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秋季计划招生3个班,人数共89人。
经政府核定收费标准:保教费924元/生*月;伙食费350/生*月。
招生电话:0755-82122822
招生原则
(一)就近招生。面向本园所在龙园山庄小区及龙湖社区的适龄儿童招生,优先录取本小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再向周边的社区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二)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儿童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公平公正。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有序进行。
招生对象
1、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共75名。
2、中班招生对象为:2015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共9名。
3、大班招生对象为:2014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共5名。
除符合年龄要求外,报名儿童还需符合如下条件:
1.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出具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招生范围
罗湖区清水河街道龙湖社区龙园山庄小区及龙湖社区的适龄儿童。
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安排在6月13日—6月28日,请家长到幼儿园门卫处领取《2020年秋季新生报名表》,如实填报信息后于28日前交回幼儿园门卫处。
(二)材料核验:安排在6月28日—7月8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儿童家长留意电话或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
核验幼儿材料:幼儿年龄、户籍、住房等基本信息。
录取方式
本园将参照我区义务阶段小学一年级新生相关政策,采取分类排序录取方式:
A类:深圳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龙园山庄小区的自有住房。
B类:深圳户籍,龙湖社区房产(或龙园山庄小区祖辈房);非深圳户籍,龙园山庄小区自有住房。
C类:非深圳户籍,龙湖社区房产;深户籍,龙园山庄小区租赁房。
D类:非深圳户籍,龙湖社区祖辈房;非深圳户籍,龙园山庄小区租赁房;非深圳户籍,龙湖社区租赁房。
说明:
1.自有住房:指住宅类商品房实际居住。
2.祖辈房: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父母在本市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3.租赁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红本或《房屋租赁信息》,凭备案日期截至2020年5月31日满一年,并实际居住满一年。父母(或监护人)在深圳市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4.单位自建房、集资房出具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③自建房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房产证明材料。
录取次序:根据幼儿园招生人数从A—D依次录取,当同一类别的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人数时,采取摇号录取,如果A类学生已经达到招生人数,则B、C、D不予录取。
7月11日前将在幼儿园宣传栏及公众号平台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根据《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深圳市罗湖区龙苑幼儿园属政府小区配套园所,是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科学研究院举办的公办幼儿园,产权隶属于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办学许可证编号:12440303MB2D369220。核定规模为10个教学班,2023年秋季计划招生3个小班,人数共75人,经政府核定收费标准:
保教费:924元/生*月
伙食费:350/生*月
园服费用:640元/生(共4套)
被褥费用:350元/套/生
咨询电话:0755-82122822(周老师、徐老师)
小班招生对象为: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75名。
罗湖区清水河街道龙湖社区 龙园山庄小区及龙湖社区的适龄幼儿。有富余学位时,面向周边社区适龄儿童招生。
(一)报名时间:安排在6月5日9:00-6月18日18:00,幼儿父母通过“罗湖区区属幼儿园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s://zs.szlh.org.cn/visitszlhxqzsjz,系统仅用于信息采集)。经初审后,6月19日前未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资料核验与录取环节。
请扫码查看:深圳市罗湖区属幼儿园 2023 年秋季学期招生信息采集系统填报操作指引(家长端口)
(二)材料核验:安排在6月19日—6月26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或电话通知,按时携带资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未按时来园核验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需核验的报名资料如下:
1. 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 替);
2. 出生证;
3. 预防接种证(有记录的每一页均需复印);
4. 儿童预防接种查验报告(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疾控”,点“打疫苗”——入学 查验证明——开始查验——已认真阅读,开始查验——输入幼儿的相关资料——打印 查验证);
5. 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如父母不在一本户口本,需提供 父母双方各一本户口本);
6.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身份证,非深户需提供深圳市居住证(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7.非深户儿童父母在深圳市的社保缴纳清单〔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8.幼儿现居住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 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 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三)享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和罗湖区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入园,须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四)意向确认
2023年6月27日-29日通知幼儿父母在采集系统中进行意向确认。
(五)录取方式
本园将参照我区义务阶段小学一年级新生相关政策,采取分类排序录取方式:
A类:深圳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在龙园山庄小区的自有住房,父母(或监护人)应拥有≥51%的产权。
B类:龙湖社区房产(或龙园山庄小区祖辈房),深圳户籍;龙园山庄小区自有住房,非深圳户籍。
C类:龙湖社区房产,非深圳户籍;龙园山庄小区租赁房,深户籍。
D类:龙湖社区祖辈房,非深圳户籍;龙园山庄小区租赁房,非深圳户籍;龙湖社区租赁房,非深圳户籍。
说明:
1.自有住房:指住宅类商品房实际居住。
2.祖辈房: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父母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
3.租赁房:须提供初始发证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房屋租赁凭证》(红本),或已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且仍在租赁期限内的,并实际居住。父母(或监护人)在深圳市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4.单位自建房、集资房出具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自建房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房产证明材料。
5.录取次序:根据幼儿园招生人数从A—D依次录取,当同一类别的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人数时,采取分类抽签、摇号等方式录取,如果A类学生已经达到招生人数,则B、C、D不予录取。
(六)公布结果
公布时间:2023年7月3日
7月3日将在幼儿园宣传栏及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家长,未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的,视为未被录取。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四)幼儿园公布录取结果后,家长应按期到园注册登记。
(五)未被录取幼儿提交的资料复印件自公布录取名单之日起,一周内请家长来园取回,如未按时取回的,幼儿园将自行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