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材料核验:
安排在6月25日-7月4日进行,采取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沙头街道新洲社区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新洲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沙头街道新洲社区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新洲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新洲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4.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录取方式
1.当报名材料核验合格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将全部录取。
2.当报名材料核验合格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将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相关政策,按户籍、住房性质等条件进行分类,且根据类别依次采取公开抽签方式确定学位录取(如上一类别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优先保证上一类别幼儿入园)。
3.2022年7月15日下午5:00 将在幼儿园门口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信息平台发送短信方式通知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