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天赋宝宝幼儿园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培英幼儿园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中心小学附属启仁幼儿园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三联德馨幼儿园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丰幼儿园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中心小学附属启智幼儿园
学校概况
深圳市龙华新区远恒佳花园幼儿园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花园新村。隶属深圳市远恒佳教育集团,是一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幼儿园占地面积3729.6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198.57平方来,办园规模为18个教学班。幼儿园的布局和设计充分体现了绿化、美化、教育化、儿童化、环保化的特点,园内处处宽敞明亮,美观实用,环境风格简约温馨,园内设施设备配置完善,多功能体能拓展区、塑胶运动场、30m直跑道、戏水池、种植园、饲养角、各类功能室等活动场地一应俱全,儿童有足够的学习、游戏、生活空间。园内厨房流程设计合理、操作方便,为幼儿提供营养膳食;教师办公室配备了现代化教学和办公设施设备,为教职工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招生简章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0〕81号)和《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龙华教通〔2020〕39号)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就近入园的原则,结合办园实际情况,本园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远恒佳花园幼儿园创办于2015年9月,于2017年9月正式成立,位于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花园新村41、42栋,是一所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园舍独立,清静幽雅,园所占地面积3729.63平方米,建筑面积5198.57平方米,户外活动面积2449平方米。园内绿意盎然、充满童趣,是幼儿生活、游戏、学习的成长乐园。幼儿园共开设18个班级,保教费为800元/月,伙食费450元/月,为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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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范围
龙华区远恒佳花园幼儿园优先录取幼儿园所在龙园社区范围内(花园新村、煜丰泽花园、御筑轩、新城市花园、宾馆花园等)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如有学位富余,面向周边社区扩大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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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及招生规模
小班:计划招收6个班,150人,2016年9月1日(含9月1日)后—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健康儿童。
我园中班、大班2020年秋季暂不招收插班新生,如有幼儿中途转出,空出的学位届时将采取“缺一补一”的方法进行补录,幼儿园将适时发出通知,有中班、大班学位需求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可留意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或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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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报名资质
除符合年龄要求外,报名儿童还需符合如下条件:
(一)持有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二)持有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积分计算至2020年5月31日);
(三)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持有家庭居住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或小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或小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或小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或小区)其他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
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实行教育优待政策,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注:关于申请学位需提供幼儿身份证的补充说明:由于疫情影响,部分家长网上报名之前来不及办理身份证,现补充两条解决办法:一是家长可持办证的回执作为报名条件;二是待报名录取结束后,健康体检前家长再将儿童身份证交到我园核验,也算该适龄儿童持有身份证,如不能提供身份证或办证回执,则无法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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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原则
(一)就近入园原则。幼儿园优先满足幼儿园所在龙园社区范围内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如有富余学位,面向周边社区扩大招生。
(二)先类型再积分原则。幼儿园遵循“先类型再积分”原则,按照一至六类招生类型及积分的高低依次录取,至幼儿园招生计划录满为止。(龙华区远恒佳花园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详见附件)
(三)同类型同积分抽签原则。同一学位类型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遇同类型同积分生源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量时,以抽签方式进行差额录取,至幼儿园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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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类别和积分办法
根据适龄儿童在招生地段的户籍和住房情况,共划分为六个学位类型,按照积分办法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幼儿园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加分按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和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分别进行,学位积分办法详见附件1《龙华区远恒佳花园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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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及学位申请流程
(一)招生宣传:6月11日开始
(二)报名时间:6月13日—7月15日
(三)幼儿园审核材料时间(验原件、收复印件):7月16日—7月19日(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30—5:30),审核材料地点设在幼儿园一楼大厅。
(四)公布录取情况:7月20日
(五)发放缴费通知:7月21日
(六)新生注册时间:8月20日
家长使用微信识别扫码下载信息采集表
填写后交到幼儿园门卫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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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园资格审核所需提供资料
在规定的时间段,家长携各项材料到幼儿园进行入园资格材料审核(验原件收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核验材料至幼儿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所需材料如下: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计划生育信息登记(登记截止日期:6月12日,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
(二)台湾户籍适龄儿童(台湾籍的适龄儿童按龙华户籍积分)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 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三)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计划生育信息登记(登记截止日期:6月12日,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
(四)港澳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计划生育信息登记(登记截止日期:6月12日,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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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幼儿入园计生信息核对业务渠道:一是网上全流程办理;二是社区工作站综合窗口现场办理。(计生信息登记不再开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将利用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实施入园儿童家长计划生育信息后台比对。审核期间,计生信息有修改的,必须在复核前,到社区工作站重新予以登记。如复核时间截止后,计生信息有修改的,结果不予采纳。
为避免高峰期办理现场长时间等候,建议家长选择网上全流程办理该业务,手机下载“i深圳”APP,进行新用户注册登录并选择“区级服务”—龙华区—政务服务—个人办事,搜索“入学、入园计生信息核对、录入”事项,进行申办操作。
办理进度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如收到“预审通过”和“办结”提示短信,表示该业务办理成功,无需再去现场办理;如收到“预审驳回”提示短信,则请家长按照驳回原因重新备齐申请材料、提交申办或者带齐资料前往社区工作站综合窗口现场办理。
龙华区各街道社区计生部门咨询电话及地址可扫下方二维码查看。
(二)内地居民采集表网上全流程办理渠道:
适龄儿童家长可通过注册“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或“i深圳”APP账号进行办理,登录后搜索“流动人口信息打印”事项,选择居住地所在街道(仅限打印本人),填报个人信息,选择邮寄,保存递交,将通过“中国邮政速递”方式邮寄给家长。(填写的居住地址必须与网格员上门登记的信息一致)。
注:关于登记计生的补充说明:因计生登记截止时间为6月12日,目前较多家长担心来不及登记,家长可在登陆招生系统报名前登记计生即可。另外,如同一家庭(同一监护人)的子女上个月登记了计生信息申请小学,该家庭的第二个子女申请幼儿园学位不用再登记计生,因计生登记是以家庭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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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录取幼儿(新生)入园注册所需资料
(一)《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到龙华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地址:龙华区大浪办事处华旺路68号,咨询电话:29821199转2)。
(二)《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及《查验证明》(由辖区社康中心查验后提供证明)。
(三)一寸半身彩照8张。
(四)银行缴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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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一)入园资格材料审核时,家长携带各项资料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提交给幼儿园,按招生计划时间,在招生工作结束 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幼儿家长录取情况。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幼儿,幼儿园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未按时向幼儿园交齐核验材料视自动放弃学位申请,不再受理。
(二)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园注册者,幼儿园将不保留学位。
(三)资格审核能否过关,以招生范围划分和上交申请资料的真实完整有关,在指定时间内上交资料的前提下,和上交材料的先后顺序无关。因此,递交资料时,敬请家长不要提前排队。
(四)学位申请材料真实性责任: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非深户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请家长查询社保缴费状态,确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险种在申请学位当年的7月份前都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社保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
(六)租房的家长,须提交2020年6月13日前办理好的租赁凭证(信息),且要确保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在正式入园前(2020年9月)处于未过期状态(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
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需提供2020年6月13日前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父母(或监护人)一方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七)家长在“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上填写的手机号码是接收幼儿园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八)龙华区远恒佳花园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0755-23341851 18926040820
接听时段: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 午:3:00—5:30
联系人:顾老师、林老师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龙华区远恒佳
花园幼儿园
招生啦~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2〕81号)和《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就近入园的原则,结合办园实际情况,本园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远恒佳花园幼儿园创办于2015年9月,成立于2017年9月,位于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花园新村41、42栋,是一所民办区一级幼儿园和深圳市普惠性幼儿园,为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园舍独立,清静幽雅,园所占地面积3729.63平方米,建筑面积5198.57平方米,户外活动面积2449平方米。园内绿意盎然、充满童趣,是幼儿生活、游戏、学习的成长乐园。
幼儿园联系电话0755-23341851、18926040820。
本园收费项目及标准:保教费为1100元/月,伙食费450元/月。
二、招生对象及
招生规模
小班:计划招收6个班150人,2018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另外中班、大班2022年秋季暂不招收插班新生,如有幼儿中途转出,空出的学位届时将采取“缺一补一”的方法进行补录,幼儿园将适时发出通知。有中班、大班学位需求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可留意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或公示栏。
三、招生范围
我园为龙园社区内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计划数优先满足幼儿园所在龙园社区范围内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学位需求后,如有学位富余,面向周边华联社区、三联社区、景龙社区扩大招生。
四、报名材料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2.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明。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父母一方)、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二)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明。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父母一方)、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三)台湾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明。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父母一方)、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四)港澳籍适龄儿童
申请在龙华区幼儿园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明。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父母一方)、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五)优待人员适龄子女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报名时,需同步将享受优待政策的证明材料递交到幼儿园。
五、招生与录取办法
(一)遵循就近入园原则。
幼儿园招生计划数优先满足本园所在龙园社区范围内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如有富余学位,面向周边华联、三联、景龙社区社区扩大招生。
(二)先类型再积分原则。
幼儿园遵循“先类型再积分”原则,按照一至六类学位类型及积分的高低依次录取,至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录满为止。(详见《深圳市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二》)
(三)同类型同积分抽签原则。
同一学位类型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遇同类型同积分生源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量时,以抽签方式进行差额录取,至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录满为止。
六、学位类别和
积分办法
根据《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5〕21 号)及市教育局招生要求,参照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结合适龄儿童在招生地段的户籍和住房情况,龙华区幼儿园划分为六个学位类型,按照积分办法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详见《深圳市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二》)。
积分办法(二)适用于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及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有学位富余面向所在社区扩招情形。
幼儿园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加分按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和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分别进行,学位积分办法详见《深圳市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
七、报名时间及
学位申请流程
1、招生宣传:6月1日开始
2、幼儿园报名方式
我园将采用线下方式报名。届时请关注深圳市龙华区远恒佳花园幼儿园公众号扫码下载《深圳市龙华区花园幼儿园幼儿信息采集表》或直接到幼儿园门卫室领取;填写后交到幼儿园门卫室。
(下载表格如图所示)
3、报名时间:6月2日—7月19日
在工作日期间的上午09:00-11:00,下午:14:30 -17:30可前往幼儿园门卫室递交“幼儿基本信息采集表”报名申请,并一起提交以下8项相关资料复印件,要求所有资料必须齐全,按下方顺序叠放用A4档案袋装好,并在封面写上幼儿姓名,避免遗失(重要提示:资料不齐将会影响学位录取)。
适龄儿童家长报名的先后顺序不作为优先安排学位的依据。
4、资料审核时间:7月20日—22日
申请学位适龄儿童家长需按照招生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复印件),请家长务必在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幼儿园学位申请资格。
5、录取情况公布:7月23日
6、新生注册时间:8月20日
八、注意事项
(一)非深户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请家长查询社保缴费状态,确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险种在申请学位当年的9月份前都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社保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
(二)学位申请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责任: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证件的申请是无效申请,不予以安排学位。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家长在申请学位时填报的手机号将用于接收幼儿园报名相关通知及信息,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四)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园注册者,幼儿园将不保留学位。
(五)被录取的适龄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九、正式录取新生入园注册所需资料
(一)《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
(到龙华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地址:龙华区大浪街道华旺路68号,咨询电话:29821199转2)。
(二)《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及《查验证明》(由辖区社康中心查验后提供证明)。
(三)一寸蓝底半身彩照8张。
龙华区远恒佳花园幼儿园
招生咨询电话:
0755-23341851
18926040820
(接听时段: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联系人:钟老师、戴老师
龙华区远恒佳
花园幼儿园
我们招生啦~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3〕23号)和《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龙华教通〔2023〕61号)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就近入园的原则,结合办园实际情况,本园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远恒佳花园幼儿园创办于2015年9月,成立于2017年9月,位于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花园新村41、42栋,我们是深圳市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为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园舍独立,清静幽雅,园所占地面积3729.63平方米,建筑面积5198.57平方米,户外活动面积2726平方米。园内绿意盎然、充满童趣,是幼儿生活、游戏、学习的成长乐园。教育局核定共18个班。
幼儿园联系电话:
0755-23341851,18926040820。
本园收费项目及标准:
保教费为1100元/月,伙食费为450元/月。
二、招生对象及招生规模
小班:计划招收150人,2019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另外中班、大班2023年秋季暂不招收插班新生,如有幼儿中途转出,空出的学位届时将采取“缺一补一”的方法进行补录,幼儿园将适时发出通知。有中班、大班学位需求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可留意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或公示栏。
三、招生范围
我园为龙园社区内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计划数优先满足幼儿园所在龙园社区范围内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学位需求后,如有学位富余,面向周边华联、三联、景龙社区扩大招生。
四、报名材料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簿。
2.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明。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二)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簿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明。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三)台湾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明。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四)港澳籍适龄儿童
申请在龙华区幼儿园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明。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五)优待人员适龄子女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网上报名时,需将享受优待政策的证明材料上传至招生系统,如高层次人才证、军官证等,后续将进行核验。
五、招生与录取办法
(一)遵循就近入园原则。
幼儿园招生计划数优先满足本园所在龙园社区范围内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如有富余学位,面向周边华联、三联、景龙社区社区扩大招生。
(二)先类型再积分原则。
幼儿园遵循“先类型再积分”原则,按照一至六类学位类型及积分的高低依次录取,至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录满为止。(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详见附件1)
(三)同类型同积分抽签原则。
同一学位类型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遇同类型同积分生源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量时,以抽签方式进行差额录取,至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录满为止。
六、学位类别和积分办法
根据《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5〕21 号)及市教育局招生要求,参照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结合适龄儿童在招生地段的户籍和住房情况,龙华区幼儿园划分为六个学位类型,按照积分办法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详见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
积分办法(二)适用于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及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有学位富余面向所在社区扩招情形。
幼儿园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加分按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和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分别进行,学位积分办法详见《深圳市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
七、报名时间及
学位申请流程
(一)幼儿园报名方式:
我园将采用线下方式报名。届时请关注深圳市龙华区远恒佳花园幼儿园公众号扫码下载《深圳市龙华区花园幼儿园幼儿信息采集表》或直接到幼儿园门卫室领取。
(下载表格如图所示)
(二)报名时间:6月2日—7月23日
适龄儿童家长报名的先后顺序不作为优先安排学位的依据。
(三)资料审核时间:7月21日—22日
申请学位适龄儿童家长需按照招生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请家长务必在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幼儿园学位申请资格。
(四)录取情况公布:7月23日
(五)新生注册时间:8月20日
八、注意事项
(一)非深户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请家长查询社保缴费状态,确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险种在申请学位当年的9月1日前都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社保积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
(二)学位申请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责任: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证件的申请是无效申请,不予以安排学位。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家长在申请学位时填报的手机号将用于接收幼儿园报名相关通知及信息,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四)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园注册者,幼儿园将不保留学位。
(五)被录取的适龄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九、正式录取新生入
园注册所需资料
(一)《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
(到龙华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地址:龙华区大浪街道华旺路68号,咨询电话:29821199转2)。
(二)《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及《查验证明》(由辖区社康中心查验后提供证明)。
(三)一寸蓝底半身彩照8张。
龙华区远恒佳花园幼儿园
招生咨询电话:
0755-23341851
18926040820
(接听时段: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人:钟老师、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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