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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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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中心幼儿园

省一级公办幼儿园
地址葵涌街道金葵路1号

学校概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中心幼儿园是大鹏新区教育局直属管理的一所全日制幼儿园,也是葵涌街道唯一一所省一级公办幼儿园。幼儿园场地宽敞,环境优美,占地面积5628平方米,建筑面积5390平方米。设有专用的美工活动室、音乐活动室、图书阅览室、体育活动室、科学启蒙室、综合游戏室;户外有多功能大型玩具、30米跑道、游泳池、幼儿种植园、饲养角和沙池;每班配备了多媒体教学系统、电视机、VCD机、照相机等,是孩子们心中的开心乐园。 幼儿园现有12个教学班,每班配备了两名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和一名保育老师,有体育、英语、美术专职教师担任专科教学,为孩子们的兴趣培养与个性发展提供了多种舞台。 幼儿园拥有一支作风严谨、开拓创新、具有凝聚力的领导班子和一支积极向上、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团结协作的保教队伍。幼儿园先后被评为广东省巾帼文明岗、 深圳市政府办学效益奖、 大鹏新区教育先进单位、大鹏新区安全管理先进单位、2006年起连续四年被评为深圳市卫生保健优秀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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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

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5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4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招生范围

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各社区的适龄儿童。


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安排在6月13日10:00—6月23日24:00进行网上预报名。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幼儿园报名”,选择入读的幼儿园进行报名。


(二)材料核验:安排在6月28日—6月30日(上午9:20—12:00,下午2:30—5:00)进行,地点:葵涌中心幼儿园校门口。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儿童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现场提交的材料应与网上报名信息相符。

1.现场提交的必备材料

(1)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①《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学前教育”-“表格下载”,下载后如实填写,并打印此表。

②儿童身份证或出生证任一身份证明材料。

③儿童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④所在家庭户口簿(复印父亲、母亲或监护人和孩子的页面)。

⑤儿童入园预防接种证明。

⑥住房证明材料(幼儿园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等原件和复印件)。


(2)非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①《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学前教育”-“表格下载”,下载后如实填写,并打印此表。

②儿童身份证或出生证、港澳台通行证(回乡证)、护照等任一身份证明材料。

③儿童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同时,非深户籍儿童的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还需提供居住证;港澳台籍儿童的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还需提供通行证(回乡证)。

④所在家庭户口簿(复印父亲、母亲或监护人和孩子的页面),港澳台籍提供我市各级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⑤儿童入园预防接种证明。

⑥住房证明材料(幼儿园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等原件和复印件)。

⑦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或双方提供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明细表。


2.现场提交附加材料

(1)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军人子女须提供相关登记备案材料( 4月30日前到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民政科登记备案)。


3.入园前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信息核验(8月底前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2)儿童入园体检表(儿童父母或监护人须于8月中下旬带孩子到大鹏新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入园)。


(三)录取方式

1.公布录取结果。7月2日将在报名系统和幼儿园门口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

2.录取办法。本园按照“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办法,先从第一类型录取开始,录满后再录取下一类型,直到录满为止。如同一类型的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高低先后录取。先以缴纳社保和医疗险的重叠时间长的优先,如果继续同分,则以居住时长者优先。


(1)学位类型

第一类型:大鹏新区户籍,葵涌办事处商品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产权房〈含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且产权份额≥51%,下同);或葵涌办事处辖区内原居民,祖屋。

第二类型:大鹏新区户籍,葵涌办事处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军产房、集体宿舍、统建楼、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必须为家庭名下唯一住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51%,下同);或深圳其他区户籍,葵涌办事处辖区内商品房。

第三类型:大鹏新区户籍,葵涌办事处租房、公共租赁房或深圳其他区户籍,葵涌办事处辖区内特殊住房。

第四类型: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外籍),葵涌办事处商品房或深圳其他区户籍,葵涌办事处辖区内租房、公共租赁房。

第五类型: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外籍),葵涌办事处租房、公共租赁房或特殊住房。


(2)积分方法

方法1:按申请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累计缴纳社保和医疗险的重叠时间来计算加分,补缴的不算积分,在已缴纳一年的基础上,每满一个月加0.1分。计算方法是:若申请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只计算重叠缴费时间较长的一方,计算时间到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30日为止。社保积分计算公式为(社保总月数-12)×0.1,不足1月不积分,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30日。

方法2:按申请儿童家庭在片区(小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计算积分,居住每满1个月计0.1分,不足一月不积分。计算已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房产证申请材料的是房产证发证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提交租赁凭证申请材料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提交属于祖屋的说明材料或特殊住房申请材料的是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该片区的日期。计算居住时间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30日。

积分不封顶。申请儿童和父母到园初审时不能提供有效的积分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积分。时间均为连续计算,如某项时间中断超过1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四)补录。正常招生结束后,有空出学位时启动招生补录。

1.网上预报名时间:7月5日10:00—7月10日24:00。

2.现场提交材料时间:7月11日-7月13日。

3.审核申请材料时间:7月14日-7月15日。

4.公布录取结果时间:7月17日。


(五)新生注册

1.凡被本园录取的儿童,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要随时关注本园新生QQ群公告动态或拨打幼儿园电话咨询,务必在幼儿园指定的时间参加新生家长会,并办理入园手续。

2.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于8月25日前持《缴费通知单》到葵涌农商行(原信用社)缴纳学费。缴完学费后,把缴费单的第二联交回幼儿园门卫室,逾期将不保留学位。


(六)关于学位申请材料的说明

1.住房材料(提供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

(1)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提供我市相关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明,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产权份额≥51%。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表;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全市统一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规定的备案号)和已缴纳的首期款发票或2-3张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如缴款发票尚未办妥可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产权人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儿童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属于亲属关系的说明材料,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2)房屋租赁凭证或内地居民采集表:由大鹏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房屋租赁凭证》,租期至少包含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房屋用途为住宅用途。已办理有效期在2019年12月31日以后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的请主动前往居住社区网格中心申报登记居住信息,并打印《内地居民采集表》。


(3)公共租赁房:提供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人才住房:提供购房合同或与住建部门(或人才住房专营机构)签订的人才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5)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自建房):属于原村民祖屋类别的,应由所在社区工作站开具属于祖屋的相关说明材料。


(6)特殊住房(包括军产房、集体宿舍、统建楼、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

①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信息登记证明材料。

②集体宿舍:适龄儿童父母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须提供:a.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租赁信息)、内地居民采集表等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b.适龄儿童的父母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c.雇主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属于集体宿舍的说明材料。

③统建楼、集资房: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仅限第一手交易合同),并提供所在社区工作站开具的住房有关证明材料(此类住房只限于原村民居住,非原村民购买的不纳入)。

④自建房:应提供辖区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证明材料或报建手续。

⑤商务公寓:除提供合法房产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证明该商务公寓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市内唯一住房。

上述特殊住房有关证明材料的模板可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学前教育”-“表格下载”进行保存下载,证明材料请按照模板出具。


2.儿童入园预防接种证明

家长可到社康中心办理或网上打印。

(1)在深圳接种且持有接种卡或条形码的儿童,家长可登陆“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szcdc.net”或“深圳市免疫规划之窗http://www.szepi.net”,进入“深圳市儿童接种信息查验证系统”,进行网上查验并直接打印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2)在异地接种儿童或在深圳市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中没有档案信息的儿童,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附近接种单位进行查验并开具此证明。


3.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料

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申请审批表;属于收养儿童,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收养关系资料;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监护人的相关资料。


温馨提示

(一)请家长认真阅读本简单,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申请学位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预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幼儿园提交申请材料。没有预报名或申请材料不齐或其他不符合申请要求的,幼儿园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和到幼儿园递交申请材料的,其先后顺序不影响学位申请受理和录取。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幼儿园不予受理学位

1.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2.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预报名填报信息不一致的。

3.未在指定时间段申请学位的。


招生咨询投诉电话

(一)招生咨询电话:84207460

(二)招生投诉电话:28333040


收费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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