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材料:罗湖区幼儿园2023年秋季X班学位申请表(家长需根据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将在验证时提交)。
2.身份材料: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儿童预防接种证。
3.家庭材料:
(1)深圳户籍:幼儿及父母的户口簿。
(2)非深户需提供父母双方或至少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连续满 1 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因疫情影响2022年3月至6月补缴的,视为正常缴交)。
(3)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市公证处出具),父母是港澳籍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4)申请儿童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住房材料: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父母或监护人应拥有≥51%的产权;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新开园按实际情况处理)。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时间需连续满1年以上(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父母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提供在深圳市没有住宅房产的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分别提供下列材料并实际居住,按特殊房产处理。①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包含付款凭证);②单位自建房、集资房出具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③自建房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房产证明材料;④商务公寓提供住房产权证明(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
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网格登记连续满一年以上),父母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提供在深圳市没有住宅房产的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
5.其他材料: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区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入园,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向市区相关部门申请。
6.意向确认:6月27日-29日以短信方式通知幼儿父母在采集系统中进行意向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