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小学
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小学
怒江路60号
学校概况
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小学前身为私立民生小学,创办于1947年,1958年改现名。学校占地9亩,建筑面积4784平方米,拥有设备完好的图书馆、美术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劳技室等多种专用教室及人造草皮操场。现有班级18个,学生589人,教职工56人,其中小学高级教师26人。 学校是上海市体育传统学校,1993年成立校女子足球队。10多年来已蝉联了19次市级冠军,多次获全国冠军。2000年、2001年赴欧洲比赛分获冠、亚军。 学校坚持以足球文化为办学特色,促进学校工作全面发展,提出了“文明、团结、创新、健体”八字校风,以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以课堂教学为突破口,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求新、求趣、求疑、求实”的理念制定课题,进行实践与研究,使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2003、2004年被评为普陀区文明单位,1999年和2001年连续两次被评为区行为规范示范校。


常见问答
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小学有哪些办学特色?
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小学前身为私立民生小学,创办于1947年,1958年改现名。学校占地9亩,建筑面积4784平方米,拥有设备完好的图书馆、美术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劳技室等多种专用教室及人造草皮操场。现有班级18个,学生589人,教职工56人,其中小学高级教师26人。 学校是上海市体育传统学校,1993年成立校女子足球队。10多年来已蝉联了19次市级冠...
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小学有校车吗?
无校车
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小学可以寄宿吗?
无寄宿
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小学是什么年制?
五年制

招生简章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小学
2025年小学一年级
招生简章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5〕11号)、《2025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小学一年级招生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龄满六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原则
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区域内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
三、验证时间
第一次验证时间:5月17日—5月20日
第二次验证时间:5月24日—5月25日
四、招生范围
五、招生办法
按照《2025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配套实施细则等规定执行。具体可登录普陀教育网招生栏目查询(网址:http://www.pte.sh.cn)。本届学生升学方案,以毕业时上海市及本区教育主管部门公示的政策为准。
六、入学通知
2025年8月15日前,各小学向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
七、招生咨询
联系电话:62854472*880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6:00)
金沙江路小学
文字丨学生发展部
编辑丨刘宇璐
金沙江路小学
校园开放日
金沙江路小学2024年“校园开放日” 活动安排
一、“校园开放日”时间安排:
4月13日 周六上午 9:00——10:00
二、校园开放日参加对象:
1、本次校园开放日参加对象为学校招生地段内的适龄儿童和家长。
2、家长凭邀请函或户口本或上海市居住证等相关证件进校,一位学生一位家长参加。
三、“校园开放日”活动内容:
家长:
活动地点:校体育馆
活动内容:1、观看学校纪录片
2、办学情况介绍
3、招生政策咨询
学生:
活动地点:操场、课程体验室
活动内容:1、由教师带领参观校园
2、活动课程体验
☆校园内不提供机动车停车位,请绿色出行
自由呼吸
诗意生长
金
沙
江
路
小
学
文字|学生发展部
编辑|刘宇璐
以上内容来源于“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小学”公众号
招生信息(方案)
2023年金沙江路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制定金沙江路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以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三、招生范围
四、招生条件
1、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2、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为原则,就近免试招收学生。
3、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需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4、符合规定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5、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选择“民办小学报名” 但未被录取,须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学校录取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
6、2023年我校一年级计划招生3个班。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文件精神,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学习掌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本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2、建立2023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并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要发挥核心、保障、监督作用。
3、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改革招生入学方法。继续应用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切实贯彻就近入学原则,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4、学校根据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人员培训、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5、学校通过本部门和学校网站公告、“校园开放日”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招生细则及所需提供的证件。
6、学校要严格按照网上“校园开放日”规定的时间组织活动,其余时间不得安排面向非本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校园开放活动。网上“校园开放日”主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六、加强管理
1、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认真做好来电来访接待工作,按政策处理好招生工作中的问题。
3、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统一工作日程,并积极向社会、学生及家长宣传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金沙江路小学
2023年4月
学校承诺
一是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
二是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如有任何关于招生咨询的问题,请拨打电话62854472(转8807)或者在微信公众号留言,我们会尽快答复您,谢谢!
招生信息(方案)
三、招生范围
四、招生条件
学校承诺
一是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
二是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如有任何关于招生咨询的问题,请拨打电话62854472(疫情期间无人接听)或者在微信公众号留言,我们会尽快答复您,谢谢!
招生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等政策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程序,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制定金沙江路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结合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要求,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三、招生范围 学校 金沙江路小学 联系人 卢老师 电 话 62854472*8807 学校招生地段 序号 街道 居委会 详 细 地 址 1 长风 长风一村 长风一村1-56号、金沙江路65弄、117弄(金沙江小区) 2 长风二村一委 长风二村101-186号 3 长风三村 枣阳路465弄、金沙江路753弄、金沙江路751-761号 4 长风四村一委 怒江路131弄、大渡河路711弄、金沙江路875弄 5 师大三村 金沙江路895弄、大渡河路652弄、690弄 6 长风四村二委 怒江路30弄、76弄、大渡河路537弄(海运花苑) 7 大渡河路 95弄 大渡河路95弄、21弄、光复西路2369弄(风华水岸) 、枣阳路891弄(冠龙家园) 8 中江 中江路650弄、云岭东路狄家宅 9 海鑫 中山北路3751弄、光复西路2077弄(黎金苑) 10 新渡口 光复西路2185弄、2187-2205号、2163弄、2269弄、2213弄、光复西路2297弄(文沁苑) 11 华师大人才引进子女、华师大集体户口子女 12 长征 银开 金沙江路1066弄18支弄 金沙江路1060号(申汉小区) 四、招生条件 1、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2、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为原则,就近免试招收学生。 3、本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需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以及居住地《房地产权证》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如有宽裕学额,则接纳就读。 4、符合规定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并达到120分标准积分,且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购房,学校在有学额的前提下接纳就读。 5、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选择“民办小学报名” 但未被录取 ,须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学校录取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 6、2021年我校一年级计划招生3个班。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文件精神,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学习掌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本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2、建立2021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并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要发挥核心、保障、监督作用。 3、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改革招生入学方法。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切实贯彻就近入学原则,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4、学校根据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人员培训、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5、学校通过本部门和学校网站以及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6、学校要严格按照网上“校园开放日”规定的时间组织活动,其余时间不得安排面向非本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校园开放活动。网上“校园开放日”主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六、加强管理 1、深入细致的做好各项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认真做好来电来访接待工作,按政策处理好招生工作中的问题。 3、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统一工作日程,并积极向社会、学生及家长宣传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金沙江路小学 2021年3月 学校承诺 一是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 二是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如有任何关于招生咨询的问题,请拨打电话62854472或者在微信公众号留言,我们会尽快答复您,谢谢!
招生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0〕15号)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制定金沙江路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结合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要求,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三、招生范围 学校 金沙江路小学 联系人 卢老师 电 话 62854472*8807 学校招生地段 序号 街道 居委会 详 细 地 址 1 长风 长风一村 长风一村1-56号、金沙江路65弄、117弄(金沙江小区) 2 长风二村一委 长风二村101-186号 3 长风三村 枣阳路465弄、金沙江路753弄、金沙江路751-761号 4 长风四村一委 怒江路131弄、大渡河路711弄、金沙江路875弄 5 师大三村 金沙江路895弄、大渡河路652弄、690弄 6 长风四村二委 怒江路30弄、76弄、大渡河路537弄(海运花苑) 7 大渡河路95弄 大渡河路95弄、21弄、光复西路2369弄(风华水岸) 、枣阳路891弄(冠龙家园) 8 中江 中江路650弄、云岭东路狄家宅、 9 海鑫 中山北路3751弄、光复西路2077弄(黎金苑) 10 新渡口 光复西路2185弄、2187-2205号、2163弄、2269弄、2213弄、光复西路2297弄(文沁苑) 11 华师大人才引进子女、华师大集体户口子女 12 长征 银开 金沙江路1066弄18支弄 金沙江路1060号(申汉小区) 四、招生条件 1、2020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2、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为原则,就近免试招收学生。 3、本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需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以及居住地《房地产权证》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如有宽裕学额,则接纳就读。 4、符合规定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并达到120分标准积分,且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购房,学校在有学额的前提下接纳就读。 5、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选择“民办小学报名” 但未被录取 ,须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学校录取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 6、2020年我校一年级计划招生3个班。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学习掌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本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2、建立2020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并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要发挥核心、保障、监督作用。 3、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改革招生入学方法。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切实贯彻就近入学原则,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4、学校根据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人员培训、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5、学校通过本部门和学校网站以及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6、学校要严格按照网上“校园开放日”规定的时间组织活动,其余时间不得安排面向非本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校园开放活动。网上“校园开放日”主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六、加强管理 1、深入细致的做好各项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认真做好来电来访接待工作,按政策处理好招生工作中的问题。 3、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统一工作日程,并积极向社会、学生及家长宣传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金沙江路小学 2020年3月 学校承诺 一是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 二是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如有任何关于招生咨询的问题,请发至邮箱luxia_68@sina.com,我们会尽快回复您。
声明:本文由上哪学团队(微信公众号ID: shangnaxue)原创整理制作,转载请注明来源和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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