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实验学校(中学部)
学校概况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实验学校(简称“华外实验”),是由华东师范大学与普陀区人民政府联手合作、重点建设的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目前有瞿家廊路、白玉路和顺义路三个校区。 2014年5月9日,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实验学校在瞿家廊路校区举行了揭牌仪式。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实验学校(简称:华外实验),位于上海市普陀区白玉地区,是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包含瞿家廊路、白玉路和顺义路三个校区。 学校将遵循“规范发展、内涵提升、开拓创新”的办学思路、以“培养有修养、会思考、善沟通、能创新的具有本土情怀、国际视野的现代公民”为育人目标,整合上海乃至国际先进教育教学理念,依托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外语教学研究成果、教师教育资源及国际化教育资源,全力建设成为适应上海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要求,教育理念先进、外国语专业特色明显、教育国际化资源丰富、创新氛围浓厚的一流学校。2、 办学目标: Core Values(核心价值观): Integrity (正直) Independence (独立) Initiative (创新) 学校位于上海市普陀区长风地区,三个校区分布在曹杨路以西,中山北路以南,苏州河以北区域内。学校位于上海市普陀区长风地区,三个校区分布在曹杨路以西,中山北路以南,苏州河以北区域内。
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0〕15号)等精神,《2020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精神,实施我校的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原则
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免试入学
三、招生对象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具有本校对口地段本市常住户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儿童(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到普陀区康复指导中心报名)。
四、招生办法
1、我校从2015年开始建立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从2015年开始实行每户住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2、对于常住户口在教育局规定地段内的适龄儿童,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才能报名入学:
(1)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必须与《房地产权证》的地址一致,并且该户籍《房地产权证》产权人有适龄儿童监护人(至少一方)。
(2)适龄儿童在此户籍登记年限满3年以上。(迁入时间为2017年5月1日前)
(3)适龄儿童的户籍与户主是直系亲属,与监护人(至少一方)在同一户籍。
3、如果适龄儿童及适龄儿童监护人(父或母一方)的户籍迁入满三年(2017年5月1日之前迁入)的人数超过我校计划招生数,再依次按照户籍年限长短排序。
4、在本地段内户籍未满3年的(户籍在2017年5月1日之后迁入)适龄儿童,来我校报名验证时,应签定服从统筹安排协议书。如有学额将按照入学条件排序;若学校无法接纳,将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5、报名民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五、验证时间安排
为避免长时间排队等候,请家长按届时学校通知的时间段来校登记:
日期 | 时间段 | 内容 |
2020年5月16日 | 上午8:30-11:30 | 验证登记 |
下午13:00—16:00 | 验证登记 | |
2020年5月17日 | 上午8:30—11:30 | 机动 |
六、验证地点
顺义路校区:顺义路218号
七、验证需知
1、验证当日,要求一名监护人带领适龄儿童,前往学校验证登记。
2、验证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房地产权证》、《出生证明》、《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卡》、父母双方身份证。
3、请家长随时关注学校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如实填写《学生信息登记表》并打印,报名验证当日带来,交给学校审核。
2021
华外实验
一年级招生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1〕9号)和《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教基〔2021〕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一年级招生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招生对象
ESFL
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具有本校对口地段本市常住户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儿童。
ES
FL
招生原则
ESFL
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免试入学。
ESFL
验证时间
ESFL
5月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 13:00-16:00
ESFL
验证地点
ESFL
华外实验学校:顺义路218号
ESFL
验证预约
ESFL
因疫情要求需错峰验证登记,请家长扫描二维码,注册登录后,进行预约,如实填写并打印《华外实验一年级学生信息登记表》,验证登记当日带来,交给学校审核。
当家长收到“上海基础教育推送的入学验证短信”通知后,系统将开放预约。
ESFL
扫描二维码进行验证预约
验证需知
ESFL
1、验证当日,只能一名监护人务必按照预约的时间段来校。
2、验证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ESFL
本市户籍“人户一致”的:
(1)《华外实验2020年一年级学生信息登记表》(只需原件)
(2)《入学信息登记表》(只需原件)
(3)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复印住址页、户主页、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4)户籍地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产证编号、登记日期、产权人信息、产权地址)
(5)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6)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卡》
(7)适龄儿童父母一方的身份证
招生办法
ESFL
按照《2021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教基〔2021〕5号)以及配套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具体可登录普陀教育网招生栏目查询。
网址:
http://www.shpt.gov.cn/jyj/
ESFL
友情提醒
ESFL
1、来校验证时,请家长戴好口罩并出示“随申码”绿码。
2、建议家长绿色出行,学校不提供机动车停车位。
3、2021年8月15日左右,学校向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
4、任何中介机构都不可能与学校存在招生协调关系,请各位家长注意防范,以免上当受骗!
ESFL
2022年一年级入学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实验学校
01
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精神,实施我校的招生入学工作。
02
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健全我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
03
招生对象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具有本校对口地段本市常住户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儿童(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到普陀区康复指导中心报名)。
04
招生办法
1
我校从2015年开始建立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从2015年开始实行每户住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2
对于常住户口在教育局规定地段内的适龄儿童,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才能报名入学:
(1)► 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必须与《房地产权证》的地址一致,并且该户籍《房地产权证》产权人有适龄儿童监护人(至少一方)。
(2)►适龄儿童在此户籍登记年限满3年以上。(迁入时间为2019年5月1日前)
(3)►适龄儿童的户籍与户主是直系亲属,与监护人(至少一方)在同一户籍。
3
如果适龄儿童及适龄儿童监护人(父或母一方)的户籍迁入满三年(2019年5月1日之前迁入)的人数超过我校计划招生数,再依次按照户籍年限长短排序。
4
在本地段内户籍未满3年的(户籍在2019年5月1日之后迁入)适龄儿童,应服从统筹安排。如学校有学额,将按照入学条件排序;若学校无法接纳,将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5
报名民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05
招生咨询
(复学前邮箱咨询为主)
邮箱:
zhaosheng@esfl.sh.cn
(复学后)电话:
62351631 沈老师 王老师
时间:周一~周四
下午15:30—16:30
招生邮箱
zhaosheng@esfl.sh.cn
——华外实验——
2023年一年级入学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正直 独立 创新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精神,实施我校的招生入学工作。
ESFL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健全我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
ESFL
三、招生对象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具有本校对口地段本市常住户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儿童(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到普陀区康复指导中心报名)。
四、招生办法
1、我校从2015年开始建立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从2015年开始实行每户住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2、本校入学户籍要求:
(1)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必须与《房地产权证》的地址一致,并且该户籍《房地产权证》产权人有适龄儿童监护人(至少一方)。
(2)适龄儿童在此户籍登记年限满3年以上。(迁入时间为2020年5月1日前)
(3)适龄儿童的户籍与户主是直系亲属,与监护人(至少一方)在同一户籍。
3、如果适龄儿童及适龄儿童监护人(父或母一方)的户籍迁入满三年(2020年5月1日之前迁入)的人数超过我校计划招生数,再依次按照户籍年限长短排序。
4、在本地段内户籍未满3年的(户籍在2020年5月1日之后迁入)适龄儿童,应服从统筹安排。如学校有学额,将按照入学条件排序;若学校无法接纳,将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5、报名民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五、招生咨询
电话:
62351631
王老师 沈老师
时间:
周一~周四 下午15:30—16:30
招生邮箱:
zhaosheng@esfl.sh.cn
未来展望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实验学校
2023年3月
2024 ESFL
2024年一年级入学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正直 独立 创新
一
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精神,实施我校的招生入学工作。本届学生升学方案,以毕业时上海市及本区教育主管部门公示的政策为准。
二
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健全我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
ESFL 2024
三
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具有本校对口地段本市常住户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儿童。
四
招生办法
1、我校从2015年开始建立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从2015年开始实行每户住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2、对于常住户口在教育局规定地段内的适龄儿童,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才能报名入学:
(1)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必须与《房地产权证》的地址一致,并且该户籍《房地产权证》产权人有适龄儿童监护人(至少一方)。
(2)适龄儿童在此户籍登记年限满3年以上。(迁入时间为2021年5月1日前)
(3)适龄儿童的户籍与户主是直系亲属,与监护人(至少一方)在同一户籍。
3、如果适龄儿童及适龄儿童监护人(父或母一方)的户籍迁入满三年(2021年5月1日之前迁入)的人数超过我校计划招生数,再依次按照户籍年限长短排序。
4、在本地段内户籍未满3年的(户籍在2021年5月1日之后迁入)适龄儿童,应服从统筹安排。如学校有学额,将按照入学条件排序;若学校无法接纳,将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5、报名民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五
招生咨询
电话:
62351631 13391100470
王老师 沈老师
时间:
周一~周四 下午15:30—16:30
更多精彩,尽在华外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实验学校
2024年4月
以上内容来源于“华外实验”公众号
ESFL 2025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实验学校
2025年一年级
入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Integrity Independence Initiative
一、指导思想
ESFL 2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确保2025年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2025年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实验学校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二、基本原则
ESFL 2025
1. 坚持依法依规招生。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 坚持落实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三、招生对象
ESFL 2025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办法
ESFL 2025
1、我校从2015年开始建立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从2015年开始实行每户住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
2、对于常住户口在教育局规定地段内的适龄儿童,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才能报名入学:
(1)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必须与《房地产权证》的地址一致,并且该户籍《房地产权证》产权人有适龄儿童监护人(至少一方)。
(2)适龄儿童在此户籍登记年限满3年以上。(迁入时间为2022年5月1日前)
(3)适龄儿童的户籍与户主是直系亲属,与监护人(至少一方)在同一户籍。
3、如果适龄儿童及适龄儿童监护人(父或母一方)的户籍迁入满三年(2022年5月1日之前迁入)的人数超过我校计划招生数,再依次按照户籍年限长短排序。
4、在本地段内户籍未满3年的(户籍在2022年5月1日之后迁入)适龄儿童,应服从统筹安排。如学校有学额,将按照入学条件排序;若学校无法接纳,将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5、报名民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五、招生咨询
ESFL 2025
●●●
电话:
62351631 13391100470
王老师 朱老师
时间:
周一~周四
下午15:30—16:30
邮箱:zhaosheng@esfl.sh.cn
●●●
友情提醒
任何中介机构都不可能与学校存在招生协调关系,请各位家长注意防范,以免上当受骗!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实验学校
2025年4月
ESFL NEWS
声明:本文由上哪学团队(微信公众号ID: shangnaxue)原创整理制作,转载请注明来源和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上哪学(上海)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Copyright©2019-2021沪ICP备202100192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