户籍、南山区外深圳市其他区户籍)时间至入学当年4月30日时长为加分依据,具体分2类:1.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南山区户籍时长每满1年加1.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7.5分,不满1年不加分。2.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南山区以外深圳市其他区户籍时长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不满1年不加分。
(三)学位申请人父母缴纳社会保险时长(及初一学位申请人的深圳市小学学籍时长)加分项:
1.从社保连续缴纳的第13个月开始计分,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每缴纳1个月加0.1分,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连续缴纳不满1年的,不具备学位申请资格(该加分项以父母缴纳社保时间长的一方计)。
2.初一学位申请人父母双方缴纳社保(不包含补缴)时长均超过72个月,且该申请人具有深圳市小学6年完整学籍,可再加1.5分。小一学位申请人父母只须双方缴纳社保(不包含补缴)时长均超过72个月,即可再加1.5分。
3.学位申请人为深圳户籍人口,该加分项按11.5分计。
南山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招生范围调整、划定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南山区公办学位建设实际,南山区教育局于2月24日-3月5日对部分学校学区、招生范围优化调整方案进行了公示,现正式对有关学校学区、招生范围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涉及的学校学区、招生范围详见附件。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山区教育局所有。
南山区教育局
2021年5月21日
以玉泉路、南海大道、桃园路、南山大道、深南大道、玉园路为界,合围形成的片区(红线内)为南山实验集团麒麟中学学区。
以深南大道、月亮湾大道辅路、北环大道、南山大道、玉泉路、玉园路为界,合围形成的片区(红线内)为南头城学校初中学段学区。
以南博一路、博伦职校与直升机场边界线、直升机场南边界线、南海大道(辅路)、玉泉路、南山大道为界,合围形成的片区(红线内)为麒麟二中招生范围。
以二线公路、广深高速、南海大道、直升机场南边界线、博伦职校与直升机场边界线、南博一路、南山大道、前进路为界,合围形成的片区(红线内)为南山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同乐学校)初中学段学区。
以南青路、前进路、南山大道、北环大道辅路、月亮湾大道辅路、宝民一路为界,合围形成的片区(红线内)为园丁学校初中学段学区。
以南新路、深南大道、南山大道、桃园路、南光路、滨海大道、南山大道、新园路为界,合围形成的片区(红线内)为荔香学校初中学段学区。
为更好的满足群众入学需求,南山区教育局计划增开南海中学北校区(初定名),该校区初步选址鼎太风华南区附近(具体位置以规资局公布为准),由南山实验教育集团南海中学进行管理,该校区正式建成前将借址深圳大学教育集团附属外国语小学办学。南海中学北校区2021年秋季开学,计划招生4个班,在该校区正式建成前符合南海中学报名资格的学位申请人可在“南海中学”或“南海中学北校区”中选择一所进行入学申请,分别按照各自入学积分由高至低排序入学。我局将在南海中学北校区校舍建成后对其学区进行正式划定。
注:以上学区示意图所使用的地图版本为:©2021 奇虎360-GS(2021)901号-©版权信息-京ICP备08010314号-19京公网安备11000002000022号
“十四五”期间将增加多少学位?
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有哪些变化?
区域学位供给需求如何?
...
又到一年招生季
这些问题,哪个是你最关心的?
5月21日下午,“2021年南山区招生工作媒体通气会”在南山区教育信息大厦举行,南山区政协副主席、区教育局局长刘根平,副局长黄升翼、杨珺,以及基础教育科、计财基建科、学前教育科、终身教育与对外交流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上
刘根平首先介绍了南山教育整体情况
和“十四五”南山教育主要工作
刘根平表示,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南山教育系统抢抓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和综合改革试点重大历史机遇,努力创建“世界一流教育”,全力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南山教育
主要工作
深化星级党支部评定和两新党建工作。加强校园“红色文化”建设,上好思政“第一课”。党建带团建队建,深化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综合试点工作。
积极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每个有条件的社区至少有1-2所公办幼儿园;
优化基础教育学位供给,“十四五”期间新增幼儿园21所,新增学位10500座,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33所,新增学位49215座,新建高中学校2所,新增学位3900座。
打造优质高中建设,推动高中多元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实施重点高中“登峰计划”。实施高中学校改扩建和挖潜计划,到2025年,计划新增高中学位1800个,实现全区初中毕业生公立普通高中入学率不低于56%。
推动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社区教育提质升级。打造高水平特殊教育学校,加强特殊儿童随班就读,新增10个以上资源教室。强化中高职合作,贯通人才培养机制,引名企入教,拓展学生职业发展平台。提升公益民办学校办学质量,推进民办学校优质特色发展。强化学习型社区建设,推动社区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深化7个教育集团内部治理改革,提高集团学校管理效能,做大做强现有公办教育集团,2-3个集团跻身全省优质教育集团行列。进一步探索南山与教育帮扶地区教育交流与合作,深入推进跨区域教育联盟工作,积极探索教育精准帮扶的“南山模式”。
继续实施行政导向的“先锋计划”与学术导向的“引领者”计划,培养一批优秀行政干部,成立一批新名师工作室。继续实施“精英教师校园共享”计划,选拔一批精英教师并开展交流工作。
研究基础教育办学国际化新模式;创建1-2所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国际特色学校;稳妥推进区内学校与国际学校、港澳学校姊妹校缔结工作;区内以“国际理解特色学校”为基础,设置交流互动平台和机制,并逐步扩大影响范围,为人才培养提供多途径多方位多支撑的广阔渠道。
打造数字教育资源生态链。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持续优化校园网络环境,推动幼儿园网络建设。持续推进智慧校园和未来教室建设,构建智慧学习空间。基于南山区智慧教育云平台,统一资源建设规范,推动优质教育资源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构建基于信息技术的教育新模式。深入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创新应用,变革教与学模式。
“十三五”时期
南山教育主要成就
五年来,南山新建、改扩建公办中小学校30所,增加学位35730座。新增幼儿园37所,增加学位11400个。幼儿园建设“5080”工程全面达标。公办幼儿园从6所增至79所,在园儿童占比50.1%;普惠性幼儿园增至183所,在园儿童占比达80%以上。
新成立南科大集团、南二外集团、文理集团、深大附属集团4个新基础教育集团。全区七大教育集团覆盖全区54%的公办学校、60%以上学位。输出品牌“飞地”办学,与深汕合作区共建南外集团深汕学校。2020年,南外集团深汕西中心学校正式开学。
“十三五”期间,南山共引进优秀校长8名,选聘(选调)优秀教师216名,赴外定点招聘优秀毕业生1982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73名。近两年双一流及部属师范院校毕业生占比达78.4%,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有比达80%。成立176个区级名师、博士工作室,覆盖教师近万名。
落实立德树人,从德育、课程建设、课堂改革、创新教育、学业质量评价改革等方面全面发力。高考“三率”(高分优先投档率、本科率、专科率)上线继续高居全市前列,优投率坚守50%以上。103名南山学子获评省、市级“最美南粤少年”(省级73名,市级30名),占深圳总数四成。获评中国少年科学院“小院士”172名,数量占全市一半以上。
制定《教育精准帮扶三年行动计划》,瞄准广东连平县,广西德保县、田阳县三地教育发展短板,主动输出优质高端特色教育资源,成立四大跨区域教育联盟。抓党建、促脱贫、搞产业、提民生,助力兴中村成功脱贫摘帽,推动产业实现可持续性发展,让扶贫成效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2020年
南山教育发展主要成绩
(一)政府履职评价三连冠。
(二)幼有善育,学前教育“5080”工程全面达标。
(三)优化供给,优质中小学学位新增9000余座。
(四)输出品牌,南外深汕西中心学校如期开学。
(五)“最美南粤少年”人数居全市之首。
(六)高考优先投档率继续保持50%以上。
(七)南山教师五获深圳“年度教师”殊荣。
(八)推进防疫与教育教学“双常态”。
(九)脱贫攻坚,教育精准扶贫的“南山模式”形成示范效应。
(十)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南山区小一入学人数预计2.2万,初一入学人数预计1.6万,总体供需平衡。”会上,杨珺介绍了目前南山区招生的总体情况。杨珺表示,与往年相比,南山区2021年的招生工作在四个方面保持不变:
一是南山区整体招生工作态势保持不变,供需基本保持平衡,但个别片区学位仍相对紧张;
二是招生政策继续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积分方案保持不变;
三是技术与教育管理工作的融合方向,最大限度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宗旨不变;
四是不折不扣的执行好上级的招生政策,实现阳光招生的决心和力度不会改变。
会上介绍了
南山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关情况
据了解,南山区大力推进学校新建及改扩建,提高学校的空间使用效率,科学统筹,用足用好每一个学位,切实保障南山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南山区还持续加大学位建设力度,2020-2025年间共规划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33所,新增学位49215座。
2021年,南山区共改、扩建学校6所,增加学位4230个,6所学校分别为深圳大学附属外国语中学、沙河小学、南头城学校、文华学校、学府小学、珠光小学。
今年招生政策整体保持稳定,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入学申请对《房屋租赁凭证》办理期限和居住信息登记时间的要求从2020年4月30日推迟到了7月31日。
在班额方面,全市率先严格按照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的国家标准班额招生,均衡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
今年,新增了南实集团麒麟二中、南头城学校(初中学段),南实集团南海中学北校区等学校(学段)。
南实集团麒麟中学、南山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初中学段)、南实集团园丁学校(初中学段)、荔香学校(初中学段)等学区(招生范围)发生变化。
据了解,全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率先达到95%以上,全省融合教育优质资源征集评比,我区一共获得了省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5项,获奖数量位居深圳市各区之首。
根据“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情况,南山区了制订教育安置方案,贯彻落实“一人一案”:
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送教上门
注:全区已有25间资源教室并配备专业的特教教师,全面覆盖和支持所有随班就读学生。
在民办教育方面
这些问题值得你关注
区教育局对义务教育阶段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
全面落实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一、公民办学校同一时间启动招生
二、公民办学校同一标准招生
三、公民办学校同一平台招生
四、坚持免试入学
五、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注:任何学校都不得通过面试、面谈、人机对话、体验活动、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面向全区招生且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关于南山区学前教育
截止2020年,南山区公办园增至79所,在园儿童占比达5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增至181所,在园儿童占比达82%以上,形成了50:30:20办园结构,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化、多样化发展,学前育“5080”工程全面达标。在招生方面,整体幼儿园学位相对充足。
幼儿园招生工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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