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远实验学校(小学部)
上海市光新学校(小学部)
上海市洛川学校(小学部)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第一小学
上海市江宁学校(小学部)
上海市普陀区洵阳路小学
学校概况
上海理工大学附属普陀实验学校是由普陀区人民政府与上海理工大学合作办学的一所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于2017年9月1日正式开学,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今年9月同步招收初中预备班新生,逐年递增,2021年将实现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三年级的教学格局。
招生简章
2020年上理工实验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和《2020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普教基〔2020〕6号)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订以下新生招生方案。 01 招生对象 Law 小学: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初中:选择在本校就读的小学对口招生学校的五年级学生。 02 招生范围 Law 石泉东路168弄(香溢花城); 中山北路1502号、1530号、1560号、1760弄;光复西路19-21号; 中山北路1655弄29支弄(宝钢公寓)、10支弄(月亮湾)、农林路101弄、 光新路128弄、200弄、240弄、250弄、256弄; 光新三村1-8号; 光新路430弄1-8号、480弄8-12号,15-18号、428弄1号(万千公寓)。 (以下地址属已动迁搬离,现无实际居住地:中山北路1547弄;光新路360弄20—36号;光新路三新村1-10号;光新村1—51号、光新二村51—136、67—104号;中山北路1401弄、1405弄、1593弄;建民新村1-24号、中山北路1465弄131支弄、1433弄、1465弄、1565弄、农林路200弄、201弄;光新一村;光明村、新民里、新江村。) 03 招生规模 Law 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招收2个班。 中学六年级入学新生:招收1个班。 04 一年级招生条件及排序规则 Law 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免试就近招收学生。当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将根据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原则,优先安排户籍迁入满一定年限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具体顺序如下: (一) “人户一致” 1.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相一致。 户籍要求。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且适龄儿童户籍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之前;且与该户籍地址户主关系为直系亲属(三代以内);且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之前。 户籍地房屋产权要求。适龄儿童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相一致;且该居住地为自有房屋(购房);且适龄儿童与该房屋《房地产权证》产权人关系为直系亲属(三代以内)。 (二)“港、澳、台、侨”及“《上海市居住证》达到120分积分” 在有学位空余的前提下,将依据适龄儿童的父母户籍迁入时间、实际购房年限、该户籍地址是否为“五年一孩”等情况依次解决以下2-4所述条件的适龄儿童: 2. 适龄儿童与父母一方为“港、澳、台”身份,父母另一方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户籍,并持有该户籍地《房地产权证》。 3. 适龄儿童与父母均为非本市户籍,父母一方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120分标准积分,且在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持有《房地产权证》产权人关系为父母。 4. “侨”,适龄儿童、父母一方为非中国国籍,父母另一方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户籍,并持有该户籍地《房地产权证》。 备注: 1.报名民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2.五年一孩:学校从2017年9月1日起建立小学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开始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本校对口入学机会(双胞胎、二孩除外)。 3.户籍年限: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年限至少一年以上(截至2019年4月23日)。在有学位空余的前提下,按同类排序的原则依次解决。 05 一年级新生申请入学所需证件 Law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 3.居住地《房地产权证》 4.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5.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6.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 7.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一方积分达标):上述1-6的证件及适龄儿童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及积分达标通知书(须含适龄儿童信息)、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 8.港、澳、台、侨胞子女:上述2-6的证件及适龄儿童的身份证件证明,(港、澳同胞及子女:来往内地通行证及港澳身份证;台湾同胞及子女: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由普陀区台办开具的就读证明;侨胞子女:普陀区侨办开具的侨胞证明)。 06 招生工作要求 Law 1.认真学习市、区教委、教育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 2.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根据区招生工作时间节点安排,做好招生的宣传、咨询、新生入学报名工作。 3.对待入学咨询的家长,做到热情接待、耐心介绍、服务周到,树立学校良好形象。 4.小升初工作按照《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 07 招生工作流程 Law 1.3月上旬,招生筹备工作启动,招生地段的生源调查并向区招生办上报。 2. 3月13-16日,网上校园开放日材料准备。 3. 3月17日,OA上报《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网上“校园开放日”信息表》,同时以光盘的形式将工作方案、视频、文字稿等所有网上校园开放日内容送交基教科。 4. 3月21日,学校对外公示招生方案、排序细则;网上举行校园开放日。 5. 5月16日~5月17日,本校招生地段内符合本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来校办理第一批报名验证手续。 6. 5月20日起,按照区教育局规定时间向新生发送入取告知信息。 7. 5月30日~5月31日,本校招生地段内符合本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来校办理第二批报名验证手续。 8. 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备注: 1.具体事项及日程安排参照普陀区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招生咨询电话:17321168795 王老师 3.学校网址:http://slgsyxx.pte.sh.cn 4.学校地址:光新路182弄81号 学校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基〔2021〕9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订以下新生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初中:选择在本校就读的小学对口招生学校的五年级学生。
二、招生范围
石泉东路168弄(香溢花城);
中山北路1502号、1530号、1560号、1760弄;
中山北路1655弄29支弄(宝钢公寓)、10支弄(月亮湾)、农林路101弄、
光新路128弄、200弄、240弄、250弄、256弄;
光新三村1-8号;
光新路430弄1-8号、480弄8-12号,15-18号、428弄1号(万千公寓)。
(以下地址属已动迁搬离,现无实际居住地:中山北路1547弄;光新路360弄20—36号;光新路三新村1-10号;光新村1—51号、光新二村51—136、67—104号、178号;中山北路1401弄、1405弄、1593弄;建民新村1-24号、中山北路1465弄131支弄、1433弄、1465弄、1565弄、农林路200弄、201弄、301弄;光新一村;光明村、新民里、新江村、光复西路19-21号)。
三、 招生规模
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招收3个班。
中学六年级入学新生:招收2个班。
四、一年级招生条件及排序规则
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免试就近招收学生。当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将根据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原则,优先安排户籍迁入满一定年限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具体顺序如下:
(一) “人户一致”
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相一致。
户籍要求。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且适龄儿童户籍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之前;且与该户籍地址户主关系为直系亲属(三代以内);且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之前。
户籍地房屋产权要求。适龄儿童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相一致;且该居住地为自有房屋(购房);且适龄儿童与该房屋《房地产权证》产权人关系为直系亲属(三代以内)。
(二)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
实际居住地在普陀区的,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且父母(或一方)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户籍,并在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持有《房地产权证》。
(三)“港、澳、台、侨”及“《上海市居住证》达到120分积分”
在有学位空余的前提下,将依据适龄儿童的父母户籍迁入时间、实际购房年限、该户籍地址是否为“五年一孩”等情况依次解决以下3-5所述条件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与父母一方为“港、澳、台”身份,父母另一方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户籍,并持有该户籍地《房地产权证》。
适龄儿童与父母均为非本市户籍,父母一方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120分标准积分,且在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持有《房地产权证》产权人关系为父母。
“侨”,适龄儿童、父母一方为非中国国籍,父母另一方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户籍,并持有该户籍地《房地产权证》。
五、残疾、智障适龄儿童
残疾、智障适龄儿童请(时间待定)到普陀区康复指导中心报名。
地址:石泉路201号(启星学校内)
备注:
报名民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五年一孩:学校从2017年9月1日起建立小学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开始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本校对口入学机会(双胞胎、二孩除外)。
户籍年限: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年限至少一年以上(截至2020年4月23日)。在有学位空余的前提下,按同类排序的原则依次解决。
六、一年级新生申请入学所需证件
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簿》
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
居住地《房地产权证》
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
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一方积分达标):上述1-6的证件及适龄儿童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及积分达标通知书(须含适龄儿童信息)、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
港、澳、台、侨胞子女:上述2-6的证件及适龄儿童的身份证件证明,(港、澳同胞及子女:来往内地通行证及港澳身份证;台湾同胞及子女: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由普陀区台办开具的就读证明;侨胞子女:普陀区侨办开具的侨胞证明)。
七、招生工作要求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市、区教委、教育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根据区招生工作时间节点安排,做好招生的宣传、咨询、新生入学报名工作。
对待入学咨询的家长,做到热情接待、耐心介绍、服务周到,树立学校良好形象。
小升初工作按照《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
八、招生工作流程
3月上旬,招生筹备工作启动,招生地段的生源调查并向区招生办上报。
3月8日,网上校园开放日材料准备。
3月17日,OA上报《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网上“校园开放日”信息表》,同时以光盘的形式将工作方案、视频、文字稿等所有网上校园开放日内容送交基教科。
3月20日,学校对外公示招生方案、排序细则。
3月20日,网上举行校园开放日。
5月15日~5月16日,本校招生地段内符合本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来校办理第一批报名验证手续。
5月20日起,按照区教育局规定时间向新生发送入取告知信息。
5月29日~5月30日,本校招生地段内符合本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来校办理第二批报名验证手续。
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备注:
具体事项及日程安排参照普陀区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招生咨询电话:17321168795 王老师(工作日9:00~16:00)
学校网址:http://slgsyxx.pte.sh.cn
学校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4. 学校地址:光新路182弄81号
上海理工大学附属普陀实验学校
2021年3月
2022年上海理工大学附属普陀实验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上海理工大学附属普陀实验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基〔2022〕11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订以下新生招生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
招生对象
小学: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初中:选择在本校就读的小学对口招生学校的五年级学生。
三
招生范围
石泉东路168弄(香溢花城);
中山北路1502号、1530号、1560号、1760弄;
中山北路1655弄29支弄(宝钢公寓)、10支弄(月亮湾)、农林路101弄、
光新路128弄、200弄、240弄、250弄、256弄;
光新三村1-8号;
光新路430弄1-8号、480弄8-12号,15-18号、428弄1号(万千公寓)。
(以下地址属已动迁搬离,现无实际居住地:中山北路1547弄;光新路360弄20—36号;光新路三新村1-10号;光新村1—51号、光新二村51—136、67—104号、178号;中山北路1401弄、1405弄、1593弄;建民新村1-24号、中山北路1465弄131支弄、1433弄、1465弄、1565弄、农林路200弄、201弄、301弄;光新一村;光明村、新民里、新江村、光复西路19-21号)。
四
招生规模
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招收3个班。
中学六年级入学新生:招收2个班。
五
一年级招生条件及排序规则
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免试就近招收学生。当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将根据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原则,优先安排户籍迁入满一定年限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具体顺序如下:
(一) “人户一致”
1.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相一致。
户籍要求。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且适龄儿童户籍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21年6月19日之前;且与该户籍地址户主关系为直系亲属(三代以内);且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时间为2021年6月19日之前。
户籍地房屋产权要求。适龄儿童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相一致;且该居住地为自有房屋(购房);且适龄儿童与该房屋《房地产权证》产权人关系为直系亲属(三代以内)。
(二)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
2.实际居住地在普陀区的,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且父母(或一方)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户籍,并在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持有《房地产权证》。
(三)“港、澳、台、侨”及“《上海市居住证》达到120分积分”
在有学位空余的前提下,将依据适龄儿童的父母户籍迁入时间、实际购房年限、该户籍地址是否为“五年一孩”等情况依次解决以下3-5所述条件的适龄儿童:
3. 适龄儿童与父母一方为“港、澳、台”身份,父母另一方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户籍,并持有该户籍地《房地产权证》。
4. 适龄儿童与父母均为非本市户籍,父母一方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120分标准积分,且在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持有《房地产权证》,产权人关系为父母。
5. “侨”身份,适龄儿童、父母一方为非中国国籍,父母另一方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户籍,并持有该户籍地《房地产权证》。
六
残疾、智障适龄儿童请(时间待定)
到普陀区康复指导中心报名。
地址:石泉路201号(启星学校内)。
备注
1.报名民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2.五年一孩:学校从2017年9月1日起建立小学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开始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本校对口入学机会(双胞胎、二孩除外)。
3.户籍年限: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年限至少一年以上(截至2021年6月19日)。在有学位空余的前提下,按同类排序的原则依次解决。
七
一年级新生申请入学所需证件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
3.居住地《房地产权证》
4.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5.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6.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
7.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一方积分达标):
上述1-6的证件及适龄儿童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及积分达标通知书(须含适龄儿童信息)、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今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条件。
8.港、澳、台、侨胞子女:上述2-6的证件及适龄儿童的身份证件证明,(港、澳同胞及子女:来往内地通行证及港澳身份证;台湾同胞及子女: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由普陀区台办开具的就读证明;侨胞子女:普陀区侨办开具的侨胞证明)。
八
招生工作要求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市教委、区教育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根据区招生工作时间节点安排,做好招生的宣传、咨询、新生入学报名工作。
3.招生工作按照《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针对疫情防控提供便捷服务,“随申办市民云”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4.强化服务意识,对待入学咨询的家长,做到热情接待、耐心介绍、服务周到,树立学校良好形象。
九
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5 月 29 日
✦
1.公布 2022 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2.公布2022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具体事项,以及按规定须向社会公布的其他有关招生入学信息。
5 月 30 日
✦
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公示学校招生方案、排序细则。
6 月 4-19 日
✦
本校招生地段内符合本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7 月 4-10 日
✦
本校招生地段内符合本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第一批验证。
7 月 10 日起
✦
对已通过验证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入学告知信息。
7 月 25-26 日
✦
本校招生地段内符合本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第二批验证。
8 月 15 日
✦
开始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2022年5月
招生承诺
一、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
二、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
三、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
四、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
五、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备注
1.具体事项及日程安排参照普陀区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招生咨询电话:17321168795 王老师(工作日8:30~12:00)
3. 学校地址:光新路182弄8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订以下新生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对象
小学: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初中:选择在本校就读的小学对口的五年级学生。
三、招生范围
石泉东路168弄(香溢花城);
中山北路1502号、1530号、1560号、1760弄;
中山北路1655弄29支弄(宝钢公寓)、10支弄(月亮湾)、农林路101弄、
光新路128弄、200弄、240弄、250弄、256弄;
光新三村1-8号;
光新路430弄1-8号,480弄8-12号、15-18号,428弄1号(万千公寓)。
(以下地址属已动迁搬离,现无实际居住地:中山北路1547弄;光新路360弄20—36号;光新路三新村1-10号;光新村1—51号、光新二村51—136、67—104号、178号;中山北路1401弄、1405弄、1593弄;建民新村1-24号、中山北路1465弄131支弄、1433弄、1465弄、1565弄、农林路200弄、201弄、301弄;光新一村; 光明村、新民里、新江村、光复西路19-21号)。
四、招生规模
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招收3个班。
中学六年级入学新生: 招收3个班。
五、一年级招生条件及排序规则
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免试就近招收学生。当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将根据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原则,优先安排户籍迁入满一定年限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具体顺序如下:
(一)“人户一致”
1.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相一致。
户籍要求。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且适龄儿童户籍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之前;且与该户籍地址户主关系为直系亲属(三代以内);且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之前。
户籍地房屋产权要求。适龄儿童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相一致;且该居住地为自有房屋(购房);且适龄儿童与该房屋《房地产权证》产权人关系为直系亲属(三代以内)。
(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
2.实际居住地在普陀区的,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且父母(或一方)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户籍,并在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持有《房地产权证》,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三)“港、澳、台、侨”及“《上海市居住证》达到120分积分”
在有学位空余的前提下,将依据适龄儿童的父母户籍迁入时间、实际购房年限、该户籍地址是否为“五年一孩”等情况依次解决以下3-5所述条件的适龄儿童:
3. 适龄儿童与父母一方为“港、澳、台”身份,父母另一方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户籍,并持有该户籍地《房地产权证》。
4. 适龄儿童与父母均为非本市户籍,父母一方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120分标准积分,且在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持有《房地产权证》产权人关系为父母。
5. “侨”,适龄儿童、父母一方为非中国国籍,父母另一方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户籍,并持有该户籍地《房地产权证》。
备注:
1.报名民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2.五年一孩:学校从2017年9月1日起建立小学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开始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本校对口入学机会(双胞胎、二孩除外)。
3.户籍年限: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年限至少一年以上(截至2023年4月28日)。在有学位空余的前提下,根据户籍年限排序。
4.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到普陀区康复指导中心报名。地址:石泉路201号(启星学校内)。
六、一年级新生申请入学所需证件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
3.居住地《房地产权证》
4.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5.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6.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
7.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一方积分达标):
上述1-6的证件及适龄儿童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及积分达标通知书(须含适龄儿童信息)、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8.港、澳、台、侨胞子女:上述2-6的证件及适龄儿童的身份证件证明,(港、澳同胞及子女:来往内地通行证及港澳身份证;台湾同胞及子女: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由普陀区台办开具的就读证明;侨胞子女:普陀区侨办开具的侨胞证明)。
七、招生工作要求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市教委、区教育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根据区招生工作时间节点安排,做好招生的宣传、咨询、新生入学报名工作。
3.招生工作按照《2023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可提供便捷服务,“随申办市民云”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4.对待入学咨询的家长,做到热情接待、耐心介绍、服务周到,树立学校良好形象。
八、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3月30 日 | 公布2023 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
4月6日 | 公布2023 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具体事项,以及按规定须向社会公布的其他有关招生入学信息。 |
4月7 日 |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开始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 |
5 月 16 - 19 日 | 本校招生地段内符合本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第一批验证。 |
5 月 20 日 起 | 对已通过验证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
5 月 25-26 日 | 本校招生地段内符合本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第二批验证 |
8 月 15 日 前 | 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
招生承诺:
一、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
二、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
三、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
四、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
五、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备注:
1.具体事项及日程安排参照普陀区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 招生咨询电话:17321168795 王老师(工作日8:30~12:00)
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
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订以下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对象
小学: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初中:符合条件的五年级学生。
三、招生范围
石泉东路168弄(香溢花城);
中山北路1502号、1530号、1560号、1760弄;
中山北路1655弄29支弄(宝钢公寓)、10支弄(月亮湾)、农林路101弄、
光新路128弄、200弄、240弄、250弄、256弄;
光新三村1-8号;
光新路430弄1-8号,480弄8-12号、15-18号,428弄1号(万千公寓)。
(以下地址属已动迁搬离,现无实际居住地:中山北路1547弄;光新路360弄20—36号;光新路三新村1-10号;光新村1—51号、光新二村51—136、67—104号、178号;中山北路1401弄、1405弄、1593弄;建民新村1-24号、中山北路1465弄131支弄、1433弄、1465弄、1565弄、农林路200弄、201弄、301弄;光新一村;光明村、新民里、新江村、光复西路19-21号)。
四、招生规模
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招收3个班。
中学六年级入学新生:招收3个班。
五、一年级招生条件及排序规则
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免试就近招收学生。当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将根据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原则,优先安排户籍迁入满一定年限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具体顺序如下:
(一)“人户一致”
1.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相一致。
户籍要求。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且适龄儿童户籍迁入该地址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之前;且与该户籍地址户主关系为直系亲属(三代以内);且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之前。
户籍地房屋产权要求。适龄儿童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相一致;且该居住地为自有房屋(购房);且适龄儿童与该房屋《房地产权证》产权人关系为直系亲属(三代以内)。
(二)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
2.实际居住地在普陀区的,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且父母(或一方)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户籍,并在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持有《房地产权证》,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截止日为4月28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三)“港、澳、台”及“《上海市居住证》达到120分积分”
在有学位空余的前提下,将依据适龄儿童的父母户籍迁入时间、实际购房年限、该户籍地址是否为“五年一孩”等情况依次解决以下3-4所述条件的适龄儿童:
3.适龄儿童与父母一方为“港、澳、台”身份,父母另一方为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户籍,并持有该户籍地《房地产权证》。
4.适龄儿童与父母均为非本市户籍,父母一方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120分标准积分,且在本校招生地段范围内持有《房地产权证》产权人关系为父母。
备注:
1.报名民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2.五年一孩:学校从2017年9月1日起建立小学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开始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本校对口入学机会(多孩除外)。
3.户籍年限: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年限至少一年以上(截至2024年4月28日)。在有学位空余的前提下,根据户籍年限排序。
4.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到普陀区康复指导中心报名。地址:石泉路201号(启星学校内)。
5.本届学生升学方案,以毕业时上海市及本区教育主管部门公示的政策为准。
六、一年级新生申请入学所需证件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
3.居住地《房地产权证》
4.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5.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6.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
7.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一方积分达标):
上述1-6的证件及适龄儿童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及积分达标通知书(须含适龄儿童信息)、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不含补缴)。
8.港、澳、台:上述2-6的证件及适龄儿童的身份证件证明(港、澳同胞及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及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由普陀区台办开具的就读证明)。
七、招生工作要求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市教委、区教育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根据区招生工作时间节点安排,做好招生的宣传、咨询、新生入学报名工作。
3.招生工作按照《2024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可提供便捷服务,“随申办市民云”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4.对待入学咨询的家长,做到热情接待、耐心介绍、服务周到,树立学校良好形象。
八、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
内容 |
3月28日 |
公布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
4月7日 |
各区公布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招生入学工作具体事项(包括:公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公办初中入学方式、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等),以及按规定须向社会公布的其他有关招生入学信息。 |
4月12日 |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 |
4月13日 |
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 |
4月15日至26日 |
1.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 2.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 |
4月26日 |
1.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2.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截止日。 |
4月15日至28日 |
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
4月28日 |
幼升小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就读手续截止日。 |
5月8日至12日 |
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5月12日)或报名民办小学(截止到5月10日)。 |
5月18日至21日 |
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
5月25日至26日 |
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
8月15日前 |
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
招生承诺:
一、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
二、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
三、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
四、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
五、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备注:
1.具体事项及日程安排参照普陀区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 招生咨询电话:17321168795 王老师(工作日8:30~12:00)
3. 学校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4. 学校地址:光新路182弄81号
上海理工大学附属普陀实验学校
2024年4月
以上内容来源于“上海理工大学附属普陀实验学校”公众号
上海理工大学附属普陀实验学校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教委发布的《关于202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制定上海理工大学附属普陀实验学校“招生简章”。
二、招生对象
小学: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初中:符合条件的五年级学生。
三、小学阶段招生范围
石泉东路168弄(香溢花城);
中山北路1502号、1530号、1560号、1760弄;
中山北路1655弄29支弄(宝钢公寓)、10支弄(月亮湾)、农林路101弄、
光新路128弄、200弄、240弄、250弄、256弄;
光新三村1-8号;
光新路430弄1-8号,480弄8-12号、15-18号,428弄1号(万千公寓)。
(以下地址属已动迁搬离,现无实际居住地:中山北路1547弄;光新路360弄20—36号;光新路三新村1-10号;光新村1—51号、光新二村51—136、67—104号、178号;中山北路1401弄、1405弄、1593弄;建民新村1-24号、中山北路1465弄131支弄、1433弄、1465弄、1565弄、农林路200弄、201弄、301弄;光新一村;光明村、新民里、新江村、光复西路19-21号)。
四、小学招生条件及排序规则
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免试就近招收学生。当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将根据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原则,优先安排户籍迁入满一定年限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
备注:
1.报名民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2.五年一孩:学校从2017年9月1日起建立小学一年级对口入学新生数据库,并开始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本校对口入学机会(多孩除外)。
3.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到普陀区康复指导中心报名。地址:石泉路201号(启星学校内)。
五、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
|
日期 |
内容 |
3月27日 |
公布202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
4月7日 |
各区公布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招生入学工作具体事项(包括:公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公办初中入学方式、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等),以及按规定须向社会公布的其他有关招生入学信息。 |
4月11日 |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 |
4月12日至13日 |
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 |
4月14日至25日 |
1.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 2.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 |
4月25日 |
1.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2.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截止日。 |
4月14日至27日 |
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
4月27日 |
幼升小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就读手续截止日。 |
5月7日至11日 |
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5月11日)或报名民办小学(截止到5月9日)。 |
5月17日至20日 |
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
5月24日至25日 |
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
8月15日前 |
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
六、招生承诺:
1.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
2.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
3.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
4.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
5.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七、联系方式:
1. 招生咨询电话:17321168795 王老师(工作日8:30~12:00)
2. 学校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3. 学校地址:光新路182弄81号
上海理工大学附属普陀实验学校
2025年4月
声明:本文由上哪学团队(微信公众号ID: shangnaxue)原创整理制作,转载请注明来源和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上哪学(上海)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Copyright©2019-2021沪ICP备202100192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