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天天幼儿园2023春季招生开始啦!
上哪学2023-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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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天天幼儿园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天天幼儿园
2023年春季招生公告
为确保我园2023春季招生工作有序进行,让更多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优质的学前教育,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园2023年春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天天幼儿园背靠清山绿树成荫,空气清新,环境优雅,园内环境布置丰富多彩。天天幼儿园创办于2008年,是一所深圳市市一级普惠性幼儿园。

*我们的办园宗旨:让孩子健康快乐每一天!
*我们的培养目标:培养健康、大方、文明、
乐学的幸福儿童。
*我们的办园特色:以书籍认识世界,用阅读启迪人生。
*我们的办园理念:孩子天天快乐,教师天天幸福,园所天天收获。
*我们的环境:设备先进、美化、绿化、安全、舒适。
小班: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中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大班: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厦村社区及附近社区的适龄幼儿
类型 | 户籍类型 | 居住类型 |
第一类 |
招生社区范围户籍
| 招生社区范围内原住居民祖屋。 |
招生社区范围内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招生范围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占50%以上)。 |
第二类 | 龙岗户籍 | 招生社区范围内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招生范围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占50%以上)。 |
第三类 | 深圳其他区户籍 | 招生社区范围内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招生范围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占50%以上)。 |
第四类 | 龙岗户籍 |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土地性质为合法住宅或商住两用的合法住宅类房产(须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 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产权份额占50%以上的招生社区范围内商品房。 |
第五类 | 龙岗户籍 |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土地性质为合法住宅或商住两用的合法住宅类房产(须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社区范围内有特殊住房或租房。 |
第六类 | 非深户籍 | 招生社区范围内购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该招生社区范围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占50%以上)。 |
第七类 | 龙岗户籍 |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社区范围内有特殊住房或租房。 |
第八类 | 深圳其他区户籍 |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社区范围内有特殊住房或租房。 |
第九类 | 非深户籍 |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社区范围内有特殊住房或租房。 |
备注:
1.同种居住类型的,按招生社区范围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排序录取。
2.同类生源中居住类型为购房的,按购房日期先后排序。如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优先录取已办房产证的,按购房日期先后排序,以报名截止日期为计算截止时间。
居住类型为其他类型的(除购房外),深圳户籍按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非深圳户籍按缴纳社保时间长短 排序,以报名截止日期为计算截止时间。
收费项目:保教费:1200月/生,伙食费:380月/生,体检费:按实际收取。

1、报名时间为1月7日-1月23日(将报名表交到幼儿园保安室);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4、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三) 录取方式:
本园将在1月27日-28日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家长。2、提示:已被幼儿园录取的儿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请各位家长提前下载报名材料,扫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2023年1月7日
(咨询电话:28740837、13600415826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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