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大林幼儿园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中心学校附属澜悦幼儿园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花幼儿园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乐博幼儿园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世纪幼儿园
深圳市龙华区碧澜外国语小学附属观湖园幼儿园
学校概况
招生简章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园春蕾幼儿园
2020年秋季阳光招生
资格初审通知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深圳市龙华区观湖园春蕾幼儿园2020年秋季招生网上报名于2020年6月13日开始,6月22日18时结束,网上报名系统现已关闭。
请在网上系统报名的家长于6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按照以下类别准备所需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到观湖园春蕾幼儿园进行初审,初审地点:一楼音体室。
为避免家长拥挤等候时间过长,我园将按编号分批错开初审,敬请各位家长妥善安排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所需资料
1.《深圳市龙华区2020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3.儿童出生证。
4.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需提供2020年6月13日前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区房使用授权书,以及父母一方的《内地居民采集表》)等证明材料(房产租赁户须提交2020年6月13日前办理好的租赁(信息),且要确保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在正式入园前(2020年9月)处于未过期状态。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其他类住房类型需提供父母一方《内地居民采集表》,且采集表上的居住人、居住地址必须与房产资料上的一致。
5.计划生育信息登记(登记截止日期2020年6月12日,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
台湾户籍适龄儿童所需资料
1.《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2.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需提供2020年6月13日前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区房使用授权书,以及父母一方的《内地居民采集表》)等证明材料(房产租赁户须提交2020年6月13日前办理好的租赁(信息),且要确保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在正式入园前(2020年9月)处于未过期状态。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其他类住房类型需提供父母一方《内地居民采集表》,且采集表上的居住人、居住地址必须与房产资料上的一致。
4.计划生育信息登记(登记截止日期2020年6月12日,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所需资料
1.《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一方至少在深居住满一年)。
3.儿童出生证。
4.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需提供2020年6月13日前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区房使用授权书,以及父母一方的《内地居民采集表》)等证明材料(房产租赁户须提交2020年6月13日前办理好的租赁(信息),且要确保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在正式入园前(2020年9月)处于未过期状态。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其他类住房类型需提供父母一方《内地居民采集表》,且采集表上的居住人、居住地址必须与房产资料上的一致。
5.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
6.计划生育信息登记(登记截止日期2020年6月12日,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
港澳籍适龄儿童所需资料
1.《深圳市龙华区2020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2.适龄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3.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需提供2020年6月13日前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区房使用授权书,以及父母一方的《内地居民采集表》)等证明材料(房产租赁户须提交2020年6月13日前办理好的租赁(信息),且要确保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在正式入园前(2020年9月)处于未过期状态。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其他类住房类型需提供父母一方《内地居民采集表》,且采集表上的居住人、居住地址必须与房产资料上的一致。
5.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6.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7.计划生育信息登记(登记截止日期:2020年6月12日,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
各类住房所需资料
审核流程
签到取号 → 等待叫号 → 材料初审(验原件,交复印件)→初审结束
特别说明
初审资料当日,请您配合以下事宜:
1.由于疫情影响,请家长全程佩戴好口罩,请提前一天通过微信搜索“深i您-自主申报”小程序如实登记好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持“深i您”绿码及招生初审短信,且配合我园保健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及消毒工作后,方可入园;
2.请携带初审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按短信通知的时间段到幼儿园进行资料初审;
3.高层次人才除需提供以上对应材料外,还需提交“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实行教育优待政策,以上相关人员除需提供对应材料外,报名时还需持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5.资料初审合格后,幼儿园将出具《初审确认表》,请家长妥善保管。若未按时向幼儿园交齐所需初审相关材料,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审理;
6.幼儿园资料初审合格不代表被录取。资料初审合格后,所有资料将送各行政职能部门审核、比对。请参加初审的幼儿家长,于7月10日登录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21018089、15813893669
联系人员:马老师
接听时段: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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