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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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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小学

公办小学
地址小北路80号

学校概况

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小学位于广州市中心的小北路,创建于1907年,小北路小学位于山青水秀、风景宜人的越秀山脚下,创办于1907年,是一所历史悠久、具有优良传统的百年老校。1996年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学校。▲学校图片在新的历史时期,小北路小学与时俱进,着眼可持续发展,很好地保持了德育为先的特色,并且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创新。从全面提升办学水平的目标上对学校的现在及未来发展进行规划和实施,为促学校可持续发展,建设德育为先的“阳光小北”文化, 确定并实施“德育为先,发展为本,人文融入,科研引领”的十六字办学思路。德育领先,教学为主,各方协调,促进了学生发展,教师成长,学校进步。培养学生“独立生活,独立学习,独立人格”,使学校办学之路越走越宽阔。校园规模学校占地面积6370平方米,建筑面积9521平方米,标准教室46间,功能46间,风雨。操场5个。教学班37个,学生1657人,教职工92人。目前为广州市属规模最大的小学。小北路小学占地面积6785平方米,建筑面积9521平方米。东校区拟将征地1000平方米,并进行全面改造。该校现有32个教学班,学生1291人。师资队伍有64个教学班, 70个功能室,课室与教学辅助用室比例1:1.09。我校现有教职工157人,其中,拥有小学高级教师资格110名,占在编教师总人数的78%;本科学历122人,占教师总人数的88.6%。在职研究生2人。学校教师队伍中先后涌现了1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广东省特级教师、获 “南粤教书育人优秀教师”、“南粤教坛新秀”、“广东省优秀班主任”、“广州市优秀德育工作者”、“广州市优秀教师”,“广州市优秀音乐教师”、广州市“优秀辅导员”;区级“优秀教师”、“教坛新秀”、“优秀辅导员”等光荣称号的教师有150多人次。招生简章2020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我区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生对象(一)具有本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于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二)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的适龄儿童。二、登记办法(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凡符合小学一年级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其家长须在规定时间把相关资料递交到服务范围学校。1.网上报名 越秀区户籍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5日至10日。 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   2.递交资料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群聚集,请于2020年5月5日至10日邮寄或直接递交相关纸质资料到网上报名后系统指引的递交资料学校。递交资料内容详见《2020年越秀区适龄儿童递交资料指引》(附件1)。如在核查过程中需提供其他佐证材料,由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分批错峰到校,请家长支持配合。温馨提示:凡因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家长应在报名前尽快把户口迁移到小孩监护人(父或母)房产所在地,使人户一致,并到房产所在地的对口学校办理入学登记。(二)具有广州市非越秀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具有广州市非越秀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承租人,以越秀区租赁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在广州市内没有房产或其他居住地,在报名当年4月30日前(含4月30日)已租住满一年,按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申请办理。(三)本区户籍特殊儿童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中重度特殊儿童(含智障、自闭、脑瘫等类型),请于2020年5月5日至10日在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报名,并于2020年5月6日至8日致电我区启智学校预约登记审核资料时间,需提交资料内容以学校通知为准。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报名就读。(四)延缓入读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请于2020年5月5日至10日在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报名,并于2020年5月6日至8日致电户籍地服务范围学校预约登记审核资料时间。 办理延缓入学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地服务范围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区级及以上医院相关佐证材料,并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五)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的非穗籍适龄儿童1.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符合《2020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附件2)的非穗籍适龄儿童,由监护人准备相关佐证材料,于2020年5月6日至8日致电实际居住地服务范围学校预约登记审核资料时间,需提交资料内容以学校通知为准。2.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符合《2020年越秀区港澳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附件3)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准备相关佐证材料,于2020年5月6日至8日致电实际居住地服务范围学校预约登记审核资料时间,需提交资料内容以学校通知为准。三、学位安排办法详见《2020年越秀区小学招生问答》(附件4)四、录取办法及注册时间(一)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安排学位,学位安排情况于6月10日由接收学校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家长。(二)新生注册时间于6月13日进行,届时按接收学校通知要求办理注册手续。(三)对5月18日前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又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四)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的适龄儿童,于8月27、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进行补登记,由一位家长携带所需佐证材料到区教育局统一办理。五、服务范围学校地址和联系电话服务范围学校:   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小学   邮寄或到校递交资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80号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0-8356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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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0年

2021年越秀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小学 

2021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我区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于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二)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的适龄儿童。

二、登记办法

(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凡符合小学一年级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其家长须在规定时间把相关资料递交到服务范围学校。

1.网上报名

越秀区户籍适龄儿童网上报名时间:202157日至11日。

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

  2.递交资料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群聚集,请于202157日至11日邮寄或直接递交相关纸质资料到网报后系统指引的服务范围学校。递交资料内容详见《2021年越秀区适龄儿童递交资料指引》。如在核查过程中需提供其他佐证材料,由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分批错峰到校,请家长支持配合。

温馨提示:

凡因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家长应在报名前尽快把户口迁移到小孩监护人(父或母)房产所在地,使人户一致,并到房产所在地的服务范围学校办理入学登记。

(二)具有广州市非越秀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具有广州市非越秀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承租人,以越秀区租赁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在广州市内没有房产或其他居住地,其登记备案单位审核时间应在2020430日(含430日)前,租期至少到2023430日(含430日)(以登记备案租赁限期时间为准),按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办法申请办理,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三)本区户籍特殊儿童

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中重度特殊儿童(含智障、自闭、脑瘫等类型),请于202157日至11日在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报名,并于202158日至10日致电我区启智学校(020-83864132)预约登记审核资料时间,需提交资料内容以学校通知为准。

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报名就读。

(四)延缓入学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请于202157日至11日在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报名,并于202158日至10日致电户籍地服务范围学校预约登记审核资料时间。

办理延缓入学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地服务范围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区级及以上医院相关佐证材料,并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五)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的非穗籍适龄儿童

1. 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

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的非穗籍适龄儿童,由监护人准备相关佐证材料,于202158日至10日致电实际居住地服务范围学校预约登记审核资料时间,需提交资料内容以学校通知为准。

2. 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

符合《越秀区港澳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准备相关佐证材料,于2021年5月8日至10日致电实际居住地服务范围学校预约登记审核资料时间,需提交资料内容以学校通知为准。

2021年朝天小学继续试点开设“港澳子弟班”,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申请报读。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朝天小学”获取有关信息。

三、学位安排办法

详见《2021年越秀区小学招生问答》

四、录取办法及注册时间

(一)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安排学位,学位安排情况于618日由接收学校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家长。

(二)新生注册时间于626日进行,届时按接收学校通知要求办理注册手续。

(三)因特殊原因,于524日前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又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请于82627日(上9:00-11:30,下午2:30-5:30进行补登记,由一位家长携带所需佐证材料到区教育局(地址:吉祥路32号)统一办理,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五、服务范围学校地址和联系电话

服务范围学校: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小学 

邮寄或到校递交资料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80号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20--83564752 (上班时间接受咨询和预约)   

六、2021年越秀区小学招生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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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1.本登记点负责的服务范围

2. 2021年越秀区适龄儿童递交资料指引

3.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4. 2021年越秀区小学招生问答

 

二○二一年四月




本登记点负责的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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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越秀区适龄儿童递交资料指引


请适龄儿童家长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 打印填写《2021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登记表》(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网址:http://www.yuexiu.gov.cn/gzjg/qzf/qjyj/jyzl/index.html,招生问答栏目中的《2021年越秀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附件中下载),以上两个表格均需家长亲笔签名。连同以下资料复印件(不交原件、只交复印件)在2021年5月7日至11日内邮寄或到校投递(学校门卫室),如因疫情或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时交资料的,请及时与服务范围学校电话联系。

如下列资料在摸查期间已上交服务范围学校,无需重复提交;如有变更或补充的资料,请连同上述两表一并提交。

如采取邮寄方式请在封面注明“新生登记资料”;如采取到校投递请做好个人防护,提交时间为2021年5月7日至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放下资料领取回执后即可离开,不在校门口逗留。

资料要求:A4纸规格复印(双面更环保),图文需清晰。请按以下情况类别资料的依次整理好,用A4纸大小的信封装好密封,信封面写上“XXX小学一年级新生登记资料,XXX(适龄儿童姓名)”。家长填写表格的内容和提交的佐证材料均需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后果自负。

温馨提示

1.如离异家庭的孩子,只需提交跟随生活的一方监护人的资料。
2.如儿童的哥哥、姐姐现在越秀区公办小学就读1-5年级的,需提交哥哥、姐姐的户口页和出生证,附在所有资料后面。

 

  • 父母完全房产

  • 《2021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登记表》(附件6)

  • 《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在网上报名后由家长自行下载打印)

  • 户口本:①体现地址的首页  ②父母页  ③儿童页 ④非父母为户主的,均需提交户主内页

父母不同户需提交双方户口材料,并提交儿童出生证

4.身份证:父母及儿童(没有则免交)的身份证正反面

5.婚姻状况凭证: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和能显示儿童跟随其中一方监护人生活情况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6. 房产证:房产证中间显示单独所有或父母共有姓名页

  

二、父母不完全房产

 1.《2021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登记表》(附件6)

2.《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在网上报名后由家长自行下载打印)

3.户口本:①体现地址的首页  ②父母页  ③儿童页 ④非父母为户主的,均需提交户主内页

父母不同户需提交双方户口材料,并提交儿童出生证

4.身份证:父母及儿童(没有则免交)的身份证正反面

5.婚姻状况凭证: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和能显示儿童跟随其中一方监护人生活情况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6. 房产证中间显示产权所有共有人姓名页

 

  • 祖辈房产

  • 《2021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登记表》(附件6)

  • 《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在网上报名后由家长自行下载打印)

  • 户口本:①体现地址的首页  ②父母页  ③儿童页 ④非父母为户主的,均需提交户主内页

父母不同户需提交双方户口材料,并提交儿童出生证

4.身份证:父母及儿童(没有则免交)的身份证正反面

5.婚姻状况凭证: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和能显示儿童跟随其中一方监护人生活情况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6. 房产持有人户口本所在页

7. 房产证中间显示产权所有共有人姓名页

 

四、非直系亲属房产

1.《2021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登记表》(附件6)

2.《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在网上报名后由家长自行下载打印)

3.户口本:①体现地址的首页  ②父母页  ③儿童页 ④非父母为户主的,均需提交户主内页

父母不同户需提交双方户口材料,并提交儿童出生证

4.身份证:父母及儿童(没有则免交)的身份证正反面

5. 婚姻状况凭证: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和能显示儿童跟随其中一方监护人生活情况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6. 房产持有人户口本所在页

7. 房产证中间显示产权所有共有人姓名页

 

五、租住政府房管部门管理房

1.《2021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登记表》(附件6)

2.《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在网上报名后由家长自行下载打印)

3.户口本:①体现地址的首页  ②父母页  ③儿童页 ④非父母为户主的,均需提交户主内页

父母不同户需提交双方户口材料,并提交儿童出生证

4.身份证:父母及儿童(没有则免交)的身份证正反面

5. 婚姻状况凭证: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和能显示儿童跟随其中一方监护人生活情况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6. 广州市房管局认可的有效期内租赁合同

 

六、租住本单位产权房

1.《2021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登记表》(附件6)

2.《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在网上报名后由家长自行下载打印)

3.户口本:①体现地址的首页  ②父母页  ③儿童页 ④非父母为户主的,均需提交户主内页

父母不同户需提交双方户口材料,并提交儿童出生证

4.身份证:父母及儿童(没有则免交)的身份证正反面

5.婚姻状况凭证: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和能显示儿童跟随其中一方监护人生活情况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6.房产持有人户口本所在页

7.在职的有效合同、工作证或社保等佐证材料

8.单位有效租赁合同或相关协议佐证材料

 

七、租住非本单位房或私有住房

1.《2021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登记表》(附件6)

2.《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在网上报名后由家长自行下载打印)

3.户口本:①体现地址的首页  ②父母页  ③儿童页 ④非父母为户主的,均需提交户主内页

父母不同户需提交双方户口材料,并提交儿童出生证

4.身份证:父母及儿童(没有则免交)的身份证正反面

5.婚姻状况凭证: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和能显示儿童跟随其中一方监护人生活情况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6.住建部门认可的有效期内租赁合同

7.在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资料

备注:广州市非越秀户籍的租户所提交登记备案资料,其登记备案单位审核时间应在2020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租期至少到2023年4月30日(含4月30日)(以登记备案租赁限期时间为准)。

 

八、集体户

1.《2021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登记表》(附件6)

2.《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在网上报名后由家长自行下载打印)

3.户口本:①体现地址的首页  ②父母页  ③儿童页 ④非父母为户主的,均需提交户主内页

父母不同户需提交双方户口材料,并提交儿童出生证

4.身份证:父母及儿童(没有则免交)的身份证正反面

5.婚姻状况凭证: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和能显示儿童跟随其中一方监护人生活情况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6.实居地有效佐证材料(如:住建部门认可的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和在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

 

九、拆迁户

1.《2021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登记表》(附件6)

2.《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在网上报名后由家长自行下载打印)

3.户口本:①体现地址的首页  ②父母页  ③儿童页 ④非父母为户主的,均需提交户主内页

父母不同户需提交双方户口材料,并提交儿童出生证

4.身份证:父母及儿童(没有则免交)的身份证正反面

5.婚姻状况凭证: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和能显示儿童跟随其中一方监护人生活情况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6.拆迁协议

7.实居地有效佐证材料(如:住建部门认可的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和在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




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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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政策性照顾学生是指符合上述有关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经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并公示的政策性照顾学生,由该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公办学校(含政府在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就读;2.其他特殊情况由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政策确定;3.因上级政策调整等导致政策性照顾学生对象发生变化时,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另行补充发文;4.所有外文的佐证材料均需附中文翻译公证。



2021年越秀区小学招生问答


一.什么是就近入学?

“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问题的几点意见》规定,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应在3公里以内。在这个范围内,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学校的分布及生源情况,统筹划分服务地段,统一分配学位。

二、学位安排有什么具体办法?

以下几类情况的学位安排办法:

1.完全房产住户

1)常住户: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或母全权所有(包括父母共同全权所有、父母与子女共同全权所有),由对口小学接收。

2)新住户:对在当年5月新生报名前购买现楼并于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的一手房业主子女,由对口小学接收。在报名之日后购买并于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且符合接收条件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即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在实居地周边学校安排学位)。

3)二手房住户:已购二手房且人户一致的业主子女(需提供房产证),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对口小学接收;如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4)小面积房产住户:适龄儿童的父母截止至2015415日前(含2015415日)通过购买或转让等方式拥有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30平方米)的独立房产,并实际居住,由对口小学接收。于2015415日后通过购买或转让等方式拥有的独立房产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30平方米),是其唯一居住地,由对口小学接收;如适龄儿童父母另有房产或其他居住地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不完全房产住户(指与适龄儿童父母以外的其他人员共同拥有):适龄儿童的父母拥有的不完全房产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即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房产或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人户一致,由对口小学接收。如适龄儿童父母另有房产或其他居住地则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3.随祖辈居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是祖辈(直系亲属)家,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和实际居住地均在此祖辈家,由对口小学接收。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籍搭在祖辈家,但适龄儿童的父母另有房产或其他实际居住地,由房产或其他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4.随非直系亲属住户:居住在适龄儿童非直系亲属的房产,该居住地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人户一致,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5.租住户:

1)具有越秀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为承租人并租住越秀区辖内的房屋:

①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单位产权房,人户一致并能提供相关租住凭据。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没有在越秀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学生,是其在广州市内的唯一居住地,由对口小学接收;如适龄儿童父母广州市内另有房产或报名时在同一住宅单元已有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学生,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②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私人房屋或租住非本单位产权房,是其在广州市内的唯一居住地,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具有广州市内其他区户籍(不含越秀区)的适龄儿童,其父母为承租人并租住越秀区辖内的房屋,是其在广州市内的唯一居住地:

已办理完备手续(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合同,并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单位审核时间应在2020430日(含430日)前,租期至少到2023430日(含430日)(以登记备案租赁限期时间为准),同时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没有小孩在越秀区小学登记就读1-5年级,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如不符合以上条件,需回户籍地申请学位。

6.集体户:适龄儿童及父或母均属广州市越秀区集体户并实际居住在本区,集体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应到实际居住地申请入学,学位安排办法视情况参照以上1-5类执行。

7.拆迁户:根据拆迁协议内容,由拆迁方提供居住地或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住地并实际在我区辖内居住的临迁户子女,能提供拆迁协议和有效租赁合同,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凡符合统筹安排条件的学生以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实居地3公里范围内的学校。

三、何谓空挂户或搭户?该如何处理?

以下四种人户分离的情况属空挂户或搭户:(1)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相一致的。(2)户籍空挂在已永久性拆除的街、巷、楼房,并已作安置的,如地铁、内环路、房地产开发等永久性的拆迁户。(3)把户籍挂在诸如办公楼、商铺等不符合居住条件的地方及宾馆、招待所的。(4)属集体户口和将户口挂在亲戚、朋友、同事家的。凡属因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或空挂户、搭户的适龄儿童,家长应在报名前尽快把户口迁移到小孩的法定监护人(父母)房产所在地,使人户一致,并到法定监护人(父母)实际居住地的对口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因客观因素造成人户分离的,需提供不得迁移户口的佐证材料,并到实居地的对口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四、一孩就读对口小学,二孩符合对口入读条件能入读对口学校吗?

业主的二孩符合对口入学条件,也可入读对口小学。

五、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符合相关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按规定时间在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有关指引办理登记手续。详见《2021年越秀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对未能依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又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在826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进行补登记,由一位家长携所需的佐证材料到越秀区教育局(吉祥路32号)统一办理。   

六、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港澳居民子女如何登记入学?

符合《2021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符合《2021年越秀区港澳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条件的适龄儿童,按有关指引办理登记手续。详见《2021年越秀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七、中重度特殊儿童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中重度特殊越秀区户籍儿童(含智障、自闭、脑瘫等类型),可到我区启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入学就读。因严重疾病无法入学就读的重病儿童由我区启智学校提供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

八、可否提前入学?

小学招生对象是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未满6周岁(至当年8月31日止)的儿童不属于当年招生范围。

九、可否延缓入学?

根据《义务教育法》,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地服务范围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上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并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以上内容根据《越秀区户籍适龄儿童公办小学学位安排须知》整理,解释权归越秀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咨询电话:8778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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