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曹杨新村第六小学
上海市普陀区朝春中心小学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实验学校(小学部)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学校(小学部)
上海市曹杨第二中学附属学校(小学部)
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小学
上海市沙田学校(小学部)
学校概况
上海市沙田学校坐落在全国文明社区—曹杨新村内,位于兰溪路51号,地理位置优越,校园环境优美,学校占地近1万平米,现有23个教学班,700余名学生,是普陀区第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学校以“让每一个学生在自己的优势中发展”为办学追求,以“责任教育”为办学理念,以“办负责任的教育,培养负责任的学生”为办学宗旨,以“说负责任的话,做负责任的事,当负责任的人”为培养目标。在沙田的校园内“清晨有响亮的读书声、课间有美妙的歌声、放学后有激越的呐喊声”,校园环境健康清朗,师生形象蓬勃朝气,处处洋溢人文精神,时时充满悉心呵护, 学生们在学校倡导的“精、气、神”立人之道中全面发展。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70名教工,其中中高级教师56名,约占80%;现有1名市名师后备对象,3名市名师工作室成员,14名区名师工作室培养对象,11名区级教学能手,4名区教育系统青年岗位能手;市级教学大奖赛获奖5人,获区级教学大奖赛获奖25人。 学校有丰富的校本课程供学生选择。小学开设有小小英语王、小小主持人、小小舞蹈家、小小民乐王、小小书法家、小小武术家、小小折纸家、小小上海人等十余门课程;初中开设了合唱、古筝、摄影、武术、机器人、走进大剧院、走进博物馆、七彩3:30等几十门校本课程。 学校办学设施齐全。有规范的篮球场、足球场、室内武术馆;有配置齐全的科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机器人实验室;有装修一新的美术教室、音乐教室、古筝室、书法室、舞蹈房;有高标准建设的校园网、闭路电视网、校园广播网,学校安全监控网。 学校先后被评为: 上海市影视教育先进集体 普陀区教育科研先进集体 普陀区“十一五”师训先进单位 学校现在是: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可持续发展教育(ESD)项目实验学校 普陀区文明单位 普陀区行为规范示范校 普陀区绿色学校 普陀区体教结合武术基地学校 未来十年,学校将围绕“创造适合学生发展的学校”、“创造适合教师发展的管理”以及“创造适合学校发展的文化”等办学思想,实现“优质发展、品牌追求、责任特色”的战略定位。学校将以“责任教育的精细设计和深度推进”为核心项目,以“质量立校、师资强校、特色兴校”作为学校的发展方向,全面推进课程改革,显著提升办学层次,积极推动学校的内涵发展,努力成为一所“文化高品位、教师高素质、教育高质量、学生高涵养”的新优质学校。
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符合上海义务教育条件的,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招生人数:
2020年计划招收2个班
三、对口地段:曹杨六村104-118号、121-122号、中山北路3223弄1、2、8、9号、3159弄2号、白兰路169弄(1-19号)、曹杨六村24-35号、75-103号、140-141号、162-172号、兰溪路21弄、兰溪路10弄(君悦苑)、曹杨路153-161号、675-691号、曹杨路903弄3、8、12号、曹杨路710弄(中关村公寓)、曹杨路871-925号、曹杨七村59-67号、114-122号、枫桥路14-36号、武宁路955弄(上海星港)、曹杨路783弄(东元大楼)、曹杨路859弄(联农大楼)、曹杨路922弄(枫桥苑)
招生公告
上海市沙田学校2022年
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2〕11 号)、《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依法实施2022年的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三、入学条件
为确保2022年小学一年级入学适龄儿童(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能够顺利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请适龄儿童家长按下列要求做好相关信息和证件材料的核对,如有信息需要变更或相关手续需要补办的,须在信息登记截止日6月19日前办理相关手续。
适龄儿童监护人向本市就读幼儿园提供的适龄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户籍地址必须与户口簿记载信息相符。如有出入,向就读幼儿园申请修改。
适龄儿童户口簿记载信息有误的,向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修改,公安部门修改后,再向本市就读幼儿园申请修改。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意向居住地入学的适龄儿童,向居住地所属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居住地为租赁房屋的还需向居住地所属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022 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或连续 3 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今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条件。
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居住地为自购房屋的,需具有《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居住地为租赁房屋的,需具有正规的租赁合同,同时须向居住地所属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随申办市民云”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四、日程安排
5月30日起
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
6月4日-19日
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6月22日-26日
开展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报名截止日为6月26日
7月4日-10日
开展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7月10日起
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7月25日-26日
开展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8月15日
开始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咨询热线 小学一年级 62160697
(疫情期间无人接听) 陈老师
上海市沙田学校2023年
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依法实施2023年的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三、入学条件
为确保2023年小学一年级入学适龄儿童(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能够顺利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请适龄儿童家长按下列要求做好相关信息和证件材料的核对,如有信息需要变更或相关手续需要补办的,须在信息登记截止日5月10日前办理相关手续。
1.适龄儿童监护人向本市就读幼儿园提供的适龄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户籍地址必须与户口簿记载信息相符。如有出入,向就读幼儿园申请修改。
2.适龄儿童户口簿记载信息有误的,向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修改,公安部门修改后,再向本市就读幼儿园申请修改。
3.本市户籍人户分离,意向居住地入学的适龄儿童,向居住地所属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居住地为租赁房屋的还需向居住地所属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 2023 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或连续 3 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5.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居住地为自购房屋的,需具有《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居住地为租赁房屋的,需具有正规的租赁合同,同时须向居住地所属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四、日程安排
4月7日起 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
4月13日-28日 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5月6日-10日 开展小学入学网上报名,公办小学的报名截止日为5月10日,民办小学的报名截止日为5月8日。
5月16日-19日 开展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5月17日-18日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5月20日起 陆续发放公办学校入学告知信息及民办学校录取告知信息。
5月22日 民办学校调剂志愿录取。
5月25日-26日 开展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8月15日前 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咨询热线
小学一年级 62160697
(工作日8:30——16:30)
陈老师
上海市沙田学校2024年
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No.1 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依法实施2024年的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
No.2 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No.3 入学条件
2024年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1.适龄儿童家长向本市就读幼儿园提供的适龄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户籍地址必须与户口簿记载信息相符。如有出入,向就读幼儿园申请修改。
2.适龄儿童户口簿记载信息有误的,向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修改,公安部门修改后,再向本市就读幼儿园申请修改。
3.本市户籍人户分离,意向居住地入学的适龄儿童,向居住地所属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居住地为租赁房屋的还需向居住地所属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 2024 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或连续 3 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 2024年 6 月 30 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5.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居住地为自购房屋的,需具有《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居住地为租赁房屋的,需具有正规的租赁合同,同时须向居住地所属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No.4 日程安排
4月13日 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4月15日-28日 适龄儿童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5月8日-12日 开展小学入学网上报名,公办小学的报名截止日为5月12日。
5月18日-21日 开展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5月22日起 陆续发放公办学校入学告知信息。
5月25日-26日 开展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8月15日前 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咨询热线
小学一年级 62160697
(工作日8:30——16:30)
陈老师
学校承诺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本届学生升学方案,以毕业时上海市及本区教育主管部门公示的政策为准。”
撰稿:陈 谊
编辑:李敏彧
初审:盛海涛
终审:钟雨江
Sha T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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