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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第四附属中学(小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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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第四附属中学(小学部)

公办小学九年一贯制
地址泸定路279号

学校概况

作为附属学校,华东师大的专家教授直接参与四附中的办学活动,从办学理念到课程改革、教学研究、师资培养、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等各方面进行指导与合作。学校坚持“学校理性管理,学生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采用源自现代企业的“服务为本、质量为先、管理为基、文化为重”的策略和依托师大的优势为自己的办学指导原则,运用ISO9000思想,初步建立了学校全新的质量管理体系。新理念、新格局、新方法推动了学校质量管理向现代化办学目标迈进。学校以发展愿景“培育博雅卓越群体,实现多元精致教育”为追求,重视“基本素养”的德育文化,力争使每一个学生的潜能得以开发,才华得以发现,品德得以完善,塑造人格高尚、知书达理的四附中学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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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第四附属中学

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制定华东师范大学第四附属中学小学部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家门口好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办学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原则,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

3、坚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办家门口的好学校,满足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切实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市区教育上级部门、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入学条件



1、2020年小学部招生入学对象为: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入学的儿童可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2、2020年小学部招生入学地段为:(同普陀区教育局公示的2020年度招生文件)

长风街道同普路688弄、689弄(中海紫御豪庭)

      泸定路555弄(雅戈尔长风8号)

      丹巴路368弄(沁和园)

      泸定路568弄(国浩长风汇都)

四、招生办法



1、因为疫情防控的需要,3月21日(周六)——3月27日(周五),学校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家长可登陆华师大四附中学校官网 http://www.hsdsfz.pte.sh.cn/index.htm或关注“华东师范大学第四附属中学微信公众号”,了解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并可在线参与互动留言。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期间将安排专人在线回复相关问题的咨询与了解。

2、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登记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选择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 4月23日(周四)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家长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进行入学报名和信息核对。

3、4月26日-4月30日,小学入学报名。 

我校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计划(同2020年度普陀区教育局公示的招生文件),以“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和“区域内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

按实际情况,根据区教育局相关规定,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港澳台侨子女,如有空余学额时依序解决,无学额由区统筹安排。具体如下:

(1)符合本校招生范围的本市户籍并居住在户籍地的适龄儿童由家长带领,前往我校进行现场验证,需携带户口簿、《房地产权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特别是,适龄儿童及监护人(至少一方)户籍在我校招生范围;适龄儿童与《户口簿》中户主的关系为直系亲属(按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排序);该户籍《房地产权证》产权人须为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按产权人按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排序);

(2)符合本校招生范围的本市户籍但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3)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符合本校招生范围的,父母带领适龄儿童,并携带以下证件到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验证点进行验证,并根据《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要求》的规定执行。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上海市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簿》、《房地产权证》、《预防接种证》等证件。

(4)符合本校招生范围的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在实际居住地就读,操作方法参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就读办法》。

(5)符合本校招生范围的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的机会(二胎或多胞胎除外)。

4、5月16、17日(周六、日),全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对已完成公办小学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其中,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学生及父母的有关证件核对,包括: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要对《上海市居住证》的随迁子女父母,核对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记录(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

5、5月20日起,对已通过验证的适龄儿童,启动并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6、5月30、31日(周六、日),全市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符合本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本校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

7、8月10日(周一),全市公办小学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8月15日(周六)前,本校向小学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9、8月22、23日(周六、日)新生入学报到,学生及家长共同参与本校入学适应性教育活动。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了解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本校的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按规定公示。

2、成立2020年华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重视并有效组织招生工作。作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为书记、副校长,组员包括课程教学部主任、副主任、校办主任、教务员等。建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工会、校务委员会、家委会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纪律监查委员会,发挥好依法办法规范招生纪律监督作用,确保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运作。

3、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强化服务意识,继续规范使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做好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切实贯彻就近入学原则,不在招生计划外自行招收学生,更不擅自跨区域招生。

4、根据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以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相关教师培训、政策宣传和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技术支撑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5、根据教育局的要求,通过学校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校内外橱窗信息栏等多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在所辖社区范围张贴《招生告示》,向社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6、严格按照网上“校园开放日”规定的时间组织活动,其余时间不安排面向非本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校园开放活动。网上“校园开放日”向社区学生及其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学校严格按照规定不组织学生报名,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不留家长联系方式。

7、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零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都有相应的学位。告知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到普陀区康复指导中心报名,由区教育局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8、与区教育局做好协调,统筹安排好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

9、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本区域入学适龄儿童数据,均衡配置本校教育资源,合理确定班级规模。

10、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根据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求,由区教育局和学校向新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随迁子女及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将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是有效的。

11、按市教委、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在2020年8月15日前向已经报名录取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发出入学通知书。

六、加强管理



1、深入细致的做好各项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认真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认真做好来电来访接待工作,按政策处理好招生工作中的问题。

3、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统一工作日程,并积极向社会、学生及家长宣传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七、招生入学工作的时间节点








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第四附属中学

一年级招生信息


招生数量:3个班级

招生对象: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儿童可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提出入学申请(都需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报备)。

招生范围:

(同普陀区教育局公示的2020年度招生文件)

序号   街道名称  详细地址

  1      长风         同普路688弄、689弄   

                          中海紫御豪庭小区一、二、三期

  2      长风         泸定路555弄           

                          雅戈尔长风8号小区

  3      长风         丹巴路368弄      沁和园

  4      长风         泸定路568弄

                          国浩长风汇都小区


招生咨询:   32581081  校课程教学部  

                     薛老师、李老师、杨老师

具体时间及更详细信息可见校门口告示和学校微信公众号推送的招生相关信息


声明:本文由上哪学团队(微信公众号ID: shangnaxue)原创整理制作,转载请注明来源和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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