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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幼儿园深圳湾分部2023年春季招生简章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幼儿园深圳湾分部

    2023年春季招生公告



    根据深圳市、区教育局的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办园实际情况,南山区教育幼儿园深圳湾分部2023年春季招生工作(招收混龄班)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幼儿园深圳湾分部由南山区政府投资,隶属于南山区教育幼教集团。幼儿园相邻深圳湾,位于深圳市城市风貌示范区——深圳湾片区,与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高级中学)、深圳湾学校相邻。

    园所以“苔园盆景”为设计概念,以丰富、开放、趣味、自然为设计原则,从儿童安全性和趣味性审美出发,兼顾场地所在的湾区滨海主题元素,在儿童感知的主要界面,创造尺度亲切、教育生态的幼儿园空间场所。是一所设计独特、设施现代、功能齐全的大型公办幼儿园

    收费项目及标准:按《深圳市发改委、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财政委<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深发改〔2015〕26号)相关标准执行,按学期收费。其中保教费1008元/人/月,伙食费400元/人/月。



    二、招生对象


    小班年龄段

    2018年9月1日(含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 8 月 31 日)出生的幼儿,共15名

    中班年龄段

    2017年9月1日(含9月1日)—2018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出生的幼儿,共15名



    三、招生范围




    1.面向南山区蛇口街道深圳湾社区招收适龄儿童。

    2.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


    (如学位空余,则面向周边社区深圳户籍儿童招生)



    四、招生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2日9:00—12月25日16:00

    2.报名方式说明:请在规定时间内扫二维码,如实、详细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完成预报名。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表格)  

    (二)、材料核验

    1.资料复审时间

    2022年12月28日—12月30日采用分批核验的方式,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电话通知,根据电话通知按时携带相关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没有接到电话验证通知代表初审不合格,如有异议请打招生电话咨询。)

    2.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①下载打印《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幼儿园深圳湾分部2023年春季招生报名表》右下角空白处家长签名确认信息)。

    幼儿资料: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深圳疾控”微信公众号,点击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父母资料: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包含户口本首页)、父母身份证、其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家庭住所证明材料: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不动产查验证明(公众号:深圳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

    (2)租户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红本)2022年1月1日前签订且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由相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

    (三)、录取方式

    根据南山区招生工作相关文件,依据“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公平公正”等原则,报名材料核验合格后,采用分类排序的方式,依次录取,录取提供合法住房、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直至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A类:蛇口街道深圳湾社区住户:

    A1:蛇口街道深圳湾社区业主;

    A2:蛇口街道深圳湾社区居住一年以上租户。

    B类: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2023年1月6日在幼儿园门口公布录取结果


    五、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验核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四)三年学制内,一套住房只接受一个家庭(同一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孩子申请学位。所有的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五)办理了《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租赁户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申请学位前向网格申报家庭成员居住信息,且所提供的房屋资料地址与网格员上门登记的地址保持一致。

    (六)若如资料不齐全或逾期递交,将不予受理。核验留存的复印件,一旦提交不再退还。

    (七)若如报名人数较多,学位有限,未被录取的幼儿我园无法逐一通知,敬请家长朋友谅解!

    (八)已录取,但未按规定时间来园办理注册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咨询电话:18928446337

    (工作日:8:30-11:30  14:30-17:30)

    联系人:余老师



    信息来源:南山区教育幼儿园深圳湾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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