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在6月22日—7月4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为尽量避免过度集中报名的现象,将采用分批核验材料:6月27、28、29日上午9:00——11:00到幼儿园递交相关材料,6月30日—7月4日工作时间均可以到幼儿园门卫室补交报名材料。报名和交材料先后顺序与录取无关,逾期未交者,将不再受理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来园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福田区区属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信息釆集表》;
2.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3.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证明;
4.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一)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为确保实际居住地址与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请家长主动到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实际居住地址。对于系统对比不成功的情况,请家长补充网格登记信息。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材料核验的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四)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五)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我园在此公布的新学年招生工作方案,已经由福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权威发布】2023年福田区区属幼儿园招生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