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园西幼儿园(园西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园西幼儿园(临园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园西幼儿园(临丰部)
学校概况
园西幼儿园创办于1989年,是浦东新区示范幼儿园。新开办的华馨部坐落于川沙新镇东南角,是园西幼儿园精心孕育的第四个园所,开设3个小班、服务90多名幼儿。园西幼儿园本着“和谐生活、健康成长”的办学理念,“生活中学习,生活中成长”的教育宗旨以及“培养热爱生活,健康自信,乐于探索,富有爱心和审美情趣的现代小公民”的培养目标,注重课程建设的不断深化,形成了《幼儿自我保护教育》特色课程和“国画”特色教学等。
招生简章
请跟随我们的镜头,一起走进园西幼儿园,了解园西幼儿园……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本区户籍,户籍与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 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0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须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 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0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户籍和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园地段范围内),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持有2020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动迁户适龄幼儿: 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 园西一居、园西二居、妙城公寓、钻石苑、妙境路627弄、妙境路715弄、新川公寓、华沙一村、华沙二村; 河滨小区、城南路西区、临园小区、翠珠大厦、玉宇小区、恒乐苑、玉宇新苑、东方城市绿洲; 银凤小区、月亮湾、御景豪园、银光苑、上浦小区、鑫龙佳苑、临丰小区、临河小区; 3.现场验证 5月23日、24日、30日、31日,适龄幼儿家长按照预约验证时间,带好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幼儿园进行入园报名和现场验证。 6月13日、14日,未通过第一批现场验证或面谈的幼儿,进行第二批现场验证。 4.录取通知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1年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招生范围
园西部:园西一居、园西二居、妙城公寓、钻石苑、妙境路627弄、妙境路715弄、新川公寓、华沙一村、华沙二村;
临园部:河滨小区、城南路西区、临园小区、翠珠大厦、玉宇小区、恒乐苑、玉宇新苑、东方城市绿洲、银凤小区;
临丰部:月亮湾园、御景豪园、银光苑、上浦小区、鑫龙佳苑、临丰小区、临河小区,妙镜路338弄;
华馨部:馨汇佳苑、川虹新苑、妙虹新苑、民利村、大洪村、和平村、华路村。
二、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1. 本区户籍,户籍与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
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须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2.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
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户籍和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就近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3.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4. 动迁户适龄幼儿:
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5. 本市外区户籍,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6. 其余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是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7. 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
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8. 外籍适龄幼儿:
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9. 特殊幼儿:
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到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开设的学前特教班申请入园。
三、报名验证时间和办法
1. 报名验证时间:
5月15日、16日、22日、23日
2. 报名验证办法:
适龄幼儿家长按照预约验证时间,带好幼儿、预约登记表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或面谈。
3. 报名验证地点:
妙川路982号 (园西幼儿园华馨部)
四、其他事项
1. 6月30日前,幼儿园将完成新生录取通知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
2. 2021年,本园( 四 部)将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如本园对口招生区域内符合入园条件“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入园适龄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本园招生计划数,将按照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3. 本园招生咨询电话:58980322*8033 ,联系人: 张老师
五、温馨提示
1. 现场验证当天,请出示预约单、健康码,家长、幼儿请戴好口罩入园。
2. 现场验证当天,请按学校规定路径和安排完成验证工作并及时离园。
3. 报名具体所带材料,详见下页。
请家长报名验证时携带幼儿,并准备好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 2021年浦东新区入园预约登记表
2. 原件:
——沪籍:
(1)幼儿户口簿
(2)房产证(祖辈房产需提供关系证明)
(3)幼儿出生证
——非沪籍:
(1—3)同沪籍
(4)幼儿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5)父或母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6)无积分的父或母社保缴金记录(2020.7起满6个月,不含补缴、视同缴费)
(7)父或母满标准积分(120分)证明(子女享受积分待遇)
(8)上海市居住证网上查询单(父或母1张、幼儿1张),“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查询
(9)父或母满标准积分网上查询单1张,“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查询
(10)房屋租赁备案
3. ★复印件:
——沪籍:
(1)幼儿户口簿若干张(地址页、户主页、父或母监护人页、幼儿本人页)
(2)房产证三张(条形码页、权利人、附记页各1张)
(3)幼儿出生证
——非沪籍:
(1—3)同沪籍
(4)上海市居住证两张(父或母1张、幼儿1张)
(5)无积分的父或母社保缴金记录1张
(6)父或母满标准积分证明1张
(7)房屋租赁备案
园西幼儿园招生啦
2022年园西幼儿园招生通告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2年小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招生范围 园西部:园西一居、园西二居、妙城公寓、钻石苑、妙境路627弄、妙境路715弄、新川公寓、华沙一村、华沙二村; 临园部:河滨小区、城南路西区、临园小区、翠珠大厦、玉宇小区、恒乐苑、玉宇新苑、东方城市绿洲、银凤小区; 临丰部:月亮湾园、御景豪园、银光苑、上浦小区、鑫龙佳苑、临丰小区、临河小区,妙镜路338弄; 华馨部:馨汇佳苑、川虹新苑、妙虹新苑、民利村、大洪村、和平村、华路村。 二、招生计划 2022年,本园园西部计划招收小班 3 个班;临园部计划招收小班 3 个班;临丰部计划招收小班 3 个班;华馨部计划招收小班 5 个班。 三、招生对象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1.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3.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4.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5.动迁户适龄幼儿: 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6.其余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园有关条件。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7.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 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8.外籍适龄幼儿: 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9.特殊幼儿: 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10。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 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四、网上报名验证的时间和办法 1.网上报名 2022年6月24日-6月30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须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2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区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和线下个别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服务点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网上验证 2022年7月2、3日,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2年7月16、17日,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五、其他事项 1.2022年8月15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幼儿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2.2022年,本园( 四 部)将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如本园对口招生区域内符合入园条件“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入园适龄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本园招生计划数,将按照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3.本园招生咨询电话: 58980322*8033、13023150530 ,联系人:张老师。
上海市浦东新区园西幼儿园 (华馨部) | 运盐河路:1255弄 | 妙虹新苑 |
川周路:8288弄 | 馨汇佳苑 | |
妙川路:1000弄 | 川虹新苑 | |
民利村 | ||
大洪村 | ||
和平村 | ||
华路村 |
园西幼儿园 招生啦!
2023年园西幼儿园招生通告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3年小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招生范围 园西部:新川路:575号、585号、595号、新川路:603弄、625弄、709弄、川沙路:5122弄、城南路:487号、497号、587号、597号、605号、621号、633号、639号、647号、653号、669号、677号、685号、707号、713号、719号、725号、城南路:550弄、627弄、城南路:747弄、妙境路:623弄、627弄、715弄 临园部:川沙路:5015弄、5046弄、新川路:378号、新川路:856弄、922弄、1100弄、城丰路:15弄、143弄、245弄、599弄、城南路:329弄、341弄、361弄、367弄、城南路:357号、359号、363号、365号、369号、371号、375号、377号、381号、383号、城南路:356弄、362弄、368弄、374弄、380弄 临丰部:城丰路:70弄、城丰路:130弄、城丰路:212弄、城丰路:288弄、川银路:150弄、华夏一路:325弄、华夏二路:350弄、妙境路:338弄、妙境路:370弄、妙境路:404弄 华馨部:运盐河路:1255弄、川周路:8288弄、妙川路:1000弄、民利村、大洪村、和平村、华路村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本园园西部计划招收小班 3 个班;临园部计划招收小班 3 个班;临丰部计划招收小班 3 个班;华馨部计划招收小班 6 个班。 三、招生对象 2023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 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3.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4.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5.动迁户适龄幼儿: 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6.其余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7.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 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8.外籍适龄幼儿: 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9.特殊幼儿: 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10.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 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四、网上报名验证的时间和办法 1.网上报名 2023年5月8日-5月1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3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园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和线下个别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本园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网上验证 2023年5月17日-5月18日,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3年5月31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五、其他事项 1.2023年6月30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本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2.本园招生咨询电话:58985099,联系人:张老师。
招生啦
2024年园西幼儿园招生通告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4年小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招生范围
园西部:新川路:575号、585号、595号、新川路:603弄、625弄、709弄、川沙路:5122弄、城南路:487号、497号、587号、597号、605号、621号、633号、639号、647号、653号、669号、677号、685号、707号、713号、719号、725号、城南路:550弄、627弄、城南路:747弄、妙境路:623弄、627弄、715弄
临园部:川沙路:5015弄、5046弄、新川路:378号、新川路:856弄、922弄、1100弄、城丰路:15弄、143弄、245弄、599弄、城南路:329弄、341弄、361弄、367弄、城南路:357号、359号、363号、365号、369号、371号、375号、377号、381号、383号、城南路:356弄、362弄、368弄、374弄、380弄
临丰部:城丰路:70弄、城丰路:130弄、城丰路:212弄、城丰路:288弄、川银路:150弄、华夏一路:325弄、华夏二路:350弄、妙境路:338弄、妙境路:370弄、妙境路:404弄
华馨部:运盐河路:1255弄、川周路:8288弄、妙川路:1000弄、民利村、大洪村、和平村、华路村
招生计划
2024年,本园园西部计划招收小班 3 个班;临园部计划招收小班 3 个班;临丰部计划招收小班 3 个班;华馨部计划招收小班 6 个班。
招生对象
2024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3.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4.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须持有202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5.动迁户适龄幼儿:
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6.其余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7.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
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8.外籍适龄幼儿:
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9.特殊幼儿:
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观海幼儿园、天虹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10.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
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网上报名验证的时间和办法
1.网上报名
2024年5月9日-5月1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4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园通过线上咨询和线下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本园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网上验证
2024年5月17日-5月18日,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4年5月30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其他事项
1.2024年6月20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本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2.本园招生咨询电话:58985099 ,联系人:张老师。
3.本园招生咨询邮箱:
xiaohui701224@sina.com
附:招生验证核对的证件材料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其本人及父母户口本、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积分通知单、学生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其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4)外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其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5)房屋产权证、关系证明(出生证等);
(6)动迁协议书、廉租房证明、关系证明(出生证等);
(7)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
“随申办市民云”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电子证照的信息须完整,如信息不完整还是须实物证件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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