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局关于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新区户籍生及本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及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幼儿。
小班: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
1.招生计划:小班4个。
2.收费标准:保教费按核定标准收取,代管费100元/学期,伙食费12元/天。(收费标准如调整,以最终出台的文件为准。)
3.幼儿园等级:省二级
符合我园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于6月19日—20日,至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
1.新区户籍儿童:①家庭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②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①儿童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家庭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ƒ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暂未持有儿童居住证且预计2021年8月底前能取得的,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幼儿园预登记。待取得有效居住证后,在8月31日前向幼儿园补交相关材料。经幼儿园初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符合条件的安排入园。
我园根据教育局审核结果将于7月10日前逐批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被本园录取儿童,如符合新区就读条件的,家长需尽快至区内其它民办幼儿园报名;如不符合新区就读条件的,家长需尽早安排回户籍所在地幼儿园入园。
18005813319(魏老师)
18067960080(张老师)
因幼儿园接待咨询的教师同时有教育教学任务,如因教学期间无人接电话,请稍后再拨。
托班: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
小班: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
少额插班生:
中班: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
暑期班招生:
小、中、大班,详情请咨询下方招生热线;
幼儿园招生热线:0571-86078339
刘老师:18005813319