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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须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二、申请方法 (一)志愿填报要求 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可填报四个志愿,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须至少填报两所民办学校,深圳户籍适龄儿童不作要求。 (二)志愿填报规则 申请公办学校的,所填的第一个公办志愿必须是招生地段内的学校,其它公办志愿可从所属街道教育办服务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中选择填报(各教育办服务范围见本指南“招生地段”);申请民办学校的,可从全区范围内的民办学校中选择填报。 (三)报名步骤 第一步:家长网上预报名。登录龙岗政府在线网站“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与德育科”页面(http://www.lg.gov.cn/bmzz/zs/)或者关注“深圳龙岗教育”微信公众号,在“学位申请”栏目中点击“小一报名”,凭适龄儿童身份证号进入,填写学位申请信息,填报学校志愿。确认所填报信息无误后选择保存,同时产生申请学位的流水号,即为完成网上预报名。 第二步:学位申请。家长到第一志愿学校提交申请学位所需的材料,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由学校查验原件、检查所填报信息无误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其中,特殊住房类别(包括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等)的住房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①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 ②非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新生招生对象的; ③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预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④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地址不属于第一个公办志愿学校招生地段的(若全部志愿填写民办学校,则须提供龙岗区范围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 三、积分类型及加分项 (一)有关加分项具体说明 (所有加分项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1.居住加分。 ①计算起始日期:提交产权证的是产权证发证日期;提交房屋租赁凭证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如备案时间早于起租时间,按照起租时间开始计算)。②计算截止日期:2021年4月1日。房屋租赁信息、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不计算居住时间加分。 2.社保加分。 ①按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的社会保险(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交月份的累计月数)计算。②计算方法: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4月1日,总月数减去12个月后,每个月加0.05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的,不累计双方,只计算申请学位时填写的一方。 3.学区户籍加分。 ①计算起始日期:适龄儿童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租房或有特殊住房,且适龄儿童为学区户籍的,按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该学区的日期开始计算。②计算截止日期:2021年4月1日。 4.独生子女加分。 ①需独生子女加分的,应于网上预报名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进行计生信息确认。②计生信息通过卫健部门信息系统进行验核,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5.优享加分。 ①试点学区。2021年,继续在麓城外国语小学--怡翠实验学校--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共享学区、贤义外国语学校--信义实验小学共享学区试行优享学区,即在共享学区内为每所学校再划定一个优享学区(优享学区具体范围见本指南“招生地段”)。②计算方法。家长可选择所属共享学区内任意一所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学校,若第一志愿选择对应的优享学校,可获得2.5分优享加分,优享加分仅在本共享学区内有效。 (二)有关积分复核具体说明 适龄儿童的申请资料审核合格并有核定积分后,方具备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向第一志愿学校提出复核申请。 因以下原因审核不合格的,学校不受理复核申请: ①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或查无此人的; ②产权证证件号码不存在,或过期,或产权人不符合学位申请相关要求的; ③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证件号码不存在,或租赁用途不是住宅用途,或租房面积不是整套的; ④填报的居住地址与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所登记的地址不一致的; ⑤社保目前已中断缴费或电脑号不存在的。 四、申请材料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有关材料具体说明: (一)关于居住材料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居住材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要求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产权证明:提供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产权证明,产权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单独所有或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如产权人是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儿童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并按特殊住房计算积分。 2.房屋租赁凭证:租住商品房的应该在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①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租期应为一年以上并包含2021年的4月1日至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1年4月1日及以前。 ②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房屋租赁凭证记载的租期应包含2020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 3.特殊住房: ①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②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③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④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⑤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儿童父母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所在工作单位证明及在该地址登记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 4.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的,可以使用房屋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居住材料。已办理且满足招生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已申报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的,可联系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非深圳户籍人员还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登记在学区范围内的居住信息,并完整地记录最新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完整地填入报名系统。 ①深圳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1年4月1日前。 ②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 (二)关于社保材料 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应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深圳社保卡或社保参保证明,并在2021年4月1日前已在深圳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交)满1年。 (三)关于港澳户籍材料 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返香港、澳门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未能提供有效回乡证和亲属关系公证书的,2021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时可暂缓提供,并在条件允许后再向录取学校补充提交。 五、关于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2019年起,龙岗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在此前未实施此项制度的片区,已被用来申请学位的住房不受影响。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1.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适龄儿童申请,必须是同一父母或监护人; 2.学生被公办学校录取后,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被锁定。“小一”开始使用锁定时间6年,“初一”开始使用锁定3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同一学段毕业年级。锁定期间不允许其他家庭使用该住房申请公办学校。 六、录取办法 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核定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1.所有生源均按照平行志愿录取,即当学生的学区积分低于第一志愿学校的录取积分线、未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时,其积分达到第二志愿学校的,可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以此类推。 2.同一志愿同一积分的,按优享学区---学区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深圳户籍顺序录取。 3.同一志愿同一积分同一户籍类型的。(1)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的以在学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产权证按照发证时间,学区户籍按照适龄儿童父母户籍迁入学区时间)。(2)非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的以缴纳的社保时间的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如缴纳的社保时间相同,优先录取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的;同一积分社保时间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优先录取备案时间早的。 4.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学校(福安校区、龙飞校区)实行一体化招生,第一个公办志愿可从两个校区中选择某一校区进行填报,若未被该校区录取,可继续参与另一校区积分排队。其它公办志愿可从龙城街道教育办服务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中选择填报。 5.无法按志愿录取的非深圳户籍,家长可自主联系其它民办学校或选择回原籍就读。 七、时间安排 01 网上预报名 (5月27日至6月2日) 电脑登录龙岗政府在线网站的“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与德育科”页面或者手机关注“深圳龙岗教育” 微信公众号,在“学位申请”栏目中点击“小一报名”,凭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号进入,填报学校志愿,确认所填报信息无误后选择保存,同时产生申请学位的流水号,完成网上预报名。没有上网条件的,可向现就读的幼儿园或第一志愿学校申请协助。 02 学位申请 (5月28日至6月4日) 家长携带学位申请资料原件到第一志愿学校申请学位,在学校审核无误后,将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存档。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学校申请学位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由学校初审人员和家长在学校统一打印的《龙岗区2021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上签名确认,加盖学校公章,一式两份,学校与家长各留存一份。经学校确认受理后,家长不得更换学位申请材料。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校不予受理。 03 资格审核 (6月5日至6月29日) 入学材料的信息由教育部门统一汇总后送“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库进行审核。 04 查询和复核审核结果 (6月30日至7月3日) 家长可于6月30日起,在预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和学区验核积分。审核不合格又符合复核要求的,可在7月2日至7月3日到第一志愿学校申请复核。 05 查询录取结果 (7月27日) 家长可于7月27日开始,在预报名网站查询录取结果,或电话咨询志愿学校录取结果,或到志愿学校公示栏查看录取结果。 06 新生注册 民办学校统一注册时间 (时间:7月28日至7月30日) 公办学校注册时间由录取学校根据实际自行安排。家长可通过龙岗政府在线网站的“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与德育科”页面提供的学校咨询电话了解或直接到录取学校公示栏查看新生注册具体安排。 八、特殊儿童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办法 1.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应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和录取办法与普通儿童学位申请相同。 2.不能适应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但能适应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集体学习生活的龙岗区户籍智障、精神(自闭症)、肢体(脑瘫)类适龄残疾儿童,凭户口本、残疾证、出生证、医院证明申请龙岗区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小一学位。龙岗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组织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团队进行评估。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残疾儿童的入学安置方式。咨询电话:0755-89551901;0755-33293846。 3.龙岗区户籍的听障、视障类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证明到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咨询电话:0755-89468816。 九、温馨提醒 1.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申请。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材料申请学位的,符合条件的龙岗户籍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学位,非龙岗户籍学生不安排学位。 2.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请勿填写座机号码 )是接收学校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请务必留意短信(可能被某些软件拦截)内容并积极配合。 3.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招生全程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监督,请各位家长通过统一正规的报名途径申请学位。由于我区近年来公办学校学位紧张,符合条件的部分学生,可能被分流到民办学校就读(享受政府学位补贴)。常有不法分子在招生工作期间谎称可以帮助家长解决公办学校学位,以此向家长索要钱财,希望各位家长按照本指南提前准备材料,不建议到学位紧张的学区内临时购房或者租房,切莫相信不实许诺,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4.网上预报名时家长填写的证件内容不真实不准确将会导致审核不合格、没有验核积分和无法安排学位等严重后果,请家长务必如实认真按要求填写网上预报名信息。 5.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或变相留级。已在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就读过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学位申请。对于隐瞒事实,谎报信息而被录取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家长承担。 6.请家长留意申请学校的学位紧张情况和自己的学区积分情况,合理填报志愿。部分学校招生地段属于两个或以上学校的共同招生地段,该类型地段允许家长自由选择其中的一个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如选择学位紧张、学区积分录取线高的学校作为第一志愿,有可能出现因积分低而不被录取的风险。 7.在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中,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家长按时到民办学校注册,确认就读的学生,经民办学校管理部门确认后,可享受政府规定的学位补贴。 8.被录取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及相关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其申请录取的学位,学校不予保留学位。 9.在资料复核至录取结果公布期间,家长不得申请删除已报名信息。 10.新生报到时,学校将收取《龙岗区儿童入学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家长应提前到居住地就近医院或社康中心接种点查验《预防接种证》,并开具查验证明。 11.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2022年申请小一学位需要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登记居住信息的,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办理。租赁凭证记载的租期应至少包含2021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30日。 本问答根据龙岗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指南编写,以便指导家长更有效地完成学位申请。如有其它疑问,请及时咨询相关学校、街道教育办或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与德育科。 Q (一)身份证、户口本、住房材料的地址不一致,需要更改吗? 答:不需要。户口本用于确定儿童少年户籍类型;招生地段及学位锁定均以住房材料的地址确定。 Q (二)在招生报名后将孩子户口转到龙岗区,能更改户籍类型吗? 答:根据学位申请指南,家长填报学位申请信息并经学校确认后,申请材料不能更换。 对于报名结束后转户到龙岗区的,若地段内学校已录满,家长可到学校重新递交资料,学校报教育办(局)统筹安排至仍有学位的公办或民办学校,但不保证就近安排。 Q (一)二手房购房合同可以作为学位申请的材料吗? 答:不能。凡在学位申请期间准备使用购买的二手房作为学位申请材料的家长,请提前办好产权证过户手续。 Q (二)我是租房居住的,应如何提供住房材料进行报名? 答: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租房居住的,申请学位需提供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租赁凭证(红本)或租赁信息(蓝本)。其中,租赁管理部门已于2019年5月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尚处于有效期内的租赁信息可继续使用,2019年5月以后租住且实际居住在已停办《房屋租赁信息》(蓝本)房产的,可使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作为租房证明材料。 Q (三)我能使用自家商铺的租赁合同或居住信息报名吗? 答:不能。所有住房材料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业、厂房、仓库、办公等用途。 Q (四)父母居住证地址和住房材料的地址不一致,会影响小孩申请学位吗? 答:不影响。居住证在深圳市范围内有效即可,招生地段是以住房材料的地址确定的。 Q (五)在哪里可以打印“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答: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不动产登记”,在窗口页面点击底部菜单“我要查询”,进入“信息查询”,找到“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情况”后下载打印或在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咨询电话:12345(按3号键再按2号键)。 Q (六)如何区分祖屋和自建房类型?如何提供证明? 答: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儿童少年属于原住民等证明材料;属于自建房屋类别的,产权人应是儿童少年父母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Q (七)住在政府保障性住房(安居房、公租房、人才房)的,如何提供证明及计算加分? 答:使用保障性住房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须是住宅类用途,居住人须是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1.属单位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合同租住的,应提供单位与住房保障部门的合同、个人与单位签订的住房合同、个人社保清单、单位出具的该居住人在住房保障部门的备案信息(单位盖章);2.属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合同租住的,应提供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住房合同;3.属安居房类别的,应提供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购房合同或产权证。 居住加分起始时间以实际居住人在住建部门备案时间为准,每满1个月加0.05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日。 Q (八)我的房产是以法院拍卖形式购得的,一栋楼只有一本产权证,无法出具本人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怎么申请学位? 答:以法院拍卖形式购得的房产,出现无法出具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其他特殊情况的,须出具相关的合法证明(如拍卖证书、判决书等),提交近一年的水电费清单和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Q (九)能直接用亲戚的住房材料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居住登记信息的承租人及特殊住房材料的持有人,均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产权证的,须用孩子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产权证申请学位。 Q (十)公司是房屋产权人,我是公司的法人代表,我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用该房产来申请学位吗? 答:如属于公司房产,可以提供承租人为儿童少年父母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按照集体宿舍处理。 Q (十一)我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没有在国土局备案,也未办理过户,但有律师见证书,可用来申请学位吗? 答:市司法部门2009年9月7日下发的《关于严禁为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提供公证和律师见证服务的通知》中明文禁止公证机构和律师为违法建筑买卖提供相关公证和见证服务,因此,2009年9月7日后私人之间买卖小产权房的,不能通过提供律师见证书的方式申请学位。若申请人实际居住在该小产权房,可使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居住证明材料。 Q (十二)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有错漏的,怎么办? 答:两条途径可修改:①非深户籍由申报义务人(即房东、用人单位)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申报居住登记信息;②居住人前往社区工作站主动申报。经核准登记信息属实的有效。 Q (十三)2022年申请学位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何时办理租房材料? 答:2022年需要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登记居住信息申请学位的儿童少年,非深圳户籍请于2021年8月31日前办理(租赁凭证要求租期包含2021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30日);深圳户籍请于2022年4月1日前办理(租赁凭证要求租期一年以上并包含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Q (十四)同一产权人(或夫妻共有)同一套房产,房产证换不动产权证(或夫妻间变更房屋产权),能否连续计算居住时间? 答:依据龙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有关政策,同一产权人(或夫妻共有)同一套房产,房产证换不动产权证(或夫妻间变更房屋产权),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可以连续计算居住时间。 Q 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退休,无法购买深圳社保,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不再缴纳社会保险。非深圳户籍员工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至法定退休年龄,并终结在我市社会保险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在其他就读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可确认其子女申请学位的资格。但因其社会保险为非在缴状态,不享受社保加分。 Q (一)为什么要实行学位申请锁定房制度? 答:为了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相对就近入学政策,减少跨区域择校行为,龙岗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继续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Q (二)使用祖辈商品房申请学位,如何锁定? 答: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孩子申请学位。如果使用祖辈商品房,该房屋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的孩子申请学位。例如:张大爷有A、B、C共3个子女,每个子女都有孩子申请入学;张大爷的房子只能用于A、B、C其中一个子女的孩子申请学位。 Q (三)父母离异的,儿童少年可否使用父母中非抚养权一方的住房申请学位? 答: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孩子申请学位。夫妻离异的,若孩子抚养权属母亲(或父亲)单方,若需使用父亲(或母亲)名下的住房,需父母双方同时到校签订“同意该孩子使用名下房产及锁定学位”等协议。 Q (四)我新买的二手房在购买之前已经被他人用来申请学位了,该房屋学位已被锁定,我还能用来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如果使用该房屋入学的学生没有毕业(小学锁定6年、初中锁定3年),房屋产权发生变更,该房屋的学位依然锁定。准备住房材料的过程中,要注意确认学位是否已被锁定。 Q (五)如何查询房产是否已被学位锁定? 答:家长可登录“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与德育科”网站查询;业主本人也可带上产权证和身份证到招生地段学校或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与德育科现场查询。 Q 试点优享学区的片区具体如何加分? 答:如果您居住在A、B两所学校共享学区内,您的住宅被划进A校的优享学区。此时,您可以填报A或B两所学校作为第一志愿,但只有当您填报A校作为第一志愿才会另加2.5分的优享加分。优享加分在本共享学区有效,若您未能被优享学区A校录取,优享加分对第二志愿为B校仍有效,对非本共享学区的学校不计优享加分。若您填报B校作为第一志愿不计优享加分,其他志愿填报A校时,也不计优享加分。 Q (一)申请学位的各项资料是教育部门审核吗?有一项或几项材料不合格可以申请学位吗? 答:各项资料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主要涉及公安、国土、租赁、网格、社保、卫健、住房保障等部门,相关信息与资料由招生系统汇总,并按职责分工自动与“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系统进行比对。全部信息资料经各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该生才会有核定积分,具备参与积分入学的资格。某一项或几项材料不合格,网络系统都会显示“不合格”,没有核定积分,无法参与积分入学。 Q (二)如何理解招生系统中显示的审核结果?可参考下表: Q (三)如何查看资格审核和录取结果? 答:学位申请的各个环节(网上预报名-学位申请-查询和复核审核结果-查询录取结果)均已通过招生网站及学位申请指南等载明、公示,家长可登录招生系统报名端查看,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地段内学校、教育部门咨询。 Q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办齐证件或申请学位,后来补齐了证件可以补申请吗? 答:不能。学位申请的所有步骤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请家长提前办理证件及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供所有证明材料。 Q (一)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答: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是指适龄儿童少年就读现住址所属地段的学校。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8〕130号)第三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应当依据人口分布情况、地理状况和地段内学校规模划定”。目前,通过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地段,按地段招生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政策。由于人口密度不均,学校布局不均等原因,学校招生地段可能出现范围大小和距离远近不同的情况。 Q (二)花园小区开发商代建的公办学校,能优先录取小区业主子女吗? 答:不能。设置在某一小区的教育设施,是规划部门根据整个片区总体规划设置的,服务范围是整个片区,而不是某个小区。教育行政部门会根据学区地段划分的相关规定,确定配套教育设施的学区范围,此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有平等申请该校学位的资格。 Q (三)土地用途为商业、办公或者工业用途的商务公寓房产材料能不能申请学位? 答:不能。根据市政府颁布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定商务公寓的用途范围是:“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的办公类建筑”,因此,不能用上述土地用途所建商务公寓房产材料或者通过租赁商务公寓形式来申请学位。各位家长在购买房屋时务必了解清楚拟购买房产的用途与性质。 Q (四)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申请教育优待还需提交其它材料吗? 答: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在申请学位时除提供指南上“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外,还应提供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有关具体材料,可联系教育部门进行咨询。 Q (五)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由父母变更为他人,如何提供证明材料? 答:需提供法院出具的变更监护人的法律文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变更后的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同时,需提供该适龄儿童少年变更户籍后的家庭户口本。 Q (六)我的小孩是龙岗户籍,地段内购房。既可以在房产所在学区按第一类申请学位,也可以在租房学区按第五类申请学位。如果以第五类申请,未被学校录取,我的孩子可以返回产权房学区按第一类录取吗? 答:不能。家长网上预报名并经学校网上确认后,学位申请材料无法更换。请家长结合实际,理性科学选择学校申报。 Q (七)可以不申请公办学校学位,直接申请民办学校学位吗? 答:可以。龙岗区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申请人可以直接在第一志愿申请龙岗区内民办学校。申请人被民办学校录取且按时到民办学校注册就读的,经民办学校管理部门确认后,可享受政府规定的学位补贴。 Q (八)我的小孩在外地读小一(初一),请问可以再次申请龙岗区小一(初一)的学位吗? 答:不能。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或变相留级。对于因弄虚作假而被录取的学生,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责任由家长承担。 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可在招生指南《招生地段》表中查询,也可登录“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与德育科”网站(http://www.lg.gov.cn/bmzz/zs/)查询。 龙岗区教育局: 基础教育与德育科 89551962 布吉教办(吉华)28280054 横岗教办(园山)28864823 龙岗教办(宝龙)84812319 坂田教办 89373376 南湾教办 89208580 平湖教办 85238746 龙城教办 89916853 坪地教办 84092055 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布吉街道计生办 84277301 吉华街道计生办 28259453 南湾街道计生办 28706741 龙城街道计生办 89916777 坂田街道计生办 89586941 平湖街道计生办 85238634 横岗街道计生办 28698900 园山街道计生办 28389956 龙岗街道计生办 84802493 宝龙街道计生办 23255479 坪地街道计生办 84095026 龙岗区社区网格管理办公室:89916648 平湖街道行政服务大厅85238689 南湾街道行政服务大厅28706851 横岗街道行政服务大厅28605375 龙岗街道行政服务大厅84802493 龙城街道行政服务大厅28902382 坪地街道行政服务大厅84214831 布吉街道行政服务大厅28539257 坂田街道行政服务大厅89586187 吉华街道行政服务大厅28259000 园山街道行政服务大厅84264114 宝龙街道行政服务大厅23255481 深圳公安局户政咨询中心 84465000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12345(按3号键再按2号键)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深圳市公安局 http://ga.sz.gov.cn/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http://hrss.sz.gov.cn/szsi/ 龙岗区政府咨询投诉网址http://www.lg.gov.cn/ 💬处理意见:采纳。 💬具体说明: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返回香港、澳门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未能提供有效回乡证和亲属关系公证书的,可暂缓提供,并在条件允许后再补充提交。同时,2021年,香港、澳门籍学生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时,仍应提供出生证明、社保、居住证、居住材料等相关资料。 💬处理意见:采纳。 💬具体说明:申请龙岗区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学生为非深户籍的,可享受社保加分。2021年,社保加分的计算将以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交月份)的累计月数为准,在已缴纳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月加0.05分。 💬处理意见:采纳。 💬具体说明:目前,我区正逐步加大学位申请实际居住的核查力度,城市更新拆迁户使用被拆迁的房屋(住宅类)资料申请学位的,若能提供城市更新拆迁的证明材料和被拆迁房屋所在社区工作站(原村委)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依实际情况不核查实际居住情况。 💬处理意见:采纳。 💬具体说明:2012年,我区在全市率先实行积分入学制度,各校的学区基本限定在本街道以内。2016年,由于我区街道行政区划的调整,原有的8个街道拆分为现有的11个街道,拆分后的横岗与园山、龙岗与宝龙、布吉与吉华仍存在较普遍的学区交叉情况,且由同一个教育办进行管理。本着“审慎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拟采纳建议,第一个公办学校志愿之外的其他公办学校志愿可从所属街道教育办服务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中进行选择填报。 💬处理意见:采纳。 💬具体说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学校福安、龙飞两校区实行总校长负责制,实施一体化办学,即一体化配置师资、一体化开展教学(教师可在两校区交叉任教)、一体化日常管理。两校区实行统一招生,视报名情况灵活调整两校区的小一、初一开班数量,保障片区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在第一志愿所选校区入读的需求。同时,由于在建的龙飞校区一期设计方案调整影响了工期,为确保工程质量及符合环保要求,今年报读龙飞校区的适龄儿童,第一学期(秋季)在福安校区就读,第二学期(春季)开始到龙飞校区就读。 💬处理意见:不予采纳。 💬具体说明: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龙岗区义务教育积分入学政策,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所在土地性质需是住宅用途,工业用地性质的工厂宿舍不符合此项规定。 💬处理意见:采纳。 💬具体说明:租赁管理部门已于2019年5月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对于报名时仍处于有效期内且满足2021年招生指南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可用于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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