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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红树湾幼儿园2023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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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红树湾幼儿园
幼儿园
公办
沙河街道深湾一路红树湾花园小区内


深圳市南山区红树湾幼儿园

招生简章


2023年秋季


根据《(深教函〔2023〕23号)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南山区红树湾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南山区红树湾幼儿园,广东省一级幼儿园,原名中信红树湾培基幼儿园,位于南山区中信红树湾花园小区内。

2020年2月转型为公办园,举办者为深圳市南山区机关幼儿园,法人登记证号:12440305MB2D4886X5。园所占地面积8622.57㎡,建筑面积8191.03㎡,内设游泳馆、美术馆、厨艺馆、图书馆、科学馆等功能场馆, 现有教学班26个,是南山区高品质幼儿园。按照《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深发改〔2015〕26 号)及南山区教育局下发《幼儿园收费备案表》相关标准执行。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保教费

1008元/月

伙食费

400元/月

体检费

按实收取

园服、床上用品、   书包

按实收取

延时班服务

按教育局标准

25元/次

招生对象及招生规模

年级

出生时间段

招生人数

小班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200人

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按实补位

大班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按实补位


招生范围

优先招收南山区中信红树湾花园小区和沙河街道白石洲西社区内无配套公办园小区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社区招生。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6月10日(上午10:00起)—6月23日(上午10:00止)

本次学位需在网上进行,请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深圳市南山区红树湾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进入“招生专栏”扫码,系统填报并提交相关信息。


扫码进入报名入口


材料检验

6月25日前幼儿园进行报名资料线上初筛,并通知基本符合我园报名条件的家长来园验核报名资料;

 6月25日-29日,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收检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    

  需检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情况信息采集表》、《南山区托幼机构幼儿特殊体质信息调查表》自行打印纸质表格,收原件。

  2.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出生证明(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

  3.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身份证,非深户需提供居住证和社会保障卡。申请公办幼儿园学位其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 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 1 年。

  4.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房产证明,按购房、租房、单位房三类任选项准备:

  (1)购房户:提供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办理银行抵押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和近三个月的银行还款流水清单;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近三个月的银行还款流水清单。

  (2)租房户:须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租赁合同需在2023年6月8日前签定,有效期不得少于一年。

  (3)单位房:提供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拥有该住房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房产证、不动产证书或《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单位分房证明或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父母缴纳水电费的对账单。(该住户学位使用有效周期为三年)。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5.儿童免疫相关证明

  (1)儿童免疫本复印件(封面、封底及有记录的页面)

  (2)《深圳市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验证查验证明》,通过微信搜索关注“深圳疾控”,点击“打疫苗”根据页面提示提交生成查验证明;

  6.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录取方式及时间

1.我园将采取积分排序的方式录取,优先招收本小区适龄幼儿、本社区内无配套公办园的小区内适龄幼儿,有空余学位时,按报名幼儿积分从高到低录取。(扫码查阅积分办法)

  2.录取结果7月10日将在幼儿园东门、西门门口公示,并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扫码查阅积分办法


注意事项

(一)关于住房证明的材料说明

  1.购房户是指父母产权在51%以上,若父母产权在51%(不含)以下的可按购房类申请,幼儿园将根据学位情况酌情考虑。

  2.购房户持有《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网上填表时选择填写 “购房合同号”。

  3.凡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幼儿及其父母的户籍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时,按 “购房”类填写;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本,需提供本市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和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

  4.父母不能以购买或租赁的写字楼或商铺申请学位。

  5.租赁合同在2023年6月8日(含当天)前签订有效,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1年以上,租户申请学位须以实际入住为基本录取依据。

(二)关于录取的补充说明

  1.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2.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3.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用于接收报名相关通知及信息,请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4.已被录取而不能按时到园注册者,幼儿园将不保留学位。(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沟通)

  5.被录取的适龄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三)请留意以下几个重要事件

  1.网上报名:6月10日(上午10:00起)—6月23日(上午10:00止)

  2.网上查阅园所现场交验材料的工作安排,留意手机短信通知。

  3.现场材料核验时间:6月25日(周日)(具体留意手机通知)

  4.公布录取名单时间:7月10日(周一)

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755-26939333  季老师

监督电话:0755-86292957  巫老师

咨询时段: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00



信息来源:深圳市南山区红树湾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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