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安排在6月1日--6月15日
1.发布招生指引时间:5月30日。
在幼儿园大门口张贴招生公告并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
2.幼儿园保安室领取或自行扫码下载“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领取时间:6月1日上午8:00-6月15日下午18:00,逾期未领表的不予补领。

3.交表时间:6月15日前上交到幼儿园保安室。
我园将根据家长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确定报名名单。
(二)材料核验:安排在6月16日--6月27日进行,釆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 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 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 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 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 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 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 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 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 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录取方式:
1.幼儿园按就近入学原则,按学位类型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按类别优先的原则,同一类型中,以购房和租房凭证时间先后排序;
3.租房类:公租房优先于其他类型租房排序;
4.原则上居住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报读本小区的配套幼儿园;
5.本园如有空余学位,可以向本社区或周边社区招生(仅限宝安区范围内)。
7月5日上午10:00将在幼儿园门口的公告栏上以及微信公众号公布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