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时间:6月10日上午9:00至6月23日下午18:00截止。
1.报名方式:全区采取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登录https://xq.lggov.cn/visitlgxqjz(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凭适龄幼儿身份证号进入报名页面,填写学位申请信息,填报幼儿园志愿。确认所填报信息无误后选择“提交”,同时生成报名号和学位申请表,即为完成网上报名。
2.申请方法
(1)志愿填报要求
申请幼儿园学位的适龄幼儿可填报四个志愿,含公民办幼儿园。
(2)志愿填报规则
住所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第一志愿优先填报本小区配套幼儿园;住所没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的,需填报住所在招生范围内的幼儿园。
(二)材料核验:6月24日-6月30日
采取分批查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相关材料到第一志愿幼儿园接受核验(核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查验的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 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已购房但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如产权人是适龄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适龄幼儿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关系证明材料。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
(3)监护人在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其它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4.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系统传送报名信息到各职能部门核验时间为6月24日-7月5日;核验信息有误的幼儿父母申请复核时间为7月6日-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